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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印度对外关系(3)

一、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

印巴签订的西姆拉协定和拉合尔宣言都明确规定,双方应以和平方式解决克什米尔分歧。但是实际上,印巴双方过去进行的三次战争和多次武装冲突,只是给双方造成了重大的损失,而分歧并未获得解决。可见非和平方式是不可取的。特别在印巴两国都已拥有核武器的情况下,企图通过战争解决克什米尔问题更是荒谬的,只能造成两败俱伤。

对于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印巴两国领导人是有共识的。2001年8月15日,印度总理瓦杰帕伊在独立日讲话中表示希望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克什米尔问题。他说:“我告诉穆沙拉夫,我们已经打了50年仗,我们还要继续打多少年?”他表示,印巴不应该互相打仗,而应该一起向贫困开战。2001年7月14日,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在他访印期间参加印度总统纳拉亚南举行的宴会上,也在讲话中强调克什米尔问题的最终解决不能通过武力,只能依靠和平的方式。

为了实现双方这一共识,印巴双方都需要适当调整各自对对方的政策,从目前敌视对方、削弱对方的政策转变为睦邻友好的政策。在这方面,国际上的一些好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以法国和德国这两个相邻的欧洲强国为例,在历史上由于领土争端,相互采取敌视政策,发生过多次战争。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双方都总结了历史教训,决心采取友好合作的政策,使两国关系出现重大转折,保持了长期和平,而且在推动欧洲一体化方面共同发挥了重要作用。印巴两国人民历史上属于一个国家,现在虽然分属两国,仍然是“天然的兄弟姐妹”,没有任何理由不友好相处。穆沙拉夫总统2001年7月访印时重归故里,是一个多么生动的例证啊!人们还注意到,在一些国际会议上,印巴两国代表往往唇枪舌剑,激烈争辩,而一离开会场进入餐厅或咖啡厅,又共坐一桌,谈笑风生。会上争辩是为了贯彻各自政府的政策,会下欢谈则是出于天然的亲近感。这说明,印巴两国相互推行睦邻友好政策,是有良好的基础的。

毋庸讳言,在印巴双方国内,都还存在一部分主张以非和平方式解决问题的人,包括一些宗教极端主义分子。两国政府和舆论界都应进行必要的工作,使各方认识能逐步趋向一致。

根据西姆拉协定,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可以通过双边谈判,也可以通过“双方同意的其他和平方式”。关于双边谈判,过去印度曾强调克什米尔问题已经解决,不需再谈。但是近年来,印度的僵硬态度有所变化,同意同巴方谈判克什米尔问题。可以说,在这一点上双方已达成共识。但是在通过“双方同意的其他和平方式”问题上,双方仍存在分歧。印度反对第三国或国际组织的调解或斡旋,巴基斯坦则主张必要时可通过第三国或国际组织的调解或斡旋来解决分歧。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探讨。

二、搁置主权上的争议

从当代国际关系看,有些领土争端往往一时难于解决,将主权问题上的争议暂时搁置,是一种较好的选择。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的谈话中说:“我还设想,有些国际上的领土争端,可以先不谈主权,先进行共同开发。这样的问题,要从尊重现实出发,找条新的路子来解决。”同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在谈及钓鱼岛、南沙群岛问题时说:“一个办法是我们用武力统统把这些岛收回来;一个办法是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共同开发,这就可以消除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这个问题迟早要解决。

世界上这类的国际争端还不少。我们中国人是主张和平的,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什么样的和平方式?‘一国两制’‘共同开发’。同我谈话的外宾,都说这是一个新的思想,很有意思。”

根据邓小平搁置争议的方针,中国在1993年9月在印度总理拉奥访华期间,同印度签订了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定;1996年11月在江泽民主席访问印度期间,两国又签订了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协定。根据这两项协定,双方认为,中印边界问题应通过和平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双方互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在两国边界问题最终解决之前,双方严格尊重和遵守双方之间的实际控制线;必要时,双方将在对实际控制线有不同认识的局部地区共同核定实际控制线的走向;双方同意,协定所提及的实际控制线不损及各自对边界问题的立场。两项协定规定了双方在实控线地区采取包括裁军在内的多项信任措施。从过去几年的情况看,这两项协定的落实和执行的情况基本上是好的,从而保证了实际控制线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中印两国关系也超越边界问题,不断获得改善和发展。当然,这两项协定的签订并不排斥双方继续就最终解决中印边界问题的方案积极进行探索和协商,在条件成熟时实现最终解决。

在南海问题上,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向外界发出双方愿致力于南海地区和平与稳定,以和平方式处理本地区争议的积极信号。宣言强调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有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各方承诺保持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和扩大化的行动,并本着合作与谅解的精神,寻求建立相互信任的途径,包括开展海洋环保、搜寻与求助、打击跨国犯罪等合作。

在亚太地区,北方领土问题一直是苏联(俄罗斯)和日本发展关系的主要障碍。从近年来情况看,俄罗斯和日本也有将这一领土争端搁置的趋向。

至于印巴两国,1972年两国签订的西姆拉协定规定,双方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双方应尊重克什米尔控制线,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违反控制线,而这并不损害各自的公认立场。在克什米尔问题最终解决前双方搁置争议、维持现状的这一规定,对于维护印巴之间的和平曾经起了重要的作用。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印控克什米尔地区穆斯林武装斗争的发展,巴方重新强调以联合国有关决议为基础解决克什米尔问题,而不再强调西姆拉协定。这样就出现了印方强调以西姆拉协定为基础而巴方强调以联合国有关决议为基础的各执一词的情况。

由于克什米尔控制线将穆斯林占绝对多数的克什米尔河谷划在印度一边,巴基斯坦不能同意将控制线转为国际边界,这是可以理解的。联合国有关决议规定以公民投票方式来决定克什米尔的归属,印度也曾一度同意,在双方最终解决问题时应该是可以考虑的一种选择。但即使在联合国决议通过后初期,由于各种难题,举行公民投票也没有能实现。而从当前实际情况看,印巴两国在克什米尔继续军事对峙而印控区内又存在穆斯林武装斗争的情况下,按联合国决议进行公民投票是不太现实、难于操作的。因而这只能作为双方最终解决问题时的一种选择。而从维护印巴两国的和平、积极改善印巴双边关系角度考虑,西姆拉协定仍然是有重大现实意义的,需要双方切实贯彻执行。总之,西姆拉协定和联合国有关决议并不是相互对立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拉合尔宣言中,印巴双方重申认真执行西姆拉协定,而未提联合国决议,这表明印巴双方务实灵活的态度。

当然,根据搁置争议的思想,需要搁置的不仅是联合国决议,也包括印度关于克什米尔是印度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主张、印度关于将克什米尔控制线转为国际边界的设想等。1999年3月,印巴两国总理的特使在秘密会谈中同意,双方都将超越两国政府就克什米尔问题所公开表明的严格立场,印方不再把克什米尔看作是印度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巴方也不再重申巴基斯坦所呼吁的按照联合国决议举行公民投票的要求。这种超越实际上是将双方在克什米尔主权问题上的争议先搁置起来。

将主权问题上的争议搁置同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是一脉相承的。只要印巴双方国内仍有人主张以非和平方式解决分歧,西姆拉协定就仍有被违反的可能,这是印巴双方都需要进行工作加以防止的。

三、恢复印控克什米尔地区的和平

将印巴两国,在克什米尔主权问题上的争议搁置并非将有关克什米尔的所有问题都搁置起来。恰恰相反,恢复印控克什米尔地区的和平是印巴双方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只要印控区不能恢复和平,印巴双方就不可能达成真正的和解。而印控区恢复和平,不仅需要印巴双方的共识,也需要取得克什米尔地方势力和各派武装组织的同意。1984年10月31日,邓小平在会见缅甸总统吴山友时说:“和平共处的原则不仅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上,而且在一个国家处理自己内政问题上,也是一个好办法”,“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邓小平的这一思想是值得国际社会研究和借鉴的。以克什米尔问题为例,不仅印巴两国需要和平共处,而且这种和平共处需要延伸到印控区内部。要实现这一目标,当然难度很大。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目前印控区的动乱不仅对印巴双方不利,而且也极大地损害了克什米尔人民的利益。只有和平,才能繁荣,克什米尔这颗高原明珠才能重放光辉。这是克什米尔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真理将会为愈来愈多的人所接受,使印控克什米尔地区实现和平的可能逐渐增加。

在恢复印控克什米尔地区和平问题上,近年来印巴双方和部分穆斯林武装都曾进行过一些探索。2000年7月24日,受巴基斯坦支持的希斯布尔圣战组织宣布单方面停火,表示愿意同印度政府会谈。印度政府同意会谈。但该组织要求巴基斯坦作为第三方参加会谈,被印度政府拒绝。同年8月8日,该组织宣布取消停火。同年11月19日,印度宣布在穆斯林斋月期间实行单方面停火。但由于印度坚持拒绝巴基斯坦参加克什米尔和谈,这次停火也没有什么收效。

看来,巴基斯坦能否参加克什米尔和谈已成为和谈能否实现的一大症结。印度从其主张克什米尔是印度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出发,认为印度政府和穆斯林武装的和谈是印度的“内政”,不能同意巴基斯坦参加,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从实际情况看,没有巴基斯坦的参与,要在印控克什米尔实现和平是很难成功的。因此,如果印度能接受将主权问题上的争议暂且搁置的思想,以务实灵活的态度处理巴基斯坦的参与问题,和谈是有可能实现的。为了照顾印度政府的正式立场,参照国际上一些通常的做法(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每年召开的领导人会议均为“非正式会议”),和谈可以采取“非正式”的圆桌会议形式,由印巴双方、尽可能广泛的克什米尔各政党、各派穆斯林武装参加,争取就恢复印控区的和平达成协议。

如果这种圆桌会议由于印方的立场或其他原因一时不能实现,作者所熟悉的某些南亚国家的学者还建议一种“平行对话”方式,即印巴两国对话和印度政府同穆斯林武装的对话同时进行,争取就恢复印控区的和平达成协议。

随着印控克什米尔地区恢复和平,印巴两国的大部分军队可以根据过去联合国决议的精神分阶段撤出,只留下少数维持公共秩序的军警。

四、给予克什米尔人民高度自治权

在印巴独立前,克什米尔本来是一个单一的政治实体,在历史、地理、民族、宗教等方面有其特殊的情况。如果因控制线而使克什米尔一分为二,人民不能自由往来,商品不能自由流通,这显然是不符合克什米尔人民的利益和愿望的。因此在印控克什米尔地区恢复和平后,印巴双方都可以将各自控制的克什米尔地区作为特别的行政区,给予高度自治权。然后,双方地方政府可组成联合委员会,协商解决需双方协调处理的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双方人员和商品按照一定的管理和制度自由往来和流通,从而将因控制线而造成的分割的消极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值得人们重视的是,近年来,印度政府有意适当调整政策,给予克什米尔更多的自治权。瓦杰帕伊总理在2002年8月15日印度独立日讲话中表示,“我愿意向查谟和克什米尔人民保证,如果过去有任何错误,我们将予以改正”,“至于要求给(克什米尔)邦区更多权力一事,也将进行商谈”。如果印度能在这方面迈出较大的步子,对于缓和克什米尔群众的不满、恢复克什米尔的和平,将是十分有利的。实际上,印度在独立后初期,对克什米尔是采取了某种“一国两制”的方针的。当时除国防、外交、交通等方面的权力归中央政府外,其他权力都属于克什米尔邦政府。后来,印度中央政府才逐步削减了克什米尔邦政府的权力,引起了克什米尔地方势力和广大群众的不满。从瓦杰帕伊总理的讲话看,这可能就是他所说的“错误”之一。勇于承认错误,是十分可贵的;勇于改正错误,将更加可贵。

五、超越克什米尔问题改善双边关系

从国际关系的经验看,当两个国家存在一项重大争端时,如果一方或双方将解决这一争端作为改善关系的先决条件,往往会使两国关系处于僵持状态,而争端本身也并不能得到解决。相反,如果双方不以争端的解决作为改善关系的先决条件,积极改善双边关系,则不仅使双边关系能较快得到改善,而且双边关系的改善也能为争端的解决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从中美关系看,由于中美两国长期将解决双方在台湾问题上的分歧作为改善双边关系的先决条件,两国关系一直处于敌对状态。但在20世纪70年代初,随着国际形势的巨大变化,中美两国对各自的外交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实现了尼克松总统访华,使中美关系逐步改善和发展,双方在台湾问题上的分歧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解决,两国于1979年1月1日建交。

从中印关系看,印度总理英迪拉?甘地一直将解决中印边界问题作为她访华的先决条件,因此,尽管她得到了中方的邀请,却未能实现访华。拉吉夫?甘地担任总理后,不再将解决中印边界问题作为他访华的先决条件,毅然接受中国政府的邀请,于1988年12月对中国进行了历史性的访问。双方在联合新闻公报中宣布,同意通过和平友好方式协商解决中印边界问题;在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边界问题解决办法的同时,积极发展其他方面的关系,努力创造有利于合情合理解决边界问题的气氛和条件;为此将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如建立关于边界问题的联合工作小组和经贸、科技联合小组等。就印巴两国关系来说,克什米尔问题十分复杂,解决这一问题看来需要较长的时间。如果印巴双方能在谈判解决克什米尔问题的同时,不以这一问题的解决为先决条件,全面改善关系,不仅可以使印巴之间建立稳定的友好关系,而且友好关系所创造的良好气氛也将有利于克什米尔问题的解决。由于克什米尔控制线把克什米尔河谷划在印度一边,巴基斯坦迫切希望改变现状,通过联合国决议所规定的公民投票解决克什米尔问题,这种感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感情毕竟不能代替政策。从巴基斯坦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一方面积极同印度就克什米尔问题进行谈判,另一方面不以克什米尔问题的解决为先决条件,全面改善印巴关系,应该是较好的选择。1999年6月8日,巴基斯坦前总理、巴基斯坦人民党领袖贝?布托在她的文章中坦率地承认:“我的一个主要的遗憾是,我过去奉行的政策实际上加剧了紧张局势。那时,我认为,让印度和巴基斯坦关系的发展取决于单一的克什米尔问题的解决将会突出强调克什米尔人民的事业。那项政策肯定没有推进南亚人民的事业。”贝?布托的这种反思是相当深刻的。从穆沙拉夫总统和瓦杰帕伊总理在阿格拉会晤中已就阿格拉宣言接近达成协议看,只要印巴双方都采取灵活务实的态度,是可以实现在谈判克什米尔问题的同时积极改善两国关系的。

六、克什米尔问题的最终解决

如果印巴双方能按西姆拉协定和拉合尔宣言维持克什米尔控制线的现状,通过同有关各方的对话实现印控克什米尔地区的和平,然后双方撤出大部分军队,在双方控制区实行高度自治,人民自由往来,商品自由流通,这不仅可以使克什米尔走向和平与繁荣,而且也将为克什米尔问题的最终解决奠定良好的基础。这是由于在印巴双方控制区实行高度自治的情况下,双方中央政府的管辖权将逐渐淡化,而控制线所造成的分割也同时淡化,这将使最终解决克什米尔问题的难度大大减少。

最终解决的方案中,将克什米尔控制线转成印巴两国的正式边界应该是最简易可行的方案。迄今,巴基斯坦不能同意这一方案,主要是由于穆斯林占绝大多数的克什米尔河谷被划在印度一边。但是如果印控克什米尔获得高度自治,并通过联委会之类的机构与同样获得高度自治的巴控克什米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对巴基斯坦来说,将控制线转成正式边界的困难将大为减少。过去,一些南亚问题学者建议将控制线转成“软边界”,其含义也是相同的。在这种情况下,克什米尔河谷由于穆斯林占绝大多数,同巴基斯坦的联系将更密切些。可以设想,克什米尔将从过去不断发生印巴冲突的地区,发展成印巴两国友谊的纽带,其影响是深远的。

另一解决方案是按联合国过去的决议举行公民投票。在印控克什米尔和巴控克什米尔都已高度自治的情况下,不论投票结果如何,对克什米尔都不会带来很大的变化,对印巴双方也不会形成很大的震动。

如果印巴双方认为最终解决的条件仍不成熟,将最终解决继续搁置也可以作为一种选择。

七、国际调解和斡旋

克什米尔争端是印度在1947年底首先提交联合国的。从过去情况看,联合国已多次处理克什米尔问题,在制止印巴战争的扩大、促成停火等方面是发挥了积极作用的。1998年6月6日,联合国安理会就印巴核试验问题通过的1172号决议也要求印巴两国恢复对话,鼓励两国针对造成这种紧张关系的根本原因,包括克什米尔问题,寻求彼此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这表达了国际社会的良好愿望。

美国作为对印巴两国都有重要影响的大国,虽然在其官方声明中照顾到印方拒绝调解的立场,表示不进行调解,但实际上是做了一些调解工作,并取得了相当的效果。1999年的卡吉尔冲突是由于克林顿总统说服谢里夫总理将巴方支持的武装人员从卡吉尔地区撤出,才得以平息。2002年当印巴处于战争边缘时,由于美国对印巴双方大力做了工作,紧张局势才趋向缓和。

实际上,近年来印度对国际调解和斡旋的立场已有所松动。如果今后印度能采取更加灵活的态度,由联合国或印巴都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调解或斡旋,是有可能的,也是可以在促进双方和解方面起有益作用的。

八、反对狭隘民族主义

1999年2月21日,印巴两国总理在《拉合尔宣言》中重申:“和平与安全的环境是双方最高的国家利益。”这无疑是十分正确的。目前无论在印度或巴基斯坦,愈来愈多的人已认识到这一真理,但也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它认识不足甚至拒绝接受。这是由于在双方国内,都存在相当强烈的狭隘民族主义思潮。在这种思潮影响下,不少人并不把和平与安全的环境作为最高民族利益,而以领土的得失作为最高民族利益,为此拒绝妥协,甚至不惜使用武力。狭隘民族主义可以说是印巴解决克什米尔问题的最大障碍。

有一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99年秋季在卡吉尔冲突结束后,我应邀到斯里兰卡参加一个关于南亚安全问题的讲习班讲课。一天晚饭后,我和前来讲课的一位巴基斯坦战略研究所所长在饭店二楼走廊坐在藤椅上聊天,谈到克什米尔问题。这时,两名参加讲习班学习的巴基斯坦女青年路过这里,前来向我们致意。她们年轻美丽,笑容可掬。然而,当她们听到我们在谈克什米尔问题时,情绪顿然激昂起来。她们说,巴基斯坦政府不应该将进入卡吉尔的武装人员撤回,应该继续打下去,向前挺进。有朝一日,她们也要去参加战斗。她们的言论不禁使我想起中国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也使我对巴基斯坦国内在克什米尔问题上的强烈情绪有了更深的了解。

实际上,印巴双方国内的狭隘民族主义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在无视或损害其他民族利益的基础上实现本民族的狭隘利益。从表面上看,狭隘民族主义似乎是在维护本民族的利益,而从实际效果看,却是在破坏本民族的根本利益,只是这种破坏是通过敌对民族的狭隘民族主义来实现,一时不易被人们所觉察。而历史已经证明,对印巴双方来说,真正的最高民族利益就是实现双方的持久和平与和睦相处。而这只有在照顾双方的民族利益和感情的基础上,通过双方互谅互让才能实现。然而,要使这种认识成为印巴两国的主流,还需要作艰苦的努力。

总之,解决克什米尔问题的难度确实很大,克什米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亚洲的一大热点。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印巴两国之间因克什米尔问题再次爆发大规模战争的可能性并不大。印巴两国人民是富于智慧的人民。人们相信,经过长期的和平对话和探索,印巴两国最终能在克什米尔问题上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使印巴两国建立长期稳定的友好睦邻关系,使克什米尔成为和平繁荣的“人间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