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闲话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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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宁人负我 我毋负人

这都是前不久的事,一位所谓“朋友”,为了自己的前程,颇干了些不光彩的事。其实,这也是常事,搞小动作,打小报告,做小手脚,下小绊子,对那个吃了苦头的人来说,本也无所谓,咬了也就咬了,这年头,本不算稀奇。他不咬,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他这样的“朋友”来咬。于是想开了,反正得挨一口,谁咬不是咬呢?

不过,用不着先是“隔壁王二不曾偷”地推脱洗净,装着没事人似的;接着,手上的血,屁股上的屎,根本就遮挡不住了,脸由一红变成一白。“我就这个德行,怎么样吧?”

那张白脸,使我想起一出京剧,叫《捉放曹》里的那个曹操。

这位奸雄行刺董卓不成,逃出洛阳,亡命流窜,行到中牟地方,被陈宫捉了,因他是个反卓义士,不但释放了他,还挂金封印,随同他一块干革命去了。

那句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就是曹操在猜疑之下,杀了吕伯奢一家,路上碰见吕伯奢本人,结果一不做二不休地又把他杀掉以后,对同行者陈宫说的。从此成为恶谥,也给曹操定了性,千古遭人咒骂。

这位所谓“朋友”,文不成,武不就,又耐不得寂寞,就本着这样的原则行事,踩着他人的肩膀往上爬了。

说实在的,在光明磊落这一点上,我是赞成曹操的,他不是鲁迅先生讽刺的“又想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也不像时下一些先生们,台上握手,台下踢脚,当面称兄道弟,背后落井下石。搂得你挺紧,可捅进你腰里的一刀,也挺深。曹操杀了人,就只讲“宁我负人,人毋负我”的话,而决不寻找冠冕堂皇的理由,为了反对董卓的宏图大业啦,为了保卫汉王朝的最高利益啦,我杀他们是局部问题,而我必须生存下去,才是大局啦,为自己那脏抹布似的灵魂得到一丝慰藉。

中国的儒教文化,其中就有和基督教“打了左边耳光,再把右边让他打”相类似的“宁人负我,我毋负人”的自我牺牲精神在内。所以,这位“朋友”,脸部先心虚理亏的红,恐怕是最后一点良知在起作用的,等到卖友之后求到荣,那就索性像曹操一样的大白脸了。

但曹操令人敬佩之处,是他自己把脸抹白了的,而不像我的这位“朋友”,是别人用唾弃,用鄙视,用压根儿的看不起,把他的脸抹白的,这就是英雄和小丑的区别了。

其实,在物质相对贫穷的原始社会里,人欲尚不到横流的地步,这种“宁人负我,我毋负人”的自我牺牲精神,也多半属于憧憬中的美德。等到了互相倾轧,尔虞我诈,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的奴隶、封建、资本社会里,那种血肉纷飞的人吃人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只不过在程度上有所不同罢了。

细想起来,曹操敢这样做,敢这样说,不也光明坦荡,心口如一,不失英雄本色吗?比之那些实际上如此行事,偏又做出一番假张致,满嘴道德文章革命口号,甚至还流出两滴鳄鱼泪者,要大气得多。

老实讲,干出类似杀吕伯奢这种事的,曹操非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可他说了这句话后,倒使后世仿效之徒,前有车,后有辙,讨了个心安理得,少许多内心纷扰。于是上至领袖群伦者杀功臣,戮贤良,下至一般干部者卖主子,叛亲友,便以自己生存为理由,放开手脚地去干了。

现在,我的这位“朋友”,据说,混得蛮不错的,酒色财气,好像都全了。

我想,若是魏武帝还健在的话,这位“人生几何,对酒当歌”的大诗人,看到这班混混儿,在那儿作丑态百出的跳梁表演,肯定会发出一位西方哲人的感慨:“我播下的是龙种,没想到收获的却是跳蚤。”

许多许多的不幸之中,莫过于“人格萎缩”或“侏儒化”的这种世纪病,最让人丧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