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警察心理教育:警察心理辅导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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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常见的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30751)(5)

3.5.辨别心理正常和异常的标准

由于人的心理活动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正常和异常往往又是相对而言的,尽管有时两者存在实质的差异,但试图找出一条截然将两者区分开的界限又经常是行不通的。这就决定了辨别一个人的心理是否健康、存在什么样的心理问题?是非常困难、复杂的工作。但是,这对于任何一个心理咨询工作者、心理辅导员又是不可回避的。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得出正确的结论。

3.5.1.经验标准

可以从3个方面来考虑:(1)当事人的自我感觉。有的人,过去社会适应比较好,人际关系和睦,但经过某事件造成的挫折感后,自我感觉到人格发生不良变化,对生活产生了很强烈的适应困难。有许多人就是因为自己感觉到忧郁、焦虑、恐惧,或不能自控某些行为,而寻求心理咨询帮助的。也有某些存在某种心理、行为问题的人坚决否认自己“不正常”,这也正好作为行为异常的标准,这实际上也是应用了主观经验的标准。(2)当事人的配偶、子女、同事和其他亲友,根据其当前与以往相比较,感觉其出现了不良心理变化,怀疑其出现了心理问题,督促或陪同当事人寻求心理咨询帮助。这也是一种主观经验标准的体现。(3)心理咨询工作者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以一般人对某事物的具体反应为参照点得出的结论。这种标准可以因人而易,具有较大的主观性。主观性越大,不同研究者之间的结论差异也就越大。

3.5.2.社会适应标准

人总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生活,并根据社会的需要适应或改造环境。人的行为总体上是与环境相协调的。因此,其行为是符合社会准则,依据社会要求和道德规范行事的。人如果适应不了、也改造不了所存在的社会环境,就会感到痛苦。压力超出了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就可能导致人格的畸变或反社会的行为。如果一个人表现出强烈的社会适应困难和人际交往的困难,表现出自我封闭、愤世嫉俗、悲观厌世等心理和行为,这也表明这个人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需要进行调整。

人与社会保持协调一致性,又可以理解为社会化对人社会性的要求。社会环境因素包括社会规范、道德标准、价值观念、风俗习惯、人际交往模式、社会心理环境等一系列文化现象。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人在继续社会化和再社会化过程中产生的不适应,并非都是心理问题、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的表现。与社会发展的适应,是对人社会化的原则要求,但又是相对的,不适应才是绝对的。不适应的度,应以是否影响了主体正常的工作、生活、学习和精神状态为准,同时这样的标准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对于某个人群,都并非一成不变的,会因人、因时、因地而易。

3.5.3.统计学和社会常模标准

这一标准来源于对正常心理特征的心理测量,它是以全体人群中具有这种特征的人数的分配为依据的。在取大样统计中,一般心理特征的人数多为常态分配,居中间的大多数为正常,居两端者为异常。因此,确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正常就是以其心理特征是否偏离平均值为依据的。这也表明,许多异常心理现象在常人身上也会有所表现,只不过不是那样增强、极端。因此,在这里正常和异常也是相对而言的。

根据统计学原理制定的心理测验的标准为常模,常模是解释测验结果的参照指标,它是以人行为的社会意义及个人的适应程度为出发点的,反映了适用测验对象总体的平均成绩。心理咨询工作者主要依据测试考察来访者(咨客)的人格特征,对人对己的态度、人际交往水平、对社会关系和社会事件的看法和反应是否适应社会的要求,还包括人的智力水平、能力等内容。

目前,心理咨询机构常用于人格特征和精神症状测试的常模有:MMPI-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定、艾森克人格问卷、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测验、人格调查表(EPQ)、精神症状自评量表(SCL-90)、焦虑自评量表(SAS)、隐匿性抑郁症自评量表(SDS)、自测神经官能症、气质测验60题等等。

3.5.4.病因与症状存在与否的标准

有些异常心理现象或致病因素在常态人身上是不存在的,如果在某人身上发现这些致病因素或疾病的症状就可以判为异常。如麻痹性痴呆、药物中毒性心理障碍等,研究者必须根据某种病毒、细菌和药物的是否存在作为确定病因的依据。这时,物理,化学检查和心理生理的测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在区分心理和行为正常与异常的标准上,很难找到一个十全十美、客观而又一致的标准。上述种种标准的使用,应当做综合考虑,单独适用往往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但这并不是说心理活动的常态与异常是无法鉴别的。实际上,对于患严重心理(精神)疾病的人,所有的标准都是适用的,而对于处于临界状态(边缘状态)的人,则哪一个标准都难以单独判定。在心理和行为的正常和异常之间存在着很宽的过渡带,其中包含着许多细微的差异,只有到了一定的阶段才会发生突变。在实际生活中,精神病和心理障碍并不是很难发现的,对于临界状态(边缘状态)质与量的鉴别则需要丰富的社会生活经历、咨询经验和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