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释义:
临时议定三条法令。比喻以语言或文字规定出几条共同遵守的条款。章:条目。
来源追溯:
《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故事链接: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到达离秦都咸阳只有几十里路的霸上(今陕西西安东)。当时,即位不久的秦二世胡亥已被权臣赵高逼迫自杀,胡亥的侄儿子婴被立为秦王。子婴又很快设计杀死了赵高,并在仅当了46天的秦王后,向刘邦投降。
子婴投降后,将领们都建议刘邦把他杀了,免得留下后患。但刘邦认为,这样做会不得人心,而现在最重要的正是取得人心。
刘邦进咸阳后,本想住在豪华的王宫里,但他的心腹樊哙和张良告诫他别这样做,免得失掉人心。刘邦接受他们的意见,下令封闭王宫,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随即还军霸上。
为了取得民心,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现在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这三条是: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
父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接着,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百姓们听了,都热烈拥护,纷纷取出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
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最后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汉王朝。
学以致用:
许多单位都要根据自己的具体实际情况,加强管理制度,并约法三章,以便让所有的员工共同来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