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商人经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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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独立经营者居多

江苏商人大多数是独资经营。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因为江苏商人能干,独立经商能力强;二是因为他们没有太多的亲情和乡谊约束,他们是较为独立和自由的商人。

这与历史上他们多经营粮、棉之类较为稳当的商品有关。这类商品的经营一般没有太多的风险,经营可以稳中取利。

因此,洞庭商人对互相联合起来共同抵御商业风险的意愿,远不如徽商或晋商那样强烈。徽商、晋商专门追逐厚利的商业行业,这些有厚利的商业行业的风险与利润是成正比的。风险越大,利润越高。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他们只能去冒风险,但单靠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这就需要群体意识和团队精神。所以,徽商或晋商帮是相当团结的,其反映在商业经营上,也是以合资经营方式居多。

而洞庭商人大多从事利润尚可的稳当商业项目,个人又具有较独立和自由的个性,这些因素决定了他们的商业经营规模多为个人经营,这在现代江苏商人身上也体现得很明显。

江苏商人中,利用独立资本从事独立经营的现象十分普遍。不但小商小贩多是以自有资本独立从事经营活动,即使是号称“百万”、“千万”的大腕,也是利用独资开展独立经营的。他们独立资本的来源,主要是自有资本。

这种独资经营的方式,经营者有完全的自主权,他们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决定怎样经营。针对江苏商人的这一特性,在与他们做生意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具体经营过程中,资本所有者与经营者多是同一个人。

(2)江苏商人多是小本经营者,并且多是直接经营,他们的资金有限,经营规模较小。尽管目前直接经营和委托经营两种情形在江苏商人中同时存在。但是,江苏商人中,采用直接经营的占大多数。

(3)江苏商人从商多是一家人进行,与外人合伙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