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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禁忌

大体讲来,对别人说“不”有以下四点禁忌应该引起大家注意:

1.忌说话绵软无力

拒绝别人时若说话绵软无力甚至哼哼唧唧半天讲不清楚,会让人很容易产生一种厌恶,认为你不是帮不了他,而是根本不想帮他,因为一般而言只有心虚的人才会如此吞吞吐吐。

2.忌热情过头

既是拒绝别人就认真说出理由,之后无论表示惋惜也好,无奈也好,别人不乐意,但也不能对你的拒绝妄加指责。若事后为了弥补对方,一个劲地“可惜可惜”、“下次下次”、“一定一定”,则未免有些虚伪之嫌。

3.忌触动感情

据心理学家研究,“触动”是很容易产生共同感受的,故想说“不”时应注意避免。给人以“敬而远之”的态度,比较容易把“不”说出来并说得较好,或者说,对方试图与你套近乎,你要保持头脑清醒,以免做了感情俘虏,给对方可乘之机。一般说来,见一次面就能记住别人名字的人,常容易与人接近,故此,在交谈中不断称呼别人名字,并冠之以“兄”、“先生”等常能产生亲近感,那么,反过来你想说“不”时,便应杜绝这种亲密的表示,即对方的名字一概不提,这样加大和对方的心理距离,容易说“不”。还有谈话时尽量距离对方远些,使其不容易行使拍、拉等触动性的亲密动作。另外,最好也不要触摸对方递出来的东西。东西也和人一样,一经“触摸”就会产生“亲密感”,想要拒绝就不容易了。

4.忌借口不当

有些人不想直接说“不”,便随便找些不值一驳的理由来暂时搪塞对方,以求得一时的解脱。这个方法并不好,因为对方仍可以找理由跟你纠缠下去,直到你答应为止。比如你不想答应帮某人做事,推辞说:“今天没有时间。”他就会说:“没关系,你明天再帮我做好了,事情就拜托你了。”又如你要拒绝对方想转让给你的一件衣服,你推说:“钱不够。”那么对方会说:“钱够了再说好了。”就把你轻易应付过去了。或者你不愿意和对方跳舞,推辞说:“我跳不好。”那么他一定会说:“没关系,我慢慢带着你跳好了。”因为这些都是小小的谎言,一经反驳,你定有所慌乱,“不”的意志便很难贯彻了。所以对付这种情况,你倒不如直截了当地用较单纯的理由明确地告诉对方:“你托办的这件事办不到,请原谅。”“这件衣服的颜色我不喜欢,很抱歉。”“我已经另约了舞伴,不能跟你跳,对不起。”等等。这样虽说显得生硬些,但理由单纯明快,不会给对方可乘之机,倒可以免除后患。

真正有价值的雄辩决无废言谬语,所说的一切都是需要的。

——罗休夫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