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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商务谈判的一般程序

准备阶段

(1)意向的建立

商务谈判意向的建立,就是谈判的可行性分析,即就选择谈判对手,实现自己的意图和目标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分析可能影响谈判的主、客观因素,预测谈判成功的概率,从而确定该项谈判是否可行。

(2)信息的搜集

信息的搜集是商务谈判准备阶段的一项基本工作,它对谈判方案的设计乃至整个谈判过程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信息资料搜集得愈充分,准备就愈充分,在谈判过程中就愈有能力把握主动权,谈判的成功率就愈高。主要是搜集如下资料:

①谈判对方单位的经营方式、业务范围、资信情况、产品质量、市场形象等。

②谈判对方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

③谈判对方参与谈判人员的个人情况,包括对方谈判者的身份、家庭背景、生活经历、性格特征、兴趣爱好、谈判风格、行为趋向等。

④谈判对方所在地区(或国家)的风俗习惯。

⑤谈判对方的利益目标、实力、筹码和薄弱环节以及对方对我方情况掌握了解的可能度。

⑥谈判对方近期的业绩及市场行情。

(3)方案的设计

方案的设计是谈判准备工作的中心环节,在整个谈判活动中具有纲领性作用。“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商务谈判尤其如此。商务谈判是谈判双方合作与竞争的过程,是一场直接涉及双方利益关系的经济实力、知识、智能、经验、策略、心理素质的全面竞技。因此,在进行谈判前,应根据谈判的目的要求,制定详细、缜密的谈判方案,包括谈判的主题。谈判的要点,谈判的议程等。

①确定谈判的主题主题是整个谈判活动的灵魂和统帅,主题的拟定要求措词精炼而准确。

②确定谈判的要点。包括谈判的具体目标、人员选择及对策设计等。具体目标是指该项谈判要达到的目的,比如是为了摸底,还是为了论证未解决的问题,或是为了最后达成已草拟的合同协议,抑或是为了检查、讨论双方提供的意见。人员选择是指对参与商务谈判的具体人员的筛选和确定。对策设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说话顺序的安排,所要使用的证据和文件的设计,要提问题的内容、时间以及询问者的确定,打岔机会的预设,暂停的预设等。

③确定谈判议程。议程设计是谈判方案设计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指双方就所拟定的议案进行讨论、磋商的程序。议程具有一种能够影响谈判效率的力量,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选定谈判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其座位,确定各项条款商谈的方法和步骤,预测在商谈中可能出现的不顺利的情况及其对策,安排好善后事项的处理等等。

(4)人员的组织

人员的组织是商务谈判工作的重要一环,因为,人是谈判的主体,人的因素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谈判的效率,决定了谈判的成败与否。组织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两大步骤:

①谈判班子成员的确定。包括参与谈判人数的确定和不同素质人员的搭配组合。一个谈判班子人员的数量与质量,应视谈判业务的内容重点,谈判的类型,难易程度,谈判地点、时间长短、业务量大小而定。一般地说专业技术性强、难度大、时间长、业务量大、地点设在对方地盘的谈判,需要配备的谈判人员的数量应多一点,人员的素质要高一些。

例如,进行一宗较大规模的引进成套设备的商务谈判,从业务需要上考虑,一般需配备如下人员:一位具有与对方负责人地位、身份、权力和政策水平相应的富有经济头脑、能胜任谈判的管理人员;一位对有关业务熟练的经济师或会计师;一位熟悉有关法律、制度的律师。一位熟悉生产、设备、技术的专家;一位精通双方语言,起码稍懂有关经贸知识与术语的翻译人员;一位熟谙市场营销的专家;一位统计、整理有关资料的辅助人员。上述人员如能在负责人得力指挥下各司其职,各显其能,配合默契,就可以组成一个具有立体优势的集体而发挥出谈判的优势,掌握谈判的主动权。

②谈判人员的分工。在确定了谈判班子后,还需依据谈判人员的不同性格类型,事先对谈判成员作谈判策略性的分工。如由何人在何种场合下通过何种方式提哪些问题,哪些问题由谁通过什么方式去回答,在什么情况下由何人去解决什么问题,谁当“主谈者”,谁当“调和者”、“记录员”等等。

开局阶段

开局阶段,亦称导入阶段、开始阶段。该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创造一个轻松、友善、和谐的谈判气氛,同时对对手进行试探、摸底,为进入实质性谈判打下良好的基础。该阶段主要由以下三个部分构成:

(1)谈判的物质氛围的构筑

主要是指谈判地点的布置与人员食宿安排、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

(2)谈判的精神氛围的构筑

主要是指谈判双方参加人员通过接待、入场、介绍和寒暄等环节,来消除彼此的顾虑和疑虑,增进相互间的了解,乃至引起心理共鸣,活跃谈判的气氛。

(3)试探、摸底与报价

由于谈判开展对整个谈判的议题和进程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谈判双方对开局都极为重视,往往都希望由对方开局,以此探测虚实,后发制人。而开局一方则会表现得极为审慎,措辞上往往虚虚实实,不想让对方摸清自己的全部底细。整个开局阶段,谈判双方都处于一种互相试探摸底的态度之中,谈判双方均在此态势之中酝酿各自的报价(发盘与还盘)。

实质阶段

实质阶段是在谈判开局以后,谈判双方就实质性问题进行交流与磋商,即谈判双方的正面交锋阶段。这是商务谈判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该阶段所花费的时间最多,消耗的精力也最多,是对谈判双方谈判战略战术的总的检验。谈判是否能达到自己的理想目标,谈判者的智慧和辩才的发挥,都将在这一阶段得到实现。该阶段又可细分为交流阶段和磋商阶段。

(1)交流阶段

亦即“谈”的阶段,该阶段双方的谈判人员应集中发表自己的意见,表明动机和意图,通过交换观点,达到相互了解。谈判双方在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态度时,要采取“横向铺开”的方法,而不是纠缠于某一具体问题。陈述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我方认为这次会谈应涉及的问题,我方的利益,我方向对方让步的事项,我方的立场,我方在对方所建有的信誉,以及今后双方合作的前景等。

(2)磋商阶段

也叫交锋阶段,其中心就是讨价还价。这是整个谈判过程中耗时最长、对抗最激烈的一环,是商务谈判的主体阶段。在该阶段,谈判双方的对立状态明显展开,各方人员都为掌握谈判的主动权而各显身手,或唇枪舌战,据理力争,或沉着镇定,较智斗力,双方都力图将谈判之舟驶向各自所期望的港口。而实际上,各方又必须向对方作出或多或少的让步,以换取对方的妥协和让步。通过磋商、交锋、讨价还价,双方在冲突之中探讨和寻求共同利益的结合点。可以说,磋商阶段是由谈判双方共奏的一曲“冲突”与“合作”的协奏曲,谈判双方围绕谋求一致的基调,既针锋相对,坚持不懈,又适时适度地互相让步,彼此妥协。

签约阶段

谈判双方经过正面交锋之后,通过彼此的妥协让步,消除了彼此的分歧,缩短了利益差距。双方都认为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只需在一些不太关键的问题上作出利益调整,就可以达成共识,签订协议。签约阶段应注意的事项有:

(1)审视对方的最后出价,或要求平均分担损失和风险;或以己方的“最后价”相对抗,适时提出双方均能接受的折衷方案,以解决最后矛盾。

(2)让步的原则性,即我方的让步应以对应的对方让步为条件,决不做任何无回报的让步。

(3)各种分歧消除以后,谈判双方在签订谈判契约式合同前应进行最后一次回顾,明确在谈判中已取得的共识的所有主要问题,并以备忘录的形式记录下来,作为拟订协约的根据。

(4)签约当事人在合同式契约尚未签订之前,应再次审查协约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以及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协议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和当事人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

(5)契约式合同的行文格式必须严谨,表达力求准确严密。应极力避免表述上的疏漏、歧义和可能引起的弹性解释,使之天衣无缝,无懈可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