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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吞食魔果的人(1)

陆谷孙摇译

多数世人,甚至可以说天下芸芸众生,都过着随遇而安的生活。纵然有人愤愤然以为自己似方凿圆枘,只要换个环境,可能更有作为,多数人若不是对各种遭际安之若素,也只有得过且过地认命。这些人像有轨电车,永远在同样的轨道上运行,倒回去再开出来,周而复始,一成不变,直到爬不动了被当做废铁卖掉。在这世上,你难得找到一个勇于掌握自己人生轨迹的人。倘若果真找到,那就值得好好看看此人了。

正是出于这个缘故,我怀着好奇心遇上托马斯·威尔逊。他做的事既有意思,又很大胆。当然,故事尚无结局,而且不到实验结束,不可能就说成功。只是从我当时已经听说的种种,此人似乎确实与众不同,所以我就想认识他。别人告诉我,他为人矜持内向,可我认定,只要有耐心,再加上一点手腕,自己可以说服对方对我推心置腹。我要从他本人嘴里听到那些事实。人嘛,都会夸张,都爱浪漫化,所以他的故事或许一点也不像别人要我相信的那么奇特,对此我心中有数。

这种印象在我终于结识他时果然得到印证。那是在卡普里岛的露天市场,当时我在朋友的别墅里消暑过八月。时间是日落前一刻。不管是当地人,还是外来客,大家都聚在这儿闲聊乘凉。那儿有一个俯瞰那不勒斯海湾的露台,从这儿可以看到缓缓西沉的太阳和金光四射背景前伊斯基亚岛的剪影。这是世间最令人心旷神怡的美景之一。我和我的朋友兼房东正站在那儿观看,只听得他突然说:

“瞧,那就是威尔逊。”

“哪里?”

“坐在矮墙上、背朝我们的那一位。穿了件蓝衬衫。”

我只看见一个模糊的背影和小小的头颅,头发灰白,短而稀松。

“但愿他转过身来。”我说。

“马上就会。”

“请他到莫甘诺餐馆来跟我们喝一杯。”

“好吧。”

摄人魂魄的美景一刻已然不再,太阳像个橙子的顶部,正沉往红酒一般颜色的海水中去。我们转过身来,背倚矮墙,看着漫步来回走过的行人。他们全都在不停地说话,那兴高采烈的声音,听着不由得让你也兴奋起来。接着,那口已裂了好几道缝的教堂大钟鸣响,送来悦耳的洪亮声音。在卡普里岛的露天市场,钟楼矗立,下方是从港湾拾级而上的步道,再上一段台阶就是教堂。真是个多尼采蒂歌剧的理想场景。你甚至会觉得,这说话滔滔不绝的人众,随时都可能突然放声来个大合唱。好一派引人入胜又带些虚幻意味的景象!

我是过于专注地看着周围,而没注意到威尔逊已从矮墙攀下,朝我们这边走来。他刚走过我们身边时,我的朋友叫住了他。

“喂,威尔逊,好几天没见你下水了。”

“换换感受,我去了另外那一边的海里。”

朋友这时拿我作了介绍。威尔逊跟我握手,虽说彬彬有礼,态度总有些淡漠,毕竟有太多的生人来到卡普里,待上几天或几周。我敢说他老是在结识那些来而复去的过客。朋友接着便邀请他跟我俩一起喝一杯。

“我这正要去吃晚餐呢。”

“不能推迟一会儿?”我问。

“我想可以吧。”他微笑着说。

他的牙齿长得并不好看,但那笑容挺可爱,温馨且充满善意。他身穿一件蓝色棉布衬衣和一条褐色长裤。裤子皱巴巴的,一点都不干净,质地是薄帆布。脚上穿的是一双平底旧凉鞋。这身打扮足可入画,与周围的地理环境和气候都十分契合,只是同他的尊容绝对不配。他的脸很长,布满皱纹,给晒成了深棕色,唇薄,灰色的小眼睛并拢着,显出紧凑又轮廓分明的器官。灰白头发经精心梳理。这可不是一张平常的脸,年轻时的威尔逊甚至可能是个俊男,所以至今相貌仍不失端庄。蓝衬衫敞着衣领,灰色的帆布裤看上去真不像是他的衣物,倒像某次沉船事故发生时,见他穿着睡衣睡裤,好心的陌生人不管匹配与否,随手拖来给他穿上的。虽说穿着随意,他看上去还是像个保险公司某家分店的经理,按理说该穿黑色上装,配上黑白条纹的西裤,白领下系一条并不惹人反感的领带。我很自然地设想着,自己因为丢了一块表,跑去向他索取保险金,而他显然对我印象不佳,所以我在回答他一个又一个问题时,他的神色弄得我方寸大乱。虽说他礼数周到,可索保的人不是笨蛋就是恶棍。

提起脚步,我们慢悠悠穿过露天市场,沿街往莫甘诺餐馆走去。我们在餐馆花园里坐定。四周的人说各种语言:俄语、德语、意大利语和英语。我们点了饮品。老板娘卢西亚太太一摇一摆地走过来,用她那甜美的低嗓门跟我们互致问候。虽说已是发胖的半老徐娘,这女人身上还留有三十年前大美人儿的余韵。须知当年的她,曾是画家争相拙劣描摹的对象。老板娘长一双天后赫拉似的水汪汪的大眼睛,笑起来亲切又殷勤。我们三个说了一会儿闲话,因为卡普里这地方总有各式各样的丑闻八卦,供人作为谈资。但特别有意思的事一件也没有,于是过了一会儿威尔逊便起身辞去。过后不久,我们信步走回朋友的别墅去进晚餐。回去的路上,朋友问我对威尔逊有什么观感。

“没什么观感,”我说,“我不信你讲的故事有一丝一毫的真实性。”

“为什么没有?”

“他不是做那种事情的那种人。”

“谁说得准一个人有多大能耐?”

“在我看来,他绝无超乎寻常之处,一个生意人罢了,靠着金边优质证券有项不错的退休收入。我看你的故事只不过是卡普里一般的街谈巷议而已。”

“随你怎么想吧。”朋友说。

我们习惯在一个名叫“提比略大浴场”的海滩游泳。我们乘坐出租马车沿公路来到某一地点,然后在阵阵蝉噪声中,冒着火辣辣的刺鼻日晒,步行穿过柠檬矮林和葡萄园,直抵峭壁崖顶,这儿有一条陡危的羊肠小道通向大海。一两天后某日,正当我们准备下崖时,朋友说道:

“哦,又是威尔逊。”

咔嚓咔嚓,我们踏过海滩,浴场唯一的短处在于这儿布满砾石而非细沙。当我们行近时,威尔逊看见了我们,并挥了挥手。他站着,口衔烟斗,只穿一条泳裤。他的躯体呈深棕色,精瘦,但也并非瘦骨嶙峋。鉴于他布满皱纹的脸和灰白头发,这副体格还算保留着年轻人的强健。我们走得热不可耐,赶快脱了衣服,一头扎进海水。游出海岸才六英尺,这儿已是三十英尺清澈见底的深水。水温虽高,仍给人通体有劲的舒泰。

待我离水登滩,威尔逊伏卧在一方浴巾上看书。我点燃一支香烟,走去坐在他的身旁。

“游得痛快?”他问。

他把烟斗夹在书本里,标示自己读到的地方,然后合起书,把它放在身旁的碎石上。显然,他愿意说说话。

“妙不可言,”我说,“世上最好的浴场。”

“当然,人说这就是古罗马皇帝提比略的大浴场,”他指指那一半入水一半留在陆地上的大片砖瓦狼藉,“可那全是胡扯。知道吗,这儿只是皇帝当年的别墅之一。”

这我知道。可是别人想说什么,由他们去说,你听着就是了。你任由他们赐教,他们会对你产生好感的。威尔逊咯咯一笑。

“好玩的老家伙,提比略。可惜眼下大家都说,关于这位皇帝的所有故事,没有丝毫的真实性。”

他开始对我讲述有关提比略的一切。可本人也读过苏埃托尼乌斯的恺撒众皇考,还有早期罗马帝国的各种史书,因此他说的对我而言并无十分新鲜的内容。不过,我也就此注意到此人并非阙学之辈。我说出了这点感想。

“哦,这个嘛,我来此定居以后,自然而然发生了兴趣,何况又有充裕的读书时间。住在这样一个地方,浮想联翩,好像历史都会变成真事,甚至可能觉得自己就生活在历史中的古时。”

我真该在这时插话提醒,现在是一九一三年;世界既便捷又舒适;谁也无法想象会发生什么严重的事情,来干扰人生安意其中。

“你来此多久?”我问。

“十五年。”他向蔚蓝而平静的大海投去一瞥,薄薄的嘴唇上流连着一种出奇温馨的笑影,“我与这地方是一见钟情。我敢说,你一定听说过业已变成神话的那个德国人[1],乘坐那不勒斯渡船来此,本来只为吃顿午餐,看看蓝洞,不料就此留下,一住就是四十年。呃,我不能说自己跟他完全一样,但到头来我也会这样。只是,在我,一待就是四十年不可能了。二十五年吧。不管怎样,总是胜于‘眼睛一亮,到此一游’吧。”

我等他继续往下说,因为方才的话里似乎终于含有某些涉及我曾听说的故事的内容了。可就在这时,我那朋友浑身湿漉漉的上岸来了,因为游了一英里而非常自傲,谈话也便扯到其他方面去了。

那次以后,不在露天市场,便在海滩,我又数次邂逅威尔逊。他亲切有礼,总是乐于与人交谈。我发现,他不仅对这座岛屿,即使对邻接的大陆,都是了如指掌。他通读百科,阅书无计,专攻的是罗马史,对此博闻而致精。他似乎想象力有限,聪敏不过常人;他爱笑,但并不失态;简单直白的笑话就可激发他的幽默感。常人一个而已。我不曾忘记我俩单独短暂闲聊那次他说过的一句奇怪的话,只是之后他再没有去接近过那个话题。那次,我和朋友从海滩回来,在露天市场下了出租马车,吩咐车夫五点钟来接上我们去阿纳卡普里。我们准备去攀登索拉罗峰,在我们特别中意的一家小酒馆进餐后,披一身月光下山。那是个月圆之夜,夜景特别美妙。我们给车夫下指示的时候,威尔逊正站在一边。我们带上他乘车是免得他一路挨晒,从扬尘的路上走回。主要是出于礼貌而非其他,我问他愿不愿意同我们一起夜游。

“我请客。”我说。

“不胜荣幸。”他答。

谁知到了出发的时间,我那朋友觉得不舒服了,说是在水里泡得太久,再去受累走长路,力有不逮。结果我只好独自与威尔逊结伴去了。我们爬上山,眺望万里云平的胜景,薄暮时分回到客栈,又热又饥渴难当。晚餐是事先订好的。食物不错,因为店主安东尼奥厨艺出色,酒更是他自己葡萄园的佳酿。酒味很淡,简直可以当水喝,所以在吃通心面的当儿,一瓶已经下肚。待到喝完第二瓶,我们已经醺醺然觉得人生无憾。我们坐在花园里,头顶是果实累累的葡萄藤。清风漻然,夜静人孤。侍女给我们端上“丽乡”牌乳酪和一盘无花果。我点了咖啡和斯特雷加橙味甜酒,后者是意大利产的最佳酒品。威尔逊谢绝雪茄,而是点燃了他的烟斗。

“上路前还有充裕的时间,”他说,“等月亮爬上山还得一个小时。”

“有没有月亮无所谓,”我心情轻松地说,“不错,我们有的是时间。这是卡普里令人愉快的特色之一,就是说,从来无须奔忙。”

“闲暇,”他说,“要是大家都懂得该有多好!这是人类能够拥有的最高无价之宝。可惜庸人太多,甚至不懂如何去争取闲暇。工作?他们为工作而工作。他们没有头脑去认知,工作唯一的目的其实就是获得闲暇。”

对于某些人,几杯下肚就爱发表一点总结性的高论。他的这些话是对的,但没人敢说这些话又是独创见解。我什么也没说,只顾擦火柴点燃雪茄。

“我第一次来卡普里就逢圆月,”他若有所思地说,“今晚可能是一样的月相。”

“就是啊,你知道的。”我微笑着说。

他笑了。花园里唯一的照明来自悬在我们头顶上方的油灯。借这点灯火进餐,光亮不足,可这会儿两人谈心,晦暝反增情调。

“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月圆可能在昨晚。十五年了。今天回首,像是才过去一个月。在那之前,我从未来过意大利。我是来度假避暑的。我从马赛乘船到了那不勒斯。又四处游览一阵,庞贝啦,帕埃斯图姆啦,以及类似的一两个去处,然后来到这儿过了一周。从海上,我就立刻喜欢上这地方的外观了。我是说,我眼看这地方渐行渐近,接着从轮船上放下小艇,把我们送到码头登岸。这儿的人叽叽呱呱围上来,要替你搬行李,还有替旅馆招徕顾客的,玛丽娜街上那些破败的房屋,徒步上坡去旅馆,在露台进餐———瞧,这一切顿时攫噬了我。真相就是这样。我不知道那会儿是不是神魂颠倒了。要知道,在这之前我从未喝过卡普里葡萄酒,只是听说过而已。这会儿想来当时准是醉了。别人都去睡觉了,就我还坐在露台上,看着海上生明月。还有维苏威火山喷出大团火红的浓烟。当然,我现在知道了,我喝的酒是劣质黄汤,天哪,还叫什么卡普里葡萄酒,可在当时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头。把我灌醉的可不是酒,而是这个岛的形状,这些叽叽喳喳的岛民,还有月亮、大海以及花园里的欧洲夹竹桃。这种植物我以前从未见过。”

说了这么长一段话,他渴了,于是举起杯来,不料杯子已经空了。我问他要不要再来一杯斯特雷加橙味甜酒。

“这是让人反胃的蹩脚货。咱们还是要瓶葡萄酒吧。葡萄酒喝着才叫棒,那可是纯粹的葡萄汁水,不伤人。”

我于是又点了葡萄酒,上酒之后把两人的杯子斟满。他饮了一大口,发出惬意的感叹,过后又接着说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