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民主法制与人的发展研究(耕砚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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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教育学(10)

人类社会实践观的进步,主要体现在人类为自身创造了一个不断扩展的自然界本来不存在的且又独立于人的精神之外的客观世界。它不仅包括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所指称的“第三世界”,而且还有存在于电脑“虚拟空间”里的现实。在这种特定的现实中,人们的生存状态完全可以超越我们过去所熟悉的时空,甚至可以去和文王说易,和老子论道,与孙武谈兵,与诸葛侃对。所以,在那里才是绝对意义上的“广阔天地”:上天、入地、驾飞船遨游太空、变成“无穷小”爬到量子和光子的空洞里去捉迷藏,如此等等,悉听尊便。试想,在那种环境下我们要想学一点操作方面的技术,岂不易如反掌?况且,诸如此类的电子设备并非是科幻小说中的情节,而是活生生的现实,其模拟的内容亦可谓无所不能、包罗万象。需要强调的是:这些东西的价格并不昂贵,甚至比那些传统的教学设备还要便宜!

这也就是说,即使是一个缺少资金的单位,只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真正把实践教学当作大事,当作是任何其他的事情都不能替代和冲淡的工作来抓,并把有限的资金投到关键的地方,用最先进但又相对廉价的设备装备实践教学的课堂,那么,我们学生的操作和动手能力就一定能够大幅度地提高,造就大批“文武双全”的“不但会说、而且会干”的人才的目标就一定会实现,整个实践教学工作也一定会随之走出困境,找到前途。

参考文献

[1]广东中专教育[J]. 1997(1—4).

[2]中国教育报[N]. 1997年1—10月。

[3]《电脑报》(96年合订本)上下册。

城市化过程中原住民职业培训与就业问题探略

农村城市化的过程使得处在城市边缘大片的农村地区,迅速地由乡村变成了城市的街道;其原住民的身份也由农民变成了市民。他们祖祖辈辈熟悉和赖以存续的生产、生活乃至思维方式都在经历着摧枯拉朽般潮流的涤荡和冲刷。他们当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可以说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带到了过去连做梦都难以想象的现代化的进程当中!毋庸讳言,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迅速适应这种社会突变式的转型,有一部分人的生存能力和生存状态仍旧停留在“前现代”的原生态。

对这部分人的“民生问题”,虽然各级政府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关怀,对他们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岗位的开发力度,对无业和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及其职业培训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是,效果并非一蹴而就的圆满,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并在实践中予以跟进。

许多城镇社区在城市化之前地处城市边缘,原住民以前的生存手段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城市化之后,过去的农民一下子变成了街道的居民,比较典型地经历了从农村到城市的急剧转变。普遍地,在城市户籍失业人员中,此类型的失业(无业)人员占总户籍人口的比例较大。而且,其中的相当部分人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并且没有一技之长和其他的谋生能力。在这些人员中,有参加技能培训意愿的仅占少部分,大部分没有任何参加学习的动力和积极性。例如,深圳市大鹏街道的辖区就是城市化之前的大鹏镇,地处深圳东部半岛,是深圳的别称———鹏城的来源地,即“大鹏所城”旧址的所在地。由于在经济规划上此地被认为是发展旅游的场所,用通俗的语言来描述此处,美其名曰充满着原生态景致“不发展就是最大的发展”的地方。从经济的角度看,此地仍然属于城市的“边疆”,即欠发达地区。城市化以前原住民主要以捕鱼和养殖为生。该辖区现有户籍适龄劳动人口4 581人,完全就业的有3 205人,失业(待业)计有757人,初中以下文化的有532人。在街道办事处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过程中,促进了440人就业,还有317人无法就业。与大鹏毗邻的葵涌街道,面临大亚湾,是当年“东江纵队”的北撤地。情况与大鹏街道颇为相似,原住民城市化以前所从事的工作主要也是经营渔业、养殖业和务农等,亦属于有待发达的深圳东部三个“老少边穷”的街道之一(还有一个是南澳街道)。该街道共有有劳动能力的而未就业的人员1 448人,占这个街道总人口的13%。初中文化程度的1 028人。有就业愿望的250人,有参加就业培训意愿的仅有157人。大部分人员既不愿意参加培训,也对就业持无所谓的态度。

这种情况可以大致看出,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原住民失业和无业人员这个群体的存在是一种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有些特别困难的人员且不说未来的发展,就是连当下基本的生存,如果不是政府和社会的援助,其结果都是难以想象的。

具体地考察,虽然都是无业或失业,但这个群体还是大略可以区分出不同的类型来。

一是由于生存场景的转换,使过去的技能不再有用武之地。如渔民捕鱼捉蟹、农民种地耕田等技能已经丧失了使用的现实性,他们虽然有工作的意愿,而新的技能又不可能呼之即来,需要一个学习即职业培训的过程。

二是尽管所占比例很小,但毕竟也有一些大专及其以上水平的人员,由于遇到了当今的金融风暴,暂时难以找到专业对口且称心如意的工作而步入到“啃老族”的行列。

三是占无业和失业人员大多数的学历低、无技能、不想学习、不会做事的人。较低的文化水平与现代工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等要求的劳动者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技术能力存在相当的距离,他们就业选择的余地较小,哪怕就业也只能选择诸如打扫清洁等没有任何知识或技术含量的工作。加上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又生在先富起来的深圳,他们认为在村里有分红,家里有房租,不用工作也能充分享受政府的关怀和改革开放的成果,日子得过且过,所以不再想干活。

四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择业的观念陈旧,他们认为:到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上班才是真正的就业。以致政府用了很大的精力为其创造条件,他们反而看不上眼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某公司在大鹏街道招聘文员,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优先推荐本地失业的人员应聘,但由于工资和假期不能满足其内心的期望,以致应聘者主动放弃就业机会。类似情况使不少人自然而然地加入到了失业者的行列中。

五是在“优胜劣汰”规律的作用下,人力资源在各个不同领域都存在着激烈的竞争。没有任何一个单位会长期供养那些只想要高薪而又什么都不会干的人,以至于竞争的结果导致了部分原住民的失业。

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原住民就业、再就业及其职业培训工作仍在进行当中。从中央到地方,对这项工作都非常重视,基层相关的工作人员也在进行着富有创造性的努力。这理应引发一些思考,比如:原住民中无业、失业人员的情况千差万别,能否用某种单一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是否能区别对待?在深圳,对原住民普及高中教育的培训已进行了多年,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为何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数还有如此之多?不用就业就能够生活得不错的群体,在就业岗位为稀缺资源的情况下,政府还有必要为避免其懒惰而自作多情地动员他们工作吗?

这样的一些问题,已经不是现代性的思维能够圆满解释得了的,问题本身不知不觉地将人们带到了“后现代”。事情本身的复杂性,使得必须抛弃过去简单的思维方式而进入“复杂性”的领域。

克服了现代性“大一统”的观念,在处理原住民无业、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的问题时,完全可以将有学习和就业意愿的人和那些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人群区别开来分别对待。根据前述的数据,失业、无业人员中有学习和就业意愿的人数所占的比例大约只是这个群体总人数的一半还不到。政府下大气力关注的应是这些有学习和工作意愿的人。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搞工作要抓重点,要抓事物的主要矛盾,纲举才能目张!工作重点的转移势必也会减轻政府部门的压力和负担。在失业和无业人员中,除了特别适合的岗位外,主要应安排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而没有高中学历的人员则必须参加普及高中学历的学习。因为为了普及原住民高中学历的工作,政府已经投入了相当的人力和物力。

这里,有一些观念需要改变:过去,大家总是认为读书不算是工作而只是工作的准备,不读书并且干能挣钱的事情才是工作。终身教育的理论则认为,学习应该是贯穿于人一生任何一个时段的、使人能够优雅与体面地生活的必需和标志。任何一个时段对于学习的缺失都有碍人身心的健康和发展。对于成人来讲,这个问题在连基本的温饱都未能解决的时代,肯定不可能拿出来讨论。但是今天,在完全有条件能够使缺失了高中及其以下阶段学习的人得到一定的补偿的情况下,参与这个补偿的过程就是必需的。它既是一个市民的义务,同时也是政府的责任。因为成人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是必须有经济支撑的,所以市民在参与义务教育即达到初中毕业的学历之前,政府就必须为其养活自身、养活家人而买单;同时,作为市民的义务,哪怕他是原住民,在未达到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之前也必须参加学习。如此,学习与工作就不会再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在这个阶段学习也就是工作,工作也是学习,并且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理应是过上优雅和体面的生活。一个市民如果有了高中学历的水平,那么,解决他们的工作问题想必比未完成义务教育时更有竞争力!如果顺着这个思路再往前走,在一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如果加大力度,将人力物力进一步向其倾斜,继续支持已经有高中学历的原住民失业、无业人员读完大专的话,那么这个群体的就业岂不易如反掌?

至于那些既不想学习又不想工作的原住民,又分两种类型:一是没有任何社会经济来源的。虽然政府花费纳税人的钱去养活他们,有悖于“不劳动者不得食”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有鼓励懒汉和寄生阶层之嫌。但无奈此举目前已成“国际惯例”,于是政府也须得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费用而让其活命。但待遇不能过高,以免产生负面影响。二是那些既有钱又有闲,即既有房屋出租和集体经济分红,又有兴趣亲近自然山水、研究电视、热衷健康麻将的人。就其本质来说,他们之所以有经济来源,是因为并不像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没有工作,而是有工作,并且是不错的好工作———有集体分红说明他们是股东,是财主;有房屋出租标志着他们既是老板又是管理者,只不过是劳动的方式与普通打工者不同罢了。政府还用得着去为其生活操心吗?

这样做,消除了现代性“宏大的叙事”和铁板一块,用“后现代”的视野观察原住民中无业、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培训问题,那么其人口中需要关注的数量将会大大减少,政府的工作负担也会相应减轻。想学习的人社会将鼓励其学习,想工作的人就会得到工作,想发展的人能有机会发展,想享受闲暇的人能够有闲暇得到充分的享受……这种展现在大家面前各得其所、皆大欢喜的情景,正是当前党和政府不断努力的目标———和谐社会!

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号)、《劳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5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促进就业的措施。从这些措施中,不难看出党和政府对失业(无业)人员就业问题的重视,字里行间都体现着无限的关爱。每一份文件都洋洋洒洒不下万言,内容涉及了诸如:“扶持政策对象的认定和管理”“关于鼓励自主择业和自谋职业”“关于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关于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稳定性”“关于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关于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关于加强就业管理,统筹城乡就业”“关于开展失业调控”“关于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关于强化部门责任,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等方方面面,从政策和理论上提供了完成这项工作的设计和保证。笔者结合具体的实践活动,据此也可以从中找出一些较好地处理和解决问题的策略。

(1)开展提高就业观念和创业意识的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化宣传手段,大力普及《就业促进法》,让广大群众熟知国家和政府对就业的优惠政策。宣扬和树立正面的典型,确立正确的就业观。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无业、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指导、就业观讲座等,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认清就业形势,摆正位置,树立信心,教育其克服怕吃苦、怕约束、爱面子的心理,增加忧患意识,及时改变落后和过时的就业思想,树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择业观、就业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