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地洁处为蓍室,南户,置床于室中央。
床大约长五尺,广三尺,毋太近壁。
蓍五十茎,韬以缠帛,贮以皂囊,纳之椟中,置于床北。
椟以竹筒,或坚木,或布漆为之。圆径三寸,如蓍之长,半为底,半为盖,下别为台函之,使不偃什。
设木格于椟南,居床二分之北。
格以横木板为之,高一尺,长竟床,当中为两大刻,相距一尺。大刻之西,为三小刻,相距各五寸许,下施横足,侧立案上。
置香炉一于格南,香盒一于炉南,日柱香致敬。将筮则洒扫拂拭。涤砚一,注水。及笔一、墨一、黄漆板一,于炉东。东上,筮者齐洁衣冠,北面,盥手焚香,致敬。
筮者北面,见《仪礼》。若使人筮,则主人焚香毕,少退,北面立。筮者进,立于床前少西,南向受命。主人直述所占之事,筮者许诺。主人右还西向立,筮者右还北向立。
两手奉椟盖,置于格南炉北,出蓍于椟,去囊解鞘,置于椟东。合五十策,两手执之,熏于炉上。
此后所用蓍策之数,其说并见《启蒙》。
命之曰:假尔泰筮有常。假尔泰筮有常,某官姓名,今以其事云云,未知可否,爱质所疑于神于灵,吉凶得失,悔吝尤虞,惟尔有神,尚明告之。乃以右手取其一策,反于椟中。而以左右手中分四十九策,置格之左右两大刻。
此第一营,所谓分而为二,以象两者也。
次以左手取左大刻之策,执之,而以右手取右大刻之一策,挂于左手之小指间。
此第二营,所谓挂一以象三者也。
次以右手四揲左手之策。
此第三营之半,所谓揲之以四,以象四时者也。
次归其所余之策,或一或二或三或四,而扐之左手无名指间。
此第四营之半,所谓归奇于扐,以象闰者也。
次以右手反过揲之策于左大刻,遂取右大刻之策执之,而以左手四揲之。
此第三营之半。
次归其所余之策,如前,而扐之左手中指之间。
此第四营之半,所谓再扐以象再闰者也。一变所余之策,左一则右必三,左二则右亦二,左三则右必一,左四则右亦四。通挂之一策,不五则九,五以一其四而为奇,九以两其四而为偶,奇者三而偶者一也。
次以右手反过揲之策于右大刻,而合左手一挂二扐之策,置于格上第一小刻。
以东为上,后仿此。
是为一变,再以两手取左右大刻之蓍合之。
或四十四策,或四十策。
复四营如第一变之仪,而置其挂扐之策于格上第二小刻,是为二变。
二变所余之策,左一则右必二,左二则右必一,左三则右必四,左四则右必三。通挂一之策,不四则八,四以一其四而为奇,八以两其四而为偶,奇偶各得四之二焉。
又再取左右大刻之蓍合之。
或四十策,或三十六策,或三十二策。
复四营如第二变之仪,而置其挂扐之策于格上第三小刻,是为三变。
三变余策,与二变同。
三变既毕,乃视其三变所得挂扐过揲之策,而画其爻于版。
挂扐之数,五四为奇,九八为偶,挂扐三奇合十三策,则过揲三十六策而为老阳,其画为□,所谓重也。挂扐两奇一偶,合十七策,则过揲三十二策而为少阴,其画为--,所谓拆也,挂扐两偶一奇,合二十一策,则过揲二十八策而为少阳,其画为—,所谓单也。挂扐之偶合二十五策,则过揲二十四策而为老阴,其画为×,所谓交也。
如是每三变而成爻。
第一、第四、第七、第十、第十三、第十六,凡六变并同。但第三变以下不命而但用四十九蓍耳。第二、第五、第八、第十一、第十四、第十七,凡六变亦同。第三、第六、第九、第十二、第十五、第十八,凡六变亦同。
凡十有八变而成卦,乃考其卦之变,而占其事之吉凶。
卦变别有图说,见《启蒙》。
礼毕,韬蓍袭之以囊,八椟,加盖,敛笔、砚、墨、版,再焚香致敬而退。
如使人筮,则主人焚香,揖筮者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