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17758300000006

第6章

生理方面的爱是人人所具有的和异性结合的欲望。精神方面的爱,则是把这种欲望确定起来,把它完全固定在唯一对象上,或者至少是以比较强烈的欲望来特别喜爱某一对象。因此,很容易看出,精神方面的爱,不过是由社会习惯产生出来的一种人为的情感。妇女们对它尽颂扬之能事,以便建立她们的权威,使本来应该服从的女性处于统治地位。这种情感建立在才德和美丽等一类的观念和种种的比较上;野蛮人不会有那些观念,也绝不会作那些比较,所以这种情感对野蛮人来说几乎是不存在的。因为在野蛮人的思想里,不会构成匀称与调和等等抽象观念,所从在他的心里也不会有什么赞赏和爱慕的情感;这些情感尽管人们不自觉察,总是从这些观念的运用中产生出来的。野蛮人仅只听从天然气质的支配,而并不听从他尚未能获得的爱好的支配;任何女人,对他说来,都是同样合适的。

仅仅局限于生理方面的爱的野蛮人,是相当幸福的,他们对于能以激起爱的情感并增加其困难的那种偏爱一无所知,所以他们的感情冲动不会太频繁、太激烈,他们之间的争执因而也较少,而且也不那么残酷。在我们之间造成无数烦扰的那种意念,是不会侵袭野蛮人的心灵的。每个野蛮人只是静候着自然的冲动,当他服从这种冲动的时候,对于对象并无所选择,他的心情与其说是狂热的,不如说是愉快的;需要一经满足,欲望便完全消失了。

所以,爱情也和其他一切情欲一样,只是在社会中才达到了时常给人带来灾难的那种狂热程度,这是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此外,如果我们认为野蛮人为了满足兽性,而不断地相互残害,那是很荒谬的,因为这种想法与实验正相反。例如加拉伊波人是所有现存民族中,迄今最接近于自然状态的一个民族,尽管他们生活在炎热地带,按气候对他们的影响来说,他们的情欲应当是很强烈的,但他们在爱情生活上却是最安宁的,很少因嫉妒而引起纠纷。

在许多种类的动物中,由于雄性争夺雌性而发生的争斗,往往使我们的养禽场涂上血迹;或者在春天的树林里因吵闹的叫声而发出回响,关于从这种现象中所能作出的那些推论,我们首先应当排除所有这些种类的动物,因为自然对于这些种类的动物,在雌雄之间显然规定了与人类有所不同的两性能力的对比关系。因此,我们不能从雄鸡相斗作出适用于人类的推论。在对这种对比关系观察得比较确切的动物中,造成雄性相斗的原因,不外是由于雌雄两性数目的对比,雌性较少,或者是由于雌性有经常拒绝雄性接近的期间。后一个原因终于要归结为前一个原因,因为假使每个雌性每年与雄性接近的期间只有两个月,结果就等于雌性数目减少了六分之五。然而,这两种情形,没有任何一种可以适用于人类。在人类中,女性数目通常总是超过男性,即在野蛮人当中,我们也从来不曾见过女性像别种动物那样,有性的需要期和排短期。此外,在上述那些动物的若干种类中,往往整个种类同时进入发情期,于是有一个可怕的普遍狂热、叫嚣、混乱和争斗的时刻来临。这种时刻在人类中绝不会发生,因为人类的性欲并没有周期性。所以我们不能由某些动物因争夺雌性而进行的争斗,来推定自然状态中的人类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形。即便我们能够做出这样的推断,而这种争斗既没有使其他动物同归于尽,我们至少可以设想,它对于人类也不会是更为不幸的。而且,显而易见,这类争斗在自然状态中所造成的祸害,比在社会状态中所造成的祸害要少得多,尤其是比在道德尚被重视的国家中要少得多。在这些国家里,情人的嫉妒和配偶的报仇,每天都会相起决斗、杀害或其他更为悲惨的事情。夫妻间永久忠实的义务,只会促成通奸行为,而那些关于贞操和荣誉的法律本身,则必然会助长淫乱之风,增加堕胎事件。

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漂泊于森林中的野蛮人,没有农工业、没有语言、没有住所、没有战争、彼此间也没有任何联系,他对于同类既无所需求,也无加害意图,甚至也许从来不能辨认他同类中的任何人。这样的野蛮人不会有多少情欲,只过着无求于人的孤独生活,所以他仅有适合于这种状态的感情和知识。他所感觉到的只限于自己的真正需要,所注意的只限于他认为迫切需要注意的东西,而且他的智慧并不比他的幻想有更多的发展。即使他偶尔有所发明,也不能把这种发明传授给别人,因为他连自己的子女都不认识。技术随着发明者的死亡而消灭。在这种状态中,既无所谓教育,也无所谓进步,一代一代毫无进益地繁衍下去,每一代都从同样的起点开始。许多世纪都在原始时代的极其粗野的状态中踱了过去;人类已经古老了,但人始终还是幼稚的。

我所以费了很多笔墨来阐述我所设想的原始状态,是因为在这一问题上有话多由来已久的错误观念和根深蒂固的成见应当消除。因此,我认为必须追本溯源从真实自然状态的描绘中证明:即使是自然的不平等,在这种状态中,也不像近代学者所主张的那样真实和那样有影响。

实际上,我们很容易理解,在那些区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差别中,有许多被认为是天然的差别,其实这些差别完圣是习惯和人们在社会中所采取的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的产物。因此,一个人体质的强弱以及依存于体质的体力的大小,往往取决于他是在艰苦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抑或是在娇生惯养中成长起来的,而不是取决于他的身体的先天禀赋。智力的强弱,也是一样。教育不仅能在受过教育的人和没受过教育的人之间造成差别,而且还随着所受教育程度的不同而增大存在于前者之间的差别。因为一个巨人和一个矮人,在同一道路上行走,二人每走一步,彼此之间的距离必更为增大。假如我们把流行于文明社会各种不同等级之中的教育和生活方式上的不可思议的多样性,来和吃同样食物,过同样生活,行动完全一样的动物和野蛮人的生活的单纯一致比较一下,便会了解人与人之间在自然状态中的差别,应当是如何小于在社会状态中的差别,同时也会了解,自然的不平等在人类中是如何由于人为的不平等而加深了。

自然在给人分配天赋时,即使真的像人们所说,往往厚此而薄彼,但是在人与人之间几乎不可能发生任何关系的环境中,那些得天独厚的人们,因受到自然偏爱而获得的好处,对于别人又有什么损害呢?在没有爱情的地方,美丽有什么用呢?对于没有语言的人,才智有什么用呢?对于不互通交易的人,狡诈有什么用呢?我经常听人说,强者压迫弱者,但是我希望有人能够向我说明压迫这个词的涵义是什么。一些人使用暴力来统治另一些人,后者呻吟于前者为所欲为的奴役之下,这正是在我们之间我所观察到的情形;但是我不理解如何能据此推断野蛮人也是这样,因为甚至使他们了解什么是奴役和统治都颇有困难。一个人很可能夺取别人摘到的果实,打死的禽兽,或者侵占别人用作躲避风雨的洞穴;但他怎样能够做到强使别人服从他呢?在一无所有的人们之间从属关系的锁链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呢?如果有人要从一棵树上把我赶走,我可以离开这棵树到另一棵树上去;如果在某一个地方有人搅扰我,谁会阻挡我到别处去呢?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因为他不但力量比我大,而且还相当腐化、懒惰、凶恶,竟至强迫我替他觅取食物,而他自己却无所事事呢?那么,这个人就必须下定决心时时刻刻注意着我,在他要睡党的时候,还得十分小心地把我捆绑起来,免得我会逃掉,或者把他杀死,也就是说,他必须甘愿给自己增加一种负担,而这种负担远比他自己想避免的和他所加给我的还要大得多。除此之外,他的戒备会不会稍微松懈一下呢?一个意外的声音会不会使他回一下头呢?我走进树林二十步远,我的束缚就解除了,他一生再也不会看见我了。

这些细节,无须再加以赘述。每个人都会理解,奴役的关系,只是由人们的相互依赖和使人们结合起来的种种相互需要形成的。因此,如不先使一个人陷于不能脱离另一个人而生活的状态,便不可能奴役这个人。这种情形在自然状态中是不存在的。在那种状态中,每个人都不受任何束缚,最强者的权力也不发生作用。

我既已证明了不平等在自然状态中几乎是人们感觉不到的,它的影响也几乎是等于零的。我还应进一步指出在人类智慧连续发展中不平等的起源和进展。我已经指明完善他能力、社会美德、以及自然人所能禀受的其他会种潜在能力,绝不能自己发展起来,而必须借助于许多外部原因的偶然会会。但是,这些原因可能永不发生,而没有这些原因,自然人则会永远停留在他的原始状态。所以,我还应把各种不同的偶然事件加以观察和归纳,这些偶然事件曾经使人的理性趋于完善,同时却使整个人类败坏下去。在使人成为社会的人的同时,却使人变成了邪恶的生物,并把人和世界从那么遥远的一个时代,终于引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我承认,因为我要叙述的事件可能是在种种情形下发生的,所以我只能通过一些猜测来决定我的选择。但是,这些猜测,当它们是从事物本性中所能作出最接近于真实的猜测时;当它们是我们用以发现真理所能有的唯一方法时,便转化为推理的依据。此外,我所要从我的猜测中推出的结论,也不会因此便成为猜测性的结论,因为依据我以上所建立的那些原理,人们不能建立其他任何学说,其他任何学说不能给我提供同样的结果,也不能使我得出同样的结论。

这样就使我对于以下各点无须再深入思考:时间的经过如何弥补了各种事件所欠缺的真实性;一些轻微的原因,当它们继续不断发生作用时会成为惊人的力量;某些假定,一方面我们虽然不能给以与事实相等的确实性,但这个根本不可能解决的问题上,宁愿轻轻地滑了过去。

另一方面我们要想推翻也是不可能的;两件被认为真实的事实,是由一系列未知的或被认为未知的中介事实联系起来的,如有历史可寻,应由历史来提供那些起联系作用的事实,如无历史可考,则应由哲学来确定那些能起联系作用的类似的事实;最后,就变故而言,事物之间的类似性已使各种事实在类别上简他为比我们所想象的还要少得多的数目。我只把这些问题呈献给我的评判员们去研究,并作到使一般读者无须再加以考虑也就够了。

第二部分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假如有人拔掉木桩或者填平沟壕,并向他的同类大声疾呼:“不要听信这个骗子的话,如果你们忘记土地的果实是大家所有的,土地是不属于任何人的,那你们就要遭殃了!”这个人该会使人类免去多少罪行、战争和杀害,免去多少苦难和恐怖啊!但是,很明显,那时一切事物已经发展到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继续下去的地步了。因为这种私有观念不是一下子在人类思想中形成的,它是由许多只能陆续产生的先行观念演变而来的。人类在达到自然状态的终点以前,需要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获得很多的技巧和知识,并把这些技巧和知识一代一代地传授下去,使它们不断增加起来。因此,我们不得不追溯到更为遥远的时代,竭力用同一观点,按照最自然的顺序,把那些缓慢递嬗的事件和陆续获得的知识综合起来。人的最原始的感情就是对自己生存的感情;最原始的关怀就是对自我保存的关怀。土地的产品,供给他一切必要的东西;本能促使他去利用这些东西。饥饿以及种种欲望,使他反复地经历了各种不同的生存方式,其中之一促使他绵延他的种类;而这种绵延种类的盲目倾向,由于缺乏任何内心情感,因而只能产生一种纯动物性的行为。需要一经满足,两性便互不相识,而孩子本身,一旦能够离开母亲独立生存,也就与她毫无关系了。

原始人的情况就是这样;最初仅局限于纯粹感觉、几乎不能利用自然的禀赋、也决想不到向自然有所索取的那种动物的生活就是这样。但是不久困难出现了;因而必须学会如何克服这些困难。树木的高大阻碍他采摘树上的果实;寻找食物的野兽和他争夺食物;还有一些凶猛的野兽甚至要伤害他的生命。这一切都使他不得不致力于身体的锻炼。他必须使自己变成一个灵巧的、奔跑迅速的和勇于战斗的人。树枝、石头等自然武器,不久就到了他的手里。他学会了克服自然的障碍,学会了于必要时战胜别的动物,学会了同其他的人争夺食物,或者也学会了补偿他前此不得不让给更强者的那些东西。

随着人类的繁衍,人们的痛苦也就随人数的增加而增加。土壤、气候和季节的差异,必然会使人们不得不把这种差异带到他们的生活方式中去。荒年、漫长而严寒的冬季、炎热的夏季都能够毁灭一切,因而要求他们具有一种新的技巧。在沿海和沿河的地方,人们发明了钓线和钓钩而变成渔民和以鱼为食的人。在森林地带,人们创造了弓箭而变成猎者和善战的人。在寒带地方,人们就穿起披他们打死的野兽的皮。雷电的闪烁、火山的爆发或者某种侥幸的机会使他们认识了火。这是防御冬季严寒的一种新方法。他们学会了保持火的不灭,然后又学会了生火,最后并学会了用火来炮炙他们以前生吞的肉食。

由于人和其他动物以及人与人之间一再接触的结果,在人的心灵中自然会产生对于某些关系的知党。这些关系,我们用大、小、强、弱、快、慢、勇敢、怯懦等字以及其他于必要时通过几乎无意识的对比而产生的类似观念来表示。这些关系,终于会使人产生了某种思考,或者可以说某种机械的谨慎,这种谨慎会指示他为保障自身的安全而采取最必要的手段。

从这种发展中所产生的新的知识,使人增加了他此别种动物的优越性,而且也使人认识了这种优越性。人试行对野兽设置陷阱,用千百种方法去诱骗它们。虽然有许多动物在战斗中力量比人大,奔跑得比人快,可是慢慢地,对那些能供人使用的动物,人变成了它们的主人;对那些对人有害的动物,人变成了它们的降灾者。这样,人第一次对自己作了一番观察以后,便产生了最初的自尊的感觉。这样,在他还不大会分别等级的时候,在他想把自己那一类看作第一等的时候,他老早就准备把他个人列为同类中的第一等了。

虽然他的同类对他的关系不像现今我们的同类对我们的关系一样,虽然他和他的同类并不比和其他禽兽有更多的来往,可是他也不会完全忽略对他的同类加以观察。时间一久,他就会看出在他的同类之间、在他的雌性和他自己之间有许多相同之点,他并能据此推断出另一些尚未被他发现的相同之点。当他发现在同样情形下,大家的行动和他自己的行动都一样的时候,他便可以推知大家的思想方法和对事物的感觉与他自己的想法和感觉也是完全相同的。这个重要的真理,一旦在他的心灵中得到证实,通过一种与推理方法同样确切而比推理方法更为直接的预感,便可以促使他在与他人交往时,遵循着为了自己的利益和安全所应遵守的最好的行为规则。

经验告诉他,追求幸福乃是人类活动的唯一动力,因而他能够区分两种情况:一、由于共同利益,他可以指望同类的帮助,这是一种稀有的情况;二、由于彼此间的竞争,他不能信任他的同类,这是更稀有的情况。在第一种情况下,他和他的同类结合成群,或者至多也不过结合成某种自由的团体,这种团体并不拘束任何人,它的存续期间也不会超过促使该团体形成的那种临时需要的存在期间。在第二种情况下,每个人为了力求获取自己的利益,如果相信自己有足够的力量,便公开使用强力,如果觉得自己比较弱,便使用智巧。

人类就是这样子不知不觉中获得了对相互间的义务以及履行这些义务的好处的粗浅观念。但是,只有在目前的和显而易见的利害对他们有这样要求的时候,才会产生这种观念,因为他们毫无预见,不用说遥远的将来,甚至速第二天的事情都不会想到。如果大家在捕一只鹿,每人都很知道应该忠实地守着自己的岗位。但是如果有一只兔从其中一人的眼前跑过,这个人一定会毫不迟疑地去追捕这只兔;当他捕到了兔以后,他的同伴们因此而没有捕到他们的猎获物这件事,他会不大在意,这是无须怀疑的。

我们不难理解,人们相互间的这种关系,并不需要比差不多同样结合成群的岛地或猴子的语言更为细致的语言。在很长时期内,人们普通的语言必定是由无音节的叫声、很多的手势和一些模拟的声音组成的。在各个地区对这种语言再加上一些有音节的和约定的声音(关于最初语言的制定,我前面曾经说过是不大容易解释的),于是人们便有了许多个别的语言,不过这种语言都是粗糙和不完备的,很像今天许多野蛮民族仍在使用着的语言一样。

由于时间的悠久,而我要说明的事物又过于繁复,同时,人类初期的进步几乎使人不易觉察,所以我不得不在转瞬之间跨过无数世纪。因为,事物的演变过程越缓慢,便越应当以简练的笔法来描写。

这些初期的进步,终于使人能够取得更快的进步。智慧越发达,技巧便越趋于完善。不久,人们就不再睡在随便哪一棵树下,或躲在洞穴里了。他们发明了几种坚硬而锋利的石斧,用来截断树木,挖掘土地,用树枝架成小棚;随后又想到把这小棚敷上一层泥土。这就是第一次变革的出代,这一变革促进了家庭的形成和家庭的区分,从此便出现了某种形式的私有制,许多的争执和战斗也就从而产生了。可是,首先建造住所的,似乎都是一些最强悍的人,因为只有他们才觉得自己有力量保护它。我们可以断定,弱者必然会感到与其企图把强者从那些小屋里赶走,不如模仿他们来建造住所更为省事和可靠。至于已经有了小屋的人,谁也不会去占据邻人的小屋,这倒不是因为邻人的屋子不属于他所有,而是因为那小屋对他没什么用处,并且如果要占据它,难免要和居住那小屋的家庭作一堤激烈的战斗。

人类情感最初的发展,乃是一种新的情况的结果,这种新的情况把丈夫、妻子、父母、子女结合在一个共同住所里。共同生活的习惯,使人产生了人类所有情感中最温柔的情感:夫妇的爱和父母的爱,每个家庭变成一个结合得更好的小社会,因为相互依恋和自由是联系这一小社会的唯一的纽带。于是,在男女两性的生活方式之间产生了最初的差别,在此以前,男女两性本来是只有一种生活方式的。从此,妇女便经常家居,并习惯于看守小屋和孩子;男人则出去寻找共同的生活资料。由于得到了一种比较舒适的生活,两性都开始失去一部分强悍性和气力。虽然;每个人单独战胜野兽的力量不如以前,但在另一方面,他们却比以前更便于集合起来共同抵御野兽了。

在这种新的状态中,人们过着简单的、很少来往的生活,他们的需要很有限,并且使用着为满足这些需要而发明的一些工具,因此他们能够享有较多的闲暇,用来为自己安排他们的祖先所不知的各式各样的舒适的享受。这是人们于无意中给自己带上的第一个枷锁,同时这也就是给他们后代准备下的最初的痛苦的根源。因为,除了他们这样使身体和精神继续衰弱下去以外,这些舒适的享受一旦成为习惯,便使人几乎完全感觉不到乐趣,而变成了人的真正的需要。于是,得不到这些享受时的痛苦比得到这些享受时的快乐要大得多,而且有了这些享受不见得幸福,失掉了这些享受却真感到苦恼了。

在这里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语言的使用是怎样建立起来的,或者它在各个家庭中是怎样不知不觉地趋于完善的。而且还可以揣测备种特殊的原因怎样使语言变得更为必要,从而扩大了它的使用并加速了它的发展。洪水泛滥或者地震使一些有人居住的地方被水或悬崖峭壁所包围;地球的变迁使大陆的某些部分割裂为岛屿。我们不难想象,这样接近起来而不得不营共同生活的人们之间,比起在大陆森林中漂泊流浪着的人们之间,应当更容易形成一种共同的方言。因此,很可能是这样:岛上的居民经过最初的试航以后,便给我们大陆带来了使用语言的习惯;或者,至少也可能是这样:在大陆上还不知道什么叫做社会和语言之前,岛上已经建立了社会,产生了语言,而且这两者已经达到了相当完善的程度。

于是一切都开始改变了面貌。那些一向在森林中漂泊的人们,由于有了一个比较固定的地区,渐渐地互相接近起来,结合成各种集团,并终于在各个地方形成了有共同风俗和性格的个别民族。这些人所以形成个别民族并不是由于规章和法律,而是由于过着同一方式的生活,以同样食物为生,并受着相同气候的影响。长期的毗邻难免不使各家庭之间发生某些联系。青年男女居住在毗邻的小屋里,基于自然的要求而发生的临时关系,继之风日益颁繁的来往,不久就变成另一种同样亲密而更为持久的关系。人们逐渐习惯于考虑不同的对象并加以比较,于是在不知不觉中获得了才能和美丽的观念,由此便产生出偏爱的感情。由于不断相见的结果,一不相见便怅然若有所失。

一种温柔甜蜜的感情渗入心灵之中,这种感情因很小的冲突就会变成激烈的愤怒。嫉妒随着爱情而出现,一旦反目,最温柔的感情就会酿成人血的牺牲。

随着观念和感情的互相推动,精神和心灵的相互为用,人类便日益文明化。联系日多,关系也就日益紧密。人们习惯于聚集在小屋前面或大树周围,歌唱与舞蹈——爱情和闲暇的真实产物——变成了悠闲的、成群的男女们的娱乐,甚至成为他们的日常生活事项。每个人都开始注意别人,也故意别人注意自己。于是公众的重视具有了一种价值。最善于歌舞的人、最美的人、最有力的人、最灵巧的人或最有口才的人,变成了最受尊重的人。这就是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同时也是走向邪恶的第一步。从这些最初的爱好中,一方面产生了虚荣和轻蔑,另一方面也产生了羞惭和羡慕。这些新因素所引起的紊乱,终于产生了对幸福和天真生活的不幸的后果。

人们一开始相互品评,尊重的观念一在他们心灵中形成,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被尊重的权利,而且一个人不为人尊重而不感到任何不便,已成为不可能的了。由此便产生了最初的礼让的义务,甚至在野蛮人之间也是如此。从此,一切有意的侵害都变成了凌辱,因为,除了由于损害所产生的损失之外,受害者还认为那是对他的人格的轻视,而这种轻视往往比损失本身还更难忍受。这样,由于每一个人对他所受到的轻视怎样予以惩罚,是按照他对自己的尊重程度来决定的,所以,报复就变成了可怕的事情,人也就变成了好杀而残忍的动物。我们所知道的大多数野蛮民族曾经进化到的程度正是这样。许多人没有把这些观念辨别清楚,没有注意到这些民族已经离开了最初的自然状态有多么远,竟草率地作出结论说,人天生是残忍的,需要文明制度来使他们变为温和。实际上,再没有比原始状态中的人那么温和的了,在那个时候,人被自然安排得距离野兽的愚钝和文明人的不幸的智慧都一样远,他为本能也同样为理性所限,只知道防备所面临的祸害的威胁,他为自然的怜悯心所制约,不会主动地加害于人,即使受到别人的侵害也不会那样去做。因为按照贤明的洛克的格言:在没有私有制的地方是不会有不公正的但是,我们也应当注意:已经开始建立的社会和在人们之间已经建立起来的种种关系,要求人们所具有的性质,已不同于他们的原始体质中所禀赋的性质。由于道德观念已开始渗入人类行为之中,由于在没有法律以前,每一个人都是自己所受侵害的唯一裁判者和报复者,因此适合于纯粹自然状态的善良已不适合于新产生的社会。随着互相侵害的机会日益增多,对侵害所施行的报复也就日益严酷。在那个时候,正是报复的恐怖代替了法律的制裁。这样,尽管人们已变得忍耐性不那么强了,尽管自然的怜悯心已有了某种程度的变性,但是人类能力的这一发展阶段是恰恰处于介乎原始状态中的悠闲自在和我们今天自尊心的急剧活动之间的一个时期,这应该是最幸福而最持久的一个时期。对于这一点我们越加深思,便越觉得这种状态极不易发生变革,而且也是最适合于人类的一种状态[十六];除非由于某种不幸的偶然把卢梭的学说简单化。首先应该归咎于卢梭自己。

事件,人类是不会脱离这种状态的。为了人类的共同利益,这种偶然事件最好是永不发生。我们所发现的野蛮人,几乎都是处在这种状态。从他们的事例中,似乎可以证实:人类生来就是为了永远停留在这样的状态。这种状态是人世的真正青春,后来的一切进步只是个人完美化方向上的表面的进步,而实陈上它们引向人类的没落。

当人们满足于自己的粗陋的小屋的时候:当人们还局限于用荆棘和鱼骨缝制兽皮衣服、用羽毛和贝壳来装饰自己、把身体涂上各种颜色、把弓箭制造得更为精良和美观、用石斧作渔船或某些粗糙的乐器的时候:总之,当他们仅从事于一个人能单独操作的工作和不需要许多人协助的手艺的时候,他们都还过着本性所许可的自由、健康、善良而幸福的生活,并且在他们之间继续享受着无拘无束自由交往的快乐。但是,自从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的时候起:自从人们觉察到一个人据有两个人食粮的好处的时候起:平等就消失了、私有制就出现了、劳动就成为必要的了、广大的森林就变成了须用人的血汗来灌溉的欣欣向荣的田野:不久便看到奴役和贫困伴随着农作物在田野中萌芽和滋长。

冶金术和农业这两种技术的发明,引起了这一巨大的变革。使人文明起来,而使人类没落下去的东西,在诗人看来是金和银,而在哲学家看来是铁和谷物。冶金术和农业这两种技术,都是美洲野蛮人所不知道的,因此他们一直停留在未开化状态:其他民族,在还不能同时运用这两种技术的时候,好像也仍然停留在野蛮状态。

欧洲的开化,与其他各洲相比,虽不算早,但我们至少可以说它的文明在发展的过程中较少间断,因此,文明化的程度也较高:共所以如此,最主要原因之一,或许是因为欧洲不仅是产轶最多,同时也是产麦子最为丰富的地方。

很难猜测人类对铁的认识和使用是怎样开始的,在不能预知其结果以前,他们自己就能想出从矿藏中提炼某种物质以及为了熔炼这种物质所应做的备种准备,那是难以设想的。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把这个发明归因于某些偶然火灾,因为矿藏只是在没有树木和其它植物的不毛之地逐渐形成的。

因此我们可以说自然已经加了小心,不让我们发现这个不幸的秘密。只有在极不常见的情况下,某一火山突然爆发,喷出正在熔化中的金属物质,才会使看见的人想到模仿自然,从事冶炼金属。即使如此,我们还须假定他们有足够的勇气和预见,来进行那么艰难的工作,并且那么早就能推想到可以从中获取利益。这类事情只有智慧比较发达的人才能想到,而那时的人是不会有这种智慧的。

至于农业,远在实践开始以前,它的原理就被人认识了。人们既然不断从事由树木和其他植物上采取食物,对于自然为繁殖植物所用的方法,几乎不可能不很快地获得一种观念。但是他们也许很晚才把智巧使用到这方面来:其所以如此,或者是因为树木和渔猎一样,可以供给他们食物,并用不着他们去照管,或者是因为他们还不知道谷物的用处,或者是因为没有种植谷物的工具,或者是因为不能预见到未来的需要,最后,或者是因为没有方法防止他人侵占他们的劳动成果。当他们变得更为智巧一些的时候,我们可以相信,他们就开始用锐利的石头和带尖的木棒,在他们的小屋周围种植一些蔬菜或根菜作物。这样,经过很长时期从后,他们才知道种植谷物,才能够获得从事大规模耕种所必要的工具。当然,还不必说,要从事农业这种技术,必须先肯于牺牲一些东西,然后才能收获更多的东西,野蛮人的脑筋是不会有这种远见的。因为他们正如我前面说过的一样,连在早晨想到晚上的需要都很不容易。

因此,为使人类致力于农业,其他各种技术的发明就是必要的了。自从必须有一些人从事熔铁和打铁工作的时候起,就需要另外一些人来养活他们。工人的数目越增多,从事供给公共生活资料的人数就越减少,但是消皆生活资料的人口并没有减少。而且,因为必须给某一些人若干生产品来换取他们的铁,另外一些人终于发明了利用铁来增多生产品的秘诀。

因此,一方面出现了耕耘法和农业:另方面出现了金属加工和推广金属用途的技术。

土地的耕种必然会导致土地的分配,而私有一旦被承认,也必然会产生最初的公正规则。因为,要把各个人的东西返还给各个人,是以每个人能有一些东西为前提的;由于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未来,同时每个人都感觉到自己有些可以失掉的东西,因此每个人都怕由于损害他人而使自己遭到报复。这种起源之所从事很合乎自然的,特别是因为我们不可能撇开劳动去设想新生的私有观念。

我们不能理解一个人要把原非自己创造的东西据为己有,除了因为添加了自己的劳动以外,还能因为添加了什么别的东西?只有劳动才能给予耕种者对于他所耕种的土地的出产物的权利,因而也给予他对于土地本身的权利,至少是到收获时为止。这样年复一年地下去,连续占有就很容易转化为私有。格劳秀斯说过,古代人曾给赛来斯女神以立法者的称号并把纪念她的节日命名为“黛丝摩幅里”,他们的意思是:由于土地的分配而产生了一种新的权利,即所有权,这种权利和从自然法中所产生的权利是不相同的。

在这种状态中,一切事物可能始终是平等的,如果人们的才能是相等的话,例如,铁的使用与生产品的消费总能经常保持准确的平衡。但是,这种均衡,什么也维持不住,不久,就被打破了。强壮的人作的工作较多:灵巧的人可以从自己的劳作中获得较多的利益;聪明的人找到了一些缩短劳动的方法:或者农民需要更多的铁,或者铁匠需要更多的麦子。虽然彼此都同样地劳动,但有的人获得很多的报酬:有的人维持生活都有困难。这样,自然的不平等,不知不觉地随着“关系”的不平等而展开了。因此,由于情况不同而发展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在效果上就更加显著,也更为持久,并且在同样的比例上开始影响着人们的命运。

事物发展到这种程度,其余的便不难想象了。我不必再费时间,来描写其他各种技术的相继发明、语言的发展、才能的试验和使用、财产的不平等、财富的利用或滥用:我也不必描写伴随着这些事物而来的一切详细情节,因为那是每个读者都不难自己加以补充的。我不过将要概括地观察一下处在这种新的事物顺序中的人类而已。

这时,人类的一切能力都发展了,记忆力和想象力展开了活动:自尊心加强了:理性活跃起来了:智慧已几乎达到了它可能达到的最完善的程度。

这时,一切天赋的性质都发挥了作用,每个人的等级和命运不仅是建立在财产的多寡以及每个人有利于人或有害于人的能力上,而且还建立在聪明、美丽、体力、技巧、功绩或才能等种种性质上。只有这些性质才能引起人的重视,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很快地具有这些性质或常常利用这些性质。自己实际上是一种样子,但为了本身的利益,不得不显出另一种样子。于是,“实际是”和“看来是”变成迥然不同的两回事。由于有了这种区别便产生了浮夸的排场:欺人的诡计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邪恶。另一方面,从前本是自由、自主的人,如今由于无数新的需要,可以说已不得不受整个自然界的支配,特别是不得不受他的同类的支配。纵使他变成了他的同类的主人,在某种意义上说,却同时也变成了他的同类的奴隶:富有,他就需要他们的服侍;贫穷,他就需要他们的援助;不穷不富也决不能不需要他们。于是他必须不断地说法使他们关心他的命运,并使他们在实际上或在表面上感到为他的利益服务,便可以获得他们自己的利益。这样,就使得他对一邻分人变得奸诈和虚伪,对另一部分人变得专横和冷酷,并且,当他不能使一些人畏惧自己,或者当他认为服侍另一些人对他没有什么好处的时候,他便不得不欺骗他所需要的一切人。最后,永无止境的野心,与其说是出于真正需要,毋宁说是为了使自己高人一等的聚积财富的热狂,使所有的人都产生一种损害他人的阴险意图和一种隐蔽的嫉妒心。这种嫉妒心是特别阴险的,因为它为了便于达到目的,往往戴着伪善的面具。总而言之,一方面是竞争和倾轧,另一方面是利害冲突,人人都时时隐藏着损人利己之心。这一切灾祸,都是私有财产的第一个后果,同时也是新产生的不平等的必然产物。

在人们还没有发明代表财富的符号以前,财富的内容只包括土地和家畜,只包括人们能够占有的现实财产。而当不动产在数量和面积上增长到布满了整个地面并都互相毗连起来的时候,一个人只有损害他人才能扩大自己的财产。那些或因软弱或因懒惰错过了取得财产机会的人们,虽然没有失掉任何东西,却变成了穷人。因为他们周围的一切都变了,只有他们自己没有变,于是他们不得不从富人手里接受或抢夺生活必需品。从此,由于富人和穷人彼此间各种不同的性格,开始产生了统治和奴役或者暴力和掠夺。在富人方面,他们一认识了统治的快乐,便立即鄙弃一切其他的快乐。并且,因为他们可以利用旧奴隶来制服新奴隶,所以他们只想征服和奴役他们的邻人。他们好像饿狼一样,尝过一次人肉以后,便厌弃一切别的食物,而只想吃人了。

这样,因为最强者或最贫者把他们的力量或他们的需要视为一种对他人财产上的权利,而这种权利按照他们的看法就等于所有权,所以平等一被破坏,继之而来的就是最可怕的混乱。这样,因为富人的豪夺、穷人的抢劫以及一切人毫无节制的情欲,扼杀了自然怜悯心和还很微弱的公正的声音,于是使人变得悭吝、贪婪和邪恶。在最强者的权利和先占者的权利之间发生了无穷尽的冲突,这种冲突只能以战斗和残杀而终结新产生的社会让位于最可怕的战争状态:堕落而悲惨的人类,再也不能从已踏上的道路折回,再也不能抛弃已经获得的那些不幸的获得物,同时他们努力以赴的只不过是滥用使自己获得荣誉的种种能力,从而为自己招致恶果,并终于使自己走到了毁灭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