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犹太商人羊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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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知识发富(1)

前苏联成功地进行了载人火箭飞行之后,法国、德国、以色列等各国也着手拟订了一系列的月球旅行计划,一切设备都造完了,下一步就是挑选宇航员了。

招考人员先问应征的德国人,他在什么待遇下才肯参加太空飞行。

德国人回答:“我要3000美元,1000美元给妻子,1000美元作为购房基金,1000美元自用。”

下面的法国人回答:“我要4000美元才干,1000美元给我妻子,1000美元归还购房贷款,1000美元给我的情人,还有1000美元留着自己用。”

犹太应征者说:“给我5000美元我才干,1000美元给你,1000给我,其余的3000美元雇佣德国人开太空船。”

德国人和法国人都是要自己去驾驶火箭,而犹太人却不会亲自去干这些事情,他们只是在自己的头脑里盘算一番,然后让别人去干就可以了。因为犹太人拥有的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头脑,他们明白作为商人是不需要自己去干那些技术性的活儿的,技术性的活还是留给那些精通它们的德国人和法国人吧。

赚钱靠真智慧

“宁可变卖所有的财产,也要把女儿嫁给学者。为了娶得学者的女儿,就是丧失一切也无所谓。”

——《羊皮卷》

对知识的无限渴望,将知识视做财富,或许是犹太民族成为世界上优秀民族的重要原因。知识固然是劫不走的财富,但它毕竟不是真正的实实存在的财富,要将知识转化为实实存在的财富就要靠智慧,智慧就是运用、掌握、驾驭知识的能力。知识是后天习得的,而智慧更体现在潜移默化的民族特质当中。一个人或许学识渊博,但他不一定是智者。就像一个古代的智者,他懂得的知识肯定不多,但他是智者,而我们不是。

犹太民族很懂得智慧与知识的区别。在他们看来,只有你能够创造财富,你才懂得智慧,也就是说能赚钱才是真智慧。如果你是个拥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可你却不能用你学到的知识去赚钱,那你顶多就是个学富五车的学者,但不是智者。相反,如果你是个穷光蛋,也没有读过什么书,但你能够靠自己的本事一夜间成为富翁,犹太人肯定会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他们认为你真正拥有了赚钱的智慧。

有一位犹太人,病危临终之际,立下遗嘱:“请将我的财产全部兑换成现金,用这些钱买一张高级的毛毯和床,然后把余下的钱放在我的枕头里面,等我死后再将它们一同放进我的坟墓,我要带这些钱到天国去。”

富翁死后,亲人依遗嘱准备将死者所有财产换得的现金一同埋进他的坟墓,这时,他的一个朋友觉得这样太可惜,就灵机一动,飞快地掏出支票和笔,签下了同等的金额,撕下支票,放入棺材。他轻轻地对死者说:

“伙计,金额与现金相同,你会满意的。”

许多人拥有智慧,但是他们的智慧都没有用来创造价值,所以他们始终是十分贫困的。学者应该运用自己的知识来获得智慧,而且应该学习那些真正的智慧,可以赚钱的智慧。智慧可以分为死的智慧和活的智慧,而死的智慧是没有用的智慧。

世界上各个民族的人都很聪明,但是惟有犹太人是最能够运用智慧的,因为他们知道怎样把自己头脑中的智慧变成他们手中的金钱,这就是犹太人的过人之处。他们对知识的崇拜和敬爱之情达到了疯狂的程度,因为这些知识不仅仅显示他们的博学,最关键的是这些知识教会了他们怎样赚钱。可以想像,如果这些知识没有给他们带来现实的收益,他们是不会去学习的。犹太人说:“手艺者比宗教家更值得尊敬。”因为宗教家虽然有知识,但是他的知识没有运用出来,这样的知识等于没有知识。而手艺者虽然知识不多,但是他们把自己仅有的一点知识也贡献出来了,这样他的智慧虽然少,但却是有用的,所以更值得尊敬。

所以,他们认为如果知识不应用到实践中去,知识没有转化为金钱也是没有价值的。

犹太人对待那些整天只知道学习的人的看法是:“有些人过度钻研学问,以至于无暇了解真相。”他们甚至这样看待死读书的人:“学者中也有类似驴马之人,他们只会搬运书本。学者中有人被喻为载运昂贵丝绸的骆驼,但骆驼与昂贵的丝绸是毫不相干的。”如果这样说来,他们只是书籍的搬运工而已,根本算不上是有知识的人,真正有知识的人就应该把自己所学的知识和实践联系起来,在实际的生活中,创造出他所能创造的价值。

《羊皮卷》中说:“智慧胜过勇力,然而贫穷人的智慧被人藐视,他的话也无人听从。”到了这样的地步,智慧只有深深地埋藏了,不能有力地展现它应有的价值。犹太人热爱智慧,那么他们所说的真智慧又是什么呢?犹太人有则笑话,谈的是智慧与财富的关系,它回答了这个问题。

两位拉比在交谈:

“智慧与金钱,哪一样更重要?”

“当然是智慧更重要。”

“既然如此,有智慧的人为何要为富人做事呢?而富人却不为有智慧的人做事?大家都看到,学者、哲学家老是在讨好富人,而富人却对有智慧的人摆出狂态。”

“这很简单。有智慧的人知道金钱的价值,而富人却不知道智慧的重要。”

在这个故事里,拉比认识到金钱的价值。他说得很对,有智慧的人应该知道金钱的价值,不应该和金钱相脱离。真正的智慧是和金钱联系在一起的,没有金钱的智慧是没有用的智慧,简直没有什么价值。而智慧和金钱相组合,智慧的价值才显露出来。如果金钱是衡量智慧的价值尺度,那么,智慧的价值又怎么体现呢?因此,真正有智慧的人,懂得金钱的价值,懂得如何利用自己的学识来获取金钱,用自己的知识来创造现实社会的财富。

如果一个有知识的人,也拥有了智慧,但却只会靠为富人效力,以求获得一点微薄的酬劳,试问这智慧的价值有多大呢?这样只是把自己的智慧无端地浪费而已,还能称得上智慧吗?因此,学者、哲学家的智慧即便可以称得上智慧,也不是真正的智慧。因为它同金钱无缘,而金钱正是智慧价值的反映。让富有的人在有智慧的人面前施展他们的淫威,显露他们的狂态,这算是有智慧的人吗?真正有智慧的人是会通过自己的智慧取得与他的智慧相应的财富的,匍匐在金钱脚下的智慧根本算不得是智慧。在富人的狂态面前俯首帖耳的智慧,怎么可能比金钱重要呢?相反,富人没有学者的智慧,但他却能驾驭金钱,拥有聚敛金钱的智慧,又通过金钱驾驭智慧,他的智慧才是真正的智慧。

智慧有死的智慧和活的智慧。只有用于实践产生了效益的智慧才是真正的智慧,这样的智慧才是重要的。不过,如果这样的话,金钱又成了智慧的尺度,金钱又变得比智慧更为重要了。其实,两者并不矛盾:活的钱,也就是能不断生利的钱,比死的不能生钱的智慧重要;但与死的钱相比,即单纯的财富——不能生钱的钱又没有活的智慧即能够生钱的智慧重要。那么,活的智慧与活的钱相比哪个更重要呢?无论从这则笑话的演绎,还是从犹太商人实际经营活动的归纳,都只能得出一个答案:只有化入金钱之中的智慧,才是活的智慧;只有化入了智慧之后的钱,才是活的钱;活的智慧和活的钱难以隔离,因为它们都是一个道理:它们同样都是智慧与钱的完美结合。

有位叫阿巴的外科医生非常著名,他给人看病是收费的。当时人们的观念是医生是救死扶伤的天使,收费是不应该的,医生们于是在大街上摆上一个箱子,向路人募捐。人们纷纷指责这位名医,但是阿巴告诉他们:“不收费的医生是不值钱的医生。”

由此可以看出,在犹太人的心目中,金钱和智慧是不会相互矛盾的,它们是可以完美地结合的。

永远的财富

“即使是敌人,当他向你借书的时候,你也要借给他,否则,你便是书本的敌人。”

——《羊皮卷》

犹太民族是“书的民族”,这个民族对书的崇拜,对知识的渴望和学习,已经不是一般的求知好学可以概括的,他们已经达到了宗教一般的狂热和崇拜。对于他们来说,书就是他们一切智慧的根源,也是一切财富的来源。

《羊皮卷》这样说:“把书本当做你的朋友,把书架当做你的庭院,你应该为书本的美丽而骄傲,采其果实,摘其花朵。”他们把这样的箴言一代代地传递给他们的后世子孙,告诉他们一定要勤奋地读书。为了能让所有人知道学习的重要性,都热爱学习,他们的犹太教制订了许多的教义。

在传统的犹太家庭里有一个世代相传的规定:书橱只可放在床头,不可放在床尾。这样的规定就是告诫自己民族的人,书是神圣的,不能对书本有所不敬。在犹太人的聚居区,常常会有这样的事情,如果一个人在旅途中,发现了故乡人未曾见过的书,他一定会买下这本书,带回去与故乡的人分享。外来的书籍和知识是别人智慧的结晶,应该拿来学习和利用。

犹太人还有这样的规定:“生活困苦之余,不得不变卖物品以度日,你应该先卖金子、宝石、房子和土地,到了最后一刻,在你不得已的时候才可以出售图书。”犹太人是这样解释的,世间的一切金银珠宝、房屋、土地都是可以变化消逝的东西,而知识则是可以长久地流传的财富,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可以抛弃书本。

犹太人认为,人们可以有各种仇恨和恩怨,然而知识是没有边界的,它是属于全人类的,不能因为我们存在各种偏见而影响智慧和真理的存在。为了维护书籍的传承性,并且把它真正地给予所有热爱它的人们。在1736年的时候,拉脱维亚的犹太社区通过了一项法律,该法规定:当有人借书的时候,如果书本的拥有者不把书本借给他人,应罚以重金。这次立法是有史以来人类为书籍立法的第一次,这在其他民族的法律史上是没有见过的。

他们同时还规定,如果有人去世了,要在棺材里放几本书,让书伴随他们死去的躯体。他们这样做的用意很明显,知识是浩渺无边的,永远也学习不完的,即使人死去了,他的灵魂也应该继续学习。

对于有知识、有智慧的人,犹太人更是充满了敬佩之情。在犹太人的社会里,他们认为有知识的学者是智慧和真理的化身,他是上帝派来引导大家过上愉快幸福生活的人,他才是最尊贵的,他的地位应该高于国王。因此,犹太人有学者比国王伟大的说法。在犹太人的观念里,犹太教的拉比要比父亲更值得尊敬,因为,拉比是整个社区最有智慧的人,所有人都应该听从这位智慧和学识都很高的教师的教导。一个犹太人在为自己的女儿选择夫婿的时候,他也无疑会选择一个有良好教育的青年,而不会选择一个世俗的有钱青年。

犹太人就是这样的民族,尊重知识,追求真理,是每个人一生的需要。知识是最伟大的,在它的面前,世俗的一切统治者都要让位。这个观念在犹太人的国家——以色列得到了很好的印证。以色列建国之后,著名的犹太科学家爱因斯坦由于他在科学上的卓越贡献,得到世界和以色列人民的爱戴。以色列人民向他发出了邀请,请求他来做以色列国家的总统。但是他们的好意被已经决心献身科学的爱因斯坦拒绝了,爱因斯坦拒绝自己民族的人们赋予他的这个世俗的荣耀。

许多民族的人都觉得不能理解,总统是那样尊贵,科学家怎么可以享受这样的待遇呢?但是对于犹太人来说却丝毫也不觉得奇怪,在他们的眼中,有知识的人是最聪明的人,他们掌握着宇宙的真理,让他们来统治国家,一定是这个国家的幸运和人们的幸福。这在人类历史上,是第一次让一个科学家来做一个国家的最高元首,可以看出他们对知识的热爱和崇拜达到了怎样的无以复加的程度。

犹太人热爱知识,是因为在他们的眼里,知识是惟一的永远也夺不走的财富。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是不重要的,世俗的权威不重要,财富和金钱不重要,只有知识才是最重要的。权威没有了人们的拥戴和支持就不能形成,财富和金钱也会随着时间发生变化,而知识是你生存和发展的可靠保证。

犹太人在历史上不断地遭人驱逐,被迫四处流浪,他们的财富可以被任意地剥夺,然而只要他们拥有了知识,他们依然可以凭借自己良好的教育、杰出的智慧、经商的经验,很快地再次变得富有。因此,惟一可以带走的是知识,这是毫不夸张的。他们的经典如《圣经》、《羊皮卷》等,是他们保证自己是犹太人的根本,也是他们再度富有的知识和理论的根源,知识是他们在长期的流浪生活中重新振作起来的根本原因,也正是犹太民族热爱知识、酷爱学习,以至于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的现实原因。

因此,在每个犹太人小的时候,他们的母亲就会经常问他们:

“假如有一天,你的房子被火烧了,你的财产也被抢光了,你会带着什么逃跑呢?”

如果犹太孩子们回答是“钱”或者是“钻石”的话,他们的母亲就会进一步地问:“有一种东西比钻石更重要,它没有形状、没有颜色、没有气味,你们知道是什么东西吗?”

孩子回答不上来,母亲就会说:“孩子,你们带走的东西,不应该是钱,不应该是钻石,而应该是知识。因为知识是任何人也抢不走的,只要你还活着,知识就永远跟着你,无论你逃到什么地方都不会失去它。”

犹太人的父母就是这样告诉他们的孩子,知识是一切财富的来源,是惟一可以永久打开财富之门的金钥匙。犹太人的历史再次验证了知识的价值,与其把那些有限的财富交给他们,不如把可以永远打开财富之门的金钥匙——知识给他。

在这个世界上,财富是可以随着境遇的改变而消失和增加的,它始终处于一个变化不定的状态中;而知识却是永恒的,它是不会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的。《羊皮卷》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次,一艘大船出海航行,船上的乘客中除了一位拉比外,全是大亨。

大亨们闲来无聊,就互相炫耀自己的财富。正在他们争得面红耳赤时,拉比插话了:“我觉得还是我最富有,只是我现在的财富无法拿给你们看。”

中途,海盗袭击了这艘船,大亨们的金银财宝全被抢劫一空。等海盗们离去后,这艘船好不容易抵达了一个港口,但已没有资金继续航行了。

这位拉比因其渊博的学识,很快受到当地居民的尊重,并被聘为学校的教师。

后来,这位拉比偶然遇到曾经同船旅行的大亨。这时,他们已身无分文,只好再一次白手起家。

大亨们深有体会地说:“只有知识才是夺不走的财富啊!”

不用说,所有的犹太人都知道这个道理,因此,犹太人就特别重视学习。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注意引导他们的孩子学习,在他们小的时候,就引导他们学习犹太教。犹太教的托拉是这样说的:“愈学《羊皮卷》,生命愈久长……精通《羊皮卷》的人便在来世获得了永生。”还说:“研习《羊皮卷》的人值得受到尊敬。他会被称为一个朋友、一个可敬的人、一个崇敬上帝的人;他将变得温顺谦恭,变得公正、虔诚、正直、富有信仰。他将能远离罪恶、接近美德。通过他,世界就有了智慧、忠告、理性和力量。”他们这些教义就是鼓励犹太人从小要喜欢学习。把钻研和学习提到信仰的高度来看待,这在世界上的各种宗教中是绝无仅有的。这一做法所产生的影响极为深远。

在今天,世俗的教育早已经取代了过去的宗教灌输。热爱知识的犹太人迫不及待地投入到了现代的教育。在犹太人聚集的北美,免费的公共教育体制把大批的犹太人招进学校的大门,这对犹太人来说,是他们最大的福祉,北美给他们的最大的恩惠莫过于开放性的教育体制,因为这种体制截然不同于欧洲的那种国家主导的、具有宗教取向的学校体制,在这些地方,犹太人往往是被排斥在学校之外的。

而他们的父母则会竭尽全力使他们的子女完成学业。犹太人让父亲出去赚钱,母亲留在家里照看孩子,以确保他们的孩子能够上学。为了子女们的教育,家长们真是想尽一切办法也要保证自己的孩子不落后于其他的孩子。犹太孩子们经常在超过了国家要求的接受教育的年龄,甚至在超过正常做工年龄之后,仍在学校里学习。而对于一个犹太家庭来说,他们的子女如果能够考取博士,这就是父母的最大荣耀了,这个家庭也将成为大家争相学习和效法的对象。

正因为犹太人是如此的重视教育,因此大多数犹太人都得到了良好的教育。美国的犹太人中有84%的人念过4年高中,有32%的成年人受过高等教育。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犹太人平均接受过14年的学校教育,而非犹太的白人平均只受过11.5年教育。对于任何一个时代来说,教育都是通向成功的途径。在今天的社会中,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之间更是存在着直接关联。据统计,一个高中毕业生一生大约要比一个初中毕业生多挣10万美元。一个大学毕业生要比一个高中毕业生多赚25万美元。一位分析家这样说道:“犹太人家庭是学问受到高度评价的地方,在这方面,非犹太人的家庭则相形见绌。就是这个因素构成了其他一切差异的基础。”

早在11世纪时,犹太民族就几乎消灭了文盲,人人都能阅读识字。而在当时欧洲的基督教徒中,绝大多数人却是文盲。尽管犹太人的学习只局限于狭窄的宗教内容,但是当历史进入近现代以后,犹太民族乐于学习、善于学习、崇尚知识的巨大优势立刻体现了出来,他们迅速地适应和接受了现代世俗教育,在文化科学领域里迅速地走到了别人的前头。因此,在近现代,犹太民族人才辈出,群星璀璨,出现了一大批的科学家、众多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和各行各业的杰出人物。

犹太人聚集的国家以色列更能说明这个问题,以色列经济繁荣最重要的一个秘密就是拥有大量高质量的人才。崇尚知识,重视教育,是犹太民族的一个重要传统。以色列历届政府都对教育保持着高投入,多年来一直不低于国民生产总值的8%,这一比例高于许多发达国家。

另外,散居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都捐款资助以色列发展教育。如果让这些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出钱帮以色列买武器打仗,他们可能还有些犹豫,但如果要他们资助以色列发展教育,他们大多乐意慷慨解囊。犹太人重视教育这一优良传统在以色列的发扬光大,造就了大批高质量的杰出人才。除了依靠发展自己的民族教育,浓厚的学术氛围也给以色列送来了大量优秀的人才。几十年来,来到这个国家的移民中,有不少是欧、美、亚地区第一流的科技文化人才。他们的到来,使以色列的科学和教育从一开始就建立在很高的起点之上。

犹太人几乎百分之百都受过教育,他们是一支高素质的劳动力大军。以色列每万人中的在校大学生人数为280人,高于大多数欧洲国家。人口中平均拥有的教授和医生人数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多。因为国内聚集着大批的专家、学者,以至于许多人只好到国外去工作。正是由于有了大批高质量的人才,以色列经济的发展才有了最坚实的基础。

犹太人的发迹历史和以色列的强大说明了这样的一个问题,他们首先是世界上最重视知识的民族,然后才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民族,这已经是一个规律:如果想拥有财富,就必须先拥有知识。

比知识更重要

“葡萄长得越丰硕,就越会低下头来。同样,越智慧的人,便越懂得谦虚。”

——《羊皮卷》

如果你问犹太人什么最重要,答案一定是智慧。知识固然重要,但它是用来磨炼智慧的。智慧是终其一生永远相伴相随的财富,它会永远帮助你,庇护你;而知识不同,它可能给你带来好运,给你带来财富,但它不会永远这样,因为知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陈旧。因此,必须不断地追求新的知识。智慧是财富,远胜于金钱。

学识和谦虚同样重要,一个人如果认为自己是幸福的,那他一定是幸福的;但如果他自认为是聪明的,那么他一定是个愚蠢的人。

普洛奇是美国食品大王、亿万富翁,是个犹太商人,在他15岁时,家中无力供其读书,他只得去给别人打工。有一天,他的老板让他去完成一个任务,把20篓受损的香蕉推出去。香蕉完全没有问题,仍然可口,只是外面的皮太熟了,颜色不好看。老板说只要卖出去,价钱可以随意。

当时,香蕉市价是每4磅30美分,老板让他每4磅卖20美分,如果销不出去可以再降低价格。但是普洛奇没有照老板的话去做,他把香蕉成山似地摆在门口,然后大声叫卖:“阿根廷香蕉!”

其实根本没有什么阿根廷香蕉,但是这个名字蛮有味道,听起来非常新鲜,一大群人马上围过来瞧着这堆长得比较困难的香蕉。

普洛奇对“听众”解释说:这些样子古怪的香蕉,是一种新品种,产地在阿根廷,美国是第一次销售。他说为了优惠大家,打算以低价出售,每磅10美分。其实,这个价钱比一般没有受损的非“阿根廷香蕉”贵出一倍!

追求新奇的美国人,听到普洛奇的叫卖,一哄而上,不到一个上午就把所有的香蕉抢购一空。

香蕉保存不当,外形发生改变,商品本来因之降价合情合理,但普洛奇采用瞒天过海的计策,利用美国人求新奇的心理,把本地香蕉唤做“阿根廷香蕉”,此香蕉便因物以稀为贵而形成优势,价格自然上涨,人们却蒙在鼓里。

犹太商人的赢钱术就是:“利用大家的好奇心,就能让顾客迷上你。”

犹太商人以令人敬佩的商业智慧而独步于变幻莫测的世界商海。他们尊重知识,渴望学习,重视教育,崇尚求知。这一切,使他们具有了卓尔不群的文化素养和精神底蕴,这便是犹太商业经营高手在商海中引领风骚的根基所在。不过,要将知识转化为财富,就需要有将知识转化为财富的本领。当然,知识本身就是精神财富,但是犹太人看重的是如何把知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物质财富。这种化知识为财富的本领就是人的知性,人的智慧。犹太人视知识为财富,但更看重智慧,因为它是打开幸福和财富之门的金钥匙。

犹太人对财富的重视程度是人们所共知的,他们有着追求财富、崇尚金钱的动力,然而,他们从来没有深陷到财富与金钱的泥潭中不能自拔,而是一直以一种平和而恬然的心态来对待财富,对待生活。这便是追求财富、享受生活的智慧。

那么,犹太人的智慧从何而来呢?他们认为,智慧的来源是经历和生活;但是,对经历的认知和对生活的体悟,又与知识紧密相关。如果没有知识,人变得智慧是不太可能的;而知识的获取就首先要有一种对知识的尊重,对知识追求的观念,然后就是要有努力学习、不断探索的行动;学习不但可以获取知识,而且能够让人处于常变常新的状态,也能历练人的心智,让人永远保持年轻与活力。因此,犹太人的智慧是以知识为基础,以完善知识,提高心性和能力为目的而构建起来的精神大厦。

根据犹太人的经验,智慧源于学习、观察和思考,这或许空洞而简单,但人最难做好的事情往往就是看似简单的事情。

学习可以磨炼人的心性和思维,只有不断地学习,才会让人处于一种不断更新完善的状态中。犹太人视学习为义务,视教育为“敬神”。我们知道,知识源于实践和经验,但个人由于受时空和自身的限制,不可能什么都自己去实践,去经历,其知识更多地是来自于别人既有的经验。书本无疑是知识的主要载体,它是新知识新技术和信息的仓库,它丰富头脑,也启迪思维。

因此,学习是使人变得智慧的第一条件。据统计,最近10年内发展起来的工业新技术,30%已过时,电子产品的寿命周期又缩短到了3年,“摩尔定律”更昭示人们信息技术的快速更新。在这样一个多变的世界里,任何人如果故步自封,因循守旧,缺乏远见和不求上进都是走向失败的前奏。犹太人深明大义,不但自己不断学习,更要求别人也要学习,特别是竭力培养后代的学习精神,让他们成为文化素质较高,懂知识,乐于学习和进步的新一代。

至于学习方法,犹太人认为:一是要善于找学习资料,切不可盲目为之;二是要有重点,不可平均用力,对精要部分要读懂读透;三是借脑读书,作为上司,你可以让下属去读你想要读却没有时间精力或不值得花大量精力时间的书,然后让他们把核心内容或要领归纳出来告诉你;四是善于向别人学习、交流、讨论;另外,电视、广播、因特网都是学习的有效渠道;还有就是要学会观察。知识或许是死的东西,只有我们将它用来观察世界、分析问题时它才能“活”起来,知识通过人的感官和思维与实在的事物和存在的问题或现象发生联系时其价值才得以体现。所以,观察是学会运用知识的重要步骤。

连锁店先驱卢宾就是一个善于观察的人。他最早在淘金热中做一些赎卖生意,以满足那些淘金者的生活需要,后来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但是,经过8年的经商实践,并深入市场调查研究,他发现:商店不标价,靠买卖双方讨价还价的交易方法既不利于自己业务的发展,也消除不了顾客对商店的诸多不信任和猜忌;而且,由于价格不一且变化莫测,没有一个可参照的标准。

针对这些情况,卢宾反复思考终于研究出一种经营方式,叫“单一价格店”,即对每一种商品明码标价并按此价格销售。这样,顾客一目了然,也一扫当时的商业欺诈行为,既增加了交易的效率,也赢得了顾客的信任。于是,卢宾的单一价格生意非常火爆。

随着顾客的增多,他又发现,大多数的顾客光顾造成了购物空间的拥挤,使得交易速度难以提高,而且也浪费了顾客的宝贵时间;另一方面,一个商店总有一个辐射范围,让太远的顾客前来显然不太可能。于是,他又发展了“连锁经营”的方式,也就是多个店同货同价,且店面设计、布局、装潢也相同。这样,就等于将一家店开在了更多、更广的地方,当然生意就越做越大。

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卢宾的创新是对已有的销售方式、营销模式的一种拓展,一种突破;同时也是深谙销售和顾客消费心理方面知识的结果。卢宾为什么能创新?因为他善于观察、发现问题,进而能针对问题运用知识提供解决方案。

而更重要的是要学会思考。所谓“思考”不单是指对知识的理解、咀嚼,更是指对环境、对变化的一种反应。我们每天都在经历着变化,也在耳闻目睹种种变化,可是,我们有几人可以洞悉到变化的规律,预见到变化的趋势呢?应该说,学会思考是人智慧的最高境界,它必须在知识被理解掌握而融会贯通举一反三的基础上才可能达到,并且还必须辅以敏锐的直觉能力、开阔的视野和胸怀。

华尔街的金融巨子摩根正是那种善于把握变化趋势、具有非凡洞见和远见卓识的少数人之一。1871年,普法战争以法国战败而告终,法国因此陷入一片混乱,既要赔德国50亿法郎的巨款,又要尽快恢复经济。这一切都需要钱,而法国现政府要维持下去,就必须发行2.5亿法郎的国债。面对如此巨额的国债,再加上一个变数颇多的法国政治环境,法国的罗斯查尔德男爵和英国的哈利男爵(他们分别是两国的银行巨头)不敢接下这笔巨债的发行任务,而其他小银行就更不敢了。面对风险,谁也不敢铤而走险。这时,摩根的直觉敏锐地感到:当前的环境,政府不想垮台就必须发债,而这些债务将成为投资银行证券交易的重头戏,谁掌握了它,谁就可以在未来称雄。但是,谁又敢来冒这个险呢?摩根想到:能不能将华尔街各行其是的各大银行联合起来?

把华尔街的所有大银行联合起来,形成一个规模宏大、资财雄厚的国债承购组织——“辛迪加”,这样就把需由一个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分摊到众多的金融组织头上,无论在数额上,还是所承担的风险上都是可以被消化的。摩根这套想法从根本上开始动摇和背离了华尔街的规则与传统,不,它应该是对当时伦敦金融中心和世界所有的交易所投资银行的传统的背离与动摇。

当时流行的规则与传统是:谁有机会,谁独吞;自己吞不下去,也不让别人染指。各金融机构之间,信息阻隔,相互猜忌,互相敌视,即使迫于形势联合起来,为了自己最大获利,这种联合也像六月的天气,说变就变。各投资商都是见钱眼开的,为一己私利不择手段,不顾信誉,尔虞我诈。闹得整个金融界人人自危,提心吊胆,各国经济乌烟瘴气,当时人们称这种经营为“海盗经营”,而摩根的想法正是针对这一弊端的。各个金融机构联合起来,成为一个信息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的稳定整体。对内,经营利益均沾;对外,以强大的财力为后盾,建立可靠的信誉。摩根坚信自己的想法是对的,摩根凭借过人的胆略和远见卓识看到:一场暴风雨是不可避免的。

正如摩根所料想的那样,他的想法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华尔街乃至世界金融界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说他“胆大包天”、“是金融界的疯子”,但摩根不为所动,他相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他在静默中等待着机会的来临。后来的事实无疑证明了摩根天才的洞察力,华尔街的辛迪加成立了,法国的国债也消化了。摩根改变了以前海盗式的经营模式,后来又积极向银行托拉斯转变。此处无意去评析托拉斯的垄断模式,但华尔街无疑从投机者的乐园变成了全美经济的中枢神经,而摩根极其庞大的家族也成了全美最大的财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