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黎城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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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叶天澈之前的设计思路是生命的律动,春天嘛,最容易让人联想到的一是生命,二是运动。可是现在台下坐了一个牛叉的行家,若是想入他的眼,一般的设计自然是不行的了。

于是,之前的一切想法被完全推翻。

灯光亮起,第一位模特从后台慢慢走出。是一位身材高挑的女子,黑发,深色眼线,染成黑色的指甲,还有不对称的黑色性感丝裙,大胆前卫的妆容,冷漠高傲的神情,苍白到几乎透明的脸,还有刻意调暗的光线。

这是传统的哥特式服装风格。

哥特式的风格在20世纪初的几年曾经流行一时,可因为它的风格过于冰冷,甚至往往带着死亡一般的气息,也不过几年便逐渐被淡忘,而在现在这种时候,叶天澈这样的把这种风格提到T台上,实在不可谓不大胆。

叶天澈根据色彩的冷暖分别,把模特和舞台分为了三部分,一队是冷色调,一队是暖色调,还有一队是中性色调。

哥特式的风格是夸张的,不对称的,奇特复杂的,以频繁使用纵向延伸的线条为其一大特征。深色为主的色调,甚至还有几分病态、情色的服装风格。

黑色的长款风衣,略显凌乱的长刘海,还有他白皙的甚至能看清细微血管的面孔,冷漠的眼神,高挺的鼻梁,微抿的嘴唇,叶天澈迎风而来,风衣的下摆微微扬起,伴随他而来的,是一种致命而魅惑的死亡气息。

明知不可沉沦,但却身不由己的被召唤而去。

哥特式将亲近死亡看作一种生活的方式,一种不可辜负的责任。它是在世界呈现平静安宁的表象背后巨大的空虚、恐惧以及未知……

带着腐败,邪恶,消失,与潮湿泥土的味道。

发布会已过去一半的时间,整个T台周边的风格突然发生变化,灯光被调亮,连带着温度仿佛也回升起来。

暖色调以红色为主调,搭配略为柔和的灯光,使用身形小巧的女模特,使得服装在热烈奔放中又不失女性特有的柔和,引人注目却又不太张扬,暗指对生命的热爱。

冷色系以蓝色为主调,搭配强烈的灯光效果,在给人留下距离和寒冷的感觉之下,又有一种来自外界的温暖,如冰山下的火种,看似清冷孤傲,实则热情如火。

中性色调则以偏灰的黑色为主色调,以柔软的纯棉布料搭配亮色系的皮带,看似怀旧的背后,其实暗藏着运动的元素。

他穿着经典的厚重塔夫绸风衣,长款的双排扣风衣,经典的肩襻和袖襻,一件清新的条纹衬衫,一条立体剪裁的垂直西裤,在风衣的包裹下展现现代男爵的风范。衣襟自然敞开,用腰带随意系结打扣,慵懒随意中又不失庄重。亮晶晶的眼眸,似笑非笑的神情挂在脸上,只让人觉得再生动不过。

这是春天的气息,生命的味道。

这是,死与新生。

绕场一周,然后沿来的路返回,空空的T台上,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只有观众眼中的惊艳。

坐在最前一排的Eran率先站起来鼓掌,然后,观众仿佛从梦中惊醒一般,片刻,掌声雷动。

模特们一个个又走了出来,在属于自己的位置站定,众星捧月般,叶天澈是最后一个。

却是换上了咖啡色的休闲裤,V领的针织毛衣,细碎复杂的花纹,很明显的人工所织,看起来有些陈旧,似乎是几年前流行过的款式,他站在T台的最高一阶,笑容像是拿到了世界冠军,谦恭有礼的把右手放到胸前轻轻鞠躬,九十度的角度。

感谢的同时,也表示歉疚的姿态。

台下顿时议论纷纷,这本是一场完美的服装发布会,但Sky最后的这套衣服无疑是个大大的败笔,话虽如此,但依旧,掌声不息。

丁楚一笑,说阿澈你该不会是故意的吧,报复我不给你发工资?

叶天澈没好气,想太多了你,本少可没那闲工夫。

林希晨扯扯他身上的毛衣想好好看看,被叶天澈一巴掌拍开,骂道,别动手动脚的。

林希晨愣,半响撇嘴,说小气吧啦的,我只是想看看这毛衣到底有什么特别的。

叶天澈吹胡子瞪眼,干你屁事。

不过说真的,丁楚一拿着手里的钢笔一个劲儿的打转,上下扫描了一遍叶天澈的身材,客观点评道,阿澈你要是什么时候不想唱歌了,转行去做模特也不错。

叶天澈冷笑,说有多远滚多远,就这一回,老子笑的嘴都快歪了,抛媚眼抛的眉毛都抽了,还想下一回,别说门和窗户,就是下水道也没有。

“Sky真是穿什么都好看,”钟秋心托腮,在办公室里一边偷看发布会一边发花痴。

沐暮坐在旁边,观察,点头,孩子长得好,果然的穿什么都好看。

“不过,那件毛衣是怎么回事,Sky怎么会把好几年前的衣服拿出来做压轴?他——脑子坏了?”她戳戳自己脑门儿,惋惜,“这绝对是个大败笔啊。”

沐暮微愣,仔细一看那毛衣,乐了。

突然开口问,秋心,你相信爱情吗?

这个问题来的实在有点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钟秋心一瞬间的恍惚,但很快反应过来,合上笔记本,摇头,不信。

“为什么?”沐暮不理解,她一直以为,像她这般活泼可爱的女孩,对爱情都是有一份最热忱的期待的。

“爱情,不过是一瞬间的感觉罢了,过了就没了。有些人把爱情变成了亲情,相守一生就自以为拥有了一辈子,可是他们从来没想过,爱情一旦变成了亲情,那还是爱情吗?就像是“我愿意”到后来变成了“这是我的责任”,人活着,要背负的东西太多,道义,责任,伦理,这些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但我们又必须依附着这些而生存,多可笑。还有一些人就更惨了,爱情最终变成了无情的背叛和伤害,伤人又自伤,更有些人穷其一生都没有办法走出那样的痛苦和阴影。”

沐暮安静听着,并不出言反驳,她想,秋心她,一定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关于爱情,没有规则没有定义,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又何必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呢。

或许,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幸福的方式。

午餐,照旧是有人送来便当。四菜一汤,还有新鲜的水果沙拉。

钟秋心在一旁笑的眼睛贼亮,拿胳膊肘捅沐暮,说说,男朋友送来的?

沐暮摇头。

钟秋心不信,除了男朋友,这年头谁还会这么无聊做什么爱心便当。

沐暮继续摇头,态度诚恳。的确不是他送来的,是他做了让别人送来的。

得了得了,钟秋心也不为难她,伸筷子夹了块红烧肉,作为精神上的补偿。

叶天澈打电话来,问,丫头你把菜热了没?

沐暮啃着红烧肉,笑眯眯,没,我觉着就这样挺好的呀。

叶天澈挑眉,你个死孩子,筷子放下,快拿去微波炉里热热。

沐暮不理他,声音含糊,我都快吃完了。

叶天澈气闷,半响没了声音。

沐暮愣了半天,反应过来人孩子已经把电话挂了。

叹了口气,唉,现在的孩子,脾气都不太好。

回去还得哄,烦,真烦。

外面,关于Sky和薇妮的绯闻满天飞。屋子里,沐暮对着赖在沙发上不肯动的人恨的牙痒痒。

沐暮问,叶天澈,你为什么又跑到我这儿来蹭饭?

叶天澈仰头,装可怜,因为我没钱了。

沐暮嘴角抽搐,骗谁呢你。

叶天澈招手,过来。

孩子单纯,说过来就过来。

真乖,叶天澈拉她过来坐在腿上,收了双臂把她抱在怀里,下巴有一下没一下的蹭人孩子的头发,淡淡道,我现在算不算吃软饭?

沐暮点头,还算你有点自知之明。

叶天澈把头埋在她颈间闷笑出声,我现在才知道,原来吃软饭的感觉——这么好。

第二天,照旧是大盒子的便当。这回他干脆在每个碗边都贴了便利贴。

“我是红烧鱼块,请热一分钟。”

“我是青椒肉丝,请热三十秒。”

“我是玉米浓汤,请热一分钟。”

“我的水果沙拉,生吃即可。”

沐暮笑,看了半响还是打开了微波炉。

薇妮在一次采访中说,Sky很温柔很可靠,是我喜欢的类型。

这样大胆的表达好感,一夜之间,不知道碎了多少少男的心。

这般高雅美丽的女子,在谈到他时,还是忍不住的脸红羞涩。

沐暮在电视上看到这一幕的时候,突然想起多年以前的某一天。

那天是星期一,照旧有升旗仪式。旗手是月考的年级前三名,楚一,沐暮,还有一个不知道是谁的女孩,就跟自家孩子长了脸一样的心理,叶天澈站得远,穿着蓝白相间的公认最丑校服,踮了脚睁大了眼睛想看看孩子风光的样子。

升旗完毕,一个胖嘟嘟的女孩跑过来,脸红心跳的问,叶天澈,你刚刚一直盯着我看干嘛?

叶天澈一副姑娘你哪位的样子盯着她看了半天,最后终于叮的一声,想起来,这姑娘就是刚刚和沐暮一块升旗的那个。

哦,他比划,试图解释,我不是在看你,我——

我都看见了,你踮起脚在看我呢,不过没关系,女孩摆手,羞涩的低下头,我知道你喜欢我,其实,我也喜欢你很久了。

叶天澈啊,竖起眉毛,把手插裤兜里,居高临下的俯视,是啊,我不仅喜欢你,我还喜欢你全家。

女孩啊,反应过来,抽抽噎噎的走了。

没过一会,又来了一个,说两句话,又抽抽噎噎的走了。

来了一个,又走一个。

叶天澈火了,暴走,老子这么多年就认真升了这么一回旗,谁再敢来烦我老子就灭了他!

于是,世界清静了。

沐暮从远处走来,眉目清和,拉拉他的袖子,小声道,要上课了。

叶天澈一路上骂骂咧咧的,但倒也顺着她,任她拉着衣袖回了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