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巫咒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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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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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前,谷子藏带着八万驭形踏上西北这片土地的时间,正是一个傍晚,他蹲在地上,捏着手里的褐色土块,看着夕阳的方向,说了一句话:以后这块地方,就是咱们的天下了。

时隔六百年后,楼与矣初次来到西北的时候,对这句话作了点评,说谷子藏有一种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的猥琐。也许是这句点评得罪了前辈的英灵,楼与矣在西北的旅行最终不得善终,横死在修罗涧深处,而《猎奇》的篇幅,也在光甬的随风倒峰嘎然而止。

不管谷子藏那句话怎么猥琐,毕竟还是有种独霸一方的豪气在内。巫马夕踏上西北,却似乎被这片土地淹没了,一连走了近十天,满眼都是山林的翠绿,脚下的路时而险峻崎岖,时而平缓柔和,丝毫见不到有走出山林的迹象。

赶尸人向来是孤独的旅行者,十天的旅行并没有让巫马夕有任何不适,依然很有耐心地打理和规划着自己的行程。

巫马夕左手举着时光箓,抬头看着太阳的角度,测定着自己行走的方向。

西北的天空向来洁净,满眼都是如洗的蔚蓝,连云朵都看不到,太阳的照射格外直接。

两只灰色飞龙尖啸着从蔚蓝的天空飞过,向西南方向一路远去。

飞龙大多都是群居,而且以青紫二色居多,灰色的飞龙,只能是秘擎商联的坐骑。有飞龙坐骑出现,也许这里离人烟也就不远了吧。

巫马夕将一些不宜示人的东西都作了掩饰,徒步继续向前。

一路跋山涉水,四天之后,地势渐渐变得平坦,而巫马夕也见到了出洞之后第一人。

那是一个相貌粗犷的男子,络腮胡子长成铁锹状,很有特点。他的身材极为魁梧,目测超过一米九,脚步踏在地上,就跟大象一般稳重。

此人斜穿着一件兽皮,右边膀子都露在外边,胳膊上肌肉虬起。

穿衣的裸露向来是西北特色,除此之外,西北人的待人热情也是极为有名的。那汉子一见到巫马夕就主动打招呼,扯开嗓子便吼:“哎,孙子,从哪来?上哪去?”

巫马夕大怒,正要说话,那汉子又接着吼道:“有啥好东西没有?全部给爷交出来。”

巫马夕冷哼一声,冷眼盯着他不说话。

“咦,孙子,还敢瞪爷?”大汉说完,立即从储物囊中取出一柄将近两米高的阔剑,举在头顶上便冲了过来。

巫马夕随手给他种了一个心血狂潮。那大汉脸色瞬间涨得通红,摇摇晃晃走了两步,一头栽倒在地上,剑身砸在后脑勺,顿时晕了过去。

巫马夕将大汉的储物囊随手摘下,略为翻看了一下,里边没什么好货,加在一起也不值一千金币。他将储物囊挂在腰间,将大汉唤醒,匕首抵在颈部,冷冷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大汉摇了许久脑子才清醒过来,道:“这次不算,我脑子突然发晕,咱们再来过。”

“少废话。”巫马夕右手略一用力,匕首立即刺破了大汉皮肤,鲜血立即流了出来,“这是什么地方?”

“你他娘的,你这胜之不武,再来再来!”说罢也不管颈部的匕首,径直爬了起来,还没站稳,又被一个心血狂潮击中,顿时晕倒在了地上。

巫马夕看着死猪一般的大汉,摇头无语,转身离去。

经过几个小时的跋涉,绕过一座小丘,便看到一条小路,一支十几人的商队正在路上缓慢行走,几个汉子打骂玩笑,缓缓向前。商队的领头是个干瘦皱巴的老头,袒着大片胸膛在外边,几根肋骨清晰分明,跟骷髅一般。

入乡随俗,巫马夕也露着半个膀子走上了道路,向商队买了匹紫蹄兽,问明了道路,一路当先驰去。下午三四点的时候,到达了一个小镇,镇门处立着一块形状原始的大石碑,上书三个大字:窝岭镇。

这个小镇的风貌与西南大不相同。建筑粗犷原始,没有过多的雕琢。民风粗犷,巫马夕一路走来,听到许多汉子娘们扯着嗓子骂脏话。除此之外,便是衣着的裸露了。

巫马夕曾听吕舍唱过几句小调:东北的衣服如山厚;西北的衣服各种露;西南的衣服杂碎凑;中原的衣服就俩袖。

西北地区的穿衣向来崇尚裸露,男人露肩膀,女人露大腿,老头露肋骨,小孩露鸡*鸡。

这个小镇位处西北地区偏西南角,是偏僻之地,消息向来闭塞,但是巫马夕却从镇口的马屠夫处打听到了一个关于西曲的消息,查氏准备在西曲建立分院。

好谈的马屠夫还赠送了另外一个消息,荆蛮飞驿快要开通了,“听说西南的妹子那叫一个水灵,等飞驿开通啊,我老马第一时间直飞西南,来个南北交汇。”他满嘴都是嚣张的泡沫,随手将手上的油脂涂在胸口乌黑的胸毛上边。

巫马夕被他勾起了思乡之情,看着夕阳的方向,眼神有几分落寞。

眼看着日色将斜,巫马夕也开始寻找客栈留宿。窝岭镇的规模不小,有十多家像样的客栈,其中最上档次的,就数镇中心的大王楼。

说是最上档次,其实也就是占地规模大一些而已,里边的装饰同样是粗糙不堪,再加上十几个粗俗不堪的大汉在喝酒骂脏话,跟大排档的气氛极为相似。

巫马夕扫了一眼店中的喧哗,来到柜台前站定,对着柜台后边的掌柜道:“一间上房。”

掌柜身形瘦小,眯着眼睛打量了巫马夕了一眼。此时的巫马夕满面胡须,衣衫不堪,形象极为落魄,偏偏手中提着个鸟笼,上边还盖着块黑布。

掌柜用无名指理了理两撇鼠须,阴阳怪气地道:“知道上房多少钱一宿吗?”

巫马夕懒得跟他理会,正准备从储物囊中掏钱,就听身后的喧哗突然低沉下来,紧接着一个美妙身影站在巫马夕的右手边,带着一股微香扑鼻而来,沁入心灵。

“掌柜的,最好的房间给我腾出来。”声音极为动听,像是玉石破碎一般清脆。

巫马夕转过头去,右侧是一个极为漂亮的小姑娘,大约十六七岁年纪,

她生着一对诱人的眼睛,眼窝稍陷,眼珠滚动之间,像是两颗剔透的漆黑宝石。上边两道眉毛色泽漆黑,粗细和弧度刚刚好,点缀在双眼上方,让那双眼睛变得灵动妩媚起来。鼻子是一道灵秀的弧线,下边是一张俏皮的小嘴。完美的五官镶嵌在一张弧度精致的瓜子小脸上,天仙化人一般,俏生生地站在那里,便将店中那群汉子的目光全部给牵引了。

“哎,好嘞。小肖子,领这位姑娘去天字一号房。”掌柜满脸的讨好笑容,叫过来一个满脸局促的小伙计,领着那个女孩向着楼梯走去,瘦掌柜跟在后边点头哈腰,“姑娘,要是有什么不满意的,随时告诉老朽啊!”

那女孩潇洒地挥挥手,并不回答,上了两级楼梯却又突然转过头来,歪着头看着巫马夕,道:“大叔,养鸟?”

巫马夕有些错愕。

女孩上下打量了巫马夕一遍,目光在他手上悄作停留,嘴角突然露出一丝笑意,向巫马夕眨了下右眼,随即转身上楼。

那女孩脚步轻盈,精致的侧脸首先消失被楼梯掩盖,随即便是青丝掩映着的美丽颈脖,再下来是让人心跳加速的完美峰峦,粉色皮衣包裹着的玲珑小蛮腰,米色短裙下的小妖臀,线条优美色泽诱人的修长双腿。当那双湖蓝色的小皮靴也被楼梯遮住时,几十个摒声静气的大汉同时做起了深呼吸,美酒美食入口,也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巫马夕盯着那女孩离去的楼梯,眉头微皱,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孤身上路,肯定也不会是好惹的主,她看向自己的时候,眼神中似乎别有意味,让巫马夕心中有些警觉。

“看什么看?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德性。”掌柜的尖细的声音将巫马夕的注意力拉了回来,“后边有间柴房住不住?”

巫马夕盯着掌柜的眼神有些不善。

掌柜随手清理自己的柜台,道:“看,看什么看?那姑娘是你能比的吗?人家那发带,流云坊的,二百八十八金,粉色皮衣,描黛风羽调珍藏款,八百六十六金,米色短裙,描黛风羽调典藏款,七百九十九金,湖蓝色皮靴,踏莎行精品款,六百金。耳钉,炫雅精品,三千九百九十九金,手链,炫雅精品,二千四百九十九金。”掌柜算盘一磕,“九千零五十一枚金币。你这全身上下破破烂烂的又值多少?提着个鸟笼就以为自己是公子哥了?”

客栈里的十几个男人都被掌柜给镇住了。

流云坊、描黛风、踏莎行、炫雅,这都是大陆上的顶级品牌,掌柜如数家珍一一报来,足见其职业素养了。这且不算,最让众人佩服的是,这么一个天仙般的女孩在眼前走过,面容如画,身材如诗,掌柜居然能够完全不为所动,将价格算得这么清楚。这商人做得太纯粹了,将男人的本能完全给压制了。

巫马夕无意跟他争执,从储物囊中取出一把金币,扔在桌上。

见到金币,掌柜立即双眼放光,满脸都是笑意,道:“哎呦,这位公子,老朽真是狗眼不识曲青。您这身,实在……小何,快带这位公子去天字二号房。”

爷这身怎么了,爷这身也是描黛风的商调典藏款。

如意为他挑衣服的情景突然涌上心头,让巫马夕失去了跟掌柜计较的心情。

巫马夕随着小何向着楼梯走了两步,突然想起件事,问道:“掌柜的,今天是什么日子?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

掌柜略一愣,随即翻起旁边的黄历,道:“三零三二年十月十二日,宜下葬祭祀嫁娶,忌远行动土嫁……那个娶,怎么了公子?”

巫马夕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距离在西南进入地底,已经两年零四个月了,时间过得真快,也不知道西曲的那些旧友,如今都怎么样了。

巫马夕转过身,跟在小何后边,踏着楼梯上去了,身后传来掌柜咬牙切齿的声音:“这个该死的半笔黄,卖的是什么破黄历,今天到底是宜嫁娶还是忌嫁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