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民用航空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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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航空法的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关研究成果相比其他法学内容要少得多,表现在教材上也不是很完善。作为航空院校,航空是其特色,本教材的编写是根据南昌航空大学教学改革的要求,配合本校文法学院教学体系及课程改革而做的尝试。参与编写的人员均为南昌航空大学文法学院教师,并得到南昌航空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的资助,它是体现航空特色的系列教材之一。在教材编写的过程中,对当前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筛选和梳理,并尽可能体现自己的特色和创新之处。

一、基础性。本教材主要满足航空院校学生选修之需求,因此,本教材的编写突出民用航空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法律制度,以读者能够对当前国际、国内民用航空法律制度和相关基本理论知识有一个基本把握为限。

二、创新性。创新性体现在教材的体系上及部分内容上。在体系上本教材增加了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制度一章,与民用航空刑事法律制度形成呼应。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制度单独成章是其他教材所不具有的,更突出了航空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属性,也使体系更为完整。纠正了有些教材在部分章节的内容上偏向管理学内容的问题,在内容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三、灵活性。本教材在突出基础性特点的同时,力求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内容上增加了知识拓展、案例,拓展了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以满足不同读者的需求。

目前,国家根据民用航空运输形势发展需要发布、修改了许多规定,理论界也不断有新的成果问世。因此,本教材在内容上尽可能推陈出新,根据立法的变化,采纳了最新规定,并及时反映一些新的研究成果,使本书更具新颖性。但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欢迎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本教材在编写的过程中引用和参考了许多教材和资料,在此表示真诚感谢!

本教材由郭莉拟定编写大纲目录,并负责统稿及部分内容的修改和补充。作者编写分工如下 (按章节撰写的先后顺序排名):

任 蓉: 第一章,第二章,第七章,第十章,第十二章;

郭 莉: 第三章,第五章,第十一章;

李 杨: 第四章;

张人方: 第六章,第九章;

李 青: 第八章。

编者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