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好经受住了“血与火”的严峻考验,在大干国家重点型号研制任务中展现出不怕困难,不畏艰险,“敢拼才会赢”的精神风貌,受到国家领导和总装备部首长高度赞扬。
抢占科技“制高点”
2000年,研究院承担的多项国家重点飞机型号研制任务之艰巨,不能说“绝后”,但实属“空前”。若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只会贻误战机。“非常之时”必须采取“非常之策”。在不得不拼体力的情况下,必须与时俱进,巧出奇招,采用超常规的科学办法,向管理、向现代化手段要进度,要效率。
江泽民说:“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
李好以中国人设计出自己的“争气机”为己任。
为缩短同国外先进航空工业的差距,提升航空“核心竞争力”。李好经过反复论证,认为我国技术比较成熟,决心与时俱进,走技术创新超越之路。他毅然决定飞机设计采用国际先进的NT版软件设计。
CATIAV5软件设计在国际上,就是美国波音公司、欧洲空客公司这样著名先进大公司还尚未运用过,具有极大的风险性。
综合航电火控系统是运用CATIAV5 软件的关键技术。研究院从国内有关厂所和国外引进的技术资料就有1000 余份,光消化这些资料至少需要三年时间。专家断言,短时间内运用CATIAV5 软件设计飞机不可能。
李好决心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李好和攻关组把铺搬到办公室,开始苦行僧般的攻关。
由于CATIAV5软件在世界上第一次应用于飞机设计,外型数据出不来,三维无法实现二维设计转换,攻关似乎走到了尽头。
一些人出现焦虑、急躁的情绪,开始产生怀疑,并打“退堂鼓”。李好坚信选择的技术路线是正确的,他鼓励攻关人员越是困难时,越要咬紧牙关。“在科技创新的崎岖道路上,不可能没有失败。我们允许失败,但绝不允许“打退堂鼓”,走回头路。李好对攻关人员说:“失败了我承担全部责任,成功了我为你们披红戴花,请功。”
他和攻关组一起查资料,找原因,编程序,顽强攻关。
经过连续三个月的暗无天日的顽强拼搏,硬是以一股永不服输、充满自信的精神,攻克了技术难关,把不可能变成了现实,创造了航空工业科技的奇迹。
研究院成为我国第一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综合航电火控技术单位,改写了没有编制过机载系统软件的历史。
研究院在国家某重点型号研制中实现了“三维数字设计”,在国内完成了第一架全机电子样机,首次实现了电子预装配, CATIAV5软件实现了成功应用,使飞机设计水平进入了崭新的数字化时代。业内人士为之震惊,被称为航空工业飞机设计手段的一次革命。
CATIA软件创始人之一、法国达索公司副董事长伯纳德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在发给总设计师的传真中竟用了3个“!”,把研究院列为他们全球重点支持的用户之一;美国波音公司的专家得悉世界上第一个应用NT版CATIAV5的电子样机在中国问世后,要求来研究院进行技术交流。
2001年10月综合航电火控系统软件在国家“863计划”实施15周年成果会上展示,江泽民总书记亲临现场观看了展示,引起了较大轰动。国内知名院士观看展示后称赞说:这才是真正的高科技,这才是真正的高科技推广项目。
中国人的毅力、中国人的智慧、中国人的创新精神受到 IBM 公司、法国达索公司高度赞扬。
长空飞天不再是梦。中国有能力研制世界先进的飞机。航空事业是李好永远的追求。
李好饱蘸一腔热血和辛勤汗水,为共和国锻造长空雄鹰,让中国飞机抒写蓝天和大地壮美的风采。
(原载《闪光的青春》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1年;《中国航空报》2002年12月21日)
三、工作研究
工作研究是指对实际工作中重要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新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提出见解和主张。
工作研究是以论述为主要表达方式,其作用在于分析事理,阐明观点和主张。工作研究由论点、论据和论证三个要素组成,突出特点是论题的迫切性与普遍性、见解的独到性和新颖性以及科学性和深刻性。
工作研究按内容可分为管理论文、科技论文、工作论文、财务论文等研究。工作研究可以应用到企事业单位的组织、业务、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
【工作研究拟稿模式】
标题:一般在内容后+探讨、思考、选择等。
序言:①提出问题;②重要地位和作用。
正文:①问题是什么;②怎么解决;③思考或建议。
结语:①概括主题;②发人深思。
【例文参考】
企业化并非航空工业科研体制改革最佳选择
航空研究院所(以下简称:研究院所)是国防工业科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综合科技实力的基础。在国防科工委进一步加快军工科技体制改革的形势下,研究院所将面临新一轮重大体制改革。准确把握国防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探索研究院所科研体制改革思路,避免改革少走弯路,是关系研究院所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准确把握国防科技体制改革的思路
为解决国防科技基础薄弱的问题,国防科工委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对军工科研机构按照不同类型实行分类改革,逐步实施企业化转制。改革的思路是:按照现状对现役和在研装备,合理确定保留能力,封存能力和撤销能力;采取的方法和步骤是:实行分类管理,一类为骨干能力,一类为参与竞争能力;采取的政策是:保留骨干,放开竞争,动态保障。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小摊子、高水平”的国防科研国家队。
研究院所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科研能力分散,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在贯彻落实国防科技体制改革进程中,把研究院所推向市场存在着完全企业化的倾向。最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大致有三种。
第一种意见,认为研究院所是完全属于国家部门所有的封闭型科研体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把研究院所推向市场,走企业化发展道路。
第二种意见,认为要解决科研与生产“两张皮”的矛盾,就必须把研究院所纳入企业集团,使其成为飞机工业集团的“研发中心”或“科技子公司”。
第三种意见,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研究院所自身的中试条件建设,强化研究院所自身的科技开发能力和批量生产能力,最终形成独立的科研、生产、经营一体化的企业。
应当说这三种意见都有一定的道理,其根本出发点在于将研究院所彻底地推向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研究院所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实施企业化转制无疑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仅仅把研究院所科研体制改革放在企业化转制上,从而忽视了国防军工科技体制改革的目标,很可能会将研究院所体制改革导入新的误区。以为航空科研体制改革就是实行企业化改制,那就从根本上错了。如果当真那样,受损害的不仅仅是航空工业的发展,而是整个军工科技的发展。
研究院所主要承担国防航空武器装备研制任务,在国家战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航空科研是国家行为,绝非完全的市场行为。国家绝对不会为追求近期经济效益而搞短期行为,更不会单纯以减轻政府负担卸财政包袱为目的,简单地把研究院所推向市场。
国防工业科技体制改革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央军委新时期战略方针,研究院所科研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应当是“准备打赢一场现代条件下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
研究院所科研体制改革必须瞄准这一最终目标,以国家行为为主导,紧密联系航空科研的实际和特点,探索研究院所科研体制改革新途径,建立和完善适应航空武器装备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航空科研新体制。
二、企业化并非航空工业科研体制改革的最佳模式
航空科研发展有其自身的特殊规律和特点,只有把握航空科研的特殊性,才能引导研究院所科研体制改革走向正确道路。
研究院所的显著特征是:科研实行国家指令性计划指导下的“合同制”,具有政府强制性;航空科研成果也可以作为商品,但它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非盈利性和为国家安全服务的公益特点;国家对航空科研成果实行绝对垄断。
国防工业涉及国家安全,世界强国长期投入巨额经费支持国防技术研究。据《2004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载:2003 年美国国防经费高达4049.2亿美元;英国621.64亿;日本405.98 亿。而我国只有230亿,仅相当于美国的5.69%。美国国防部在研究和发展航空技术每年至少投入200亿美元。伊拉克战争期间,美国采购航空武器装备经费就高达300 亿美元。法国、德国政府也制定了专门的政策,支持航空技术研究。
我国国防在有限的经费情况下,为开展航空技术研究提供了优厚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研究院所才有了今天追赶世界先进航空技术的基础和规模。
航空技术研究是一项极其昂贵的科研活动。就是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或地方政府,也望其项背,不敢轻易涉足。航空技术研究都是国家行为。研究院所如果成为企业或进入企业集团,必然会失去国家财政补贴和相应的优惠政策,增加多种税费,造成科研成本倍数增加。和平时期,国家又不可能增加军品经费投入,很容易使研究院所投入产出比例严重失调,陷入困境。
军民用飞机研制决策的高层性,使研究院所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无法自主进行飞机新型号研制。研究院所所能做到的,只能根据国际航空技术发展和民用飞机市场需求,向国家和军方提出研制军民用飞机型号的意见和建议。至于国家和军方需要什么型号飞机,投入多少经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和军方对市场和国防形势的估计。研究院所即使选型研制成功,往往与军方是在不对等条件下完成航空技术成果交换的。军民用飞机有时还是我国外交筹码,尤其民用飞机项目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数,导致项目中止或失败。我国民用飞机错过几次发展机遇,不是研究院所所能预测和把握的。
军民用飞机采购,当然可以看作为一个市场。据统计,“十五”期间,我国军机采购费还不到美国航空武器采购费的2%。我国航空产品贸易根本冲不破美国等世界航空强国的市场壁垒,军用飞机出口近乎为零。2004年珠海航展运七飞机首次签约出口津巴布韦,民用飞机出口仅仅只是出现了一个端倪。可是,我国同年一次采购美国波音飞机费用就高达70亿人民币。在国力不丰的情况下,为保持国防技术装备追赶世界先进水平,我国国防工业采取“多研究、勤开发、少生产、缓换代”的方针,研究院所科研任务长期处于“吃不饱”状态,基本上是课题不断线,忙个不停。这反映我国航空工业还不是一个真正的产业的事实。研究院所尤其是主机院所,无法实现靠科研成果转让收入再发展的良性循环。对于军民用飞机研制,在国家没有立项研制的情况下,只能开展飞机型号前期论证科研活动,根本进入不了市场,更难以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研究院所与企业追求的目标大相径庭。航空科研存在的目的是“发现”,是通过消耗性的研究来发现规律和新事物。因此,研究院所都是花钱的机构。至于发明的成果能否尽早转化成为商品,按照业务分工这不是科研本身的事情。企业是一个赢利的团体,追求利润最大化,虽然国家政策强令“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但目前中国的航空企业首先考虑的是解决自己的生存“吃饭”问题,尚无足够能力养活大院大所,更不可能拿出足够资金为国家某些近期看不到眉目的航空预研项目去承担风险。
研究院所的行为目标是国家利益最大化。如果完全企业化,将会给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军民用飞机型号研制一般至少需要5~10年时间,如果仅仅依靠国家有限经费的投入,是根本无法保证飞机型号定型的。在研制过程中,除了国家给予的事业费和优惠政策外,研究院所进行了经年累月的保障条件和技改投入,有的专业和试验国家根本未下达一分钱,全靠院所无私奉献推进研制进度。中国“飞豹”飞机国家投入不足10亿人民币,而国外同类型的飞机研制费就高达10亿美元,是“飞豹”飞机研制费的10倍。研究院在“飞豹”飞机研制中付出了极大牺牲。可是飞机定型交付部队,研究院却无利润可言,这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来说是不可思议的。如果研究院所成为企业,在任何行为中,都不可能选择无利可图的项目。研究院所作为企业必然围绕利润这一目标和市场要求,毫不犹豫地进行内部专业结构调整,重组人员,处理设备,转向市场。航空科技业荒人散的局面,是国家决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三、构建适应寓军于民航空工业科研新体制
航空工业院所科研体制改革是一项具有革命性的重大举措。目前,研究院所承担着一批国家重点飞机型号研制任务,科研体制改革首先不能影响“杀手锏”任务,应以飞机型号研制能力为基础,构建和完善适应航空武器装备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航空科研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