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中国航空工业大事记:195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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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初创与快速发展时期(1951—1965)(4)

10月20日航空工业局与空军讨论修理厂的建设问题、修理厂的建设标准以及向苏联订货(老飞机)的原则。其后二机部部务会议提出:5年后,原材料基本不向苏联订货。

10月23日中国与苏联签订了建立大型航空仪表制造厂(212厂)的协议,厂址定在北京德胜门外,由苏联负责设计。后来从战备考虑,1955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决定,停止在北京建厂。1955年6月24日,国家计委和建委联合批准在宝鸡建厂。1955年9月29日,二机部批准该厂的初步设计。

11月2日航空工业局召开各厂检验科长座谈会。主要内容是:1.了解从1952年10月检验工作会议以来开展产品质量大检查运动的情况;2.总结先进经验;3.讨论检验部门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据此,各厂贯彻执行三级检验制。

11月航空工业局正式接收平原机器厂为飞机附件厂。该厂前身是平原民用机器厂。

12月1日航空工业局对各厂建立基建设备管理机构做出指示:按国家批准的航空工业五年计划,基建任务日益繁重,必须加强设备管理与安装工作。为此决定:1.局、厂建立统一的基建设备管理机构,要求沈阳飞机修理厂、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等9个工厂成立设备管理机构;2.凡国家基建投资的设备、工具、仪器的订货计划的编制,组织订购、分配、安装、会计结算均由该机构统管。据此有关各厂的基建系统在原设5个科(基建计划、工程管理、检验、材料、预算财务)的基础上,增设了设备科及安装工程队。

12月23日中苏两国政府换文,苏联将喷气式飞机米格-15比斯(含发动机)和教练机雅克-18(含发动机)的制造权转让给中国,并提供成套技术资料和样机。

12月政务院副总理兼中财委主任陈云视察南昌飞机修理厂时指示:“现代化工厂管理不易,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必须加强管理,要使工厂生产逐步走向正轨。”

本年度航空工业执行国家“一五”计划的头一年。各项任务实际完成情况:飞机修理490架。发动机修理1690台。备件制造:飞机工厂完成128项,8117件;发动机工厂完成17项,2891件。新品试制:飞机工厂完成169项;发动机工厂完成187项。基本建设:全年基建计划投资14375万元,实际完成11751万元,为计划的82%;新建竣工面积278899米2,其中生产面积51388米2;新增固定资产8386万元。

航空教育继续发展壮大。学校经过调整仍有19所,共有:大学2所、专科2所、中专4所、技校11所。至1953年底,在校学生22287人;教职工4059人,其中教师1007人;毕业学生3523人,其中大学本科生205人,技校生3318人;在职工教育方面,各厂都建立了相应机构。局属企业已有15个,事业单位14个;职工总数达到41737人;金属切削机床3108台;房屋面积106万米2,其中宿舍面积58万米2;固定资产原值16533万元。全年工业总产值7525万元,其中民品909万元。实现利润1251万元;流动资金期末占用额932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345元;工资总额2183万元。

1954年

1月10日航空工业局局长会议决定对上海华昌、林基、兴基、张林记4个电器零件厂进行公私合营。目的是利用其已有的技术,供应与试制一部分零件,并为航空工业局其他厂培训技术力量。2月17日,二机部批准航空工业局4厂公私合营的意见。

1月19—28日航空工业局召开六大厂厂长会议,总结1953年工作,部署1954年任务。会议先由赵尔陆部长作指示,总顾问波斯别霍夫向会议提出几项重要工作建议。随后由王西萍代局长做了关于六大厂1953年工作情况与1954年工作任务的报告。范铭副局长在会议上对基本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1月29日南京511厂的特设车间划归航空工业局直接领导,称为国营221分厂。2月8日,二机部批准以太原221厂特设仪表车间为主,组成特设仪表修理厂,称为221厂。3月16日,航空工业局局长扩大会议决定,将南京国营221分厂迁至太原,与太原221厂合并,其任务为试造和制造电动仪表及机械仪表的成品、备件和零件。9月20日,221厂、432厂正式分为两个厂。10月,国营221分厂仪表方面的197名人员和设备、物资等全部迁至太原。至此中国第一个航空仪表厂正式诞生。

2月6日航空工业局颁发《无工艺规范不准施工的命令》,明确提出工艺规范就是生产法规。

2月15日航空工业局召开第一届技术会议,由油江副局长主持,徐昌裕副局长在开幕式上讲话。会议总结了航空工业两年来技术工作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1954年技术工作的主要任务。王西萍代局长在会议闭幕时讲话。会后,3月13日,航空工业局颁发了《关于材料消耗定额工作的决定》、《改进冶金工作的措施》、《关于统一各厂铸造车间共同技术的措施》。

2月18日航空工业局颁发了1954年的教育方针和任务及工作计划:

1.中专和高等专科学校继续贯彻部“稳步进行教学改革,逐步提高教学质量”的方针:

(1)大力进行专科建设工作;

(2)深入掌握教学内容,相应地改进教学方法;

(3)师资培养的主要对象是专业教师、新教师和后备教师,干部培养主要以教学行政干部为主。

2.技工学校方针和任务是: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服从航空工业建设的需要;面向主要制造厂,以各厂自给自足为主,兼顾新厂建设的需要;学习苏联经验,首先办好一两个学校,逐步走向正规化。

3月15日航空工业局决定现有飞机、发动机工厂承担部分机载设备的试制任务。目的是缓解机载设备落后于飞机、发动机的矛盾,并为新厂培养技术力量。

3月31日根据经国家批准的航空工业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航空工业局决定沈阳航空发动机厂在沈阳市东郊原323兵工厂旧址建设,命令责成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111厂)包建。这是中国第一个喷气发动机制造厂。为了完成既建设新厂,又同时试制新机的任务,根据“老厂包建新厂”和“一长双跨”的原则,即从厂长莫文祥、总工程师许锡缵,到各车间和科室的正职负责人,都统筹兼顾111厂和沈阳航空发动机厂两厂的全面工作,副职负责人则分管111厂或沈阳航空发动机厂工作,实行合理的平行交叉作业,加速工作的进程。

沈阳航空发动机厂先后试制并成功生产了涡喷5、涡喷6系列、涡喷7系列、“昆仑”等10多个型号的大中型喷气发动机,被誉为“中国航空发动机的摇篮”。

3月31日航空工业局提出加强特设、附件工作,要求飞机厂认真执行特设、附件的大/翻修计划,配制零件,积极保证特设修理,满足飞机修理需要。

3月航空工业局设计处先后完成南昌飞机厂、株洲航空发动机厂、沈阳飞机厂、沈阳航空发动机厂四大主机厂的总体初步设计。苏联航空设计院派出以奥尔洛夫院长为首的8人鉴定委员会来华鉴定4厂初步设计。他们认为初步设计的质量很高,为中国航空工业由修理过渡到制造规划了远景蓝图。

4月1日二机部决定在部分航空工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和生产区域管理制,即推行“一长制”,企业的生产、技术、经济等各方面工作由厂长统一指挥,厂长对国家负完全责任。

在厂长负责制下,必须实行生产区域管理制,即除厂长负责全厂的领导工作外,一个车间应由车间主任负责全车间的领导工作,一个工段应由工段长负责全工段的领导工作。这种行政上从上而下的专责制度是克服企业中各个环节自行其是,或无人负责的混乱现象的基本方法。

4月10日航空工业局召开1955年国外订货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航空工业局成立3年来国外订货工作的情况。段子俊副局长在会上指示:

1.责任划分问题:决定以工厂为基本订货单位,即订货计划的“多、少、缺、错”由工厂负责。

2.订货计划在审批手续上,应采取“抓紧定额,缩短时间,上下配合,减少层次”的原则。

3.目前积压了国家大量外汇资金,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各厂必须认真清理库存。

4月21日中央军委副主席彭德怀、中财委副主任兼国家计委副主任李富春批复二机部关于1954年计划调整的报告。要求从我国现有工业基础及技术水平出发,提高产品质量,按照苏联产品图样和技术规程进行生产;要求航空工业在1954年实现由修理到制造的过渡。

4月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视察南昌飞机厂,并题词:“发扬工人阶级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国防,保卫祖国。”

5月31日航空工业局颁发《加强局主管工程师工作的指示》,称通过这一制度,有专人分管各厂的业务,及时沟通了局、厂情况,加强了各业务处之间的联系。现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办法:

1.各业务处应按工厂的业务范围,分别配备主管人员;

2.主管工程师应确切掌握所负责厂的生产情况及业务问题,加强和有关单位的联系,互相帮助、互相配合,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各业务处定期召开主管工程师会议,处、科负责同志要主动检查他们的工作;4.主管工程师要轮流下厂。

6月1日“一五”期间,航空工业最大的重点建设项目——沈阳航空发动机厂的土建工程正式开工。

6月2日赵尔陆部长会见苏联航空设计院院长奥尔洛夫及在华工作的设计专家组组长契肯,询问建立航空研究院的问题。契肯建议,需要建立材料、空气动力和发动机实验室,以培养人才,准备将来独立发展中国航空工业。

6月14日国家计委李富春副主任谈“一五”计划贯彻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原则时,明确1954年军工的重点是航空工业。据此,二机部党组同意航空工业局“一五”的基建总投资额,主要投资方向是确保新厂建设。

7月3日新中国第一架飞机——初教5(仿苏制雅克-18)教练机在南昌飞机厂首飞成功,试飞员段祥禄、刁家平。

5月12日,首架初教5全机静力试验在张阿舟的主持下取得了圆满成功。7月20日,初教5通过国家鉴定,试制成功。

7月26日,在南昌飞机厂试飞站举行庆祝大会。赵尔陆部长为飞机剪彩,并代表二机部向全厂职工致以衷心的感谢,代表周恩来总理向南昌飞机厂总顾问马托林等苏联专家颁发了感谢状。由周恩来签署的感谢状说:“您以先进的苏联科学技术经验,帮助中国胜利地完成了雅克-18型教练机的试制工作,并创造了成批生产的条件,这将有助于中国现代化的国防建设及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对您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厂工会主席周维宣布了初教5零批生产功臣名单,其中荣立特等功的有张阿舟、刘庆福、汪有财3人,徐培麟等近百人也立功受奖。

7月3—7月,中共中央先后从华东等地区分3批抽调地、县级干部270名转入航空工业。其中地委级干部有刁筠寿、王其恭、李溪溥、崔光炜等46人,县级干部224人。在此前后,中共中央和二机部还陆续调省、地级干部牛荫冠、陈再励、武光、刘刚、马真、寿松涛、邹问轩、吴继周、孙志端、冯安国、王实先、言乃昌、陆纲、马诚斋、杨诚、吕鸿安、刘南生、蒋祖同、刘亚欣、郭固邦、李中垣、苏智、崔涛等进入航空工业,加强航空工业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力量。

8月1日毛泽东主席给南昌飞机厂亲笔签署嘉勉信,全文如下:

第二机械工业部转国营三二○厂全体职工同志们:

七月二十六日报告阅悉。祝贺你们试制第一架雅克十八型飞机成功的胜利。这在建立我国的飞机制造业和增强国防力量上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你们继续努力,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进一步地掌握技术和提高质量,保证完成正式生产的任务。

毛泽东

一九五四年八月一日

8月26日,初教5飞机被批准成批生产。初教5是中国航空工业从修理走向制造的里程碑。

8月10日二机部、航空工业局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开展民用产品的生产,即使1955年不能出成品,也要进行试制。航空工业局可生产非机动车辆、卡丝钳及其他工具等。各局应深入研究,在充分发挥现有生产能力和不增加设备投资与人员的基础上,尽量考虑生产更多的品种。民用产品在质量上要好,成本要低,要明确为广大群众服务的观点。

8月18日株洲航空发动机厂试制成功爱姆-11型(M-11)活塞式发动机。9月18日,被批准投入批量生产。这是新中国航空工业制造的第一种航空发动机。

10月25日,毛泽东主席给该厂亲笔签署嘉勉信。全文如下:

第二机械工业部转国营三三一厂全体职工同志们:

八月二十八日的报告阅悉。祝贺你们试制第一批爱姆十一型航空发动机成功的胜利。这在建立我国的飞机制造业和增强国防力量上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你们继续努力,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进一步地掌握技术和提高质量,保证完成正式生产的任务。

毛泽东

一九五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