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同林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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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向着婚姻冲刺吧(1)

7

郑佩儿进大学校门时,陈轩已经四年级了。

虽有一名外语系的固定女友,但贞操观念一向不强。跟其他女生看看小电影,拉拉小手,搂搂小肩,都是家常便饭。好在他的女友,也属性情奔放、豪迈通达之辈,仗着会点外语,主动和留学生们打成一片,毕业时竟跟一老外去了西班牙,当然这是后话。

他的同班同学周明,从郑佩儿一入校,就喜欢上了她。而且,据可靠情报,郑佩儿的班主任,男性,湖南人,频繁出入郑佩儿的宿舍。这个消息让周明很是坐卧不宁,这里涉及校园公权的问题,他是老师,你是学生,根本不在一个起跑线嘛。

陈轩最有本事的地方,就是他能很快活跃起气氛来。而周明有点慢热,就是说在不熟悉或熟悉的场合,他的发挥完全是天上人间。

他太需要一个人给他提供一个能让他展示妙语连珠、美妙歌喉以及二头肌的场合了。这个人,确实又只有陈轩。

他只好请陈轩去吃石门肥肠,还喝了两瓶啤酒。喝了酒,这顿饭的档次就上去了。周明之所以需要提高饭的档次,有一个很重要的附加条件:不许陈轩对郑佩儿动心思。

可事实是,郑佩儿一见到陈轩,就被他迷住了。

那时的陈轩,会写诗、会唱摇滚,有社会上的若干朋友,三年级曾率一干人骑自行车去武夷山探过险,跟人合资办过复印社,组织绝食三日抗议食堂伙食太差,学习成绩一般,外语屡屡补考,但他有个性!有胆量!帅气,还幽默。

当然也不能全怪郑佩儿,如果陈轩对郑佩儿没感觉,他也不会超级发挥,而且很多项目已经大大超出了客户的要求。比方周明只要求他搞笑,将气氛带动起来,他不仅讲了笑话,还带大家玩了一通坐火车的游戏。更甚一步,他还主动给大家跳了段爵士舞,末了又朗诵诗歌。你说你背一个“白日依山尽”就可以了吧,他居然诵的是“当你年老白了头”,且目光深邃,嗓音低沉。郑佩儿怦然心动,眼圈当时就红了。

和郑佩儿热恋到高潮时,陈轩毕业工作已经一年多了,只有周末才能去学校看看郑佩儿。郑佩儿夏天穿一吊带背心,露着光洁的小脊背,太阳下还闪着年轻姑娘特有的晶莹光泽。天再热,她的皮肤也是凉凉的。待到晚上做梦,陈轩发现自己梦见吃糖的时候越来越多了,简直就跟贪馋的小孩儿没什么两样。突然醒来,一嘴的口水,原来梦里他竟舔着郑佩儿的身子,滑滑的、凉凉的,还真有甜味。不是一大块夹心糖还是什么?

那年冬天,他被派去深圳出差了两个月。一回来,在车站就给郑佩儿电话。郑佩儿很配合,大胆主动地说:“你先回宿舍,我这就来。”

结果郑佩儿来的时候,头发还湿着,她竟然刚洗了澡!这个样子,就让陈轩除了激动,还很感动。门一关,就把她抱住了。郑佩儿也不说话,两条腿抽着冷子老想往他的腰上跳。

天要下雨,人要分泌,由它去吧。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郑佩儿毕业一年后,他们就结婚了。

这就像跑马拉松,有性欲时,两个人都憋着劲,觉得快要到终点了,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集中所有的力气,向着婚姻线冲刺吧。等冲过了线,彼此才发现,一味想冲线的心态,着实是太简单了。这场马拉松赛跑,本来就没有名次的要求,那么要死要活地你追我赶,累个半死干什么呢?其实跑慢点,未尝不是好事情,而且跑慢点,心里还能涌出不少周全的想法来。漫长的旅途可能会消耗掉一些起跑时高昂的热情,但势必也会带来更多的从容和清醒。时间渐长了,现实开始像剥馒头皮,一层一层掀开,一层比一层暄腾热闹。只可惜,热闹都是别人的,他们却只有失落。郑佩儿觉得陈轩是绣花枕头,陈轩觉得郑佩儿失去了可爱天真的灵性。

8

陈轩刚上班不久的一天,正在街上走,背后突然被人拍了一巴掌,说“嗨”!

陈轩转了身,却发现竟是少年时代的朋友李向利。

陈轩这才知道李向利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中学毕业后竟去了香港,投奔那边的一个姑妈,混了几年,回来开一公司,专卖一种健身机,三千多元一台,天天提货。就这,还应接不暇,单子都排老长的队了。

陈轩听了,自然也替李向利高兴,说既然这么难买,肯定是好东西,那我也买一台好了。

李向利就说别你自己买啊,你帮我推销吧,卖出去一台,我给你五百元的回扣,怎么样?或者你只要卖五台,我就送你一台!当我孝敬你父母的,我不也好多年没见他们了吗?

陈轩听李向利说得情真意切的,觉得特感动,就去单位宣传了。

结果没想到单位的人都不感兴趣,说要个机器摇摆啥呀,想摇摆去舞厅也可以啊,中老年舞厅,十元钱一张门票,三千多元,能去多少次啊。还有个一眼就识破了陈轩的猫腻,奸诈地笑着说:有回扣吧,还不少吧?

让同事们这么一说,陈轩自己也觉得自己有点不厚道了。他没敢再推销下去,脑子里仔细一想,三千多一摇摆机,确实也忒贵了,好歹跟李向利说一声就算了吧。

李向利听了就像没听见一样,还张罗着要请他吃饭。

陈轩小时候曾痴迷过一段时间的篮球,每天下午放学就去旁边技校的篮球场玩。教他打球的人就是李向利,单手投篮,双手投篮,端球投篮,带球投篮,转身投篮,跳起投篮和直立投篮……李向利的球总是又平稳又柔和。陈轩知道这玩意儿得凭感觉,不是想做好就能做好的,也不是多练习就能做到那么完美的。

上了高中后,他的膝盖里被发现有积水,不能再做剧烈运动。和李向利渐渐就来往不多了。两个人在饭桌前坐下,李向利拍着他的肚子,恶狠狠地说:“靠,你青春不在了。”

只一瞬间,李向利就让陈轩找到了他一直渴望的某种状态。在这个问题上,陈轩有自己的认识,世界上确实有这样的人,或者有这样的环境,让自己瞬间无法掌握走向。在这种力量的驱动下,身边所有心烦意乱的东西都会因为他的决定而变成乌有,任何行动都会让他的皮肤有一种抚摸的快感,可能出现的茫然也会烟消云散,本能才是引导他的洪流。

他望着李向利傻笑着,李向利狡黠地,兴致勃勃地,似乎一眼看穿地问他:“结婚,一团糟吧?”

陈轩脱口而出:“她脾气很不好。”

陈轩很奇怪自己会说出这样的话来,郑佩儿脾气不是不好,只是有些任性。可陈轩说出这话的时候,还真的对自己产生了深切的怜悯。他是需要帮助的、是孤独的,是个需要怜悯也渴望放纵的男人——这些话,只能跟李向利说。因为李向利才是能理解他的人,他不会笑话他,而且提供给他远避尘嚣的机会。

9

陈轩还记得那个女人的肩很宽,她裹着带流苏的披肩,打牌的时候,就取下来,露出光洁白润的肩膀来。她很丰满、俗艳,但看起来还不是很糟糕。

李向利把自己的女人叫做“鸡”,见陈轩瞪大了眼睛,他即刻改口:“相好的,周末吃个饭而已。这没什么,我们谁也不把谁当回事。她不小了,和我混了好多年。她喜欢过那样的生活,我也没办法。人嘛,是个好人。”

陈轩在李向利面前,常常像是换了一个人。因为李向利很无耻,无耻的人总是比较容易让人跟他热乎起来,他让你觉得活着不累。

郑佩儿倒是一点也不无耻,她就跟墙上挂的带镜框的好公民守则似的,玻璃擦得亮晶晶的,总是让陈轩看到自己“皮袍下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