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固油井凡企苏方递交之报告书所提供意见中指明之各油井,其封固之步骤,均取同一方法。第39号、第36号、第43号及第20号等油井,已有油液不断涌出者,即便涌出程度略有出入,其封固之方法差异至微。在此等油井于开始实施封固之主要工程以前,应先将油井加以分隔。至其他油井,其油液涌出有间歇性者,如第37号、第42号、第17号及第3号油井;或仅偶然喷出油液者,如第41号、第30号、第2号等油井,则毋须是项措施。
油井封固之步骤及方法如下:
在油井口上,先以21/2告之钻管钻入土中,然后将帮浦(泵)钻管相连接,打入混有泥土之溶液,使其在井内震荡。泥水之比重约为1∶3至1∶4,直至井内全部容积被泥水换入为止。但须注意者,即溶液之冲激情形不能观察,故其震荡应于钻开井口时即行之。在震荡完了时,打入之溶液仍由21/2钻管抽出,然后将井口用炼金术封闭。封闭井口用金属螺旋塞转入于钻管之接口内,接合处之周围再用金属熔封稳固。若井口未有接合装置而有轮缘者,对于此种油井,则封时用金属板盖上,以钉钉合,最后再加焊合,使其紧密。封固之步骤,至此乃告终了。
启封油井、启封时须有机械工具及建筑等之设备,大致如下:
一、钻矿机全套,估计须能探钻至少达1000公尺之深度者。
二、钻矿工具全套。
三、有足量供牵引用之铁绳。
四、防止冲崩之器材。
五、在每一油井上须建一架塔。
六、每一油井应有一全套之钻矿设备。
照上列各项,均已准备齐全,乃可从事启封。
在已决定启封时,应先确定用何种方法。因须随各矿场之情形而异,故现时尚无法表示意见。在着手时,可能发生种种问题,只能就地解决。但一般的情形,不妨详述:即在所有之油井上,其未加盖瓦斯罩者,于旋开接合口或揭开轮线,即可开启井口。然后使之适于工作状态。当工作告竣时,应仍将工具置入井内,并于油井加以洗涤,启封之工作,至此乃告终了。
此类油井,如已装瓦斯罩者,则须预先将其隔离,然后依前项之方法行之。
独山子油矿工场总工程师
但·特列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