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六人自杀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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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钟情(1)

有个作家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不是一个乖孩子,你就会看到你可能出什么事。”两年前我决定不继续做乖孩子时,已经预见到我现在这个样子。事实上,没有人会把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当孩子看。假如这时你还认为你是个女孩,只说明你还没长大。我见过不少这种女人,她们一辈子没做过一件蠢事但乏善可陈。不是说她们不事善举,而是说她们在以往的漫长岁月里,因不越雷池一步而无可追述。

两年前的今天我一个人给自己过三十岁生日。我在我的小房间里自己给自己点蜡烛。这时我知道我将告别一个乖女孩的平淡生活,走另一条路叫认识我的人大吃一惊。我自己不会吃惊,因为我明白这会有什么结果。

我让周仁溢吻我,就是在那个生日之后的一顿晚餐上。我喝了他要我喝的红酒。他给我斟酒时碰了碰我的手,没想到我会不生气。当他觉得没必要为自己的冲动而道歉时,后悔不该那么长时间装绅士。

那天晚上我头一回上他的车让他送我回家。

那天晚上有两件事让他吃惊并为之感动。一件事情是我住的那个房子小得出奇。另一件事情是我还从没给别的男人进去过。事后他说他要好好待我,一定说到做到。他叫我辞了本市一个文化机构的文案工作,以后只写自己的东西写出名堂来。

我是在一个朋友的婚礼上认识他的。他是我的朋友的父亲的朋友。他说他喜欢写东西的人。如果不是我写的一个故事里有他这种男人,我想我不会跟他单独出去吃饭。我让他吻我,并让他在我屋里过夜的那个晚上,是第三次跟他一起吃饭馆。

他不是那种没有涵养的男人。而且虽然头上有白头发了,眼睛有眼袋了,但身体健壮魁梧,男人味很重。他给我银行卡用我的名字。如果省吃俭用的话,卡上的头一笔钱就至少够我用两年。一周后他又往那块卡上存入另一笔钱,数目比头一笔更大。

又过了一周,又给我一串钥匙,叫我去看他替我买的房子。还叫来两个搞装修设计的,叫我吩咐他们按什么风格装修,钱由他来出。当时我不知道他已经走下坡路。不知道那些钱是用有口皆碑的信誉问人家借来的。他以为他的生意会起死回生但事与愿违。不过直到他自杀的那天晚上,甚至直到现在,他老婆也不晓得至少有一年多时间他一直在花钱养我。他要我好好写小说,不要写别的东西。他抚摸着我的后背,说我是他见过的最好的女人。

都半夜一点多了,他说他要回家我让他走。我躺在床上看他穿衣服。我坐起身子给他打领带。没想到那天晚上他没回家而是跳了黄浦江。他是从桥上跳下去的。据说一个货车司机在他翻越栏杆的地方停车报警,可三天后才找到浮出水面的尸体。认识他的人说她老婆抚着他的尸体哭得死去活来。

大概是运气好的缘故,我挑的头一个男人最有男人味。如果你懂男人的话,你不会因为他年纪大而鄙视他。事实上我挑的男人多数是我喜欢的。我不会仅仅为了钱,为了有人出钱养你,就随便跟哪个男人上床。不过后来的两个虽然也都挺绅士的,但不像周仁溢那样对我痴情。或许是老婆已有所察觉,或许是没了新鲜感觉了,后来都抽身而退,大家又退回到普通朋友关系。在街上若以为我没看见他们的话,只远远投来一瞥,马上掉头走开。

就像走时准确的瑞士钟表一样,我的生活几乎毫厘不差地按照我预计的那样发生变化。现在我已经签了出书合同。现在是那些书商设法来找我而不是我去找他们。给我付了定金而且给我百分之十版税的杜希平说他十年前就看到过我的小说。他说没想到我也会写这种好卖的书。叫他喜出望外的是,我一下子给了他三本书稿便于他操作。我知道出了书我会得多少钱,也知道他会得多少。因为他得的会比我多得多,所以格外替我卖力。书稿拿到手才三星期,就把校样送来了。

昨天我已经看完校样。我对封面非常满意。那是请我的一个小学同学沈芸设计的。现在沈芸在北京画画儿。她说没想到我会写这样的书。后来她来看我。李铭叫我请她吃饭。李铭喜欢认识我认识的人。这时我已经跟李铭住在一起。

李铭要跟我结婚。他比我小好几岁。而且总是粘着我。沈芸见了羡慕得不得了。我想如果她知道李铭是怎样为我花钱的,又怎样细心呵护我不让我有半点不舒服,她就会横刀夺爱,将李铭从我身边抢走。

事实上我已经看到沈芸给李铭抛媚眼。看到沈芸借口看李铭挂在衣服里面的白玉坠子故意拿胸脯蹭他。喝酒喝到一半我说我上洗手间,其实是溜到隔壁店里去看瑞士军刀,因为我手头的一篇小说要写到这种刀子。沈芸是另一种漂亮女人。是有些男人特别喜欢的那种所谓性感女郎。两个眼睛特别大。两个奶子更加大。李铭喝酒不会脸红,可我回到餐桌上看到他的面孔红得像关公一样有些异常,便猜想沈芸挑逗过他但没得手。

那天晚上李铭没去打羽毛球,本来要去的但没去。第二天沈芸要走,我借口有事叫李铭替我送她李铭不肯,这是李铭头一回不肯听我的话。当时我已经卖掉了周仁溢送给我的房子。而且已经叫乌鲁木齐的一个朋友替我租了一间带家具的套房。现在只考虑如何摆脱李铭。我不能一走了之。我要尽量不让李铭有过多的失落感。如果他愿意跟沈芸好,这我求之不得。

我跟李铭是可以结婚的也应该结婚。我们是一对合法情人。而且我给他的感觉也是叫他以为我非他不嫁。我说过我年龄大,他说他不在乎。我说我会不漂亮的,他说他会永远爱我。他说读大学的时候就读过我的小说。他说我们能够认识是上天注定。

可惜我不能跟他结婚。两年前我决定变一种活法时,就起誓这辈子不结婚。每个跟我上过床的男人都对我说我爱你。我也总是拿胸脯贴住他们叫他们明白我装出来的感激之情是发自内心。老实说现在我已经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去爱一个爱我的男人。事实上我已经不会爱上哪个男人,哪怕比李铭待我更好的。如今我的爱情只出现在我的小说中。在我眼里,在银行里搞电脑的李铭像小孩一样单纯幼稚。我得摆脱他让他成熟起来。

四点半他打来一个电话。他知道这时候我已经写完稿子开始看DVD碟片。我喜欢阿巴斯那样的电影。喜欢质朴无华的东西。打算到了乌鲁木齐重新开始写纯文学小说。就写阿巴斯那样的故事。李铭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干啥,我说我在看阿巴斯。他叫我到银行门口等他,叫我别坐公交车打的过来,怕我坐公交车得非典。

晚上我们在我们初次一起吃饭的那家酒店里喝红酒。李铭给我买了一只生日蛋糕。我们在烛光下喝酒闲聊。李铭问我读没读过渡边淳一的书。我说我读过他的《失乐园》。我是把《失乐园》当坏小说看完的。要知道它差到什么程度,就得看完它对不对?我所说的差,是指这部小说的结构和细节漏洞太多,至于它里面的那种过于浅显的东西,根本就不值一提。不过我清楚李铭醉心于这部小说中的那个爱情故事。他知道的事情太少。他应该明白那样的煽情故事是写小说的自己想出来的。写那样的故事比杀人犯杀人还恶劣。我见李铭感叹那对偷情男女的可怕结局时情绪波动起来,才顺着他的话头往下聊。不要让男人知道你瞧不起他,如果你要男人继续喜欢你的话,就应该严格遵守这条戒律。

酒店气氛很好。再说这是他替我过生日而不是小说讨论会。有时候我真想劈开他的脑子,给他脑子里塞一些粗俗而真实的男女故事。这些故事可能会使我们对人类失去信心,但不会像呆子一样人家说啥就信啥。

“两个人要好了,好到一定程度了,接下去就是走下坡路。”李铭看着我的眼睛说,“走到山顶就要往下走,因为你走不上去了,没地方好往上走。”

我举杯叫他喝酒。我喜欢他的眼睛。喜欢他专注于我的异样表情。你不可能叫一个才二十五岁的男孩就世故练达。如果你是一个够格的小说家,应该从李铭脸上看出他内心的真挚和纯净。他年轻英俊而且衣着得体。更关键的是,他不知道他这样的相貌及衣着是男人追求女人的利器。他爱女人只拿心去爱。

他说他以前碰到过一个女人。他要跟那个女人结婚,可那个女人却拒绝他的爱情。李铭是在那个女人深深陷入不幸丧夫的悲哀中认识她的。后来就跟她住在一起,陪她上街,跟她做爱。再后来,连那个女人的五岁的女儿都非常喜欢他。可是有一天,那个女人竟然带着她的女儿离开这座城市。她说她宁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大十二岁的男人,也不能跟一个比她小十二岁的一起领结婚证。李铭说那就不领结婚证,可那个女人说,我不能只顾自己害了你因为你还年轻。此后不久,李铭就碰到了我。他说那个女人对他的开导使他能够很快爱上另一个女人。

李铭对爱情的理解过于单纯。我想这是他读《失乐园》那样的日本小说读得太多的缘故。老实说我不喜欢日本小说。不喜欢日本小说里的那种自说自话的虚假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