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九九二年开始写小说的,时年三十五岁。步入中年仍有心于此,只因羡慕小说家把别人的生活拿过来给自己过,于是我这个高考语文没及格的工科学士,竟勉为其难地越俎代庖,舞文弄墨起来。
当时我认为,除了不懂遣词造句,反比许多作家更适合写小说。首先是,我到过许多地方,见过许多人,知道可以写什么。其次是,我会打电脑,这能免除用笔写稿誊稿的麻烦,也免得写出一手坏字到处丢人。再其次是,写小说只是业余爱好,既没有追求功名的野心,也没有卖字营生的压力,高兴怎么写就怎么写。其实我错了。当我扬起风帆正要乘风破浪时,才发觉我驾的是一条破船。而这条破船,是在文化大革命时代只随便钉了几个钉子就下水了,载沉载浮,若泥船渡河,正岌岌可危呢。当我意识到绞尽脑汁想出来的一个句子,竟不如小学三年级学生写得自然,便十分沮丧,心里很难受。
幸好我不是那种爱面子的人,自尊心也很一般,因此我能够像小学生一样,跟着老师亦步亦趋地往前走。当时我给自己找了一个美国老师,他是海明威。海明威说,你要寻找准确的字眼,我就翻字典翻得特别勤,若手头没字典就不写东西,于今亦然。海明威又说,你要练习去写简单的陈述句,我就把一句话删了又删,尽量缩短它。海明威喜欢凌晨写作,我也早早起床,三点钟就从被窝里爬出来。海明威说,如果你删掉你所听说的重要事情或事件,故事即在艺术上加强效果。设想你把最喜欢的东西都舍去不要了,得到的肯定比原先的好。
本小说集内的“荒原之夜”和“午睡之前”,便是模仿海明威的两次尝试,连篇名都有模仿的痕迹。海明威小说中有“世界之都”、“士兵之家”以及“世界的光”、“雨中的猫”,都是我喜欢的。
虽然喜欢海明威,但明白我不是海明威,也成不了海明威。若始终一板一眼地模仿海明威,要么越写越生硬,要么什么都觉得不值得写。于是我开始注意毛姆,因为毛姆讲故事讲得好。本小说集内的“森林里的故事”和“一个懂古埃及语的女研究生”,都有模仿毛姆的痕迹。
你会用词了,你会写句子了,就看你能不能写出好故事来。幸运的是,我学着写小说的同时,还承担着另一项同样重要的工作,那就是天天给刚上幼儿园的女儿讲故事;必须用孩子能理解的普通词语,把诸如《白雪公主》、《青蛙王子》乃至《西游记》、《水浒传》,一个个讲出来。对小说而言,这是一种有效的训练。
另一种训练,便是写自己的梦。你晚上做梦了,那里面有人物有情节有故事,醒来后不管是夜里几点钟,立刻披衣起床,趁梦境尚未完全消失,把它不动脑筋地写出来。在最初的两年中,我写了八万余字的梦故事;其中有意思的几个梦,被我收录在本小说集内的“尘封的记忆”中。后来不再写梦时,对如何描写小说中的人物与环境,便有了些许分寸感。
我明白人的生命非常有限,写小说能够较多关注并反映其他人的生活和命运,就好像同时过着好几个人的生活,同时有了好几条生命,仿佛多活了若干年。
我认为,小说中没有哲学命题,也没有道德观念,因为这两者只包含在小说所反映的人类生活中,而不在小说中。古人讲“言之不文,行之不远”,因此我更注重如何准确而妥帖地表达,也就是如何遣词造句。
文字有唯美的,有简约的,有丰富变化的,有平淡无奇的,但无论哪一种,只要你用心表达,不固步自封,开放自己的词语体系而不是封闭它,你就会越发得心应手。不过有时候,不完善的结构,或稍嫌别扭的用词,反而产生强烈效果。
写作是一桩令人孤独的事情。把孤独当作生活乃至生命的础石,就会写出你的东西来。若成天出去吃饭会朋友,热闹是热闹了,但沉不下心来,写不出好东西。我的一篇悬念小说的开头,就说的是这个问题,用的是调侃语调。
“当作家的常面临两难选择。你正要埋头写小说时,就有朋友叫你出去吃饭,叫你写不成。如果不去吃,就接触不到生活,就没东西好写。我那少得可怜的几个短篇小说,就是在一顿顿饭局之余抽空写出来的……”
我的目力所及,笔力所至,多为当都市生活。但偶尔也涉及偏远题材,如“荒原之夜”写遥远的知青生活,“大凤小凤”写更遥远的民国生活,“国权老爹”和“小村的故事”写的是乡村人物,“闵介生和他的高个妻子”和“一个做姐姐的老姑娘”写的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普通人的生活,“尘封的记忆”写睡梦中的潜意识,“一封遗书”写同性恋者的心理活动等等。
本小说集的最后一篇“这个世界有你的时候时间短”,是去年写的一个中篇。其写作意图是:以意识及颠覆意识的多角度表达,并以集中的和散点的意识流互为结构,描述现代生活的复杂斑斓。
幸运的是,经过一年半的片断练习,我的处女作“谢谢你,到此为止”(即本小说集内的“一个做姐姐的老姑娘” ),为《飞天》一九九三年九月期发表;我的短篇小说“一个懂古埃及语的女研究生”,为《上海文学》一九九四年五月期以首篇刊出,又被《新民晚报》缩写登载,并于二〇〇〇年八月获江苏省首届紫金山文学奖;我的中篇小说“森林里的故事”,为《人民文学》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期重点推荐。
二〇〇〇年以后,我开始写短篇悬念小说。我的短篇悬念小说集《范思哲香水》、《六人自杀晚餐》,计六十五篇四十万字,为花城出版社于二〇〇四年十月出版。其中的“死睡不醒”(曾刊载于《北京文学》)、“小妹失踪”、“我的越位故事”、“等待”诸篇,是从旧稿中移过去的。也就是说,它们本该归纳于本小说集内。
另外,有些早期的中短篇小说,因电脑出现存贮故障,不慎丢失了。本小说集内的“两个文人”,就是经朋友提醒,在因特网上找回来的,不然自己都忘了写过这个短篇。前几日看到一篇文章,才晓得自己还写过一个叫“家庭恩怨”的中篇小说。但即便如此,本小说集仍代表我的早期写作及我的中短篇小说的风格。
讲到“风格”二字,不免贻笑大方。不过若讲人与人有所不同,作品与作品亦有所不同,各行其是,各有特点,就算有风格了,也没啥不好意思的。俊有俊的风格,丑有丑的风格;巧有巧的风格,拙有拙的风格;抒情是一种风格,纪实是一种风格;华丽是一种风格,质朴是一种风格……
不过对我来说,风格的有无,委实无足轻重,因为我更介意有没有写,有没有东西写,以及怎样写。考虑怎样写,其实就是选择怎样的风格,但不同的是,考虑怎样写是作者的事,认为这是什么风格是读者的事。我觉得小说就像一棵生长着的树,它如何生长,形成怎样的风格,并非完全由作者掌控。写“一封遗书”时,小说原型是跳河自杀的,就打算让女主人公卧轨自杀,但写到最末了的时候,因为从远处开来的是一列载人的客车,就犹豫了一下,就没有卧轨;这不论对作者而言,还是对女主人公而言,都是瞬间的念头,并非预先设定。
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