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动物亲朋(野生灵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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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新疆虎(3)

接近傍晚,我们在河岸边发现一座茅草屋。进去一看,空无一人。屋里有一张板床、一个胡杨木桶、做饭的简单用具。泥墙上挂着完好的弯刀、锚子、渔网。角落里摆放着一双鹿皮做的沙漠鞋。木栅门虚掩着。我们围着茅草屋转了一周,没有人。从情形来看,这个茅草屋并没有废弃,有人来住过。因为河谷林偶然会有小股水流过来,看来这是打渔人的茅草屋。

亚森顺手牵羊,拿走了渔网。他解释说,说不定能用得着。

就在我们离开茅草屋重新上驼背时,一只野兔惊魂不定地从一棵胡杨树后面窜出来,差一点撞在树桩上。它像逃命一样,从我们眼前消失了。没来得及看清它的皮毛,只看到它跌跌撞撞,惊慌失措的逃窜。可以断定,这是一只塔里木兔。

我们往前走了一小会儿,河谷林出现一小块冰湖。这是夏天的一个水洼地。我们在靠近冰湖的地方露营。蓝色的冰湖,寂静的夜空,银色的月亮,闪烁的星星,我感受了一种美好。

嘭嘭——嘭嘭,一阵剧烈的砸击声传来。我过去一看,亚森举一块坚硬的石头,敲击冰面。冰面裂开了一条缝,他把渔网撒下去,接着边砸边收网。这是罗布人特有的一种捕鱼方法,对于他能从这么一个小水洼里捕到鱼,我根本不抱希望。我转身离去,蹲在篝火边烤我的干肉。可半个小时后,他大声吼叫,灰影子朝我们移动着。

“嗨——你们看——鱼,有鱼了。”

我们欢喜不已。我赶紧捡来一根粗细合适光溜溜的红柳枝递给他,他将鱼穿在棍子上,在火上熏烤。嗞嗞——嗞嗞——水汽和油脂在篝火上滴滴答答,鱼香味飘散在沙漠上空。我们吃到了香喷喷的熏烤小鱼。

我们每天走二十八公里,或者三十公里,反正相差不远。骑骆驼把屁股完全磨烂了,无论侧身骑坐,还是把两腿平放在驼背上,都很不舒服。我受够了天天骑骆驼,我真想诅咒说,这是天底下最糟糕的交通工具。可在沙漠里,非它莫属,是它驮着我在沙漠里穿行,是它抵挡了凶险的沙漠风暴,所以我不能说它的坏话。

村庄

我们在沙漠里走了七天。在第五天的时候,快要断粮了。干肉、馕饼都吃完了。就连方便面,也由以前的一餐一包变成一天一包。最后两天,就只剩下压缩饼干,吃一块,熬一个整天。因为屁股磨烂了,我只好骑一会儿骆驼,步行走一会儿。再加上胃里缺食物,饿得头昏眼花,走在沙丘上,摇摇晃晃,好像前进一步,也要力排万难。

熬了两天,终于在沙丘的尽头,出现一片良田。有村子,有人家,我振奋起来。沙丘边,有一条羊肠小道,远远走来一个人,骑在毛驴上,“得得——得得”,朝我们越来越近。

一个穿黑裙子、扎大红头巾的姑娘,约莫十五六岁,挥着一根柳树枝,轻轻抽打着驴屁股,从我面前走过,留下一个纤细的背影。她的两条浓黑的大辫子垂在脊背上,都挨着驴背了。她回头一笑。我发现她的眼睛大大的,明亮清澈。眼珠黑漆漆的,显得很幽深。她的笑非常迷人。她的脸颊粉白粉白的,香气袭人。空气里也留下了她的香气。

咦,可以和它换坐骑啊!

“喂,姑娘——”她回过头,笑眯眯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很好奇地盯着我。我小跑过去,一字一顿地说,“你,骑我的——骆驼,我,骑你的——毛驴,可以吗?”

我的要求大概很怪,她“咯咯咯”地笑起来,轻巧地下了驴背,伸手把绳子递给我,还顺带把绣花坐垫用手铺展。我乐坏了,赶紧跨上驴背。和骆驼相比,骑到驴背上轻松多了。坐到上面我发出感慨,毛驴是多么小的牲口啊,它那么小的骨架子,总担心会不会把它压垮了。它在铺着一层薄沙的乡间小路上欢快地走着,“得得——得得”,小蹄子敲打着地面,走起来又快又轻捷,行动要比一峰骆驼灵巧多了。可你一看它瘦小的身子骨,它的无力感,你就知道,无论如何,在沙漠行走是不会选择它的,它完全不能胜任。

姑娘并没有骑骆驼,她牵着骆驼跟在我们后面走。我们路过一户一户人家,有人站在院子里,有人蹲在墙根晒太阳。他们充满好奇,长时间打量我们,并跟着我们走,以便搞清我们这一伙究竟是干什么的。我们一行人个个被骄阳炙烤,满脸黑黢黢的,只有眼珠在骨碌碌转动,趴在骆驼上,看起来半死不活的。他们可能很纳闷,为什么这几个家伙大冬天跑到沙漠里找罪受。他们驮了些啥回来?总之,当我们走到村中大道上,我们的身后,尾随了一大群村民,男女老幼都有,他们的好奇心真让人感到惊讶。

我没有力气说一句话,没有心思和跟他们打招呼。进了村,姑娘将我们带进村中唯一的餐厅:胡杨木和泥巴搭建的泥屋。只有一间,里面低矮昏暗,地下疙疙瘩瘩。我们在油腻发黑的长条桌前就座。半个小时后,我们吃到了拌面,那个面拉得足足有大拇指那么粗。可我觉得真香啊!那是我吃的最香的一盘拌面。男人吃了三个面,我吃了两个,也是吃得最多的一次。

草湖乡

之后的一天,我进入塔里木河流域另一片胡杨林——轮台胡杨林。这片胡杨林被人们誉为中国最美的森林之一,面积非常大,里面伴生着红柳、梭梭等沙漠植物。在胡杨林里穿行一天,河流、沙漠、戈壁、绿洲、沙湖、荒漠草原……种种景观均可见到。

这里也是塔里木虎曾经频繁出没的地方。

胡杨林里有个草湖乡,乡民夏天仍在林中种田放牧。

这是个晴朗的天气,碧蓝的天空游弋着几块火箭形的云朵,火箭时而停滞不前,时而腾云驾雾冲向远处。

我冒昧走进一户人家。院子用木栅栏围着,里面跑着一群鸡,有几只正撅着屁股,脚爪攀住胡杨木饮水槽,低头喝水,喉咙里发出咕咕咕的叫声,好像有个东西卡在嗓子眼里,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

男主人戴一顶黑毡帽,热情地招呼我进屋。屋里一个大炕,占去了大半位置,角落摆放着厨具。当中支着一个铁炉子,上面坐着一把铜壶。

男主人名叫买买提·司马义。他看起来有六十多岁,瘦脸,络腮胡子茂密地围着脸转了一圈,打个卷儿,垂到颌下。紧贴脸颊的部分硬硬的,像个板刷。他性格开朗,是个幽默之人。他一张口说话,先要咧开嘴笑,一笑起来,眼睛周围挤出一堆细密的线条。而他笑的时候,身体也跟着弯下去,胡子一抖一抖地翘起来。

他长着一个大头鼻子,像橡皮泥捏成的,眼睛亮亮的。

“听说过老虎吗?”我问。

“以前抓上过狐狸。狐狸要吃兔子,就顺着兔子走的路走去。兔子走的路很窄,一条细线,几公分宽。我在兔子的路上下好夹子,就夹上狐狸了。”

他说话时,眉飞色舞,特别容易激动。他边说边用一只手捋着垂在胸前的长胡子。说实话,他回答我的提问没什么实质内容,他的长相,他的神色,他的一举一动倒是十分搞笑,有趣,长时间吸引着我的目光。

突然,他刹住夸张的表情,把帽子一脱,扣在膝盖上说:“不,不,我不能说,公安局来抓我呢。”他的胡子上下抖动,激动得面色红润。

“你这是老早以前,禁止打猎之前的事,不要紧的。”我解释着,以打消他的顾虑。可他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支支吾吾,不愿多说。我这才发现,他缺了一颗大门牙。

“你的牙?”

他的嘴朝两边撇开,拉成一条缝,大笑不止,边笑边弯下身子,“嗨!牙啊,吃肉时,肉把它拉掉了。牙让羊肉拿走了。”我也止不住大笑起来。

他故意兜着圈子,说了一大堆废话。什么有四个巴郎子,昨天旁边的人结婚了,他喝醉了等等,就是不愿说和打猎有关的话题。真是个机灵、敏感的人。

不过他倒是提到了一点塔里木虎的事。

据他说,草湖以前全是水,人少。那天一头壮壮的种公牛在胡杨林里走,走着走着,迎面遇见一只老虎,老虎吼叫一声,整个树林子都摇晃了。老虎扑上去,咬住公牛,又爬到公牛的身上,把它的肚皮撕烂了。

他说老虎不容易抓,以前的猎人在老虎经常走的路上下夹子,夹住后,跟着老虎走。老虎被夹住就没有能力捕食了,只能喝点水,猎人跟着它走好几天,老虎饿得半死不活,没了反抗的力气,猎人才收拾它。

“村长的爷爷,有一百多岁了,他见过老虎。”他终于发了慈悲,给我提供了一条有用的线索。

经他指点,我到了村长家里。村长家很宽敞,屋子里略为豪华。地上有木器家具,炕上有花毡子,墙上挂着一幅很现代的画。村长的妻子沉默不语,弯腰在炕上铺了一块橄榄绿花布,花布上放上馕、糖果、酥油、点心、热茶。我们边喝茶边聊。这是个白净微胖的年轻女人,深眼窝里嵌着一双漆黑的小眼睛,水晶石一样闪着亮光。全身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味,就连她偶然抿嘴一笑,也是淡淡的。她转身离去时,我看到一块绿绸巾包着她挽起的发髻,形成一个圆圆的球状挂在后脑勺上,露着一种妩媚的风情在里面。

村长看起来三十来岁,穿一件蓝色西装,说起话来很讲究,喜欢用“你,请——喝茶——”这样的词,可知是个端庄稳重之人。

村长的爷爷瘦骨嶙峋,躺在炕上,身上盖一条花被子,被子上压了一件皮衣。他勉强靠墙坐起来,有些气喘。

“啊,我一向身子骨好得很,昨天感冒了,全身疼。”他似乎为自己缩在床上感到羞愧,不停地解释。他说话声音很洪亮,胸腔里有很大的共鸣,好像一口钟挂在那里。这让我很不解,那么瘦弱的身子,怎么会发出如钟的声音。这个家的每一个人都显得有教养。

村长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老人咳嗽一声说:

“我遇见过老虎,就见过一次。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我二十岁,是个大清早,月亮还挂在天上呢。我在胡杨林里,趴在浓密的红柳丛后面,等着猞猁。附近有一窝小猞猁,刚生下没多久,我等大家伙离开后,想抱小的回家养。”村长的爷爷停顿了一会儿,喘了几口气。他的头朝后仰了仰,颧骨高高地耸着。

“一只老虎过来了,我背着一杆枪,可我那会儿突然发了慈悲心,没有朝它开枪。它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步履沉重,好像很痛苦的样子。我躲起来呆呆地看它。它太美了,毛色油光发亮,眼睛像火一样发光,神情高贵。我想我可能被它的样子迷住了。你知道,我只在暗处看到过老虎,这一次,它就在我眼前,正面朝着我。我激动坏了。”

“老虎攻击人吗?”我也忍不住情绪受到感染。

“一般来说,人不主动惹它,它是不会攻击人的,除非你惹恼它。

“它走得非常慢,每走一步都很困难。它还趴下休息了一会儿,接着挪动脚步。我看明白了,它的一只脚受伤了,伤得很厉害,简直让它痛得钻心。这样下去,它非活活饿死不可。它不可能捕食了。

“你知道,我是个猎人,收拾过很多猎物。可这一次,奇怪,我想放过它,哎,它太美了——”村长的爷爷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陷入对往事的回忆。

“我不能莽撞,这样会惊吓它,那样我也会有危险。我站起来,朝它从容地看了一眼,然后假装平静,大摇大摆地朝它走过去。你知道,我不能像个贼一样偷偷走过去,那样更危险。

“真是奇怪,它一眼就看出了我的心思,我一到它身边,它就趴下了,非常温顺。它竟然信任我,好像我养大的一样。它这样让我感到非常惊讶。

“我举起它的两只后脚看了看,它的脚太大了,像碗口那么大。它的右脚上插进去一根比大拇指还要粗的胡杨枝,就肿得很厉害。我猜它一定踩中了哪个猎人的夹子,挣脱时被胡杨枝扎进去了。我把它的脚举到嘴边,用牙齿咬住胡杨枝,狠狠一拽,胡杨枝拽出来了,它脚底冒出一小股血。这点血对老虎不算什么。我帮它忙的时候,它一动不动盯着我看。它的毛皮黄褐色,上面有花斑。它的额头上有‘王’字样的花纹。”

“真的有‘王’字样的花纹?”我瞪大眼睛感到不可思议。

“它就那样看着我,我看得很清楚,有。它的眼睛黄澄澄的,水水的,像宝石一样反光,我想它威风的时候一定很吓人。”

“你害怕了吗?要是它攻击你怎么办?”我连着追问。

“我凭直觉,猎人一般都靠直觉办事。它不会攻击我。

“我拔出戳进去的胡杨枝,它看了我一眼,转身慢慢走了。它走得很慢,显然,胡杨枝让它痛了一两天了,它没有吃到什么东西,身子很虚弱。不过这下好了。”

这个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

“那时候老虎多吗?你经常见到吗?”

“那时候老虎多。猎人很可能经常碰见,因为他们天天在森林里转悠。

“春天的夜晚,一只老虎跑下山,钻到我家邻居的马圈里,把快要生产的母马撕咬住,甩出老远,三四十米远,把母马肚子里的小马驹掏出来吃掉了。我的邻居一早起来,破口大骂。我听到骂声跑去一看,太惨了,母马倒在地上,肚子是空的,被撕裂开,一片血迹。它太凶残了。”

屋子里一片沉默。我浮想联翩。茂密的胡杨林——老虎——“王”字花纹——受伤的脚——倒毙的母马……简直太神奇了。

太阳快要落山了,天空大片大片殷红色,看起来既惨烈又辉煌。我独自走在布满沙尘的乡村小路上,心绪潮水般起起伏伏。两只斑鸠落在电线杆上,灰白腹,灰身子,白白的尾巴。另一只毛蓬蓬的小鸟站在我跟前一蹦一跳,咕哝了几声,哗啦哗啦,飞走了。

天空灰暗下来,最后一抹红色消失了。冷风掀动草叶子,掀动树枝,我恍惚觉得自己深陷茂密的胡杨林和芦苇荡,周围一切危机四伏。我迈开大步朝前走去,急于到达一个有明亮灯光的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