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屠蜀问题,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公案。明清之际,四川人口的锐减是惊人的。明万历六年(1578年),据官方统计,四川省“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一十万二千零七十三”(《明会要》卷五十。不包括大量的荫户、漏户以及逃亡人口),但到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四川“通省之户口,总计仍不过一万八千九十余丁”(见嘉庆《四川通志》),若把妇孺估算在内,设每丁折合五人,也只有九万余口。历代封建文人把四川人口的锐减归咎于张献忠,说他是杀星下界,杀人如麻。《明史·张献忠传》说张“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至有“共杀四川男女六万万有奇”之说法,甚是骇人听闻。试想,据《明史》所载,明万历六年“天下”总共也只有“户一千六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口六千六十九万二千八百五十六”,而四川仅有“三百一十万二千零七十三人”,何有杀人“六万万有奇”?显然是恶意诋毁。诚然,明末清初四川的人口大幅度锐减,但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战乱和灾荒以及明清统治阶级对四川人民的残酷镇压造成的。
鲁迅先生在《晨凉漫记》中谈到过张献忠的杀人问题:“他开初并不很杀人,他何尝不想做皇帝。后来知道李自成进了北京,接着是清兵入关,自己只剩下没落这一条路,于是就开手杀,杀,……”看来,鲁迅先生认为张献忠后期确有“滥杀”行为。但也有的历史学家提出异议,认为这只是一篇影射性的政治杂文,意不在作专门的历史评价。对张献忠在四川有没有“滥杀”,在历史学家中甚多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张献忠起义军纪律严明,部属深为四川人民拥护和支持。大顺二年(1645年)三月《大西骁骑营都督府刘禁约碑》明令严禁“扰害地方”、“妄害良民”。《石匮书后集·盗贼列传》说:“十三年良玉大破献忠于太平县之玛瑙山,斩首万级,献忠骁锐具尽,止骁骑千余自随。走兴归山,伏深箐口,重贿山民,市盐刍米酪,山中人安之,反为贼耳目。献忠得以休复,收散亡,养夷伤,群盗往往归之,兵复振。”这正反证了张献忠与群众关系是不错的。再则举《荒书》作者费密和《蜀难叙略》的作者沈荀蔚为例,两人分为新繁、华阳的仕宦之家,在张献忠建立大西政权后,他们并没有逃离川西,依然过着呼奴使婢的官僚地主生活。而进士出身的成都县令吴继善还做了大西政权的尚书,在1644年,他的眷属与沈荀蔚一道逃离成都,“由双流、新津入临邛城暂住”(《蜀难叙略》),可见,对明朝官吏和世宦之家也绝不是乱杀一气的,更何况平民百姓。顾山贞的《客滇述》中,有一段谈到:“贼走梓潼,官兵迫及之,杀贼五六百人,擒老弱数百人,杀罗汝才弟。张献忠复犯官兵,至灵阳庙,夺老弱,走剑阁,自广元入汉中。”可见张献忠,为了数百老弱,尚能亲冒矢石救援,当知与民共休戚。张献忠在四川所杀之人,或是顽抗固守的明军。《罪惟录》说:“城破,瑞王阖宫被难。旧抚臣陈士奇死之、屠重庆——取了壮万余,刳耳鼻,断一手,驱狗各州县。”或是明宗室和官绅。“陷成都,蜀王阖宫被难。
巡抚龙文光暨道府各官,皆死之。檄诸绅于成都,皆见杀。”(《罪惟录》)此外,还杀过士子数千,因为这些士子要勾引外力倾覆张献忠。《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八说:“朝天关逻者获成都诸生颜天汉等通闯贼书。怒,诡称开科,尽杀之青羊宫。”又说张献忠每闻所在地主武装杀官据土,笑曰:“是惟尽诛之,始不起义耳。”(《滟滪囊》)目的是防止地主武装蔓延。从所屠人数和对象来看,张献忠在川并没有乱杀。
另一种意见认为,张献忠在四川有“杀人”扩大化的问题。
虽不如古人添油加醋描绘的那样无所不用其极,但也不是屠戮行动中被杀的都是罪有应得之人,甚至也波及到一般平民百姓。例如,顺治二年十二月应张献忠开“特科”前来赴选的进士、举人、贡士人,被张称为“谋图不轨”,一次屠杀至少有5000人之多。再如屠城。《蜀乱》谓攻成都,数日不下,攻陷后“屠城三日,贵贱同尽。惟少艾妇女为营伍所匿者暂得免”;谓攻重庆时“尽屠其城。间有避匿得存者,查出复断其手”。这些当有过甚之辞。但张献忠这种“除城尽剿”的政策,显然无法真正划分顺逆的界线,而玉石不分的剿杀势必造成镇压的扩大化。另外,张献忠还杀过医僧匠役。《蜀难叙略》云:“僧道医卜百工技艺之人,或托斋醮,或考试,或兴大工之类,(献忠)悉诱之杀之。”更为严重的错误是在农民军内部的残杀。张献忠与李自成在川北与汉中地区多次发生武装冲突,以至发展到屠杀靠拢李自成的四川人。清军入关以后,大西政权成为清军、明军和地主武装攻击的主要目标,张献忠“外有强邻压境”,内有四川境内许多地主武装暴乱,自以为“蜀人负朕,恨入骨髓”,敌我不分,首从不问,自杀军士,确定军队要屠的有三等:“其一系川人,在川应募者,有系川人而在他省投充入伍者;其二系他省人而在他省投充入伍者,有系他省人而在川中随营者;其三有系明朝官兵来者,有系阵前俘获者,又有系夥并响马内收入者,俱当尽诛。”这是一种自毁长城的大屠杀政策。有人认为由于粮食奇缺,张献忠的部队不得已而杀人充饥。不管怎么说,这样的大屠杀免不了造成滥杀和镇压扩大化。
第三种意见,也肯定了这些大规模杀人的事实。所不同的是认为不必斤斤纠缠在一个“杀”字上。张献忠的尽剿和屠城等政策,正是大西政权反封建性质的必然产物。张献忠在建立大西政权之后继续坚持反封建斗争,地主阶级反动分子极端仇视,纷纷逃往深山,组织反动武装,投降了的原明官吏和地方上的士绅终因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与地主武装合流,掀起越来越大的反抗活动。张献忠派军四出进剿,大加杀戮,一发而不可止,在镇压反叛时,刀兵之中,普通人民不免有被误伤误杀之事。
这样,在张献忠有没有屠蜀问题上,有的认为张献忠在四川屠戮很多;有的认为他并没有乱杀人;或说张献忠滥杀无辜不可取;或说为坚持农民革命政策,玉石俱焚,错杀难免。褒贬毁誉,众说纷呈,各执一是,终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