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耽美愿为你着一世白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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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红颜祸水、烟花薄命

寂静的黑暗之中,伸手不见五指的存在。无边无际,即使豁出命的大喊,也不会有半点的回音。

许久...许久,久到甚至以为自己是被人丢弃到了大宇宙的某个黑暗角落里;沦为了在漫长岁月里陪着那些恒星、行星,像垃圾尘土一般地慢慢腐朽。

周围,毫无落脚之地,自己只有待在原地,保持着现状,不声不响...或许这才是自己最好的选择。

一直到十几亿年过去,自己终究不堪岁月的摧残,时间再无情地判处自己死刑。到时,一定死得连残渣都不会有……起码在不知过了多久之后的我,如今是这么想的。是啊!无聊、寂寞、无助之下,总会这么想......

终于,或许是哪个宇宙中游历过的神不经意间的瞄到了我。一道光芒就这样在我眼前徐徐绽放,通往新世界的大门啊!是那样的圣洁与耀眼。

眼前出现的是比美国好莱坞的3D技术还要逼真的画面。华夏古风的建筑场面,磅礴而又大气;不管是人物演员还是小龙套,都一身的古装,如此的活灵活现。好似……他们本就是眼前电影中的人物一样。不过,这怎么可能呐……

或许是随着时间的缘故,剧情开始了飞快的进展,仓促得连演员表、导演什么的都没有。却又暇接得天衣无缝,让人无可挑剔。

剧情极速地就开始了,一个才两三岁的可爱小萝莉(额,是小正太)开始了整部电影的篇章。小孩子之间的纯纯欢闹,大人与大人之间的打趣喧闹,游人的哀叹寂寥,商贩的所谓世道,一切都是无聊的场面;但却是那么、那么的怀念。一切都犹如身临其境一般,让在无尽虚空里被搁置的自己,兴奋得连全身的毛孔都在颤抖。渐渐地,林枫的嘴角不自觉地就上扬了几个弧度。

心里竟然泛起了一种叫做甜蜜的东西,这种本不应该存在的玩意儿,但自己竟然就接受了!?或许,起码现在却并不讨厌。明明一切都是很平常很无聊的东西而已,不是吗......

无聊地剧情直到主角八岁那年,那个让自己已经开始沉迷向往的小镇,迎来了属于它的劫难。一支插着“燕”字旗帜的军队举兵来犯。所过之处,都是赤地千里、血流成河。真正让林枫见识到了什么是血腥,什么是惨绝人寰……

一村三百六十七口男女老少,不管是八旬老人还是棉袄里的婴儿,全都无一放过。

这个朴素美丽的小村庄,此时竟然变得比地狱还要陌生。

他们匆匆的来又匆匆的去,嘻嘻哈哈的,连尸体都懒得掩埋。在他们眼里,反正待会儿都会被燕国的铁骑踏成血泥的,还埋个屁!

于是,血水飞溅,草木纷飞,渗进空气中,掺进尘土里,染得这片土地赤红一片。

而随之而来的齐国兵马,却始终慢慢吞吞、毫无精神的姗姗来迟,只顾着为了那点军功,大喊大叫也追着败逃的燕国骑兵,踏过了村民的尸体。

最后,战争结束。两国签下一系列协议,终于消停了下来。

战休了,兵退了。却至始至终都无人理会过在这儿里......曾今还有一个美丽、祥和、有着三百六十七口人的村庄存在。

终于,这部戏的主角,那个才八岁的小男孩。硬生生地从一堆尸体之中探出手来,雪一样白的粗布裳,混杂着泥土染得暗红。如同寒冬里的腊梅,在废了一番气力之后,从尸体之中缓缓挣扎爬出。手里紧紧不放地攥着一支竹萧......

男孩沉默着,同时也落泪着;不甘、怨恨、哀伤,然后双眼无神地静静地看着迟来的乌鸦狼狈地争抢着地上的‘食物’。一直欣赏着,微笑地欣赏着;看着它们尽情地掠夺着,享受着。

望着眼前到处都是的残戈断臂,尸骸遍野地场景。男孩不忍地闭上了眼睛,敞开了双手,两串晶莹的泪珠滑过了脸颊的两侧,坠入到了脚下那狼藉的土地里。

男孩甩了甩满是血水的竹萧,在嬉笑着环视了一圈周围之后,将它靠近了朱红的双唇。

点点的哀怨、埋葬的悲伤、无尽的苍凉便是这首曲子的主旋律,婉转、不舍、和对未来的迷茫寄托了此刻的复杂思绪。淡淡的、空灵而又透着无尽凄凉的箫声远远地传开了,让方圆千里之内都宛如寒冬飘零。

凄凉得就连贪食的乌鸦也齐齐地抬起了头观望,变得严寒的风仿若停滞。稀薄的乌云渐渐密布了天空,点点的白色开始飘落,六月的炎暑竟飘起了除夕的白雪,冰冷得直叫个寒透人心......

“此曲名为《飞雪》,待我覆灭燕国之时,必将让它闻名于其它六国,飘零于天下之间。所以,乡亲们,祝愿我吧!也请安息吧!”男孩一曲终了,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个村子,也离开了齐国。

无处可去的浪子,最终来到了长安,因为只听说中央域长安——是个收留天下间可怜人的好去处。

人说,当你有一天...连寄托与可以束缚自己的东西都不再有了,那么...便也能做到心如止水了。

虽不知是否正确,但这个小男孩却是真正的平静而又淡雅的微笑着度过了四年。由不经意间的一曲《飞雪》震惊了整个长安城,就此留下了“飞雪神童”之名号。

那个时候的心境,大概是一种如同站在一个辽阔而又平静无波的湖泊上是一样的感觉吧!即使是一块巨石的投入,也不过片刻就随着细小的波纹消逝了。这种安心到了极点的感觉真的分外的奇妙,心灵好似就此得到了救赎与抚慰一般,那种难以回味的充实与理智让人分外迷恋。

或许,这真的不只是一部单纯的电影那么简单......

又四年,男孩也长大了一些。

因容貌过于阴柔秀气的缘故,再加上自身那冰凉圣洁的白雪气质,对于每日流连于风雅花月的人来说,这足够引人垂涎了。为了躲避这些麻烦,男孩背负着飞雪的名号,与其一同连带的诅咒,连夜地逃出了城外,去往了民风相对开放热情的赵国。

其实还有民风更好更加严谨的汉国,但一来太远,二来那里是礼仪、诗文、教派的场所,自己的音乐天赋基本得不到发挥。果然,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男孩才刚入赵国,长安城的“飞雪”就体会到了那种如鱼得水的感觉。也费时不过半年,就凭自己徒步攀登到了赵国的王都——离歌城。

一切都仿佛命运事先打好了草稿一般,初到离歌城的他,以一曲《飞雪》再度吸引了王公贵族们的注意。之后又大展身手,连续创作了《情殇》、《阳春》、《玉绝》、《飞花》、《断肠》、《风华》等震惊朝野的乐章。

就此,他借助赵国这个爱好歌舞音乐的国家,成为了受天下都瞩目的“飞雪”;那人人都称道的赵国第一宫廷御用乐师。

但俗话说,枪打出头鸟……

论才华横溢或许少有人及,但论阴谋诡计却不知有多少人在他之上。因才自傲的他,被眼前的荣耀与辉煌蒙蔽了双眼,当上御前乐师没半年,这个天下闻名的“飞雪”,便在赵国的哪个边境角落偷偷落幕了。享年才十七岁而已……

看着这电影主角憋屈的死法,林枫惋惜的摇摇头,真心不想吐槽什么了。

如此才华横溢,起初还以为是个牛掰的主角命呐!没想到原来是短命的烟花命啊!

红颜祸水、烟花薄命啊!

而就在林枫感叹完这部老长老长的狗血剧之后,突然感觉后颈一麻。眼前登时就一片模糊、黑暗,二话不说的就晕了过去。只听见模模糊糊的天籁之音在耳畔响起:“当年失手做下的错事终于也可以在今天落下帷幕了!小子,算你运气好,破例给你重生一次。对不住了!那些没用的记忆,你记得多少算多少了,希望不要辜负了那人的一片心意啊……”。

某神摇摇头,背负着一双手,转身掏掏鼻孔,穿着一双白玉镶金的人字拖缓缓地踱入了黑暗之中,就此隐没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