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东山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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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诗纪制度风俗

古人作诗,直纪当时制度风俗,无凌猎无加减,非苟而已也。如《小雅·瓠叶》一篇咏燕饮食。首章云“酌言尝之”,此泛言也,次章则云“酌言献之”,三章云“酌言酢之”,四章云“酌言酬之”。古人饮酒之礼,主人献宾,宾酢主人,人人酬宾,献酢酬一爵而礼成。礼经所纪,无不如是,此诗次序亦同。又《行苇》及《宾之初筵》二篇,序燕射事次序,与《燕礼》及《大射礼》合。《楚辞》序祭祀事,与《特牲馈食》、《少牢馈食礼》略同,惟尊卑有殊,而节目不异。可知古人用语,无一字虚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