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跟总理学经济:读懂中国经济未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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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地方债务(1)

有效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信贷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2013年4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下力气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形成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削减、合并一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2013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我们还通过加强监管和规范发展,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对大家都很关注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我们正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序规范和化解。可以有把握地说,总体是安全可控的。

——2013年9月11日,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的讲演

欧猪五国(欧元区债务危机最严重的葡萄牙、意大利、爱尔兰、希腊、西班牙五个国家因为英语首字母组合PIIGS与“猪PIGS”相似,被戏称为“欧猪五国”)在泥淖中越陷越深,引发的欧债危机阴霾还未散去,中国地方债务问题又成为国内外各方关注的焦点。地方债务,简而言之,就是由地方政府借入或者担保并承担还本付息义务的债务。在欧美国家,由于各个地方政府是独立预算的经济主体,这个概念很简单,就是各地方政府借入的债务。但在中国,这个概念变得异常复杂,不仅包括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债务,还包括地方政府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专门成立的基础设施性企业,甚至还包括地方机关单位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自2011年以来,《华尔街日报》数次报道中国地方债务问题,认为地方债务将是中国经济的一枚定时炸弹。我国官员多次在不同场合表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总体规模可控,偿付没有问题,却丝毫不能平复市场的忧虑。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恐惧源于未知”。中国地方债务的隐形和不透明是机制扭曲的必然结果。用八个字来概括新一届政府应对地方债务危机的方针就是“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恐惧源于未知:“三不知”的地方债务

人类总是害怕自己未知的东西。这句话用在中国地方债务问题上再合适不过了。对于中国的地方债务,可以用“三不知”来形容:不知道借了多少钱,不知道能还多少钱,不知道谁来还这些钱。

国内外对我国的债务规模有多种预测,中央政府也进行过抽样调查,这些数字都无法令人信服。以下是引自财讯网的数据:

地方债规模,始终是一个“黑匣子”,各种不同的预测数据之间相互打架:

——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表示,截至2010年年底,中国中央债务规模在7.7万亿元左右,地方债10.71万亿元,考虑到部分地方债存在一定浮动性,估计目前各级政府总债务规模在15万亿元至18万亿元之间;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于7月首次公布其对中国政府债务水平评估称,2012年广义政府债务(包括中央和地方预算内及未列入地方预算内的,如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已超过GDP的45%,按照50万亿元GDP水平测算,减掉中央债务后的地方债规模与董大胜所言基本一致;

——据渣打银行发布的《亚洲债务大起底》报告估算,截至2012年末,中国政府债务占GDP的78%,地方债规模超过了30万亿元;

——摩根大通4月中旬通过内部研究,核算出中国的地方债务总量是——略超14万亿元,2010年末的这个数据是10.7万亿元,这其中还不包括11万亿元的地方政府隐性负债。

与大家“不知道地方政府借了多少钱”一样的是,大家“不知道地方政府有多少钱来还账”。地方政府的债务主要是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比如修建公路、平整土地以及建立配套的水电设施。在以往30年的经验中,这些措施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修好了公路,本地的产品可以畅销出去,外地企业愿意到本地投资,而平整好的土地更是可以卖给兴办厂房的企业或者开发商品住房,卖个好价钱。

这些设想中的美好经济效益都是建立在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基础上的,一旦经济增速滑落,这些基础设施就会贬值,变成地方政府的包袱、烫手的山芋。这正在变为现实。2013年上半年,中国GDP增速只有7.5%,低于8%。在这种经济形势下,企业的经营活动特别是投资大幅萎缩,很多地方政府建立的工业园空空如也。

如果政府也像企业一样要编制财务报表,又如果基础设施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或者其价值可以用某种方法准确衡量,那么这些资产的贬值必定要反映到政府的财务报表中,大家可以准确地知道损失了多少,在哪些地方损失的。然而,这一切都是假设,实际上政府不需要贬值报表,基础设施的价值也无法准确衡量,因此这些资产的真实价值都如同谜语一样,大家只能靠猜了。

另一个地方债务的“哥德巴赫猜想”是,地方债务的责任人是谁。在国外,地方债务的债务人就是地方政府,非常明确,但在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中,有些债务人是地方政府的某些机关,有些又是政府成立的融资平台,责任不清导致不知道应该由谁来还债。在政府的财力足以还清所有债务时,一切都很美好,政府不大可能因为债务丧失自己的信誉,但在政府财力不足、难以还清所有债务时,很有可能发生政府不承认平台的责任,下一届官员不承认上一届官员的责任。如果债权人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而在短时间内一起要求地方政府偿还债务,那必然引起轩然大波。

扭曲的机制:弱势的地方政府,强势的地方政府

在欧美国家,地方债务都列入地方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明码标价,童叟无欺,谈不上隐不隐形,中央政府、公众、投资人,谁都可以查看。然而,在中国,地方债务也变成了带有中国特色的地方债务,除了一部分信息公开、以债券形式存在的地方债券,更多的地方债务是由地方政府成立的各种企业借入,不列入政府预算,如同隐形。

为什么中国会形成巨额的隐形地方债务呢?因为地方政府很弱势,因为地方政府很强势。

这似乎是一句矛盾的话,地方政府怎么会既弱势又强势呢?这一点都不矛盾。弱势,是说地方政府面对中央政府弱势;强势,是说地方政府面对市场和人大强势。面对中央政府,弱势的地方政府不得不隐形借债;面对市场,强势的地方政府能够隐形借债。

中国的地方政府之所以借了这么多的隐形债务,实在是走投无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三大约束:财税分配体制、官员选拔体制以及地方债务发行体制,使得隐形借债几乎成为唯一的选择。

提到地方政府债务,就不得不提到1994年中国财税体制改革。改革开放之后,为激活地方政府积极性,中央财政一再向地方政府放权让利,逐渐形成外重内轻,地方财大气粗,中央入不敷出的局面。为了改变这一局面,中央政府在1994年进行了最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改革之后,总量大、征收容易的税种都收归中央,地方政府只剩下一些边角料的税种。导致的结果是,地方政府以8倍于中央的财力,承担15倍于前者的教育支出、21倍的社保就业支出以及近23倍的农林水利支出。面对这样的财权事权分配,借债成为维持地方政府运转的唯一选择。

提到地方政府债务,也不得不提到中国的官员选拔体制。中国目前没有实行西方的选举制,官员的晋升主要通过上级的考核和提拔。最能让上级直接看到的无疑就是所辖地区的经济总量和经济增速。据一些学者专家研究,GDP增速在决定官员能否得到提拔的各项因素中,解释力最强。面对这样的提拔机制,地方官员们只有倾尽全力提高经济增速,借债无疑是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最佳途径。而且,从借债到偿还是有一定的时间差的,往往债务还没到偿还期,这一届的官员已经得到提拔。面对这样的选拔机制,融资成了领导的主业,借债成为提高政绩的不二法门,这种地方政府“公司化”模式导致的“吸进池”效应,往往在下一届或者以后几届逐步显现出来,不仅透支了该地区未来发展资本,而且极大压缩了新一届领导班子的政策弹性和运作空间。

如果只有这两个机制,那么地方政府大大方方借债也就行了,关键是中央还有第三个机制——不准地方政府借债。

从中央政府的角度来看,当然不希望地方政府积累较多债务。一方面,地方政府的债务总是转化成投资,过多的债务意味着经济过热。经济发展总有其内在规律,过热之后必然是过冷。“乍暖还寒时,最难将息”,经济的大幅波动会严重影响中国的经济潜能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政府借款中的一部分有可能变成银行的坏账,导致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增加,破坏整个经济链条。因此,中央政府总是试着控制地方政府的借款规模和借款节奏。在经历了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过热之后,中央政府彻底禁止地方政府借款。199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也就是说,中央政府完全禁止地方政府借债。

中央政府既逼得地方政府不得不借债,又规定地方政府不能借债,这似乎是个死结。然而,这个死结终于被解开,因为地方政府找到了比它更弱势的市场和人大。有了弱势市场和人大,地方政府便可以畅快淋漓地隐形借钱了。

弱势的市场里,总有人愿意不明不白地借钱给地方政府。在一个正常的金融市场里,如果一个普通的经济主体不透露自己的经营状况,不透露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不提供充足的抵押担保,它能借到钱吗?估计一分钱都借不到。然而,地方政府可以,因为地方政府不是一个普通的经济主体。一方面由于历史传统,中国人对政府抱有不同寻常的信任,地方政府凭借这份信任就可以在市场上借钱。一句常常挂在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嘴边的话就是:“还怕地方政府没钱还账?!”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往往拥有一个正常市场主体所不具备的权力,或明或暗,迫使金融机构不得不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