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摩生前,最为人所误解,而实际也许是催他速死的最大原因之一的一重性格,是他的那股不顾一切,带有激烈的燃烧性的热情。这热情一经激发,便不管天高地厚,人死我亡,势非至于将全宇宙都烧成赤地不可。发而为诗,就成就了他的五光十色,灿烂迷人的七宝楼台,使他的名字永留在中国的新诗史上。
送仿吾的行
夜深了,屋外的蛙声,蚯蚓声,及其他的杂虫的鸣声,也可以说是如雨,也可以说是如雷。几日来的日光骤雨,把庭前的树叶,催成作青葱的广幕,从这幕的破处,透过来的一盏两盏的远处大道上的灯光,煞是凄凉,煞是悲寂。你要晓得,这是首夏的后半夜,我们只有两个人,在高楼的回廊上默坐,又兼以一个是飘零在客,一个是门外天涯,明朝晨鸡一唱,仿吾就要过江到汉口去上轮船去的。
天上的星光撩乱,月亮早已下山去了。微风吹动帘衣,幽幽的一响,也大可竖人毛发。夜归的瞎子。在这一个时候,还在街上,拉着胡琴,向东慢慢走去。啊啊,瞎子!你所求的,究竟是什么东西,为的是什么呀?
瞎子过去了,胡琴声也听不出来了,蛙声蚯蚓声杂虫声,依旧在百音杂奏;我觉得这沉默太压人难受了,就鼓着勇气,叫了一声:
“仿吾!”
这一声叫出之后,自家也觉得自家的声气太大,底下又不敢继续下去。两人又默默地坐了几分钟。
顽固的仿吾,你想他讲出一句话来,来打破这静默的妖围,是办不到的。但是这半夜中间,我又讲话讲得太多了,若再讲下去,恐怕又要犯起感伤病来。人到了三十,还是长吁短叹,哭己怜人,是没出息的人干的事情;我也想做一个强者,这一回却要硬它一硬,怎么也不愿意再说话。
亭铜,亭铜,前边山脚下女尼庵的钟磬声响了,接着又是比丘尼诵《法华经》的声音,木鱼的声音。
“那是什么?”
仍复是仿吾一流的无文采的问语。
“那是尼姑庵,尼姑念经的声音。”
“倒有趣得很。”
“还有一个小尼姑哩!”
“有趣得很!”
“若在两三年前,怕又要做一篇极浓艳的小说来做个纪念了。”
“为什么不做哩?”
“老了,不行了,感情没有了!”
“不行!不行!要是这样,月刊还能办么?”
“那又是一个问题。”
“看沫若,他才是真正的战斗员!”
“上得场去,当然还可以百步穿杨。”
“不行,这未老先衰的话!”
“还不老么?有了老婆,有了儿子。亲戚朋友,一天一天的少下去。走遍天涯,到头来还是一个无聊赖!”
仿吾兀的不响了,我不觉得讲得太过分了。以年纪而论,仿吾还比我大。可怜的赋性愚直的这仿吾,到如今还是一个童男。去年他哥哥客死在广东。千里长途,搬丧回籍,一直弄到现在,他才能出来。一家老的老,小的小,侄儿侄女,十多个人,责任全负在他的肩上。而现在,我们因为想重把“创造”兴起,叫他丢去了一切,来干这前途渺茫的创造社出版部的大事业。不怕你是一块石,不怕你是一个鱼,当这样的微温的晚上,在这样的高危的楼上,看看前后左右,想想过去未来,叫他怎么能够坦然无介于怀?怎么能够不黯然泪落呢。
朋友的中间,想起来,实在是我最利己。无论如何的吃苦,无论如何的受气,总之在创造社根基未定之先,是不该一个人独善其身的跑上北方去的。有不得已的事故,或者有可托生命的事业可干的时候,还不要去管它;实际上盲人瞎马,渡过黄河,渡过扬子江后,所得到的结果,还不过是一个无聊。京华旅食,叩了富儿的门,一双白眼,一列白牙,是我的酬报。现在想起来,若要受一点人家的嘲笑,轻侮,虐待,那么到处都可以找得到,断没有跑几千里路的必要。像田舍诗人彭思一流的粗骨,理应在乡下草舍里和黄脸婆娘蒋恩谈谈百年以后的空想,做两句乡人乐诵的歌诗,预备一块墓地,两块石碑,好好儿的等待老死才对。爱丁堡有什么?那些老爷太太小姐们,不过想玩玩乡下初出来的猴子而已,她们哪里晓得什么是诗?听说诗人的头盖骨,左边是突起的,她们想看看看。听说诗人的心有七个窟窿,她们想数数看。大都会!首善之区!我和乡下的许多盲目的青年一样,受了这几个好听的名字的骗,终于离开了情逾骨肉的朋友,离开了值得拼命的事业,骑驴走马,积了满身尘土,在北方污浊的人海里,游泳了两三年。往日的亲朋星散,创造社成绩空空,只今又天涯沦落,偶尔在屈贾英灵的近地,机缘凑巧,和老友忽漫相逢,在高楼上空谈了半夜雄天,坐席未温,而明朝又早是江陵千里,不得不南浦送行,我为的是什么?我究在这里干什么呢?
我的确有点伤感起来了。栏外的杜鹃,又只是“不如归去,不如归去”的在那里乱叫。
“仿吾,你还不睡么?”
“再坐一会!”
我不能耐了,就不再说话,一个人进房里去睡了觉。仿吾一个人,在回廊上究竟坐到了什么时候才睡?他一个人坐在那深夜黑暗的回廊上,究竟想了些什么?这些事情,大约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第二天早晨,天还未亮的时候,他站在我的帐外,轻轻的叫我说:
“达夫!你不要起来,我走了。”
一九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招商公司的下水船,的确是午前六点钟起锚的。
一九二五年五月在武昌作
(选自《达夫散文集》,上海北新书局1936年版)
记耀春之殇
只教是一个动物,既然生了下来,不过迟早几年或几十年,死总免不了的。中国人的俗语,很彻底的在说,先注死后注生。英文中的一个不能免于死亡的形容词,大家在当作人字解,叫Mortal。
这一种谛观,这一种死的哲学的解释,当然谁也明白,我也晓得;但是对于死之伤痛,尤其是对于一个与己身有关的肉亲的死之伤痛,可终也不能学作太上的忘情。从前的圣贤,为悼爱子之丧,尚且哭至失明,我生原不肖,我又哪得不哭?
幼子耀春,生下来刚只两整年;是我们逃出上海,迁住杭州之后的那一年旧历五月十八日生的。搬家的时候,霞就有点害怕,怕于忙乱之中,要先期早产。用了种种的苦心,费了种种的周折,总算把家搬定了,胎也安下了,我们在灯下闲谈,就说及这一个未来的生命的命名。长子飞,次子云,是从岳家军里抄来的名字;同时《三国志》里,也有飞、云的两位健将。那时候我们只希望有一位乖巧的女孩儿来娱老境,所以我首先就提议,生下来若是女孩,当叫她作银瓶,藉以凑成大小眼将军一门忠孝节义的全套。而霞又说:“若是男孩呢,可以叫他作亮;有了猛将,自然也少不得谋臣,历史上的智谋奇略之士,我只佩服那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武侯。”
他的生日,是一般民间所崇奉的元帅菩萨的生日,元帅菩萨的前身,当然是唐时的张睢阳巡。现在桐庐的桐君山上,还有一尊张睢阳的塑像塑在那里,百姓祀之唯谨,说这一位菩萨,有绝大的灵感。生下来之后,我也曾想到了那个巡字,但后来却终于被霞说服了,就叫他作亮;小名的耀春,系由阳春,殿春二位哥哥的名字而来的称谓;既名曰亮,自然有光,故而称耀,写作曜字,亦自可通。
他的先天是很足的;生下来时的肥硕,虽没有过过磅,可是据助产妇说来,在杭州城里,产儿的身体,肥得这样的,却很少见。三朝之后,就为雇乳母的事情,闹成了满城的风雨。原因是为了他的食量之大,应雇而来的将近百数个的乳母,每人都不够他的一天之食。好容易上诸暨去找了一个人来,奶总算够吃;但吃满周岁,她的奶也终于干涸,结果就促生了他去年夏季的奶疳之病。
去年天热,我和霞和飞,都去青岛住了月余;后来由青岛而之北平,由北平而去北戴河,一住再住,有两个多月不在家里。后来航空信来了,电报来了,都说耀春的病重,催我们马上回家,我们在赶回来的路上,一夕数惊,每从睡梦里骇醒过来,以为这一个末子终于无更生之望了,但后经同学钱潮医生的几次诊治,他的疳病竟霍然若失,到了秋天,又回复了平时肥白的状态。
经过了这一次的大病,大家总以为他是该有命的,以后总是很好养了;殊不知今年春天,又出了慢性中耳炎的恶疾,这一回又因伤风而成肺炎,最后才变成了结核性脑膜炎的绝症。卧病不上半月,竟在五月二十日(阴历四月十八,去年有闰月,距他生日,刚满念四个月)的晚上去世了。
他的这一回的生病,异常的乖,不哭不闹,终日只是昏昏地睡着。经钱医生验了血液,抽了脊髓以后,决定了他的万无生望,我们才借了一辆车,送他回了富阳的原籍。
墓碑葬具以及坟地等预备好之后,将他移入到东门外的一家寺院中去的早晨,他的久已干枯的眼角上才开始滴了几滴眼泪。这是从他害病之日起,第一次见到的眼泪。他人虽则小,灵性想来是也有的。人之将死,总有一番痛苦与哀愁,可怜他说话都还不曾学会,而这死的痛苦,死的哀愁,却同大人一样地深深尝透了;“彼凡人之相亲,小离别而怀恋,况中殇之爱子,乃千秋而不见!”我的衷情,当然也比他自己临死时的伤痛不会得略有减处。
十年前龙儿死在北平,我没有见到他的尸身,也没有见到他的棺殓,百日之后,离开北平,还觉得泪流不止。现在他的坟土未干,我的陪病失眠的疲倦未复,每日闲坐在书斋看看中天的白日,惘惘然似乎只觉着缺少了一件东西;再切实一点的说来,似乎自己的一个头,一个中藏着脑髓,司思想运动的头颅不见了。
十年之中,两丧继体,床帷依旧,痛感人亡;一想到他的明眸丰颊,玉色和声,当然是不能学东门吴子之无忧。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一到深宵人静,仰视列星,我只有一双终夜长开的眼睛而已;潘岳思子之诗,庾信伤心之赋,我做也做不出,就是做了也觉得是无益的。
一九三五年五月念二日
(选自《达夫散文集》,上海北新书局1936年版)
怀四十岁的志摩
眼睛一眨,志摩去世,已经交五年了。在上海那一天阴晦的早晨的凶报,福煦路上遗宅里的仓皇颠倒的情形,以及其后灵柩的迎来,吊奠的开始,尸骨的争夺,和无理解的葬事的经营等情状,都还在我的目前,仿佛是今天早晨或昨天的事情。志摩落葬之后,我因为不愿意和那一位商人的老先生见面,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去墓前倾一杯酒,献一朵花;但推想起来,墓木纵不可拱,总也已经宿草盈阡了吧?志摩有灵,当能谅我这故意的疏懒!
综志摩的一生,除他在海外的几年不算外,自从中学入学起直到他的死后为止,我是他的命运的热烈的同情旁观者;当他死的时候,和许多朋友夹在一道,曾经含泪写过一篇极简略的短文,现在时间已经经过了五年,回想起来,觉得对他的余情还有许多郁蓄在我的胸中。仅仅一个空泛的友人,对他尚且如此,生前和他有更深的交谊的许多女友,伤感的程度自然可以不必说了,志摩真是一个淘气,讨爱,能使你永久不会忘怀的顽皮孩子!
称他作孩子,或者有人会说我卖老,其实我也不过是他的同年生,生日也许比他还后几日,不过他所给我的却是一个永也不会老去的新鲜活泼的孩儿的印象。
志摩生前,最为人所误解,而实际也许是催他速死的最大原因之一的一重性格,是他的那股不顾一切,带有激烈的燃烧性的热情。这热情一经激发,便不管天高地厚,人死我亡,势非至于将全宇宙都烧成赤地不可。发而为诗,就成就了他的五光十色,灿烂迷人的七宝楼台,使他的名字永留在中国的新诗史上。以之处世,毛病就出来了;他的对人对物的一身热恋,就使他失欢于父母,得罪于社会,甚而至于还不得不遗诟于死后。他和小曼的一段浓情,在他的诗里,日记里,书简里,随处都可以看得出来;若在进步的社会里,有理解的社会里,这一种事情,岂不是千古的美谈?忠厚柔艳如小曼,热烈诚挚若志摩,遇合在一道,自然要发放火花,烧成一片了,哪里还顾得到纲常伦教?更哪里还顾得到宗法家风?当这事情正在北京的交际社会里成话柄的时候,我就佩服志摩的纯真与小曼的勇敢,到了无以复加。记得有一次在来今雨轩吃饭的席上,曾有人问起我以对这事的意见,我就学了《三剑客》影片里的一句话回答他:“假使我马上要死的话,在我死的前头,我就只想做一篇伟大的史诗,来颂美志摩和小曼。”
情热的人,当然是不能取悦于社会,周旋于家室,更或至于不善用这热情的;志摩在死的前几年的那一种穷状,那一种变迁,其罪不在小曼,不在小曼以外的他的许多男女友人,当然更不在志摩自身;实在是我们的社会,尤其是那一种借名教作商品的商人根性,因不理解他的缘故,终至于活生生的逼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