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相当宽阔、草木蓊郁的山谷里,我们看到了一个奇特的景象:两边的山坡下半部长着灌木,上半部是森林。它笔直得能够从头看到尾,要走完这段路可能需要一个半小时。这个可爱的山谷实在是太吸引我了,还没走几步,塞姆突然就勒住马,专注地观察起来。
“上帝啊!它们来了!没错,它们真的来了,第一批!”他大声地喊道。
“谁?”我满脸地疑惑。
在我们的前方远远地有十几、二十个黑点在缓缓移动。
塞姆开始变得很兴奋,在马背上扭来扭去,“问这么一个问题,你不觉得不好意思吗?我才想起来,你是个‘青角’!你一向是睁着眼睛什么都不看的。猜一猜你那双好眼看着的是些什么东西!”“让我猜吗?我知道鹿群一般不会超过十几只,所以我不会认为它们是鹿。再考虑到距离,我得说那些野兽肯定比鹿大得多,虽然现在看它们还很小。”他笑了:“鹿,嘿嘿!鹿不会出现在这么高的地方!不过你说的另一点,倒是考虑得周全。很明显,那些野兽可比鹿大得多了。”“亲爱的塞姆,你说的不会是野牛吧?”“我说的就是野牛!它们是真正的野牛,正在迁徙,这还是今年我第一次见到它们。看来怀特先生说得没错,野牛和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只是留下了脚印,野牛可是活生生的就在我们眼前。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我们要跟着他们!盯紧他们!我还从没见过野牛,想要近距离观察一下!”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并没有感到害怕,只有想当动物学家的好奇。可小个子塞姆并不是这样想的,他猛地拍了一下手,说:“只是看看吗?就像小孩子去偷窥一只兔子一样?噢,‘青角’,我今天跟着你真是长见识了!我要进行的可是一场真正的打猎!”“不要忘了,今天是星期天!”我说这话的时候完全是脱口而出。
然而,这句话把他惹恼了,他盛气凌人地训斥我道:“你就不会说点别的吗,先生!任何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牛仔见到野牛,就不会再管什么星期天!你知道这是什么肉吗?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一块野牛肉堪比古时候的神仙们吃的仙肉、神肉,或者说不管与什么肉相比,都要好吃得多。我今天必须要弄一块牛里脊,就算是把命搭上我也不在乎!今天的风向是朝着我们这边的,这对我们非常有利。山谷这边的坡上阳光很亮,而右边有阴影。如果我们守在阴暗的那边,那些畜生们就不会过早地发现我们!”他先检查了一下他的“利迪”,看看两个枪膛是否正常,然后把马带到了南面的山坡。我也检查了一下我的猎熊枪,这个细节被塞姆发现了,马上勒住他的马问道:“你也要打野牛吗?如果你还想保证十分钟内有性命,我看还是放弃吧!野牛可不比金丝雀那般乖巧,人可以让它站在手指上唱歌。多经历一下西部的风风雨雨,你才能和野牛展开较量。”“可是我要……”“不要再说了,你得听我的!”还没等我说完,他就打断了我,他的这种口气我从来没有听过,“我可不想在这里让你丢掉性命,免得你被死神一口吞下去。以后你想干的话再干,现在我可决不容许你违抗我!”如果不是因为我们之间友好的关系,我肯定会反驳他几句。但现在,我只好听从他的建议,默默把马骑到他身后森林边缘的阴影里。
塞姆渐渐平静下来,说道:“据我估计,一共有二十头牛,如果是有千百头一起出现,那我们就只能躲在一边看看!我曾经遇到过一万头以上的牛群,印第安人把他们当食物来看待,可是白人就只会跟他们抢。印第安人知道善待这些野兽,正是有了这些野兽,他们才得以生存,他们会很据自己的需要来索取。可是白人见了数不清的牛都要发疯了,就像一头没有人性的猛兽一样,吃饱之后还要杀死更多猎物,满地的鲜血根本引不起他们的同情。如果让事情这样继续下去,就不会再有野牛,印第安人也会随之而消失!这实在是太悲哀了!野马的命运和野牛的一样,过去的马群一群有上千只,但现在如果能看到上百匹的一群,就已经是非常幸运了。”就在说话的这段时间,我们到了离牛群四百来步的地方。野牛群并没有发现我们,霍肯斯勒住了马,牛群正沿着山谷往上走,埋头吃草。领头的是一头老公牛,牛身高达两米,身长也肯定超过三米,这庞大的身躯太让我吃惊了。那时候我所知道的知识还不能够推测出一头野牛的体重,但是今天的我可以断定,这头牛可能重达一千五百公斤,该有多少肉和骨头在它身上啊!它跳到了一个泥潭里,在里面惬意地打起滚来。
塞姆低声说:“这叫头牛,牛群里面最危险的,如果决定要与它展开较量,就要事先写好遗嘱。为了安全起见,我准备先打右边后头那头小母牛。你一定要仔细观察我把子弹打到它哪个地方!从肩叶后面斜着打进心脏,这是除打眼睛之外最有把握的方法。但是猎人一般都不会去打眼睛,一个有经验的猎人从来不会从正面打野牛。你呆在这里,带着马藏在灌木丛里!如果野牛发现了我,要逃跑的话,就会从这里经过。如果我没有叫你或者回来,可千万别离开这个地方!”他看着我在灌木丛中藏好,才开始慢慢地、轻轻地向前骑。关于应该如何打野牛,我在书上看到过许多,书上介绍的打猎方法和现实中经历的狩猎是有区别的。和我以前所射杀过的所有野兽相比,眼前的这些野牛无疑是最庞大的。
你也许会觉得,我一定会完全按照塞姆的意思藏在灌木丛里,可是事实并非如此,起初我只想观察、偷看,可是慢慢地,我感到心中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在滋生,一心想要参与进去。塞姆打算从一头小母牛下手。呸!我想,这可算不上是有胆量猎人的做法,真正的男子汉就要选最强壮的公牛!
我的马好像也受到我情绪的影响,它不停地蹦跶着,蹄子直在地上刨。它以前也没有见过野牛,想要逃跑,我几乎勒不住它。一时间我也在犹豫是放弃这次打猎,还是向哪头野牛发动进攻?在经过冷静的思考后,我做出了决定。
在我思考的时候,塞姆已到了离牛群三百步的地方。他正在不断地催促马前进,尽快地驰过那头大牛,接近他提到的那头小母牛。小母牛看到塞姆时愣了一下,错失了逃脱的机会,塞姆赶上了它。我清楚地看到他在从母牛旁边过时射杀了它。小母牛开始抽搐起来,垂下了头。
我不能确定它是否真的倒下了,因为这时候我完全被另外一个场面吸引住了:庞大的公牛突然跳了起来,向着塞姆直冲过去,这个畜生该有多么强壮啊!一个硕大无比的头,再加上隆起的脑壳,宽阔的额头,又短又粗的牛角伸向前方,脖子和胸脯上长着那么浓密蓬乱的鬃毛!从它那个高高隆起的背部就可以看出它身体里积蓄的力量,我有种想向它挑战的欲望。
到底应不应该去尝试一下?我不知道。我的红鬃白马显然已经不听我的指挥了,它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要向左边逃跑。但我却将它拽向右边,向着那公牛飞奔过去,公牛听到了我这边的声音,便转向我这边,一看见我,头一低,用他的牛角准备撞翻我。塞姆在另一边拼命大叫,我没有时间去看他。
这时我的枪已经很难派上用场,首先,公牛的位置让我无法用枪去瞄准它,第二,马被这群野牛吓到了,它居然径直向逼近的牛角冲了过去。为了把马挑起来,公牛将两条后腿向侧面一甩,开始用脑袋往上顶。我使出了身上所有的力气,才使马躲过了这一劫。它一个腾跃掠过公牛的屁股,刹那之间,牛角是擦着我的腿过去的。我们这一跃的结果是:马直接冲着公牛打过滚的泥潭而去,慌乱之中我及时把脚抽出马镫。这个动作我做的真是及时,马一旦打滑,我们肯定会倒下来。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以至于我怎么也想不通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但我转瞬间已经好端端地站在泥潭边上了,手里边仍紧紧地抓着我的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