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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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走向社会主义(3)

1956年5月2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七次会议上正式提出实行双百方针。他说:现在春天来了嘛,一百种花都让它开放,不要让几种花开放,还有几种花不让它开放,这就叫百花齐放。又说:百家争鸣是诸子百家,春秋战国时代,2000年前那个时候,有许多学说,大家自由争论,现在我们也需要这个。他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范围之内,各种学术思想,正确的,错误的,让他们去说,不去干涉他们。李森科、非李森科,我们搞不清,有那么多的学说,那么多的自然科学,就是社会科学,这一派,那一派,让他们去说,在刊物上、报纸上可以说各种意见。195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陆定一向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医学家、文学家和艺术家作了题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讲话,系统阐述了党中央提出的“双百方针”。他强调:“我们所主张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提倡在文学艺术工作和科学研究中有独立思考的自由,有辩论的自由,有创作和批评的自由,有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我们主张政治上必须分清敌我,我们又主张人民内部一定要有自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人民内部的自由在文艺工作和科学领域中的表现。”在自然科学工作方面,他指出:“在某一医学上,生物学或其他自然科学学说上,贴上什么‘封建’‘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无产阶级’‘资产阶级’之类的阶级签,就是错误的。”在文学艺术工作方面,他指出:限制创作的题材“只许写工农兵题材,只许写新社会,只许写新人物等等,这种限制是不对的”。他还强调文艺工作者和科学工作者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以此来指导文学艺术创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宣布:“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党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方针。这次讲话经整理补充后以《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为题,于6月19日在《人民日报》公开发表。同年3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党对科学文化工作基本性的长期性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随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到来,我国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建立,中国开始进入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为使统战工作适应这种新形势,继续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党的总任务服务,1956年2月16日至3月3日,第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李维汉同志在会上作了《关于1956年到1962年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草案)》(简称《七年方针》)的发言。《七年方针》正确地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统一战线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强调教育工作已成为统一战线的中心工作,就是要使绝大多数资产阶级分子,对最后完全消灭资本主义所有制作好思想上的准备,而且能够成为名副其实的劳动者;使大多数的高级知识分子和民主人士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斗争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能够从思想上接受马列主义的基本观点。指出要充分运用和发挥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团结和教育一切可以团结和教育的人;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共产党的领导,改进与他们的关系。但对调动党外人士为建设服务这一点上强调得不够,这是一个缺点。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时候,有少数人提出统一战线是否还需要的问题。毛泽东更特别关注这件事,他在1955年10月的一次座谈会上说:“统一战线还到底要不要?现在经常发生这个问题。这不是一个政党(共产党或者它的中央委员会),一个集团,少数人或者个别的人,说要就要、说不要就不要这么一个问题。这是要看统一战线存在下去有好处还是没有好处,对劳动人民事业,对走社会主义道路,有利益还是没有利益来决定的。”“现在证明,建立了统一战线对我们有帮助,不但对过去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有利的,对现在为社会主义事业奋斗也是有好处的。因此,统一战线要坚持下去,宪法上已经作了规定。”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在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使多党合作朝着有序的、规范的、法制的方向发展,毛泽东与全党同志作了有益的探索和深邃的理论思考。

1956年,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在探索如何以苏联为借鉴,寻找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这个历史性新课题中,毛泽东同志集中全党智慧,于4月25日,在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参加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论十大关系》总结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需要正确解决的十个方面的关系,其中就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毛泽东科学地总结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关系。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讲话中,在论述党和非党的关系时,明确表示不赞成苏联共产党的一党制。他说:“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2]

同年6月,李维汉在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上作了题为《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发言,也对这个方针作了详细阐述。指出:“中共中央已经提出了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首先是对共产党起监督作用的方针。”李维汉强调指出,这个方针的提出,就是再一次宣告,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是共产党的一条“固定不移”和“永远不变”的原则。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在党外人士中传达后,各民主党派欢欣鼓舞,他们感到是“思想上的解放”。这一方针的提出,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也赋予民主党派更重大的政治责任,他们认为这是“民主党派新生命的开始”,表示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同共产党团结合作到底。

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北京召开了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次大会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夺取了全国政权,并且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后召开的。其基本任务就是:总结从七大以来的经验,团结全党,团结国内外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的中国而奋斗。

毛泽东在为大会所致的《开幕词》中强调,民主党派“是和我们一道工作的亲密的朋友。他们一向给了我们很多帮助”。“在我们继续加强全党的团结的时候,我们还必须加强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团结,继续巩固和扩大我们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必须认真地纠正在任何工作上的任何一种妨害党同人民团结的不良现象。”[3]中共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论证了无产阶级继续保持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一大特点和伟大创造。明确指出:“必须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继续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合作,并且充分发挥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级政协机构的作用。”并强调要建立起党内外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各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在我们的许多国家机关中担任着重要的职务。在我们的政府机关、学校、企业和武装部队中,还有广大的党外工作人员。这就要求我们的党员必须同党外工作人员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这个问题之所以必须提出,是因为至今还有一部分共产党员抱着一种‘清一色’的观点,他们不愿意党外人士参加国家机关的工作,或者有事不同党外人士商量,不尊重党外人士的职权。这种观点是一种宗派主义的观点”。因此,八大强调要教育那些不善于同党外人士合作的党员迅速地克服自己的缺点,“这是目前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重要任务之一”[4]。

为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的精神,总结和检查统战工作,研究和改进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中央统战部于1956年10月16日至11月8日,召开了第七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这次统战工作会议形成的《中央统战部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指示(草案)》是党对民主党派工作从理论和实践的科学总结,阐明了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根据、民主党派的作用、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关系、民主党派发展组织问题等。遗憾的是此文稿因1957年反右形势突变而未能形成正式文件。

1956年,既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快速发展的一年,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多事之秋。在中国国内,社会阶级关系发生了急剧的变革,经济建设工作中已出现的冒进又未能完全克服,使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呈现某些紧张。这年秋冬,在许多城市出现了粮食、肉类和日用品的短缺,升学、就业等方面遇到不少困难,发生多起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村中也发生一些农民闹退社、闹缺粮的风波。对时局变化最为敏感的知识分子,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引导下,思想日趋活跃,批评教条主义,发表不同意见。有些人对共产党和政府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以及干部作风提出公开批评,有些意见比较尖锐。还有一些错误议论。在国际上,1956年2月,苏共举行第二十次代表大会,赫鲁晓夫在秘密报告中,揭露了斯大林的严重错误,全盘否定斯大林,随后又爆发了波兰、匈牙利事件,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带来巨大冲击,也把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比较充分地暴露了出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矛盾,毛泽东敏锐地紧紧抓住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的矛盾这个重大课题,反复地进行思考和研究。在这年11月召开的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要从苏共、波匈事件中吸取教训。他着重指出:“世界充满着矛盾”,“现在,在所有制方面同民族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的矛盾基本上解决了,别的方面的矛盾又突出来了,新的矛盾又发生了。”并且强调,“以后凡是人民内部的事情,党内的事情,都要用整风的方法,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而不是用武力来解决。”“我们主张和风细雨这样就很得人心,就能够团结全国人民,调动六亿人口中的一切积极因素,来建设社会主义。”[5]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上,运用对立统一规律,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总题目,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全面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种性质不同的矛盾,提出了正确区分和解决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法,规定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正确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