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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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农村“三权”抵押注入改革发展新动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政策解读(4)

6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哪些情况下不能抵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以下5个方面的情况下不能办理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

(2)未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不齐全的;

(3)被依法列入征地拆迁范围内的;

(4)承包地已毁损或灭失的;

(5)受其他形式限制的。

6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登记机构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机构为所在地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6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包括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分为抵押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7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初始登记有哪些内容?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抵押贷款意向后,由抵押人向抵押登记机构提出初始登记,对抵押物的权属、面积、地界、抵押时间等登记事项进行登记确认。

71、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初始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借款人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以下7个方面的材料:

(1)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权人同意抵押贷款的意向书;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5)抵押物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

(6)抵押物所在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

(7)通过转包、出租、入股流转方式取得土地经营使用权抵押的,原农村土地承包方同意的证明材料。

7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期间,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由抵押人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5个方面的要件:

(1)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发生变更的书面证明材料;

(4)抵押权人同意变更的证明;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证明。

7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注销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期届满,或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解除抵押协议后,抵押人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要提交以下4个方面的要件:

(1)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权因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已经实现、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注销的证明材料;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证明。

74、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期限有哪些规定?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的,抵押期不得超过农村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7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办理时限是多久?

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金发〔2011〕4号)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76、什么是农村居民房屋?

农村“三权”抵押中的农村居民房屋是指重庆市范围内农村居民所有的修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77、重庆市农村居民房屋抵押贷款的政策主要体现在哪些文件里面?

重庆市农村居民房屋抵押贷款的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文件之中: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渝府发〔2010〕115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渝办发〔2011〕11号);

(3)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居民房屋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1〕23号)。

78、农村居民房屋是否可以为第三人设定抵押?

农村居民房屋可为本人或第三人设定抵押。

79、农村居民房屋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一并抵押?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以依法取得的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80、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是否应该核发证书?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应当核发统一印制的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证书。

81、农村居民房屋在哪些情况下不能抵押?

以下6种情况的农村居民房屋,不得设定办理商业银行抵押贷款:

(1)权属有争议的;

(2)未取得《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

(3)在建的农村居民房屋;

(4)被列入征地拆迁范围内的;

(5)受依法查封、扣押等形式限制的;

(6)人均居住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房屋在依法偿债后无固定住所的。

82、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的登记机构是什么?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的登记机构为所在地的区(县)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对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分设的,由房屋登记机构负责登记。

83、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初始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以下7个方面的材料:

(1)《重庆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4)《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5)抵押物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

(6)抵押物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抵押,并在抵押权实现时,同意处置、转让的材料;

(7)有其他适当居住场所的书面证明。

84、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转移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以下4个方面的材料:

(1)《重庆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权已随债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4)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85、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4个方面的材料:

(1)《重庆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发生变更的书面证明材料;

(4)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86、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以下4个方面的材料:

(1)《重庆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权因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已经实现、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注销的证明材料;

(4)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87、对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的申请人有什么规定?

以户为单位登记的农村居民房屋,属于2004年12月1日后登记的,由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提出抵押登记申请,不再另行收取本户其他权利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属于2004年12月1日前登记的,应当由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本户其他权利人共同提出登记申请。

88、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的办理时限是多长?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1〕23号)规定: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实行二审制,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89、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收费标准是多少?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按照城市房屋抵押登记收费减半征收,每套40元。

90、什么是森林?

农村“三权”抵押中的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91、什么是林木?

农村“三权”抵押中的林木包括生长在林地和非林地上的树木和竹子。

92、什么是林权?

农村“三权”抵押中的林权是指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它是森林资源财产权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

93、什么是林权证?

林权证是确定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四权合为一体的唯一权利凭证。

94、什么是林地?

农村“三权”抵押中的林地是指郁闭度在0.2以上的乔木林地和竹林地,以及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95、什么是林权抵押?

林权抵押是指有权人将自己的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抵押给债权人并获得融资的一种行为。

96、重庆市林权抵押贷款的政策主要体现在哪些文件里面?

重庆市林权抵押贷款的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文件里面: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渝府发〔2010〕115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渝办发〔2011〕11号);

(3)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林权抵押融资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林产〔2011〕7号)。

97、哪些林权可用于抵押?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以下3个方面的林权可以用于办理抵押:

(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林地,经依法登记取得的林权承包经营权;

(3)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定的可用于抵押的其他林权。

98、哪些林权不得抵押?

根据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以下5个方面的林权不得抵押:

(1)林地所有权。

(2)特殊保护地区的公益林:

①国防林、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②特殊用途林中的母树林、实验林、风景林。

(3)未依法取得林权证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在其宅基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除外)。

(4)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林权。

(5)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林权。

99、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进行抵押贷款有什么规定?

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进行抵押贷款的,要有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的决议。

拥有集体林地使用权的集体组织应出具在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全额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同意抵押林权流转并以流转取得的收益清偿债务的书面文件。

100、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林场等企事业单位用林权进行抵押有什么规定?

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林场等企事业单位用林权进行抵押,须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报所属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审批机关批准和备案。

101、以共有的林权抵押有什么规定?

以共有林权抵押的,抵押人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意见书。

102、具体抵押的范围及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管理方式如何确定?

具体抵押的范围及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管理方式,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并在书面抵押合同中约定。在抵押期间不得改变林地的属性和用途。

103、对已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林权抵押有什么要求?

已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林权抵押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共同向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林业主管部门应书面告知抵押权人已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抵押人应将《林木采伐许可证》原件交抵押权人代为保管。

104、林权抵押登记机构是什么?

林权抵押登记机构为所在地的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105、向商业银行等融资机构申请林权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格式由融资机构确定),并向商业银行等融资机构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1)借款人及抵押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生产经营内容、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村居委盖章);

(3)借款用途;

(4)抵押物使用状况及林权证;

(5)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权属状况、抵押状况、同意处置抵押物等作出的书面承诺;

(6)林权共有人同意林权抵押的书面意见;

(7)融资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

106、如何认定林权抵押物的价值?

设定林权抵押时,林权抵押物的价值可以由借款人与融资机构协商确定,也可由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107、林权抵押物价值的评估费用由谁承担?

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8、向林权抵押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应持以下6个方面的文件材料向林权抵押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1)林权抵押登记申请书,拟抵押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相关材料,包括:林地类型、坐落位置、四至边界、面积、树种、林种、林龄、蓄积量等(格式由林业主管部门确定);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3)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林权证;

(5)拟抵押森林、林木、林地的资产评估报告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认同(商定)的价值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