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新中国反腐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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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社会主义建设在探索中曲折发展时期的反腐败斗争(1956-1966)(1)

一、党的八大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和任务的确立

1956年,我国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走上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同时保持党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这是党和人民面临的全新课题。从1956年到1966年的10年中,党在探索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提出许多新思想、新方针,取得了许多可贵的成果。但这一时期,毛泽东等一些领导人头脑开始发热,不再像过去那样正视现实,尊重客观规律,提出的某些路线和政策越来越左,使得反腐败斗争逐渐走上一条曲折的道路。

经过新中国成立后近7年的不懈努力,到1956年9月党的八大召开的时候,我国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任务圆满完成,已经开始实施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经济发展逐渐进入正常轨道;抗美援朝战争已经结束,残留在大陆的国民党军事势力已经被消灭;经过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基本建立起来。此时,全国的经济、政治、军事形势很好,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与此相适应,经过新中国成立后广泛的廉政教育和对各种腐败现象的严厉打击,腐败现象大面积滋生蔓延的势头被有效地压制下去,反腐败斗争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好形势。但是,腐败现象并没有根绝,仍然是一有机会就出来兴风作浪。对此,党的领导层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以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这次大会制定的党的路线是正确的,提出的许多新的方针和设想是富于创造精神的。大会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是符合实际的,提出的一系列治党、治国的举措对于惩治和预防腐败有重要价值。

毛泽东在八大开幕词中指出:“我们还有严重的缺点。在我们的许多同志中间仍然存在着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和作风,这就是:思想上的主观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和组织上的宗派主义。”

刘少奇代表党中央在八大上所作的政治报告,全面分析了党风廉政形势。他指出:“整个说来,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更加紧密了,党的工作经验是更加丰富和全面了,党的团结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巩固了。”在充分肯定党的这一基本状况和主导方面的同时,刘少奇指出:“在党领导了国家政权以后,党内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的现象有了某种程度的发展,这种严重现象必须坚决制止。在今后,我们还必须经常从思想上和组织上进行反对腐化堕落现象的斗争,经常把不可救药的腐化堕落分子清除出党。但是,对于任何由于认识上有错误而在工作上犯错误的同志,党都坚决地执行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原则,着重思想的教育,而不轻易采取纪律处分。”为了指明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方向,刘少奇特别提出:“一个好党员、一个好领导者的重要标志,在于他熟悉人民的生活状况和劳动状况,关心人民的痛痒,懂得人民的心;他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同人民同甘苦共患难,能够接受人民的批评监督,不在人民面前摆任何架子;他有事找群众商量,群众有话也愿意同他说。只要我们的党是由这样的党员组成的,我们就永远有无穷无尽的、不可征服的力量。”

邓小平在八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对党内存在的缺点作了进一步分析。他指出:“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使我们同志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危险,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来说,不是比过去减少而是比过去增加了。而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结果,必然发展主观主义,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这种错误在我们党内也不是比前几年减少而是比前几年增加了。”“执政党的地位,还很容易在共产党员身上滋长着一种骄傲自满的情绪。有一些党员,稍稍有点工作成绩,就自以为了不起,就看不起别人,看不起群众,看不起党外人士,似乎当了共产党员,就比非党群众高出一头,有的人还喜欢以领导者自居,喜欢站在群众之上发号施令,遇事不愿意同群众商量。这实际上是一种狭隘的宗派主义倾向,也是一种最脱离群众的危险倾向。”

那么怎样才能有效地解决和预防这些问题呢?邓小平指出,党必须经常注意进行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斗争,经常警戒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危险。党除了应该加强对于党员的思想教育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中,密切同党外人士合作,广泛地吸收党外人士参加这一斗争,具有重大的意义。党外的民主人士,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作出有益的帮助。在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以后,在他们的立场和我们的立场比以前更加接近以后,他们可以给我们的帮助只有越来越多。因此,我们的任务就是继续扩大同党外人士的合作,使他们在我们的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中,和在国家各方面的事务中,发生更大的作用。我们必须加强党和国家的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官僚主义现象,对于违法乱纪和其他严重地损害群众利益的分子,及时地给以应得的处分。

针对一部分有功劳有职位的党员认为自己行为不受约束的特权思想,以及一部分党的组织默认这种特权的情况,邓小平说,中央认为,关于有任何功劳、任何职位的党员,都不允许例外地违反党章、违反法律、违反共产主义道德的规定,在今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任何抱有这种特权想法的人,就是帮助党的敌人腐蚀我们的党。党决不能姑息这样的人,而脱离广大的群众。

邓小平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还特别讲到防止个人崇拜问题。他说,个人崇拜是一种有长远历史的社会现象,它不会不在我们党的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有某些反映。我们的任务是要坚决地执行中央反对把个人突出和对个人歌功颂德的方针,继续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使党的民主原则和群众路线在一切方面都得到贯彻执行。

朱德在八大的发言中指出,铺张门面,讲究排场,随便挥霍老百姓的金钱的严重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我们必须动员全党来抵制这种不良的倾向。

董必武在八大的发言中强调,党必须注重法制思想教育,使党员同志知道国法和党纪同样是必须遵守的。他说,法制不完备的状态,在新建的国家内是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时候的。但是,现在无论就国家法制建设的需要来说,或者是就客观的可能性来说,法制都应该逐步完备起来。法制不完备的现象如果再让它继续存在,甚至拖得很久,无论如何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开国以来,党领导人民为人民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进行了数也数不清的工作,成绩是空前未有的。但是,在不少地方或部门进行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有违法乱纪、侵犯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现象;甚至有的人自命特殊,以为法制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可以超越于法制之外;至于在同群众直接有关的工作上,更经常发现有脱离群众的强迫命令的作风,往往把好事办成坏事,招致群众的不满。对于这些恶劣的现象,我们必须进行坚决的不懈的斗争。他指出,遵守国法是遵守党纪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违反国法就是违反了党纪。我们党员应当成为守法的模范。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更重要的还在于加强党对法制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必须把法制工作问题列入工作议程,党委定期讨论和定期检查法制工作。党的监察委员会要关心法制工作,认真地对党员遵守国家法制进行监督。

党的八大之后不久,毛泽东在1956年11月召开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在党内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同人民有福共享,有祸同当,这是我们过去干过的,为什么现在不能干呢?只要我们这样干了,就不会脱离群众。

刘少奇在八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说,为了把我们的工作做好,要特别注意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党的以及我们国家的领导机关和各级领导人员,无论如何也不要脱离工农劳动群众。这是一个根本问题。鉴于若干社会主义国家的情况,国家的领导人员有可能成为一种特殊的阶层,特殊的“统治阶层”。对这个问题,我们要采取一些办法,采取一些措施,要提起注意,在党内、在人民中间进行教育。此外,还要规定一些必要的制度,使我们这个国家发展下去将来不至于产生一种特权阶层,站在人民头上,脱离人民。他说,要加强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的监督,订出一种群众监督的制度,使我们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接近人民群众。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怎么做,如何监督政府、监督我们的领导人员,报纸如何监督,这是最主要的。

党的八大以及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等领导人的论述,深刻分析了当时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明确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其中的要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腐败和各种不良风气问题的对策,如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等。这些思想认识不论对于当时的反腐败斗争还是后来的反腐倡廉建设,都具有积极的重大意义。

二、1957年后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与曲折

党的八大之后,按照毛泽东的要求,全党更加关注解决少数干部腐化堕落、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危险问题,更加自觉地注意进行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斗争,更加警惕不要在党内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为此,依然采取大家都熟悉的方式,开展着一个又一个政治运动。其中有的取得了较好的反腐败斗争成效,有的则显示出很大的“副作用”。

1957年的全党整风运动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对整风运动的目的、要求、方针、方法作了详细的阐述和明确的规定。

这次整风,实际上是八大提出来的。毛泽东在八大的开幕词中指出,现在许多同志中间仍然存在着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思想和作风,不利于党内团结和党同人民的团结,必须大力克服这些严重缺点。八大之后,1956年的秋冬时节,社会出现了一些不安定的情况。许多城市出现粮食、肉类和日用品的短缺。少数学生、工人、复员转业军人在升学、就业和安置方面遇到困难,发生闹事。据不完全统计,从1956年9月到1957年3月的半年时间内,全国有多起共约一万多工人罢工,一万多学生罢课请愿。在农村,不少地区接连发生农民闹退社、闹缺粮的风潮。知识分子在党中央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之后,思想日趋活跃,敢于发表不同意见,有些人还对党和政府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以及干部作风上的问题提出公开批评。这些矛盾,直接地表现为人民群众同党和政府的领导的矛盾。面对社会矛盾的这些新变化,1957年2月,毛泽东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他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调节和完善,不断地得到解决。要正确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对于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去解决。1957年3月,毛泽东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进一步论述了党对知识分子的估计,知识分子改造和同工农群众结合的必要。他宣布,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一个基本性的也是长期性的方针;领导我们的国家应该采取“放”的方针,就是放手让大家讲意见,使人们敢于说话,敢于批评,敢于争论。1957年的整风运动,就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开展的。

按照党中央的决定,这次整风,以毛泽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指导思想,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主题;目的是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改进党的作风,克服近几年来党内日益增长的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倾向,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为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服务;方针仍然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中央要求,整风应首先从县团级以上的党组织以及大的厂矿和大专院校党的组织开始,从检查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入手。为了加强对整风运动的领导,党委第一书记必须亲自负责,抓紧领导,贯彻整风与工作两不误的原则,把整风运动的进行同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同人民内部矛盾的具体解决结合起来,防止关门整风,妨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