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自负》一书并非哈耶克的早年作品,而是他生前最后一本重要著作。但是当1988年开始出版《哈耶克全集》时,编者巴特利三世(W.W.Bartley,Ⅲ,)却把它列为首卷。因此最初读到它时,读者心中也许不免会有些不解:一本新作乍一面世,就以全集第一卷的面目出现,总让人觉得有点不合常规。
不过只要我们把全书读完,便会觉得他这样做也并非全无道理。哈耶克写此书时已届耄耋之年,缘起则是1978年他曾打算以“社会主义是否是个错误”为题,在巴黎这个西欧左翼思想的大本营与对手设场斗法,来一场最后决战一般的大辩论。这种在学术讨论中有些反常的做法当然不易得到落实,哈耶克便在同道的鼓励下,把原为论战而准备的简短宣言,扩展成了这本通俗易读的《致命的自负》。由这一成书背景所决定,它可以算是哈耶克对自己毕生致力于探讨市场文明的运行原理、反对计划经济选择的一个总结。因而把它作为《哈耶克全集》的一个长篇序言来看待,倒是十分恰当的。
既单纯又复杂的思想追求
从二战期间开始撰写《通往奴役之路》到这本《致命的自负》,哈耶克度过了将近半个世纪的学术生涯。在这段漫长的岁月里,他也从一个十分边缘化的经济学人,变成享誉世界的思想家。《通往奴役之路》可被视为哈耶克向计划经济发动一场全面讨伐的正式开端。它在当时英语读者的市场上虽然十分成功,但是战后学术圈内对待它的态度,却令哈耶克灰心。这反映在他的文字生涯中,便是从战后直到1960年出版《自由宪章》前的十多年里,哈耶克基本上没有再认真介入这种论战。到了70年代,哈耶克一贯反对的凯恩斯主义方案已经千疮百孔之时,他的思想才又引来了越来越多赞赏的目光。1974年他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声誉也由此达到顶峰——虽然经济学界不少人认为这与其说是因为他在专业经济学上的贡献,不如说是承认了他捍卫资本主义文明不屈不挠的精神。当然,在这段时间里,他的思想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它既变得相当复杂,从另一方面看又依然十分简单。
言其复杂,乃是因为他的学说成分日趋驳杂而精深。从《通往奴役之路》,经过《感觉的秩序》、《自由宪章》和《法律、立法和自由》等宏篇巨著,到最后完成这本《致命的自负》,他的知识基础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果说他最初的立论基础大体上局限于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和少许古典自由主义学说,那么这一基础最后则已变得极为庞杂,除原有的经济学之外,他又从哲学、法学、历史、心理学、语言学、文化人类学、生物学等各门学科中汲取证据,形成了一个既繁复但又具有逻辑一贯性的论证体系。
因此在许多人眼里,哈耶克变成了一个在本世纪已很不多见的“知识贵族”,一个在19世纪前相信“知识统一性”的岁月,我们才可以从帕斯卡、斯宾诺莎、笛卡尔和康德之类大思想家身上得窥其风采的人物。因为在他们眼里,今天我们习以为常的严格的学科分工,是一种十分荒谬的做法;专业化对于我们是学有所成的前提,而对于他们,却是有碍于充分理解这个世界的一道道樊篱,因此他们要尽力打破知识体系壁垒分明的界线。这种宏大的认识论视界反映在哈耶克的思想中,便是他从整体上把近代世界作为一种文明——一种以市场秩序为特征的法制文明看待。
不过换一个角度看,哈耶克的思想依然十分单纯:他几十年著书立说只是为了一个十分单一的目标。这种目标的单一性,有时甚至使他的思想显得重复而乏味。他不断扩大视野,不懈地调动各个领域中的知识,惟一的动机就是他终生未变的一种强烈关切,即论证市场秩序的形成与个人自由的关系和这种文明受到威胁的原因。可以说,他的思想不管涉及什么知识领域,只能是因为它同这一目标有关。哈耶克在这方面表现出的一以贯之的精神,即使在思想家中也是一种十分罕见的品质。
高尚而危险的自负
哈耶克在漫长的时间里顽强反对计划经济,自然有其历史背景。用他本人的说法,从大学时代开始,他所接触到的几乎所有关于社会改革的知识时尚,都具有社会主义取向,而知识分子中所有的“好人”似乎也都是社会主义者。年轻的哈耶克当然也难免被卷入这种思想气氛。但是他所继承的奥地利经济学派的知识,却使他对这种社会改革热情很快便产生怀疑:既然人们的需要和知识有着高度的主观性、个体性和易变性,那么为满足这些需求和充分利用这些知识而从事的经济活动,是可以进行“理性计划”的吗?实行这种计划的政治后果会是什么?早年的《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中的许多篇章,便反映着他从经济学角度对这种问题的思考。但是,假如没有希特勒政权的建立为他提供计划经济的理想付诸实践后的可怕样板,说不定他不会从专业经济学家变成一个“社会哲学家”。从这个角度理解哈耶克,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很多人不乐意接受的结论:哈耶克的思想是他对本世纪一系列巨大政治灾难——两次世界大战、德国建立起来的暴虐统治——做出的反应,就此而言,他与本世纪同他立场十分不同的政治理论家,例如法兰克福学派的领导人物马尔库塞,部分地分享着一个相同的问题背景,只是他们做出的反应各有不同而已:一方提出的救世方案是尊重法治条件下的市场秩序,另一方则是泛灵论意义上的“爱欲”解放。
自从启蒙时代以来,人类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的运用上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哈耶克从这种进步中(这也和马尔库塞等人一样)却看到了一个巨大的潜在危险,即每个科学领域所取得的成就,都在对人类的自由不断形成一种威胁,这是因为它加强了人类在判断自己的理性控制能力上的一种幻觉,即他所说的社会主义者的“致命的自负”。在他看来,一切打算对整个社会实行计划的企图,不管它们是出于何种高尚的动机,都是建立在这种危险的知识自负上。因此和许多人的看法相反,哈耶克一再声明,他和社会主义者的分歧并不是出于意识形态或价值选择的对立,而是由于事实判断上的不同——问题不在于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所设定的目标在道德上是否可取,而是用它所倡导的办法能否达到这些目标?
哈耶克为证明这种立场的错误,提出了他在《致命的自负》一文中的“扩展秩序”这一核心概念,它脱胎于他50年代以后开始系统阐述的“自发秩序”的思想。如想掌握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大概最方便的办法就是理解他赋予这一概念的含义。
他的立论是以这样一个问题为起点:人类是如何从早期原始社会休戚与共的小部落,发展成广土众民、和睦相处并形成巨大而复杂交往关系的巨型社会的呢?哈耶克认为,形成这种社会的一个关键性因素,是人类中某一部分群体在一个类似于自然选择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调节人际关系的规则,它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人类特意计划或追求的结果,而是在无人能预知其后果的情况下,在漫长的岁月中自发进化而形成的。人类早期在不存在国家之前自发出现的贸易、先于理性时代而形成的传统习俗,都证明了文明的成长与其说是由于理性的完善和强大政治国家的建立,倒不如说国家和理性精神的产生是它们的结果。
为了解释这种具有扩展性的行为规则的形成,哈耶克经常把社会比做一个“有机体”,他借助于一些研究“复杂现象”的学科知识(如生物学、化学和现代协同论、系统论等)说明,对于这种包含着无限多的要素、相互作用关系极为复杂的有机体而言,人类的理智在其秩序模式的形成机制上所能达到的认知水平是十分有限的。对于这种复杂现象,我们充其量只能掌握一些有关它的一般结构的“抽象知识”,而这完全不足以使我们有能力“建造”或是预见它们所采取的具体形式。他认为,许多知识分子敌视市场秩序的原因,即在于他们没有真正理解或根本不愿理解这种抽象的自发模式在一切生命领域所起的作用。正是因为这种不理解,使他们情不自禁地倾向于从“泛灵论”角度,把复杂结构解释成某个主体的自觉设计的结果。由于这种“建构论理性主义”把人类社会获得的一切优势和机会,一概归功于理性设计而不是对传统规则的遵从,因此他们认为,只要对目标做更为恰当的筹划和“理性的协调”,就能消灭一切依然存在的不可取现象。包括爱因斯坦这样伟大的头脑在内,众多知识分子所以倾向于社会主义的选择,都是因为他们在理性之外看不到任何有用的知识,或者说,他们不承认人类通过理性而得到的各种知识体系,也受着某些传统行为实践模式的制约。
那么,人类的理性与知识既然有着不可克服的局限,它又是如何为文明的进步作出贡献的呢?换言之,人类需要对社会发展和制度的形成采取一种什么态度,才能最好地使有限的个人知识得到充分利用?在哈耶克的理论架构内,这一问题其实包含着他的知识论的两个要点,并且我们很容易看出,在如今被广泛谈论的“知识经济时代”,他这方面的思想对我们有着最为突出的价值。
在本能和理性之间
包括本书在内,哈耶克曾多次借用哲学家赖尔(Gilbert Ryle)的“知其然(know that)”和“知其所以然(know how)”这两个概念来说明人类知识的性质。所谓“知其然”的知识,是一种我们通过学习和模仿而获得的遵守行为模式的“知识”,从我们对这些模式本身的发生原因和一般效用可能茫然无知这个角度说,它们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知识,但我们能利用自己的感官意识它们,并使自己的行为与其相适应。就此而言,它又确实是我们理解周围环境的理智结构的一部分。这种使我们适应或采纳一种模式的能力,同我们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有何种结果的知识极为不同,在很大程度上我们把这种能力视为当然(即习惯)。我们的大多数道德规范和法律(最重要者如“分立的财产制度”),便是这种行为习惯的产物。在哈耶克看来,这种通过学习和模仿而形成的遵守规则的行为模式,是一个进化和选择过程的产物,它处在人类的动物本能和理性之间——它超越并制约着我们的本能,但又不是来自理性。因此,理性主义者,或奉行“快乐最大原则”的功利主义者,认为只有得到理性证明或可以权衡利害得失的道德规则才是正确的观点,是毫无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