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致命的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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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本能和理性的反叛(3)

不过还是让我们来看看一位甚至比莫诺和凯恩斯更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他或许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天才。爱因斯坦所关注的是一个不同但密切相关的问题。他采用了一句流俗的社会主义口号,认为应当用“为用途而生产”取代资本主义秩序中的“为利润而生产”(1956:129)。

这里的“为用途而生产”,是指在小团体中根据产品由谁使用的预测从事的劳动。但是这种情感没有考虑到以上各章阐述过的观点,对它应当重申如下:在自发产生的秩序中,只有不同商品和服务的预期价格与其成本之间的差别,能够告诉每个人如何为一个蓄水池做出最大的贡献,而我们大家都是从这个蓄水池中按自己所做贡献的比例汲取所得。爱因斯坦似乎没有明白,只有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核算和分配,才能够使我们发现的资源得到集约化的运用,引导生产服务于各种生产者无法想到的目的,使每个人都能有效地参与生产交换〔首先是通过服务于大多数他素不相识的大众,满足他们那些他确能有所贡献的需求;其次是他本人实际上也可得到很好的供应,因为对他的存在一无所知的人,也是在市场信号的诱导下为他的需求提供服务(见前一章)〕。爱因斯坦顺从于这样的情感,表现出他对协调人类努力的实际过程缺乏了解,或是并没有真正的兴趣。

据给爱因斯坦作传的作家说,爱因斯坦认为不言自明的是,“人类的理性肯定能够发现一种像生产方式一样有效的分配方式”(克拉克,1971:559)。这段记述不禁让人想到哲学家伯特兰·罗素的主张,他认为一个社会很难被认为是“完全科学的”,除非“它精心建立起某种完成特定目标的结构”(1931:203)。这种要求,尤其是出自爱因斯坦之口,表面上看如此合理,以至于当一个聪明的哲学家嘲笑爱因斯坦在自己的一些通俗读物中信口开河时,也以赞许的口气说,“爱因斯坦清楚地知道,目前的经济危机要归咎于我们为利润而生产而非为用途而生产的制度,归咎于我们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实际上没有伴随着广大群众购买力的相应增长这一事实”(M.R.科恩,1931:119)。

我们还发现爱因斯坦也在重复(见前引论文)“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无政府状态”这种社会主义煽惑人心的陈词滥调,在这种社会里“工人的报酬不是由产品的价值决定的”,而“计划经济……会把需要做的工作分配给全体有劳动能力的人”,如此等等。

与此相似但更为审慎的另一种观点,出现在爱因斯坦的合作者马克斯·玻恩的一篇文章里(1968:第五章)。玻恩显然认识到我们的扩展秩序已不再满足原始的本能,然而他也没有仔细地考察一下创造并维持这种秩序的结构,或认识到我们出自本能的道德在过去五千多年里,已经逐渐被废除或受到了限制。因此,虽然他知道“科学技术大概已经无可挽回地破坏了文明的伦理基础”,他却虚幻地以为,它们之所以造成这样的结果,不是因为它们系统地使信念失去了威信,而是因为它们揭示出,这些信念没有满足建构论理性主义所要求的某些“可以接受的标准”(见下文)。玻恩同意,“至今尚没有人设计出一种不需要传统的伦理原则也能维护社会团结的方法”,他却希望能够“用科学中所使用的传统方法”来取代它们。他也没有明白,处在本能和理性之间的东西,是不能用“科学中使用的传统方法”来代替的。

我的事例取自20世纪一些重要人物的言论;我没有把无数这样的人包括进来,例如米利坎、爱丁顿、索迪、奥斯特瓦尔德、索尔维、贝尔纳等人,他们全都曾经在经济问题上信口开河。当然,人们还可以引用出自较有名气的科学家和哲学家之口的数百条类似的言论——不管是过去数百年里的还是当今这个时代的。不过我相信,更细致地考察一下这些当代的具体事例,而不是简单地罗列那些引语和例证,我们能够得到更多的教益。大概首先应当指出的,这些事例尽管不能说如出一辙,却具有某种家族式的共性。

错误序列

在这些事例中出现的观点,全都有一些相互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主题根源,它们并没有共同的历史前辈。对一些背景文献不熟悉的读者,也许不会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一些相互关系。因此在进一步探讨这些观点本身之前,我打算先找出一些反复出现的主题,它们中间的大部分,乍一看上去好像无懈可击,而且它们全都为人们所熟知,但是它们加在一起,却构成一种论证。这种“论证”也可以被称为一个“错误序列”(litany of errors),或一个炮制推断式的理性主义的配方,我把它称为唯科学主义或建构主义。在动身之前,我们不妨先来参考一份“知识资源”,一本字典,即一部包含着许多配方的书。我从十分有用的《方塔纳—哈泼现代思想词典》中找出了四个基本哲学概念的简短定义,这些概念对于在唯科学主义和建构主义这条线上受过教育的当代思想家,有着普遍的指导作用:理性主义、经验主义、实证主义和功利主义。在过去几百年里,这些概念渐渐地被人们认为是科学的“时代精神”具有代表性的用语,根据这些由一位英国哲学家、牛津三一学院院长昆顿写下的定义,理性主义认为,除非有经验和推理——不管它是归纳的还是演绎的——的基础,一切信念都是不可接受的。经验主义主张,任何声称表达知识的命题,仅限于那些其正当性有经验依据的命题。实证主义则被定义为这样一种观点,所有真正的知识都是科学知识,这里所谓的科学,是指它描述了可观察现象的共存性和连续性。而功利主义“把行为给每个人造成的快乐和痛苦,作为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

就像人们会在前一节引用的事例中隐约感到的那样,在这些定义里人们会十分清楚地看到现代科学和科学哲学的信仰宣言,以及它们针对传统道德的战争宣言。这些宣言、定义和主张给人的印象是,惟有可以用理性加以证实的,惟有被观察实验所证明的,惟有那些能够体验到的,惟有那些能够加以检测的,才是值得相信的;惟有让人愉快的事才是应当做的,其他事情必须统统放弃。这又直接导致一种主张,认为过去和今天创造着我们的文化的主流道德传统——它们肯定无法用这样的方式加以证实——是不值得遵守的,我们的任务只能是在科学知识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新道德——通常是社会主义的新道德。

对这些定义连同我们前面的事例,如果给予更为细致的评价,可证明它们包含着如下预设:

(1)凡是不能得到科学证明或观察验证的事情,就没有理由遵守(莫诺,玻恩)。

(2)凡是没有理解的事情,就没有理由遵守。这种观点隐含在我们的所有事例中,不过我必须坦白,我本人也曾持有这种观点,并且我还能够从一位大体说我们观点一致的哲学家那里发现这种观点。卡尔·波普尔爵士曾经说过(1948/1963:122;着重体是我加的),理性主义思想家“不会盲从任何传统”,当然,这就像不服从任何传统也是不可能的一样。不过这肯定是个笔误,因为他在别的地方曾正确地说过,“我们根本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谈论什么”(1974/1976:27,另见巴特利,1985/1987)。

(虽然自由人会坚持有权评估任何传统,并且在适当的情况下有权拒绝任何传统,但是如果他不假思索地拒绝一切传统,并且对其作用始终一无所知,那么他是不可能和其他人生活在一起的。)

(3)与此相关的观点是,对于一项具体的事业,除非对它的目标事先有充分的说明,就没有理由参与其中(爱因斯坦,罗素,凯恩斯)。

(4)另一个与此有密切关系的观点是,任何事情,除非不仅事先完全知道它的后果,并且还能充分观察到这种后果并能将它视为有益的,那就没有理由去做这件事情。

(第2、3、4条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其实它们大体上一样。我在这里对它们加以区分,是想提醒人们注意一个事实,支持这些观点的论证——这取决于是谁在捍卫它们——或是根据缺乏普遍的可知性,或更具体一点说,是根据缺乏明确的目的或有关后果的全面而可观察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