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郭沫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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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1](1)

一新石器时代陶器上的刻划

文字是语言的表象。任何民族的文字,都和语言一样,是劳动人民在劳动生活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多头尝试到约定俗成,所逐步孕育、选练、发展出来的。它决不是一人一时的产物。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有着长远的历程。只要民族的生命还存在,或者没有受到强大外力的长期扼制,文字也和语言一样,总要不断地发展。它们仿佛都是有生命的东西,不断地在新陈代谢,一刻也不曾停止,一刻也不会停止。

汉字究竟起源于何时呢?我认为,这可以以西安半坡村遗址距今的年代为指标。

关于半坡遗址的年代,今年以来中国科学院考石研究所实验室用同位素C14测得四个数据:(1)距今6080±110年;(2)距今5920±105年;(3)距今5855±105年;(4)距今5600±105年。前三个数据是分别从遗址中不同层位或不同处所遗留下来的三个木炭标本测得的,年代最早和最晚之间相差二百余年。这,主要由于当时人类在半坡居住的时间较长,加之数据本身有误差率(即“±105年”之类),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后一个数据是从遗址中一座房基里的许多残存果核测得的,比第一个数据晚四百八十年。原因何在,有待进一步研究[2]。

图一西安半坡出土的仰韶文化彩陶上的刻划符号,与殷、周青铜器铭文中之刻划族徽相类

要之,半坡遗址的年代,距今有六千年左右。我认为,这也就是汉字发展的历史。

半坡遗址是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的典型,以红质黑纹的彩陶为其特征。其后的龙山文化,则以薄质坚硬的黑陶为其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半坡彩陶上每每有一些类似文字的简单刻划,和器上的花纹判然不同(图一)。黑陶上也有这种刻划,但为数不多。刻划的意义至今虽尚未阐明,但无疑是具有文字性质的符号,如花押或者族徽之类。我国后来的器物上,无论是陶器、铜器或者其他成品,有“物勒工名”的传统。特别是殷代的青铜器上有一些表示族徽的刻划文字,和这些符号极相类似(图二)。由后以例前,也就如由黄河下游以溯源于星宿海,彩陶上的那些刻划记号,可以肯定地说就是中国文字的起源,或者中国原始文字的孑遗。

图二殷、周青铜器铭文中之族徽(刻划符号与彩陶上的刻划相类似,与一般的所谓“图形文字”有别。随意刻划必先于图形。故此种刻划符号必为中国最早的文字或其孑遗)

图三西安半坡出土的仰韶文化彩陶上的花纹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彩陶上的花纹。结构虽然简单,而笔触颇为精巧,具有引人的魅力。其中有些绘画,如人形、人面形、人着长衫形、鱼形、兽形、鸟形、草木形、轮形(或以为太阳)等等,画得颇为得心应手,看来显然在使用着柔软性的笔了(图三、四)。有人以为这些绘画是当时的象形文字,其说不可靠。当时是应该有象形文字的,但这些图形,就其部位而言,确是花纹,而不是文字。

图四辛店彩陶上的花纹

彩陶上所使用的色素,质地是红色,花纹是黑色。根据专家们的研究,经过光谱分析的结果,已经知道红彩的色素是含有铁质的,可能就是赭石即土红;而黑彩的色素则含有铁和锰,可能是锰土,即氧化锰矿的一种。锰土含铁量很高,并含有一定量的锰,呈黑褐色或红褐色,为不定型的土状。用锰土作为颜料画成花纹,一经火烧便变成黑色。黑彩所使用的颜料不可能是含炭素的物质(如后来的墨),因含炭素的物质一经火烧便化成乌有了。采取锰土以画陶器上的黑彩,美洲的印地安人也懂得这种技术。

在陶器上既有类似文字的刻划,又有使用着颜料和柔软性的笔所绘画的花纹,不可能否认在别的质地上,如竹木之类,已经在用笔来书写初步的文字。只是这种质地是容易毁灭的,在今天很难有实物保留下来。如果在某种情况之下,幸运地还有万一的保留,那就有待于考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幸运的发现了。

总之,在我看来,彩陶和黑陶上的刻划符号应该就是汉字的原始阶段。创造它们的是劳动人民,形式是草率急就的。从这种观点出发,我认为}db}广义的草书先于广义的正书}/db}。南宋的张栻(号南轩,与朱熹同时)曾经说过:“草书不必近代有之,必自笔札以来便有之,但写得不谨,便成草书。”虽出以意必,是卓有见地的。规整的字体,无论是后来的篆书、隶书或者楷书,都是文字为统治阶级所垄断以后所产生出来的东西。但规整的字体只能在郑重其事的场合上使用,统治阶级之间乃至被统治阶级的民众之间,文盲自然除外,在不必郑重其事的场合,一般是使用着草率急就的字体的。故篆书时代有草篆,隶书时代有草隶,楷书时代有行草。隶书是草篆变成的,楷书是草隶变成的。草率化与规整化之间,辩证地互为影响。

这和文学的发展过程有类似的平行现象。文学起源于民间的口头文学。在阶级社会中,文学为统始阶级服务,逐渐脱离群众,逐渐“雅”化,因而也逐渐僵化。到了一定的阶段,由民间文学吸取新鲜血液而再生;但又逐渐脱离群众,逐浙再“雅”化,因而逐渐再僵化。如此循环下去,呈现出螺旋形的发展。中国书法的发展也正是这样。

二殷代的甲骨文和金文

解放前五十年(公元一八九九年)发现了甲骨文字,出土于河南省安阳县城西北五里的小屯村。这儿被证明为古代殷王朝的首都。经过了七十三年的岁月,发掘出了数以万计的甲骨片和其他大量的文物,也积累了不少的研究成果。

单就甲骨文字来说,主要是殷代王室刻在卜用过的龟甲兽骨上的纪录,是公元前一千三百多年到一千一百多年间的东西。由于是刻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故称之为甲骨文。又由于主要是占卜的纪录,故有时也称之为“卜辞”。

奴隶制时代的殷王朝是十分迷信的,每事必卜,每卜必至多次。凡祭祀、征战、田猎、疾病、风雨晦冥、年辰的丰欠、时日的吉凶、用人用牲的多寡、分娩男或女……一切大事小事都要通过龟甲兽骨的占卜以请命于“上帝”。卜辞中已有“上帝”的名称,当时统治阶级的思想中已经早有至上神的观念存在了。

卜辞的程式非常简单,大抵是“某日某人卜问某事,吉或不吉”,有时纪录其效验。纪日用干支,不像后人用数目字,故干支文字极多。程式既简单,千篇一律,故所使用的文字有限,根据不完全的统计,只有三千五百字光景。其中有一半以上是可以认识的;不认识的字大多是专名,如地名、人名、族名之类,其义可知,其音不能得其读。

由此可知,卜辞所使用的文字并不是殷代文字的全部。由于程式的限制,没有机会被卜辞所使用到的字一定还有。例如一个“民”字,在周初的青铜器铭文中已经习见了,而甲骨文中却没有民字,也没有以民字为偏旁的字。殷代,毫无疑问是有诗歌的,也会有其他的散文。殷代诗歌,迄今无所发现。《诗经》中有所谓《商颂》,那是春秋时代宋国的诗歌。殷代的散文,如《尚书》中的《盘庚》和《高宗肜日》等篇是可信的,虽然经过后人的润色。其中已有“民”字,也还有不少其他的字为甲骨文中所未见。

殷王室尽管深于迷信,但当时的文化程度距离原始蒙昧时期已经很远了,单以甲骨文而论,已经是具有严密规律的文字系统。后人所谓“六书”,从文字结构中所看出的六条构成文字的原则,即所谓指事、象形、象意、形声、假借、转注,在甲骨文中都可以找出不少的例证。文法也和后代的相同。故中国文字,到了甲骨文时代,毫无疑问是经过了至少两三千年的发展的。

甲骨文字是用铜刀或石刀刻在相当坚硬的龟甲兽骨上的东西。文字刻得很规整而美观,字大者径逾半寸,字小时细如芝麻。甲骨是很坚硬的东西,铜刀或石刀也并不是十分犀利的工具,为什么能刻出那样精巧的文字?许多年来,人们都怀抱着这个问题而没有得到解决。最近我联想到象牙工艺的工序,因而悟到甲骨在契刻文字或其他削治手续之前,必然是经过酸性溶液的泡制,使之软化的。这样便使几十年来的怀疑涣然冰释了。

但尽管这样,契刻甲骨文字的人无疑是当时的书家,而且有篆刻的高度技巧,为后人所无法企及。我曾经发现了一个例子,在一个骨片上连刻了一月与二月各三十日的干支,和少数其他文字。文凡八行,共一百三十字。(《卜辞通纂》第六片,原见《殷墟书契后编》第一叶第五片)前两行的每一个字是刻全了的,但自第三行起直到第八行,其中只有“二月”的“二”字(在第四行末尾)有横划之外,其他应有横划的字都缺刻横划。这是很有趣的一个例证,它证明了好几件事:(一)刻横划时也用刻竖划、斜划的刀法,每刻一字,如遇有横划必须转移骨片。(二)刻这一件的人,每字先刻竖划、斜划,等全文刻完,再转移骨片补刻横划。如此只须转移一次,可以节省时间。但横划只补刻了两行而中止了。(三)原文是当时的时宪书之类,估计在初或许准备刻十二个月,但只刻了一月和二月,连文字也没有刻全。

缺刻横划的字,在甲骨文中此外还偶有所见,但没有这一片的文字这样多。甲骨文是信手刻上去的,并不是先书后刻。这就愈见显得刻字者的技巧是多么惊人了。要达到这样的技巧,是需要有长期的艰苦练习的,故甲骨中有不少的练字骨,用干支文字练习,留下了不少的干支表。最有趣味的是,我又曾经发现了一片练字骨(《殷契萃编》第一四六八片),内容是自甲子至癸酉的十个干支,反复刻了好几行,刻在骨版的正反两面。其中有一行特别规整,字既秀丽,文亦贯行;其他则歪歪斜斜,不能成字,且不贯行。从这里可以看出,规整的一行是老师刻的,歪斜的几行是徒弟的学刻。但在歪斜者中又偶有数字贯行而且规整,这则表明老师在一旁捉刀。这种情形完全和后来初学写字者的描红一样。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甲骨文不是先书后刻,而是信手刻上去的。从这里更可以看出,文字的书法有粗有精,且必先粗而后精。由个体的进展而言是这样,由群体的进展而言也是这样。规整的文字要经过长期的发展才能产生,也就是说要经过长期的琢磨、苦练,才能达到精美而规整。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这样,文字的书写自不能例外。

殷代除甲骨文之外一定还有简书和帛书,《周书·多士》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甲骨文中也有册字和典字,正是汇集简书的象形文字。但这些竹木简所编纂成的典册,在地下埋藏了三千多年,恐怕不可能再见了。帛书也是一样。但好在除此之外还有一批冶铸在青铜器上的铭文,一般称之为金文或钟鼎文。(古人称铜为金,与后人专称黄金为金者有别。)金文和甲骨文,实际是一个体系。甲骨文是用刀刻在骨质上的,故来得瘦硬;金文是用笔写在软坯上而刻铸出的,故来得肥厚而有锋芒。甲骨上乃至陶器上偶有用笔写的字,那感触便和金文差不多。

殷代不用说是在用笔了,除刀笔之外,也有毛笔。这从文字中有“聿”字或者以“聿”为偏旁的字也尽可以得到证明。甲骨文有“聿”字作,“画”字作;金文也大抵相同。聿即古笔字,像右手执笔,《说文》解释为“所以书也,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弗,秦谓之笔”。《尔雅·释器》“不律谓之笔”,郭璞注“蜀人呼笔为不律也”。朝鲜呼笔为Put,越南呼笔为But,日本呼笔为Fude(所谓“训读”)或Hitsu(所谓“音读”);前者是古音,后者是今音。这些读音,无论古今中外,都是笔音的转变。

殷代的金文,字数不多,因为有铭的青铜器占少数。铭文也不长,每每只有三两个字。铭文长至十数字或数十字者为数极少,大抵都是殷代末年的东西。但在殷代金文中有一项很值得注意的成分,那就是有不少的所谓“图形文字”,容庚《金文编》附录上收录了五百六十二种,但其中有一部分是属于周代的。这种文字是古代民族的族徽,也就是族名或者国名。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刻划系统(六书中的“指事”,图二),另一个是图形系统(六书中的“象形”,图五)。刻划系统是结绳、契木的演进,为数不多。这一系统应该在图形系统之前,因为任何民族的幼年时期要走上象形的道路,即描画客观物象而要能像,那还须要有一段发展的过程。随意刻划却是比较容易的。刻划系统的族徽之比较少,也就证明它们是早期的文字,先出世而也早下世。这种文字在仰韶文化的彩陶上已见其萌芽,在殷代的甲骨文和周代的彝铭上也还有所遗留。

图五殷、周青铜器铭文中图形系统的族徽

一九五〇年在安阳四盘磨发现一件兽骨,上有刻文。其一为曰隗”,又其一为“曰”。另外还有一个单文,和前二文的顺序相反。三项都是把骨片倒横而竖刻的,与普通的卜辞刻例不同。由前两项来看,三个刻划文字分明是名词,如不是人名,便是国族名。

一九五六年在西安周代的丰镐遗址中也发现了类似的两例。一例在横置骨片上竖刻了两个字和,另一例也有两个字和,刻在骨片上,一横一竖。这两枚骨版,在无字的另一面都有钻成的圆穴,无疑是卜骨,但所刻的字却不是卜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