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CP与CF两点,可以清楚地看到,在CF点相切的无差异曲线的位置肯定要高于在CP点相切的无差异曲线所在的位置。因此,当消费者因关税保护而将其消费的均衡点被迫移动到CP点时,他们实际上支付了很高的机会成本。
若将消费者的这一福利损失显示在局部均衡的图形中,那么就可以看到,消费者因政府征收关税而蒙受的福利损失为(A+B+C+D)。其中的A为本国厂商增加的利润部分,可以把它理解为厂商对消费者剩余的再分配;B是由消费者承担的,由本国厂商进口替代所产生的额外的机会成本;C同样是由消费者所承担的,但却为政府所得的关税收入;D是由政府征收关税而引起的净福利损失,它最后也是由消费者来承担的。
既然由关税保护所造成的消费损失是如此巨大,那么一个国家为什么还要推行这一于己非常不利的贸易政策呢?唯一可能的解释是,政府就是不喜欢人们去过多消费某种商品,这或许是因为过多消费这种进口商品会产生很高的社会成本,如进口的香烟等。但是,经济学家们认为,即使像香烟这类社会成本大于个人成本的消费品,也不应采取关税政策来加以限制;相反,通过国内的消费征税而不是关税保护来加以限制,其效果可能更好。
若对香烟进口征关税,虽然消费者的需求因价格上涨而减少了,但香烟的国内产量却反而增加了,这意味着消费与生产的双重福利损失,并且,在其中的消费福利损失中,显然还包含着净福利损失。
现在若放弃征收关税的做法,改而推行对香烟消费者征消费税的政策,由该消费税所引起的预算线的内移将带动香烟市场的需求线的内移。这样,伴随着总需求减少而来的必定是香烟进口数量的减少。与此同时,因香烟的价格没有发生变化,国内厂商也无法进行进口替代。从这一均衡结果来看,它既没有关税的生产效应所造成的福利损失,也没有关税的消费效应所引起的福利损失,且没有征收关税情况下对他国可能产生的外部性。从这个例子看,征收消费税显然要优于征收关税。
(3)关税的税收效应。在关税的局部均衡分析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关税的税收效应的存在,那就是,关税在增加政府的收入的同时减少了居民的实际可支配的收入。但是,在关税的一般均衡中却看不到这一效应的存在。究其原因,是因为在前面对关税所作的一般均衡的分析中,事实上暗含着一种前提假定,即关税是中性的,因而居民的所失就是政府的所得,其数量刚好为。
然而,关税与其他税收一样,也不可能是绝对中性的,换句话说,关税也是有成本的。这意味着居民的关税所失要大于政府的关税所得。如果把关税非中性的事实导入到关税的一般均衡分析中去,那么其结果就会所展示的情况大不相同。无关税的税收效应是,其生产的均衡点在PP点,消费的均衡点在CP点。然而在考虑关税的税收效应的情况下,尽管生产的均衡点暂时没有发生变化,但消费的均衡点却会发生变化,它可能出现在贸易比价线上位于CP点与PP点之间的某一个点上,而这将意味着该国福利水平,尤其是消费者的福利水平的再次下降。
从关税的税收效应来看,关税只有在一个国家处于经济发展的初期才是可取的。这是因为:第一,关税最容易管理,相对于其他税收来说成本也最低;第二,一国在经济发展的初期,由于缺乏现代的税收制度与人才,不太容易从其他方面获得税收来源;第三,关税收入具有高度集中的特征,因而有利于增加中央财政的收入,推动经济发展。自然,当一个国家进入较为高级的经济发展阶段以后,若想继续以关税来替代其他税收,那就不可取了。
(4)关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就像S-S定理已经指出的那样,关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要素的流动状况与密集度,所以,在这里,将首先分析要素可流动情况下的收入分配效应,然后分析要素不可流动情况下的收入分配效应,最后再来分析两国要素密集度相同情况下的收入分配效应。
①要素可流动情况下的收入分配效应。根据S-S定理,在要素可流动的情况下,关税所产生的收入分配效应是使这个国家稀缺要素的收入增加,而使该国丰裕要素的收入趋于减少。其直观的理由是:本来,由自由贸易所导致的外部需求的扩大,将使丰裕要素逐步变为稀缺的,从而使其要素收入得以提高,而稀缺要素的收入则会因进口而使其稀缺度得以减轻,进而导致其要素收入的下降;现在,由于关税的阻碍,将使这两种影响的方向完全相反,即:关税使得稀缺的要素变得更加稀缺,使丰裕的要素变得更加丰裕,结果便产生了与自由贸易情况下完全相反的收入分配效应。
②要素不可流动情况下的收入分配效应。在要素不可流动时,关税将使受到保护的那个产业的所有要素的收入得到提高,而其他未受到保护的产业中的所有要素的收入则会减少。
③在贸易双方的要素禀赋或密集度相同的情况下,根据第三章的分析,发生在两国间的贸易只能是制成品贸易,由于制成品的生产与消费都具有很高的替代性,因而关税对要素收入的分配没有显着的影响,但却会对各国规模经济的实现构成障碍,并使消费者对于差别产品的需求受到限制。因此,在这里虽然没有收入的分配效应,但却有很大的福利损失。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到,虽然关税具有明显的再分配作用,但用关税作为收入再分配的工具则是不妥当的,这是因为关税会导致各种扭曲,减少国民福利,并产生为正的外部性。因此,一国若想改变现行的收入分配状况,其相对较优的干预方法应是累进所得税与政府的转移支付。
最后,在一国必须实施关税保护的情况下,就应设法对关税的收入效应进行必要的预测,以便尽可能减少其必然要产生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减少其对经济的扭曲程度。对关税的收入分配效应的预测至少应考虑以下三个因素:要素密集性、要素禀赋,以及要素的流动性。
(5)关税的竞争效应。除农产品与金融市场之外,在大多数国家里,其工业产品与劳动力市场都具有寡头市场或垄断竞争市场的特征。因此,在这些市场中,当政府采取关税保护政策而使国外产品无法进入参加竞争时,该国的市场竞争程度就会明显地下降。这种反竞争效应在小国经济中尤为显着,这是因为小国的市场规模通常都比较小,一般只能容纳一家或两家具有规模经济的大企业。毫无疑问,这一效应对于该国的生产者是有利的,但对该国的消费者来说却是不利的,因为在寡头垄断或垄断竞争的情况下,生产者往往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刺激。
(6)关税的就业效应与国际收支效应。关税保护可以使受到保护的那个产业的收入与产出增加,进而也可以导致就业的增加,但其前提条件是该国的出口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这意味着由关税所导致的为正的就业效应,必须以他国单方面蒙受关税损失为前提。然而这种可能性可以说是相当小的。
从关税的国际收支效应来看,一国征收关税以后,进口会减少,在出口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国际收支的经常项目会得到改善。假如该国国际收支的资本项目是平衡的,那么采取这一政策之后,原来具有逆差的国际收支就会趋于平衡。但这里的前提条件仍然是他国不采取关税报复措施,否则,减少的进口将被减少的出口抵消,从而关税对该国国际收支的平衡毫无影响。
以上两种关税效应虽然为保护关税政策提供了新的支持,但它的致命弱点是完全忽略了他国反应函数的存在。更何况,在解决失业与国际收支失衡这类问题上,货币、财政与汇率等这些宏观经济政策的效果可能远比关税保护政策要好得多。
6.3.4关税的大国经济效应
(1)一般均衡。如前所述,大国经济与小国经济的一个重要区别是,贸易条件对于小国来说是外生的,而对大国来说则是内生的。由于在大国经济条件下,贸易条件由外生的变为内生的,因而关税可以改善大国的贸易条件,这可以用来分析。
从中看,在自由贸易条件下,生产的均衡点是在PF,消费的均衡点是在CF。征收关税以后,M商品的国内价格必然上升,从而使得生产的均衡点移动到PP点。但考虑到现在实施关税保护政策的是大国,因而当它借助于关税大幅减少M商品的进口时,也就意味着整个世界需求量的下降,这一结果又必然会导致M商品国际价格的下降,从而出现了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的反向运动。当M商品的国际价格下降时,Px/Pm就会上升,结果该国所面临的贸易条件反而优于自由贸易时的贸易条件,这可从PP点出发的贸易比价线的斜率大于自由贸易比价线的斜率这一事实中清楚地看到。
(2)最优关税。最优关税通常总是与大国经济相关,而与小国经济无关。
这是因为,在小国经济模型中,进口品的国际价格是一个外生变量,小国在对进口品征收关税之后,虽然也会引起该进口品的需求量的下降,但由于其在该商品世界总需求中所占的比重极小,故不会引起该商品的国际价格的变化。因此,对于小国来说,不管其所征收的关税有多高,最终所带来的总是净福利损失,以致只能说,小国的最优关税就是零关税。假如小国所能选择的最优关税只能是零关税,那么这也就意味着小国无最优关税。当然,对于那些在少数几个进口商品市场中拥有市场势力,即拥有市场垄断力量的小国,以及一批小国联合起来采取共同行动的情况则另当别论。
依据以上分析,就可以置小国于不顾来集中讨论大国的最优关税问题。
①有关需求与供给的若干假定。假定本国是进口国,其对某一商品的需求既可以通过本国生产来满足,也可通过进口来满足,该商品的国内需求曲线与国内供给曲线都是线性的,那么这两条曲线的形状就可以用公式分别表示如下:
D=a-bP(1)
D为本国的国内需求,a为需求的一个常数,b为增量需求,P为该商品的国内价格。
Q=e+fP(2)
Q为本国的国内供给,e为国内供给的一个常数,f为供给的一个变数,同样,P为(1)式中所定义的国内价格。
用(1)式减去(2)式,就可以得到本国对该商品的进口需求,即D-Q=(a-e)-(b+f)P(3)由于本国的进口必然要涉及另一个国家的出口供给(在这里暂且假定只有两个国家,且出口国所代表的是除本国以外的整个世界),因此,还必须给出出口国的供给曲线。假定该出口国的供给曲线也是线性的,这样就有下式Q-D=g+hP(4)式中Q是出口国的国内供给,D是出口国的国内需求,g也是一个常数,h是一个变数,P所代表的则是某种商品的世界价格。
假如世界是均衡的,那么(3)式与(4)式应当是相等的,即D-Q=Q-D(5)②征收关税的价格效应。在本国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后,受大国关税效应的影响,该商品的国内价格是上升的,而该商品的国际价格却是下降的,这可以用公式推导如下:
在两国实行自由贸易的情况下,该商品的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显然是相等的,即P=P,然而在本国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以后,上式将变为P=P+t(6)与此相对应,代表国际均衡状态的(5)式也就相应地改变为(a-e)-(b+f)×(P+t)=g+hP(7)假定自由贸易时该商品的均衡价格为PF,那么征收关税以后的本国国内价格将上升为P=PF+t·h/(b+f+h)(8)从(8)式看,在自由贸易(t=0)时,P=PF,在征收关税以后,由于t大于零,所以不管t对h产生什么样的影响,(8)式右边的第二项总是大于零的,因此,关税使本国国内的价格趋于上升应当说是确定无疑的。
与此相反,本国征收关税对国际价格的影响却是完全反方向的,这可从(9)式中清楚地看到P=PF-t(b+f)/(b+f+h)(9)由于在(9)式中t与P为负相关,所以只要t不为零,P总是小于PF。
关税的这种价格效应亦可以用一个直角坐标系加以直观的显示。供给线为外国厂商的供给。图的纵轴给出了三种价格,它们分别是P、P与PF,无关税时,该商品的世界均衡价格为PF,均衡产量(供给=需求)为QF(这时的三种价格都是相等的)。征收关税以后,随着均衡产量减少为QT,由需求曲线给出的本国国内价格将上升为P(P大于PF),而由供给曲线给出的国际价格则将下降为P(P小于P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