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晚上,凌家的餐桌上放着几样精致的冷菜,看上去只是普通的家宴。
应该说凌向权是一个比较称职的公安局长,就拿这两个星期来说,他三天没回办公室,五天没回家,如果不是开会,他总是在各类案件的现场,要不就是在分局检查工作。今天晚上回家是个特例,也因为是他自己过生日。
他也有忘记自己生日的记录,害得全家人等他。不过今天请了客人,不是外人,是杜关长和她的儿子。这就不光是过生日那么简单,而是一个联络感情的由头。
凌夫人在厨房里烧鱼,看上去并不那么兴致勃勃,凌向权在一旁给她剥蒜,不时地看看她的脸色,还是忍不住提醒她:“你呆会别这么挂着脸啊,高兴点!高兴点!”凌夫人白了他一眼道:“我有什么可高兴的?我们晓丹哪点不如人?好像我们要巴结谁似的!”
凌夫人是重点中学的老师,平常很是师道尊严。她不接受卓童,从来都觉得他配不上自己的女儿晓丹。卓童这种人,能拿来过日子吗?!她要为女儿一生的幸福负责。
凌向权附在夫人的耳边道:“现在不是强调战略伙伴关系吗?!”这种话本不应该说穿的,但在这个特殊的日子,他不想干费力不讨好的事。谁都清楚,权限代表利益,这便是当官和官员之间结盟的意义。这太重要了,事实上只有形成利益集团才可能立于不败之地。
凌夫人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叹道:“我不是反对找个门当户对的,可也不一定非得是他呀!好的男孩多的是。”
“你也不要对叛逆一点的青年这么大偏见吧。”凌向权心想,卓童这孩子是有点衙内恶习,且放浪形骸,但年少纵情者虽成不了圣贤,未必将来就不能做大事,或许是豪杰之材也未可知。他自己年轻的时候不也是小错不断,现在还不是挑大梁。
凌夫人不快道:“是我的学生就没问题,我完全可以接受,可我们现在是嫁女儿。”
凌向权道:“就是你女儿喜欢他啊,我们有什么办法?!”
凌夫人叹道:“所以你才不要起劲啊,应该劝劝女儿别糊涂。”
正说着,便听见晓丹的声音:“我回来了!”
晓丹倒是挺高兴的,她买了生日蛋糕、水果,还有一瓶法国波尔多红酒,对父亲撒娇道:“这可是我的私人收藏,你看清楚,是一九七四年的。”
凌向权道:“我知道你把好酒都锁在办公室里。”他拿起红酒,仔细辨认了一阵,酒瓶子离眼睛足有八丈远,字迹仍旧十分模糊,岁月不饶人啊,他终于找到了出品年月,“年代并不怎么久远嘛。”他自言自语道。
晓丹笑道:“爸,你别老土了,葡萄酒可不是看年代,而是看当年的葡萄好不好,质量怎么样,可有讲究了。”
凌向权话中有话道:“我看你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晓丹的脸刷的一下红了。
凌晓丹留着一头齐腰的秀发,麦色的皮肤,宽额头,眼睛漆黑生动,极具现代气派。她是外语学院英文系的高材生,讲一口漂亮的美式英语,谁都以为她是在国外读的书,其实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制造,可见她是一个多么聪明的女孩儿。她从读书开始,就不用父母操心,直到今天,她也是全凭自己的能力,开了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因为口碑不错,还真有不少外国公司找上门来。
其实,追求晓丹的男孩也很多,但不知是什么原因,她就是喜欢卓童。卓童身上的所有缺点在她眼里全是不可多得的优点,凌夫人一脸严肃地跟她谈过好多次,气不过时说,你说外国话可也不是外国人,咱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这么让你不屑一顾吗?!
晓丹撇撇嘴,做个鬼脸了事。
有朋友一针见血地指出,晓丹,你是看上卓童家的背景了吧。晓丹从容地说,可能是吧,我想如果他没有任何背景不会像现在这么可爱。
这是真的,有钱才可能潇洒。
也有朋友劝晓丹,卓童太花了,身边总有漂亮女孩儿,你真的不介意吗?晓丹还是有这份自信的,那些既功利又矫情的女孩,虽然已是一身风尘气,却无比纯情地对男人说,一块看电影不会怀孕吧?我可是家教很严的。这种人怎么可能成为晓丹的对手。晓丹是个有头脑的女孩,就连她的老师都不胜惋惜地说,你本来是可以干大事的,可惜生得太漂亮了。
有时漂亮也会掩盖人的许多优点。
晓丹来到厨房,亲自动手做莲藕盒子,虽说是家常菜,但是很麻烦,要把肥瘦相当的新鲜猪肉搅碎,塞在藕眼里,还要裹上面粉煎,外面焦黄里面香软,方才可口,挺考功夫的。可是卓童爱吃这个菜,从不下厨的晓丹就操练起来了。看着女儿饶有兴致的样子,凌夫人简直不知说什么好。
门铃十分短促地响了一下,待凌向权打开门时,发现门外并没有人,他正要关门,才看见门口放着一个手提纸袋,里面是一个包装相当精美的礼品盒。
这是一块伯爵牌的镶满钻石的手表。
凌向权的表情并不显得格外惊讶,只是他今天过生日没有向任何人声张,他为这个送礼人能如此清楚地记得他的生日多少有些感动。人心都是肉长的,尽管他知道围在他身边的人更看重的是他的位置,但能被人记挂着,他仍感到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显然,他完全知道是谁送给他这么名贵的礼物。
平心而论,凌向权并不是一个贪图钱财的人,相反,他在工作和生活中都相当谨慎。他觉得如果为了一点小恩小惠丢了官很不值得,而且听上去也没有面子。
凌向权的朋友也不多,他人即是地狱是他牢记心头的一句话。加上他生性多疑,这对他的工作或许有利,但在生活中,他与人交往是很有心理距离的,也极难相信一个人,当然一旦相信,也就相当铁杆。
这个跟凌向权建立起友谊来的人就是高锦林。
高锦林是农民出身,至今也显得土里土气。有人说他能成功就在于他小时候家里够穷,是靠捡垃圾为生的。后来他也试着做过多种小生意,如办螺丝厂、贩牛仔裤等,本以为能赚到血汗钱,却没有一样是成功的。
情急之下,高锦林参加了走私团伙,与现在相比也只是小打小闹,不过是一个松散的联盟,有生意便聚在一起环环相扣,没有生意的时候各人自顾自,碰上严打就树倒猢狲散。有一种玩法是小渔船打油不打鱼,各属于自己的走私成品油团伙,他们在海上的边境线外侧,一等到缉私艇过去,便数十艘小船齐发冲关,缉私艇抓得了这条顾不了那条。就是被抓住的小渔船也不害怕,反正走私量不够刑事处罚的五万元钱,有时够胆对缉私人员不耐烦:快点开罚单!言下之意是交完款尽快领回船再去装油。
这种船在走私旺季达到上千条,为了对付海关,高锦林“英雄虎胆”,在海上开摩托艇尾随缉私艇,通知“蚂蚁”船四处逃窜、躲藏,或驶进小河汊,与海查人员打游击战。等渐渐有了名气,他也成了团伙之间重金挖角的香饽饽。高锦林身边有了几个兄弟,他便派人在海关大楼前跟踪海查人员的行动,一有情况便遥控自家团伙的“蚂蚁大军”。
正规军从来都玩不过流氓无产者,那段时间海查人员几乎被他们拖垮。
有了一点钱,高锦林便选了一个经济相对发达的小城镇买了块地皮,结果验证了他独到的眼光,这个地区很快发展为县级市,高锦林在地皮上盖楼建房,卖了二百万,这是他赚到的第一桶金。
当时的房地产业风起云涌,他却激流勇退,用这些钱开制伞厂、印刷厂、汽车配件厂等,小心翼翼地囤积起自己的财富,而避免了在房地产大滑坡时无奈守空房的窘迫。
在他的生意稳步向上时,他花重金办了去香港的单程证,摇身一变成为港商。身份不同了,他不再瞻前顾后,重新打起了走私的主意。但这时的高锦林已不是那个冲锋陷阵的游击队长了,他学会了审时度势,找出了重操旧业的四个理由。
首先当然是关税高,而海外和内地的市场价格相差甚远,有巨大的利润空间。第二是胆大,这年头没胆子,搞什么搞?!其次是走私之后要有加工、销售等一系列渠道。而要做成这一切的根本保证,就是要有人,人的保证。尤其是在大陆,人际关系才是无所不能的制胜法宝。
据说有七十万的人,说话声音最高,最喜欢夜夜笙歌,玩女人包二奶。有二千万身家的人就和气得多,也比较规矩。一旦身家过亿,便是和蔼可亲的完人。高锦林对自己的要求当然不是第一种,所以在那些小老板泡在酒精和夜总会里时,他决定用比这些花费多得多的钱投资人际关系。
这当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高锦林和凌向权的相识就极富戏剧性。那是一个大型的酒会,嘉宾如云,凌向权也参加了。有人给他介绍高锦林,他以为他是农民企业家,并不太热情,也没有跟他握手。但是没过多久,他发现市委书记亲自跑过来给高锦林敬酒,这令凌向权大跌眼镜,他便向身边的人打听此人是何方神圣?别人告诉他,高锦林是个香港商人,在北京开公司,人面关系极广,不光在你们省厅是红人,就连公安部的某某人也是他的好朋友。
凌向权顿时目瞪口呆,这个某某人恰恰是公安部管干部的副部长。当时还只是公安局副局长的凌向权做梦都想跟这个副部长搭上话。
他对自己刚才的举动痛悔不已,但又不能补救得太过明显。酒会之后,他非常留意,发现高锦林只坐了一部桑塔纳2000,完全没有暴发户之风。这个人越是低调、稳重,就越能激发起凌向权对他的好感。
后来他们就认识了,在交往过程中,高锦林干了两件很漂亮的事,至今都令凌向权难以忘怀。第一是为了他的升迁专门拉关系,金钱铺路,让凌向权如愿以偿地当了局长。第二是拿出钱来帮助警队扩充机动车辆和通讯设备,这使得凌向权有可能在新推出的改革方案中,将市区划片巡逻,一旦接到报警,可以立即到达现场。这件事让凌向权在领导和市民两边都深受好评,也体现了他的能力和政绩。
这样以一当百的朋友,放在谁面前会遭到拒绝呢?何况他又那么有情有意,还是在半年前,凌向权生病住院,也没有告诉任何人,不知高锦林在哪儿得到的消息,派人送来了特级的冬虫夏草和燕窝,就连今天过生日煲的虫草水鸭汤,还是那次剩下的药材。
……
门铃声再一次响起,凌向权急忙把手表收了起来。回到客厅时,晓丹已经开了门,夫人站在门边,倒是满脸笑容,他暗自松了一口气。
进来的是杜党生,捞仔在她的身后,搬上来整整一箱大闸蟹,放下之后立即消失。
杜党生对凌向权轻描淡写地说道:“知道你爱吃阳澄湖的大闸蟹,托人空运过来的。”
凌夫人和杜党生还是很谈得来的,两个人手拉手地坐下,寒暄起来。凌向权便去跟女儿收拾大闸蟹,看到晓丹心绪不宁的样子,急忙回到客厅,问杜党生卓童怎么没来?杜党生说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他说自己开车过来。
凌向权道:“我还给他搞了一件最新式的防弹衣呢,他不就是喜欢收集这类东西。”
杜党生笑道:“你就差没给他配一支冲锋枪了,老凌,我们不能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年轻人没有挫败感,不会有大出息。”
凌夫人在一边点头如捣蒜。
杜党生站起来,在沙发前踱了几步,有点像作报告那样,“我知道你们觉得卓童配不上晓丹,这孩子也真是给宠坏了,到现在还是一事无成。”
一时间,两个母亲都显得有些忧虑,凌向权却挥挥手道:“没那么严重,没那么严重,你们太不了解男孩子了。”
凌向权回到厨房,小声对女儿说:“放心了吧?”晓丹嘴硬道:“我有什么不放心的?!”脸上却多了几分甜蜜。凌向权笑笑,他是很疼这个女儿的,当年很难怀上,好不容易怀上了,生的时候又早产,放在保温箱里十多天。回到家里,像小猫一样,凌夫人都不敢给她洗澡,还得粗中有细的凌向权来。他那时是警察,餐风宿露的不管多累,回到家的第一件事不是睡觉,而是抱女儿。
对女儿他是有求必应的。
如果这个晚上彭卓童如约而至,客客气气地吃了晚餐,然后金童玉女手拉手地出去散步,那就是另一个故事,另一种写法了。
卓童的确如约而至,不过身边还挂着一个莫亿亿。亿亿今晚穿得很保守,牛仔裤、T恤衫,也没有化妆。卓童丝毫不觉得屋里的人都愣住了,他对一脸欢喜来开门的晓丹说:“这是我的女朋友莫亿亿,”转头又对亿亿作介绍,“我的哥们儿凌晓丹。”
晓丹差点没哭出来,那种滋味不好受。如果面前的这个女孩梳五颜六色的动感骚骚头,穿堕落天使装,魅力四射的脸上涂白色恐怖唇彩,那或许还不是她的对手。
可是当着这么多人,她要显得处变不惊,“我什么时候成你哥们儿了?”她面带微笑地说,还是伸出手去,握了握亿亿温柔的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