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幻无限之变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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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黎诩

拉开窗帘,黎诩打开窗户,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早上的纽约就像是一台全力发动的马达,显得热闹非凡。

黎诩,今年二十二岁,武汉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在老师和同学的心目中,黎诩就是一个传奇人物,高考之中,他以全国最高分的成绩考到了武汉大学,享受了武汉大学的全额奖学金。

当记者采访时,问道他为什么有全国最高分的成绩却不去清华大学,他的回答令无数人崩溃

“清华大学?那个是在北京吧,太远了,我不想去。”

在武汉大学的日子里,他每天打游戏,看小说,唱歌,泡妞,夜不归宿,长期翘课,偏偏他每次考试的成绩还是最好的。

老师们曾经以为黎诩的成绩都是作弊得到的,于是把他关在一个小房间里面,用两个老师牢牢的监视着他,单独给他出来一份试卷,结果依旧是最优异的回答,他甚至还列举了一个问题中的好几种老师都没有想到的回答。

最后,老师们只能把他归结到天才的范畴中。

在毕业之前,他拒绝了保研,也拒绝了国外的好几个一流大学的邀请,一个人踏上了社会。

传奇般的经历让他很快就被一家外企录用了,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面,他就被破格转正,两个月以后,他的上司怀孕离职,他无可争议的取代了自己上司的位置,但是在自己工作了半年以后,黎诩终于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主动离职。

离职以后,黎诩尝试了不少的工作,每一份工作都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就让熟悉了流程的黎诩感到厌烦。

在黎诩的内心深处,一直有一个从未对任何人吐露的秘密,他,是一个变种人。

变种人,在大众的眼中已经不在神秘,他们就是一群基因变异的新人类,其实在世界各地,很多的变种人都和普通的人类相处非常和睦,只有少部分的变种人才会想要杀死人类,创建新纪元。

而他的异能就是他的大脑,他的大脑就是一台高速运转的超级电脑,所有的东西看一遍就可以记住,所有的问题,在别人还在思考第一种方法的时候,他就已经运算到第一千种方法了,而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可以成功的当上全国状元的原因。

至于自己本身的问题,黎诩其实早就有了答案,只不过他自己从来都不愿意面对而已。

根据他自己身体各项激素分泌的情况,自己的大脑告诉自己,他自己渴望刺激的生活,渴望新奇的生活,日复一日的循环,普通人都会有些不耐烦,更不要提一眼就可以看穿结局的自己。

在经过了一翻思想斗争以后,他终于决定来到纽约,来到这个所有变种人心中的圣地。

一年以前,一个自称为万磁王的神秘人在纽约掀起了一阵血雨腥风,他带领着大量的变种人冲击军事基地,这是第一次,在大众眼里展现出了四级变种人的实力,他甚至挥挥手就可以转动大桥。

这让从来没有战斗过的黎诩在内心燃起了一阵强烈的欲望,对力量的渴望,对刺激生活的渴望,所以他来到了纽约,希望找到变种人组织并且加入他们。

现在的黎诩,住在纽约市中心的一家大型酒店里面,他的钱财足以让他在纽约奢侈的消费一个月的时间。

打开电视,电视上反映着法拉利的广告突然被一条紧急新闻插播了

“纽约街头战斗再次升级,一群不知道是什么来路的人进入纽约市内,他们拥有千奇百怪的能力,丝毫不在意平民的死活,疯狂的在街头寻找着各种各样的变种人,并且对他们施行猎杀,在他们的攻击下,平民死伤惨重,如果在哪里发现了一群这样的人,欢迎拨打热线电话,我们的军队会在第一时间感到现场。”

随后就是几个夸张的画面,黎诩看到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本来上一刻还在酒吧和男人调情,下一刻,她的右手上就出现了一个火箭筒,把舞池上面的人群轰得稀巴烂。

第二个画面,就是一个穿着黑色礼服的小胡子男人,他就像魔法世界里面的魔法师一样,抬手释放出一个硕大的火球,把一辆消防车轰爆了。

第三个画面,一个男人,他拥有只有在日本的动画火影忍者里面才有的写轮眼,凭借着写轮眼,他轻松的在枪林弹雨之中穿行。

“找不到变种人就找他们也不是不行,但是他们的攻击欲望太强了,比找变种人要危险多了。”黎诩关上电视,皱着眉头思考着,至于死的平民,黎诩从来都不关心。

黎诩在出生以后,就被自己的父母抛弃在路边,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他们的命运就是进入孤儿院,然后被收养,幸福的生活下去,但是黎诩的异能使他牢牢的记住了这一幕,这也导致他的性格一直很偏激,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甩了甩头,黎诩缓缓吐出一口长气,转身走出房间,开始了自己第一天的寻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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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黎诩在路边随便找了一家的小店吃了一个汉堡,坐在椅子上,无奈的露出一丝苦笑,自己凭借着恐怖的思考速度,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变种人,结果找上他以后,对方很不客气的把他像拎小鸡崽一样丢出来了,要不是看在同位变种人的情况下,对方甚至可能杀了自己。

后来他又遇到了一个电视里的写轮眼男人,不等他上前,对方就用微冲轰爆了一个不远处的变种人脑袋。

“看来是我想的太简单了。”摇了摇头,黎诩站起身来,准备回到自己的酒店里面,明天再出来寻找。

走在阴暗的小巷子里面,黎诩哼着轻快的小曲,突然,他听到了身后传来一声巨响,似乎是什么重物落在地上的声音。

回过头来,黎诩就看见了一个穿着黑色礼服的男人躺在地上,而在他的旁边,站着一个浑身肌肉隆起,双手小臂上伸出三道寒光闪烁的刀刃的男人。

男人从怀里摸出一根雪茄,点燃以后放在嘴巴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转身离开了。

自始自终,他都没有看黎诩一眼,但是眼前的一幕让黎诩的内心热血沸腾,那是对力量的渴望。

舔了舔嘴唇,黎诩的目光落在地上快要死亡的男人身上,自己的异能无法作用于战斗,但是自己也许可以从他的身上找到另外的途径增加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