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恶人谷死尸
那个夜晚,任晓凡心情大好。
首先,她觉得自己意外地交到了一个很值得信赖的朋友。虽然她是大作家,而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实习记者。可是女人之间的友谊,不就是从分享秘密开始的吗?
其次呢,是她想到了,明天是周日,可以不用上班。这两天突如其来的快节奏可把她累坏了。想到第二天可以睡到自然醒,当然是一阵轻松。
正准备关机美美地睡上一觉,她却突然发现手机上显示着一条未读短信。
是杜钦的:明早八点半,恶人谷北门,不见不散。
嗯?任晓凡疑惑着。这是怎么回事?
任晓凡渐渐才回想起来--是那个电话!就是那个让希凡萱发现自己的电话。她记起来了,杜钦好像是说有什么事,要见面之类的话,然后她好像让他把见面的地址发短信过来。然后晚上一忙,她居然给忘得干干净净。
再一看时间,二十三点二十。
任晓凡将手机一扔,干号一声,抱怨着,"又睡不够十二小时了!"
而此时未央宫不远处的大排档里,一群女孩子聚在一起,喝着啤酒吃着肉串,嘻嘻哈哈笑成一团。
"还是咱莫姐有面子!"一个女孩说道,"瞧刚才那保安的走狗样儿!死活不让咱出来,说什么大赛的规定,还不是被莫姐一个电话就搞定了!"
"就是,"另一个女孩接道,"要说规定,那希凡萱怎么就可以出入自由?什么狗屁规定,不过是看谁比谁的后台硬!"
"唉!"莫绮丽甩着一张纸巾在面前扇了扇风,笑容妖娆,"我也不是存心要给她难看,只是咽不下这口气。作家怎么了?作家就得有特权了?就她可以出来逍遥快活,咱姐妹们晚上肚子饿了,出来吃个消夜也不行?"
"其实照我说呀,人家希凡萱可能也没什么坏心眼,倒是她那个经纪人比较厉害。"一个娇巧的女孩说道。
"话可不能这么说,你没听人说过吗,不叫的狗才咬人。别看那个希凡萱成天闷不吭声的,短短三年时间,就能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写手变成红了半边天的大作家,没几斤几两能行吗?"
"哦?不叫的狗才咬人?那你倒是说说,像刘丽娜那种又爱叫又咬人的,是什么呢?"
众人一听这个话题,哄的一声全笑了。
有人口没遮拦地调笑道:"她可不能是狗,她还得叫咱莫姐'小妈'呢!"
"只是这女儿太不孝顺了,居然以下犯上!"另一女孩接话道,"莫姐,你身上的伤没事吧?"
"没事,只是胳膊上一点儿小伤而已,过几天就好了。"
有人献计,"就算到时候好不了也没关系,我有Benefit的铅笔盒,抹上一点儿就看不出来了。一定不会让莫姐影响比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