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局长林某因工作上的问题被戚火贵批评过。林某害怕威火贵撤掉其局长的职务,于1994年至1997年的春节期间,利用给戚拜年的机会,分四次共送给戚火贵人民币三万二千元。1998年春节期间,林某又以拜年为由送给戚火贵四万八千元的红包,内夹有林某写的“谢谢你的培养和关照”的字条。
1995年4月,戚火贵到越南考察,起程前对市某局局长王XX说,他要出国考察,请王XX送行。王知道戚火贵暗示送点盘缠,无奈只好向朋友借了五万三千元,自己掏七千元,凑齐六万元送给戚火贵……
有些“不识事务”的只能当倒霉蛋。某镇的一位书记,是部队营级转业干部,他领导本镇各项工作都排行在先,但他不“跑”不“送”,只知埋头工作。戚对此人早有着法,曾托人捎话:“这个书记,工作能力很强,就是没有良心。”但这个书记始终没有“表示”。到1996年换届前,戚三番五次来该镇找麻烦,并决定将这个书记换下来。闻听风声,这个书记立即电告省委一个处长,向成求情,才勉强过关。
戚火贵先后于1993年6月和1996年9月,应东方市开发建设总公司经理张某的请求,批示同意张的二儿子调进东方市公安局和大儿子安排在东方市某局工作。张为感谢戚火贵,在1994年至1997年间,共送给威人民币三万元。
丈夫贪,妻子也贪。1995年4月22日,身为中国银行东方支行行长的符荣英批准贷款人民币三百万元给海南华成工贸物资联合总公司东方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陈某为表示感谢,在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办理了一本户名为唐花,金额三十万元的活期存折,并于1995年下半年的某大将该存折交给符、符收受后当场将其家中存放的人民币十万元现金返还给陈某。符荣英实际收受陈某人民币二十万元。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戚火贵、符荣英虽然聚敛了一千三百多万元的巨额财富,却不能痛快淋漓地去“享受”这些财富,反而成了这些财富的奴隶。戚火贵感慨:“钱对我来说就是存折上的阿拉伯数字而已。”符荣英则是典型的守财奴,钱越多越抠,甚至连戚火贵的母亲生病她也不肯拿钱出来。戚火贵为了获得花钱的“自由”,不得已背着老婆存起了“私房钱”,在一年多时间内,其私房钱就达到了九十多万元。戚火贵到海口开会出差,经常吃的是十元钱一份的快餐。几年前,公公去世,作为儿媳的符荣英本应出点血,以尽孝心,但她却因为收红包的事和家人发生争执,并把收来的红包钱悉数带走,连办酒席的钱也没留下。符荣英收红包几乎达到了病态的程度,自家的亲戚,甚至连她亲生母亲的红包,她也乐意照收不误。她的儿子上学、公公去世,A年过七旬的亲生母亲每次都送上数目不小的红包,老人至今也不明白自己女儿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收钱爽快,花钱就非常抠了,符荣英自己的亲弟弟结婚,她也不肯送件金首饰给弟媳妇。戚火贵、符荣英夫妇对金钱的贪婪,已达到走火入魔的地步。
1998年3月,戚火贵调任海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兼劳改局局长。离开东方时他在大会上说:“东方以后我还会回来的,那是东方升级为地级市后。”他还忘不了调侃:“以后要看我,就到监狱。”在他走马上任二十余天,刚把监狱各系统业务视察完,自己就进了监狱,这成了东方市一大笑谈。
四
多行不义必自毙。1998年初,一封封举报信雪片般飞向海南省纪委举报中心。3月中旬,省纪委、监察厅派出调查组赴东方市对原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年届四十六岁的戚火贵(副厅级)及其妻子符荣英的经济违纪问题进行调查。
戚火贵受贿案是如何抖搂出来的呢?源于两件不起眼的“小事”:
一是东方市内的交通工具——出租三轮车营运者们必须定点到威书记妻弟掌权的市交警支队那里购买一万二千至一万三千元一辆的统一品牌的三轮车,营运者们都知道这种车在市面上仅售四五千元,众怒之下,老百姓到省政府告了戚火贵一状。
二是一位老干部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东方市八所镇委副书记黄某曾请求戚火贵给其从部队退伍的弟弟安排工作,戚火贵答应帮忙。1997年4月,黄某来到戚火贵的办公室给戚火贵送了一张存款凭单(存款额人民币八万元)。戚火贵接受钱却不办事。为此,黄某便以其弟之名将戚火贵收受其存单之事告发至省纪委。戚火贵害怕事情暴露,便托人将八万元退还黄某。办案人员立即找黄某谈话。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黄某终于说出了实情。
黄某的交代,为攻破戚火贵涉嫌受贿打开了一个缺口。鉴于有受贿行为,具备立案条件。1998年4月8日,决定对戚火贵立案调查。鉴于案情重大,并涉嫌严重经济违法犯罪,4月30日将戚火贵案件移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于5月4日,对戚火贵立案侦查。
在查处戚火贵受贿八万元的同时,群众举报戚火贵的其他严重经济问题,部分得到了初步证实。戚火贵供认,自1986年至1998年2月,在他任职过的西流农场、乐东县、东方市等地,他共收受过几百人送的人民币九百多万元,其中涉及党政机关干部、企业经理和个体户老板。
从戚火贵堂兄戚某的一个亲戚家里找到符荣英托管的保险柜。打开保险柜,戚火贵的犯罪证据历历在目:活期存折十八本,定期存单三十一张,总计金额人民币一千一百八十多万元;现金港币六十四万多元,美元三万元,人民币二十六万元;金戒指四十六枚,金项链三十五条,金手链四条,金条八条,金块四块,金手镯九只,金耳环五对,金纪念币一枚,金银首饰共计二千一百克,金劳力士手表一块。办案人员还从戚火贵弟弟和母亲处搜到存折十一本,共计人民币九十二万多元。
经缜密侦查,司法机关依法扣押戚火贵、其妻符荣英共同持有而由符荣英保管的财物计人民币一千二百一十七万多元、美元三万多元、港币六十四万八千多元、新加坡币四千七百多元马来西亚币一千五百元以及上述金银首饰一宗。其中,绝大部分财物不能说明其来源。
此外,司法机关还扣押戚火贵交由其弟成好军保存的财产,也就是戚火贵被捕前一年多的时间里收受藏匿起来的“私房钱”计人民币九十二万多元。其中四十三万多元戚火贵不能说明其来源。
一千三百多万元家产!这对于千千万万的中国老百姓来说简直是个不可思议的天文数字,然而在海南省东方市——这个全年财政收入不足六千万元、目前还有几万人口没有摆脱贫困的少数民族自治市,却出了一个贪得无厌、用手中的权力疯狂掠夺财物的贪官戚火贵。当东方市广大农民群众正为解决温饱而奔波劳作时,当东方市干部、教师正在为工资不能按时发放而忧心忡忡时,当失学儿童因为没钱而挥泪告别校园时,身为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他与担任中国银行东方市支行行长的妻子符荣英在六年间却聚敛起一千三百多万元的财富,成为千万富翁。
身陷囹圄,戚火贵才开始猛然醒悟,然而悔之已迟。他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进行权钱交易,谋取个人利益,结果是害人害自己,被执行死刑,是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