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此想到了人生。我们可能并不显赫一时,可能永远只是芸芸众生中渺小、渺小的一员。但我们仍然要用顽强的生命力奋力地唱自己的歌。拜伦爵士说:我生来绝不是为世俗这沉闷的戏文扮演繁忙的配角。我们也许并不能在世间唱主角,但我们起码要做我们自己人生的主角。这是我们作为人的最基本权利,是维护我们人格的最基本要素。
记得少年时代受了许多教育,比如大公无私、助人为乐、为人民服务等,那时觉得为自己生活是一种肮脏的想法。但当走上社会,搏击于人生战场时,却发现这里人人都是唯利是图的,能在这里取得成功的,往往就是那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被正统的宣传所尊崇的道德品质,在现实的社会里却并不值钱。你道德高尚,大家不会因此而来巴结、讨好你;但如果你有钱、有势力,那么,众人就会对你趋之若鹜。人生价值的天平,明显地倾斜于后者。我突然有受骗了的感觉,被所受的教育所愚弄,人怎么可能大公无私?人怎么可能不为自己?不为自己而生活的人,一定没有享受过生活;只有为自己而生活的人,才懂得享受生活。
我记得曾在电视中见到一些“痴人”。有的耗其毕生精力收藏书籍,为了省钱买书,一天可以只吃两个馒头;有的收集毛主席像章,终身乐此不倦;甚至有的为收集古钱币,踏遍万水千山,终身不坠其志。当然我并不是赞赏他们的爱好,但我却不得不佩服他们人生中的这一种“痴意”。一个人不论他是否成功,是否伟大,只要能毕其一生去“痴意”于某件事,这本身就是值得歌颂的。人就是要有一种“痴意”,“痴意”也正是人的一种不朽精神啊。
最令我感动的是菲亚特集团老板的独生子,放着亿万家产不继承,却痴心于自己的艺术梦想。人活着就要干自己所喜欢的事啊!当然这句话说来简单,做起来也是难。我们大多数人耗其最主要的精力所干的事,往往是由于经济的压力,为环境、社会和家庭,被迫去做的,我们只是在为生存而生活,这样的生活怎能忍受?生活就要轰轰烈烈,生活就要能随自己的心愿。如果一个人终其一生都没能摆脱束缚,努力、认真地去干自己所喜欢的事,甚至还不知道自己喜欢干什么,那这一生又有什么意思?至多也只能算是随潮流来到世上,又随潮流消逝于世间,没有闪耀个性的火花;我们不谈崇高的理想,但我想做人最起码、也是最重要的不也就是要努力挣脱束缚,去干自己所喜欢的事,并让此成为主宰生活的主旋律吗?当然这需要能力,但不论我们的能力能否达到,这总应该作为我们内心的奋斗目标。
一个人怎样掌握自己的命运,比命运是怎样更为重要。
我们都是地球上的过客,人生只是短暂的一瞬间,死后一切都将灰飞烟灭,如果我们不努力去做自己所喜欢的事,不唱自己的歌,又怎对得住自己?唱自己的歌正表明了现代人的务实精神以及重视自身价值,是平等自由思想在人生观上的体现,是一种进步的道德意识。活着就要有自己的生活信念,人生宗旨。你可以追求轰轰烈烈的人生,也可以固守“宁静以致远,淡泊以明志”,甚至还可以遵循老子的“无为”思想,存在决定本质。你首先是存在着的,也是自由的。也就是你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选择属意的生活方式,但重要的是要在人生中用你的意志力将它贯彻到底。不要因外界的动荡而摇摆,不要被环境所左右,这就是人生中的“抱一”。
现代也许已不是一个纯情的年代,商品大潮冲击得人头脑发热,但人不应该随波逐流,要坚守自己的人生信念,如果今天大家热衷于某件事,你就跟着去做;明天社会流行某种潮流,你又跟着去赶。那么你就永远只能居人之后。有些当官的,以前为政清廉,怀抱美好的理想,但看到别人进行权钱交易大发其财,于是受不了环境的引诱,铤而走险,结果正好赶上风头,毁了一生。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的个性,没有自己对生活的独到见解,没有自己的人生信念,就一定不能出类拔萃,就一定不能取得大的成功。
我崇尚人的信念,歌颂人的意志力,信念是有魔力的!美国一间大银行的总裁斯通就曾说,少年时代在一张纸上画了无数个美元符号——$$$,立下信念,结果后来他终于成了大银行家。斯大林在德军大兵压境的时刻,冒着敌机轰炸的危险,调集了大量防空火炮控制空中,在斯大林格勒举行大型阅兵,目的是向全苏联人民传达一个信息:苏联没有被打垮。树立起苏联人民必胜的信念,从而成了苏德战争的转机。希特勒也曾发动宣传机器,将他邪恶的信念不断地、反复地灌输给人们,“今天我们拥有德国,明天我们将拥有世界”“日耳曼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四处飞扬的纳粹旗,随处可闻的口号,煽动起德国人民的狂热。我们在文革中不也是如此吗?天天听到的、看到的都是“革命无罪,造反有理”“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之类,这种信念深植进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的、单纯的、从而也就没有深邃的思考力的中国大众心里,从而导致了中华民族的一次大劫难。我们不谈大的、不谈远的,最近我的一位朋友的母亲病危,医生认为连一个晚上也活不过去了。可是老人的意识还很清楚,所有的人都希望让她再同远在内蒙古的女儿、女婿见上一面。于是我的朋友不停地在母亲耳边小声说:“再过三天就是您八十大寿了,我们都想好好地给您庆祝生日,您在内蒙古的女儿和女婿也快赶回来了,您可一定要挺住啊。”结果,这位老人在四天以后死去。她终于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与亲人见了面。这不也是信念的作用吗?
如果说人有灵魂,那么信念就是人的不死的灵魂。布鲁诺为坚守自己的科学信念,宁愿被罗马教会烧死,也矢志不移。张志新不惧强权的高压,用嘶哑的喉咙呐喊出自己的信念,以至上刑场时已被人割去了舌头。外界能够摧毁人的躯体,但却不能摧毁人的信念。精神不朽!信念不朽!
对每一个成熟的人来说,唱自己的歌就是要做自己人生的主角,坚守自己的生活信念,并为它付出一片“痴意”。
我喜欢野性,男人就要有些野性,甚或像杰克·伦敦笔下一匹孤独的、在荒野里嘶叫的狼。野性是一种奔放,是一种力量,是一种无所畏惧的勇气。唱自己的歌正是人生中的一种野性。我呼唤野性……袁伟民在介绍挑选女排运动员的经验时,曾谈到要挑选有个性的运动员。这是科学的选才之道。实际上我们观察一下就会发现,任何杰出的东西都是有特色的,对人而言也就是要有个性、有性格。优秀的文艺作品,电影或小说,往往在于它有特色;甚至畅销于社会上的任一种商品,之所以畅销,也在于它有特色;同样道理,人要受欢迎,要取得成功,也要有个性。
王朔的小说能轰动一时,引起诸多反对和支持,正在于他的鲜明的个性色彩:那种玩世不恭的态度,赢得了现代年轻人的共鸣。张艺谋的电影能领导一时潮流,也在于他独特的艺术手法:虽然拍的是陈年往事,但却赋予了它浓郁的现代意识。《红高粱》里处处闪耀的狂放精神之火,正投契了现代年轻人内心深处的激荡之情。个性正是事物的生命力之所在,没有个性就没有生命力。诺贝尔文学奖为什么很少专业学文学的人获得呢?我认为原因在于专业学文学的人,陷于浩瀚的文学作品中,而丧失了自己的个性。
实际上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能取得成功的人士,无不是有着极强个性。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力争完美,往往还会使你丧失特色。有个性虽然有可能使你的思维和行为有片面性,但同时却会使你的特点鲜明,而有鲜明的特点,就有极强的感染力,就能引起深切共鸣。有个性本身就是一种超越,一种动力。
我总认为人的性格对人的气质和能力有极大的影响。因为人看待事物、思考事物以及行为时都带有明显的性格烙印,性格决定了人的习惯思维和行为方式。性格豪爽的人,思维直率,行为果敢。虽然有时不免失于莽撞,但却有魄力。性格柔弱的人,思维缜密,行为谨慎。虽然优柔寡断,但却常能面面俱到。性格本身并无好坏之分,都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一个人只要有鲜明的个性,就必定会有独特的思维方式,独特的能力,也就是有显著的优点,只要善于扬长避短,往往就能超越芸芸众生,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维护人格尊严也就是要让个性之花开放。维护人格尊严,在交往中要注意提防献殷勤。献殷勤者是恐惧的,他是害怕别人不与他好,所以才巴结人,这种交往是不自然而丑恶的。生活是由无数的小事集合而成,正如无数小溪汇集成大河。小事虽小,但却蕴藏生活哲理,能引发人的深思。下面这件小事就是如此。
那天,我去某校办事,见他们校长和主任一起骑自行车外出,行经校园大道时,校长发现有个下水道盖未盖,就随口说了一句:“怎么下水道盖未盖?”可主任听后却如奉圣旨,急忙刹住车,迅速跳下来(幸好还未摔倒),三步并作二步,跑到下水道口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沉重的铁盖盖好,又怕校长久等,未及喘气,就又匆匆跑回自行车前,与校长一起外出。
我在边上看着,心里产生了感慨:何苦呢?40多岁的人了,拍马屁也不能拍到这个分上。换了我,只会刹住车,叫一些附近的学生,把盖盖好。这样我既听了校长的话,又没有表现出过分的奴颜婢膝。
献殷勤固然能让很多人喜欢,但同时,却会让人觉得你没本事。因为真正有本事的人,多少都有几分恃才傲物。如果我的手下有一个喜欢献殷勤的人,我虽然会喜欢他,但内心深处总会觉得他没大本事,至多也只会让他当一个副手,不会让他去独挡一面。
献殷勤有辱你的人格尊严,只会让人更加瞧不起你。莫献殷勤这一条说来简单,但却是我一个熟人十多年人生失败的痛苦总结。有一天,他以过来人的姿态语重心长地对我说:
“做人千万不要献殷勤。我在学校是教体育的,我夫人教英语,是学校办公室主任,人长得又漂亮,我们家是典型的女比男强,因此我事事都迁就她。开始我借聘到深圳大学,但她找的工作不理想,就叫我回去,说:‘如果你不回去,我们就离婚。’我想夫人比工作重要,于是就放弃了深圳大学的职位,回了老家,但回去后她还是与我离了婚。我再到深圳,深大的职位已满了,最后只好去了华侨城。”“平时在家里。就因为她比我强,我对她殷勤备至,每天下班,就忙着买菜、洗菜、做菜,连小孩的尿片子,都是我洗,而她下班后回家就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我是一个男人,我越这样,她反而越看不起我,我尽了最大的努力,但这个家庭最终还是破裂了。”
做人就是这样,你越献殷勤,对方反而会越瞧不起你。正如西方谚语所说:“急于出嫁的姑娘,反而将小伙子吓跑了。”
我有一个同事给我介绍了他两次恋爱的经历。第一次,经熟人介绍和一个小姐在歌舞厅见面。见面后,熟人自不能充当电灯泡,找个理由避开走了,他请这位小姐跳舞,可是一曲未了,这位小姐就谈起她母亲说她年龄不小了,要早点结婚。你想想一个小姐,第一次与人约会,就谈起结婚的事,别人不会觉得她有问题吗?居然将人吓跑。
第二次,他又认识了一位女友,两人正谈得感情投契时,那位小姐却突然几天不来了。弄得他天天坐卧不安,反复告诉我们那位小姐与他说话用的什么语气、看他用的什么眼神,请我们帮助判断她是否对他有意。
可待到他有点失望时,那位小姐又来了。就这样,那位小姐来几天又不来几天,弄得他天天都像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她的出现。
我想这位小姐懂得一些心理学。人就是这样,容易得到的东西不知道珍惜,不容易得到的东西才知道珍惜。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永远是没得到的东西。你不献殷勤,经常调一下人的胃口,反而会令他更加垂涎三尺。当然这样做不要过分,否则别人以为没有指望,而放弃了。
我们常说强扭的瓜不甜,但有些先生问我:“你说强扭的瓜不甜,但有些瓜你不强扭还吃不到呢?”瓜只有到瓜熟蒂落时,才甜美可口。没有成熟的瓜一定是酸瓜。如果你愿意吃酸瓜,那就去强扭吧。而要吃甜瓜,那就最好等到瓜熟蒂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