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
2.失效变质的;
3.所表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4.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书;5.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生产、销售的;7.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8.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的;9.实施生产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10.限期使用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11.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12.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13.属于处理(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14.属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