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圣经故事(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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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征服迦南(2)

几年之后,又一场暴乱在提备斯城爆发,亚比米勒再一次取得了胜利,暴乱者又退到一座塔中。当亚比米勒堆起木柴,得意洋洋地去点火的时候,一个女人从塔上向下扔了一块石头,这块石子砸断了亚比米勒的脊梁,亚比米勒虽然愚蠢,但不愿被妇女杀死,他要求他的部下结束了他的痛苦。

不久,想把犹太部落统一为单一的王国的企图,因为没有好运气,都失败了。但是边境的战斗和民族内部的纠纷越来越激烈。一开始是米甸人宣称要占领约旦河西岸的土地,接着亚扪人准备这么干。

他们烧毁、抢掠了很多犹太村庄,犹太人只好先放下内部的争执,共同对外。他们选举玛拿西部落的耶弗他作为统帅,耶弗他是一个信仰上帝的人,不久亚扪人就被打败了。

但即使是在胜利的时刻,犹太人的内斗也没有结束,他们指责以法莲部落的士兵没有及时赶到,他们是在敌军溃退的时候才到达战场的。

以法莲人辩解说,他们来晚了,很抱歉,但没有办法,因为他们要从河的另一边赶来,路很远。但耶弗他根本不听解释,也不接受道歉。

他派人把约旦河的渡口守住,不许任何人通过。然后把所有以法莲部落的人包围起来,要判别是否是以法莲人很容易。希伯来话中的“河”发音是“示拨列”。以法莲部落的人发不出“示”的音。他们只能说“西拨列”。所以凡是被怀疑为以法莲的人,就让他说“示拨列”,一旦说成“西拨列”立即拉出去处决,据《旧约》记载,被这样处死的以法莲人达四万人。

做这件事,耶弗他就骑马回家了。在打败亚扪人之前,他曾向耶和华发誓,要在获胜回家时,把他在家门口遇到的第一个生物献祭给耶和华。他本想会是爱犬或一匹马,没想到他的女儿第一个冲出门来迎接他。

耶弗他信守誓言。他在祭祀耶和华的祭坛上,焚烧了他的女儿,和平再一次降临以色列的土地。接下来的故事很平淡,但不久,腓力斯人和犹太人再次进行生死决斗,仗打得更残酷,犹太国家被消灭了。但是犹太民族的伟大英雄参孙出现了。他的神力就如阿喀琉斯,像罗兰一样勇敢。但没有历史上有名的领袖那么聪明。

他是玛抑亚的儿子,从小就因为力大而出名。他外表并不出色,头发乱蓬蓬,满脸胡须,穿着随便。但他的双手像一对铁锤,从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他给他的父亲惹了不少祸。十八九岁的他爱上了一个腓力斯的女孩子,非要娶她不可,他的本族人都被这个想法吓坏了,因为他娶的是异族女子。参孙没有那么多顾忌,他独自前往亭拿娶亲去了。

路上,他遇到了一只凶猛的狮子,他用双手像举一只小猫一样把狮子举起来,杀死了它,并把它扔在路过的树丛里。过了一会儿,他看到有一群蜜蜂在狮子的嘴里筑巢,参孙取出蜜吃掉,继续赶路。

终于到了新娘子的村庄,人们为这对新人举行了宴会。参孙努力扮演一个快乐新郎的角色。尽管他不很适应这种场合,但他努力不使大家扫兴。一天晚上,客人们都在猜谜语,参孙也讲了一个谜语,他答应谁猜中,就送给谁衣服,结果没有人能猜出来。

参孙的谜语是:“以他人为食的动物自己成了食物,强者的嘴里跑出来甜的味道。这是什么?”

亭拿的人怎么猜也猜不出参孙的谜底。他们不愿意在这个从可怜的犹太地区过来的人,一个蠢笨的陌生人面前丢脸。于是他们找到参孙的新娘,对她说:“这小子爱你爱得要死,什么事都肯为你做,你让他告诉你谜底是什么。”

这个女人不够精明,否则她就应该预料到后果。她软磨硬泡,闹得参孙不耐烦,告诉她谜底是死狮子,它的尸体成为别的动物的食物,嘴里变成了蜂巢。

腓力斯人哈哈大笑,他们对参孙嚷道:“你的谜太简单了,我们都猜得到,有什么比狮子更强、比蜂蜜更甜?”

参孙这才明白了他们的把戏,他非常生气,一言不发就离开了,丢下了他的新娘。

他走到亚宾基伦城,遇到一群无辜的腓力斯人,他杀了三十个人,把他们的衣物剥下来,送给猜中谜语的客人作为奖品。然后回到父母的家中,整天一声不响地坐着。

但是他深深地爱着那位腓力斯姑娘,心里离不开她,当他实在忍受不了这种分离的痛苦时,他跑回去了,希望一切都和原来一样。

但是他来晚了,他的新娘几天前又嫁给了本部落的另外一个人。参孙觉得自己被抛弃了,这太伤他的自尊心了,他决心报复。

他到山里捉了三百只狐狸,两只一对地把尾巴拴在一起,然后在尾巴上扎一根点燃的火把,让它们跑。这些可怜的动物被火烧得痛得要命,在田野里到处乱窜,在将要收获的麦田里打滚。

干燥的麦子着火了,火势又蔓延到葡萄园和橄榄林,一夜之间,腓力斯人的土地被烧得干干净净。

腓力斯人在愤怒中干了蠢事,他们把责任都推在参孙的前新娘身上。他们冲进她的家,把她和她的父亲处死了。

参孙听到这个消息,他集合了支持他的人攻打腓力斯人,他为了取乐,杀死了好几百个腓力斯人。

这时,边境正处在和平时期,住在边境的犹太人希望与腓力斯保持良好的关系。所以对参孙的私人战争很不满意,他们抓住参孙,捆住他的双手,把他交给了腓力斯人。他们可不想承担杀害同胞的罪名,最好是让腓力斯人去处死他,而他们只是站在一边袖手旁观。

腓力斯人看到犹太人押着犯人从大路上走来,高兴得跳了起来。参孙不动声色地等待着,等到他们围拢过来,他猛然挣断了绳索,拿起路边的一块驴腮骨,冲进人群,左冲右杀,把腓力斯人都杀死了。

这一次使参孙的敌人彻底明白了:想伤害参孙,是不可能的。

他们无法在战斗中打败他。只有想办法暗中谋害,才可能成功。

这也不太容易,但糟糕的是参孙有个最可怕的敌人——他自己。

他总是要爱上这个或那个女人,一旦他陷入情网,他就把一切置之度外。为了自己的快乐,他甘冒任何风险,甚至牺牲国家的安全。

一天晚上,参孙正待在迦萨城的一个女朋友家里,腓力斯人知道了。

“这次他跑不了。”他们说。他们关上城门,断定参孙第二天早上回家时必然经过此地,五十名全副武装的腓力斯人等待着他。参孙可能是听到了什么风声,他半夜起来离开了朋友家。到了城下,把沉重的城门卸下,一直从迦萨扛到希伯伦。然后竖在那里以示警告。

毫无疑问,这个人是不可战胜的,犹太人虽然不喜欢他的鲁莽,但不能不承认,他有资格当他们的领袖。

于是推举参孙做了士师,参孙统治以色列达二十年。本来他可以作为一名大力士、勇敢的战士而名垂青史,但在他的晚年,他又爱上了一个腓力斯姑娘,这是个致命的错误。

这个姑娘的名字叫大利拉,她一点都不爱参孙,但她的族人威胁她,如果不嫁给参孙就杀死她,腓力斯人想通过她找到参孙力大无穷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