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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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冒险史(17)

当歇洛克·福尔摩斯讲述着这一连串离奇故事的时候,我们的马车已飞快地驶过这座大城市的郊区,把那些稀稀落落的房子抛在了后面,接着马车驶到了两旁有篱笆的乡间道路上。他讲完的时候,我们正行驶在两个疏疏落落的村庄之间,几点微亮的灯光从窗户里透出。“现在已经到了李镇的郊区,”我的伙伴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我们已经走过了英格兰的三个郡县。从米德尔赛克斯出发,经过萨里的一角,最后到达了肯特郡。你看到那些树丛中的灯光了吗?那就是杉园。圣克莱尔太太肯定正坐在灯前,内心焦虑地在倾听着是否有马蹄声响起。”“但是你为什么要在这儿办这件案子呢?”“因为有许多事情要在这里进行调查。圣克莱尔太太盛情地安排了两间屋子供我使用。放心,她一定会热情地欢迎我的朋友兼伙伴的到来。华生,因为没有她丈夫的消息,我可真怕见她。噢,到了。”

我们的车停在一座坐落在庭院之中的大别墅门前。一个马僮跑了过来,拉住马头。我们下了车走上了一条通往楼前的、弯弯曲曲的碎石小路。我们走近楼前时,看见楼门大开,一位白肤金发的小妇人立在那里,她穿着一身浅色细纱布的衣服,在衣服的颈口和腕口处镶着少许粉红色透明薄纱边。在灯光的照射下,她显得楚楚动人。她一手扶门,一手微微举起,正在热切地盼望着。她微微欠身向前,用热切的目光望着我们,双唇微开,好像有什么问题要提出。“啊?”她喊道,“情况如何?”她看见我们是两个人,充满了希望地喊着;但是看到我的伙伴摇了摇头,就痛苦地转过头去。

“没有好消息吗?”“没有。”“那么坏消息呢?”

“也没有。”“感谢上帝!请进来吧!你们一定很累了,辛苦了一整天。”

“这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在过去的案子中,他给了我很大帮助,这次我很幸运地请他来和我一起进行侦查。”

“我很高兴见到您,”她说着并热切地和我握手,“如果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地方请您原谅,毕竟我们刚遭到这样的突然打击。”“亲爱的太太,”我说,“我曾经参加过多次战役,是个老战士,即使不是这样,您也不必客气。如果能够帮上您或者我的朋友的忙,我会很高兴的。”“福尔摩斯先生,”圣克莱尔太太一边说,一边引我们走进一间灯光明亮的餐室,桌上摆好了冷餐,“我希望您不介意我问一两个直接的问题,请您给我一个坦率的回答。”

“当然可以,太太。”“您放心,我不会歇斯底里,也不会受不住而晕倒。我只是想听听您的切实的意见。”

“关于哪一点?”“您说实话,您认为内维尔是否已遭不测?”这个问题似乎把歇洛克·福尔摩斯难住了。“说老实话,说啊!”她重复着,站在地毯上眼光朝下地盯着他,此时他正坐在一张柳条椅里。“那么,太太,说实话,我认为是这样的。”“你认为他死了?”“是的。”“被谋杀了?”“也许是,也许不是。”“如果他遇害,会在哪一天呢?”“星期一。”“那么,福尔摩斯先生,请您解释一下我为什么会在今天接到他的信呢?”福尔摩斯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好像被电击了一样。

“什么?”他大声吼道。“是的,就在今天。”她满脸笑意,一张小纸条被她高高地举起。“我可以看看吗?”“当然可以。”

他匆忙地接过那张纸条,把它摊在桌子上,挪过灯仔细地观察起来。我离开座椅,在他旁边注视那张纸。信封的纸很粗劣,邮戳盖的地方是格雷夫森德,发信日期就是当天,或者说是前一天,因为现在已经是午夜过后很久了。

“字迹潦草,”福尔摩斯自言自语,“这一定不是您先生的笔迹,夫人。”“可是信却是他写的。”

“我还认为,不管是谁写的信封,地址都是后问出来的。”“您为什么这样说?”“您看,这人名完全是用黑墨水写出来后自行阴干的。其余的字呈灰黑色,这说明写后是用吸墨纸吸干的。如果是一口气写下来的,再用吸墨纸吸过,那么有些字就不会是深黑色了。这个人先写人名,地址是过了一会儿才写上去的,这只能说明一件事,他不熟悉这个地址。这虽然是件小事,但却是至关重要的小事。现在让咱们来看一下信的内容吧。哈!随信还附了件东西呢!”

“是戒指,他的图章戒指。”“您能确定这就是您丈夫的笔迹么?”“这是他笔迹中的一种。”

“一种?”“他写得匆忙时用这种笔体。虽然和他平常的笔迹不一样,但我还是能认出来。”

亲爱的:

别担心。一切将会好起来。大错已经铸成,它的弥补也许需要费些时间。请耐心等待。

内维尔

“信是用铅笔写的,信纸是一张八开书的扉页,因为纸上没有水纹。嗯!它是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寄信人大拇指很脏。哈!信封的口是用胶水粘的,根据我的判断,封这信的人一直在嚼烟草。太太,您确定这就是您丈夫的笔迹吗?”“我敢肯定,这是内维尔的字。”“信物也是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喏,圣克莱尔太太,阴霾已经消除,虽然我不能说已经完全没有危险了。”

“可是他一定是活着的,福尔摩斯先生。”“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有人巧妙地伪造了这封信,以引诱我们走上歧途。那戒指并不能证明什么。可以是从他手上拿下来的嘛!”“不,不,这绝对是他的笔迹啊!”

“很好。不过,或许星期一就写好了,而到今天才寄出来。”

“很可能。”“如果这样,这段时间也许会有许多事发生。”“哦,您可别让我的希望落空,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他一定没事。我们两人之间,有一种可以互相感知对方的力量。万一他遭到不幸,我一定会有感觉。就在星期一他离开的那一天,他在卧室里不小心割破了手,我在餐室里就觉得发生了什么事,所以马上跑上楼去。您想我对这样一桩小事都会反应得这么快,如果他死了,我又怎么会毫无感应呢?”“我见过的世面太多了,当然知道有时候一位女士的印象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论断更有利用价值。这封信确实给您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您的看法。不过,如果您的丈夫还活着,而且还有写信的自由,那他为什么不赶紧回家而呆在外面呢?”“我猜不出这是怎么回事,这完全让人无法理解。”“星期一那天,他离开您时,没说什么吗?”“没有。”“您在天鹅闸巷望见他时是不是很吃惊?”“是的。”

“窗户是开着的吗?”“是的。”“那么,他也许是叫您?”“是的。”

“就我了解,他发出的喊声很模糊。”“对。”“您认为是一声求救的声音吗?”“是的,他挥舞着双手。”

“但是,那也可能是出于吃惊而喊出来的。因为他很惊讶竟然会在那种地方看见您,所以他才挥动双手的。”

“也有这种可能。”“他被人硬拖了回去,您是这样认为的吗?”“是的,他是突然间就消失不见的。”“也许他是猛然跳回去的。您在房里看见别人了吗?”

“没有,但是那个面目可憎的人承认他曾在那里,还有那个印度阿三在楼梯脚下。”“确实如此。就您所见,您的丈夫穿的还是他平常那套衣服吗?”

“但是没有硬领和领带。我看得很清楚,他光着脖子。”“他以前是否提到过天鹅闸巷?”“从来没有。”“您是否发觉他有抽鸦片的迹象?”“没有。”

“谢谢您,圣克莱尔太太。这些都是我需要弄明白的关键之处。让我们来吃点儿饭,然后去休息,明天我们可能会忙一整天。”我们走进一间宽敞舒适的房间,那里放着两张床铺,供我们使用。我很快就上床了,经过一夜的奔波之后我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却不同:当他心中有悬而未决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数天、甚至一个星期,不知疲倦地反复思索,把掌握的各种情况重新过滤一番,并从不同的角度来判断,不到水落石出的地步是不肯罢休的。我马上知道:他正准备整夜坐着。他脱下了上衣和背心,穿上一件肥大的蓝色睡衣,然后在屋子里忙了起来,他拿去了床上的枕头以及沙发和扶手椅上的靠垫。他用这些东西铺成一个东方式的沙发。他盘腿坐在上面,面前放着一盎司浓烈的板烟丝和一盒火柴。在那昏暗的灯光里,只见他端坐在那里,嘴里衔一只欧石南根雕成的旧烟斗。他一边两眼向上,盯着天花板陷入思索,一边喷云吐雾,任凭蓝色的烟雾袅袅升腾。他默默无语,一动不动。灯光闪耀,照着他那山鹰般的坚毅面容。我渐渐入睡,他就这样坐着。有时我被噩梦惊醒,睁眼一看,他还是那样坐着。最后,当夏日的阳光照进房里时,我睡醒了。那烟斗依然在他的嘴里衔着,轻烟仍然缭绕盘旋,袅袅上升。满屋都是浓浓的烟雾,前夜的一堆板烟丝,此时已看不到踪迹了。

“醒了么,华生?”他问道。“醒了。”“早上驾车出去逛逛好吗?”“好的!”

“那么,快穿上衣服吧。虽然谁都没起来,可是我知道小马僮在哪儿睡觉,我们很快就能把马车弄出来。”他边说边哈哈地笑了起来,两眼闪烁着光芒,完全不像昨夜那个沉思中的他。

我顺便看了一下表。难怪还没有人起身,这时才四点二十五分。我刚收拾妥当,福尔摩斯就进来说马僮已经在套车了。“我要检验一下我小小的结论,”他说,同时他套上靴子,“华生,此时站在你面前的大概是全欧洲最笨的蠢蛋!我该被人们一脚从这儿踢到查林克罗斯去!但是我认为我已经找到打开这个谜团的关键了。”

“在哪里?”我微笑着问道。“在盥洗室里,”他回答道,“哦,我可没跟你说笑话。”他看出了我的迷惑,就继续说下去。“我刚到那里去过,并且把它拿来了,放进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里了。来吧,伙计,让咱们瞧瞧我这把钥匙是否打得开锁。”我们轻手轻脚地走下楼梯,来到房外,沐浴在明媚的晨曦之中。马车已套好停在路边,那个衣服也没来得及整理好的马僮在马头一旁等着。我们两人跳上车,顺着伦敦大道飞驰而去。路上只有几辆往城里运输蔬菜的农村大车在行走,可是路旁两侧的一排排别墅仍悄然无声,处在沉寂中,好像是睡梦中的城市。

“从某些迹象可以看出这是一桩奇案,”福尔摩斯说着,用鞭子催马前行,“我承认我曾经瞎得很,但我现在学聪明了。”

当我们驾车经过萨里一带的街道时,曙光正照在城里最早起床的人的惺忪睡眼上。马车驶过滑铁卢桥,飞快地经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急转,来到布街。福尔摩斯跟警务人员都很熟,门旁两个巡捕向他敬礼。一个巡捕拉住马,另一个便领我们进去。

“是谁在值班?”福尔摩斯问。“布雷兹特里特巡官,先生。”“啊!布雷兹特里特,你好!”福尔摩斯迎向一位正走下石板铺的通道、身材高大健壮的巡官。他头戴鸭舌便帽,身穿带有盘花纽扣的夹克衫。“能跟你单独谈一谈吗,布雷兹特里特?”“当然可以,福尔摩斯先生,请到我屋里吧。”

这是一间小小的好像办公室的房间,桌上有一大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一架电话挂在墙上。巡官靠着桌子坐下。

“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福尔摩斯先生?”“我来是找乞丐休·布恩的。这人被指控与李镇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有关。”“是的,他正在这里等候审判。”“这我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在单人牢房里。”“他老实吗?”“哦,很规矩。但是这流氓实在太脏了。”“脏得很?”“对,我们只能督促他洗洗手。他的脸简直黑得像锅底。哼,等他的案子结了,他得按监狱的规定洗个澡。我想,您见了他,也会同意我的说法。”

“我想马上见见他。”“是这样吗?那很容易。随我来。您可以先把提包放在这儿。”“不,我得带着。”

“好吧,请跟我来!”我们跟他走下一条甬道,经过一道打开锁的门,从一条螺旋式的楼梯下去,最后走进了一处墙上刷着白灰的走廊,两侧各有一排牢房。“他就在右边第三个牢房里。”巡官说,往里看了一眼。“他睡着了,”他说,“你能看得很明白。”

我们两人隔着栅栏看过去,那囚犯脸正对着我们躺着,睡得很沉的样子,呼吸缓慢而又深沉。他中等身材,穿着一件与乞讨行为很适合的粗料衣服,从上衣的裂缝中可以看见里面的一件染色的衬衫。他的确如巡官所言,肮脏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可是他脸上的污垢还是不能掩盖他那可憎的丑容:从眼角直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露在外面,像是一直在号叫的样子,两眼被前额蓬松光亮的红发低低覆盖着。“像从垃圾堆里出来的,是不是?”巡官说。

“他确实需要洗一洗,”福尔摩斯说,“我想了个主意,并且自作主张带了些工具来。”他说着,打开那个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拿出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这让我们大吃了一惊。“哈哈!您可真爱开玩笑!”巡官轻声地笑着。“喏,如果您肯做件善事把牢门打开,咱们马上就能让他看起来体面得多。”

“行,那没什么不可以的。”巡官说,“他这样子只会给我们看守所抹黑,是吗?”他用钥匙把门打开,我们悄悄地走进牢房。那睡着的家伙动了动身子,再次沉入睡梦中。福尔摩斯弯腰就着水罐,蘸湿了海绵,在囚犯的脸上用力地上下擦了两下。“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他喊道,“这位就是失踪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