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一册)
15370600000026

第26章 冒险史(11)

当福尔摩斯怀疑地看了她一眼时,她娇艳、年轻的脸忽然红了一下。他说:“谢谢你提供的这个线索。我想明天去拜访你父亲,能见到他吗?”“我怕医生会拒绝父亲见客。”“医生?”“是的,可能你没听说过,我父亲的身体状况不佳,这件事更给了他很大的打击。他一直卧床不起,威罗医生说,他的健康已极度损害,他的神经系统极度衰弱。在这儿我父亲唯一在维多利亚时认识的人就是麦卡锡先生。”“哈!在维多利亚!是个重要线索。”“是的,在矿场。”

“这就对啦,在金矿场;就我所知,你父亲是在那里发了财的。”“是的,你说得完全正确。”“谢谢你,特纳小姐。你的这番话给了我很大帮助。”“如果你明天有什么新的进展,请马上通知我。你也许会去监狱看望詹姆斯。噢,如果你去了,福尔摩斯先生,务必告诉他,我相信他是清白的。”

“谨遵吩咐,特纳小姐。”“我必须离开了,我爸爸的病很严重,我离开时他会不放心。再见,先生,上帝保佑你们。”她离开了我们的房间,同进来时一样激动而又匆忙。我们随即听到她乘坐的马车向远处驶去。

雷斯德在沉默了几分钟后认真地说:“福尔摩斯,我为你羞愧。你为什么给她以毫无指望的希望呢?虽然我并不心软,但是,你这样做实在太残酷了。”

福尔摩斯说:“我相信我可以为詹姆斯·麦卡锡平反。我能到监狱里去看他吗?”“能,我可以带你去。”“看来,我今天必须得走出这个旅馆了。我们今天晚上还有时间乘火车到荷尔夫德去看他吗?”“时间很充裕。”“就这么办。华生,我希望你不会觉得事情进行得太慢。这次我只去一两个小时。”我送他们一起步行来到火车站,然后在街上闲逛了一会儿,最后回到旅馆。

我躺在旅馆的沙发上,拿起一本黄色封面的流行小说,希望以此消磨时间。但是那简单的小说情节同我们正在侦查的曲折复杂的案情相比显得太无聊了。因此,那小说的虚构情节我根本看不进去,总是想着现实的这个案子。最后我不得不放弃那本小说,把精力放到当天所发生的事情中。如果这个不幸的青年所说的事情都是事实,那么,从他离开他父亲到听到他父亲的尖声叫喊而急忙赶回到那林间空地的片刻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什么意想不到的灾难呢?这是某种骇人听闻的突发事件。可能是什么样的事件呢?也许我能凭我医生的素质从死者的伤痕上看出点问题来。

我拉铃叫人把县里出版的周报送来。周报上全文登载着审讯记录。我在法医的验尸证明书上看到:死者脑后的第三个左顶骨和枕骨的左半部因受到钝器的击打而破裂。我在自己头部模拟那被猛击的位置,显然,这一猛击是来自死者背后的。这一点在一定意义上对被告有利,因为证人看见他们父子俩是面对面吵架。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因为死者也可能是在转过身时被打死的。无论如何,还是应该提醒福尔摩斯注意这一点的。另外,那个人在死前喊了一声“拉特”,这又是什么意思呢?这绝不可能是人在神志不清时的呓语。通常情况下,遭受致命一击而濒临死亡的人是不会说呓语的。不会的,这好像是在说他的死亡原因。可是,它究竟是要说明什么呢?为了找到令人信服的解释,我费尽了心思。还有小麦卡锡看见灰色衣服的事件。如果这一情况属实,那么衣服一定是在凶手逃跑时掉下的,也许是他的大衣,而且他竟胆大到在小麦卡锡跪下的时间内,在离他只有十几步的地方把衣服拿走。这案子真是太复杂了,令人沉思。对于雷斯德的看法,我并不觉得奇怪。但是,由于我很相信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判断力,所以,当前要做的就是不断地寻找事实来加强小麦卡锡是无辜的这一观点。

歇洛克·福尔摩斯回来得很晚。因为雷斯德在城里住下了,他是独自回来的。

他坐下后说:“晴雨表的水银柱仍然很高,希望在我们到现场之前不要下雨,这可是关系重大。同时,我们去做这种细致的工作必须精力旺盛,思维敏捷才行。我们不希望在长途跋涉后十分疲惫的时候去做这些。我见到了小麦卡锡。”

“你了解到什么新情况吗?”“没有。”“他不能提供点线索吗?”“他什么也提供不了。我曾经这样想过:他知道凶手是谁,而他是在为他或她掩盖。但是,我现在确信,他对这件事同样感到迷惑不解。他虽然外貌英俊,但并不是一个机敏的人,我觉得他心地还算忠厚。”我说:“如果他真不愿意娶像特纳小姐这样十分有魅力的年轻姑娘的话,那他就太没眼光了。”

“这里面涉及一桩很痛苦的故事。这个小伙子甚至可以为她牺牲生命,他当然是爱她的。但是在他真正了解她之前,她曾离家五年,到寄宿学校读书。两年前,这小伙子还很年轻,他被一个布里斯托尔的酒吧女纠缠,被迫在结婚登记上签了字,他真是傻呀!这件事没有其他人知道,你可以想像他事后是多么着急,他实在是做了不应该做的事。他肯定要受到责备。在他同父亲的最后一次谈话中,父亲劝他向特纳小姐求婚,因此他非常着急。而且,他并没有钱,他父亲的刻薄使他不可能得到父亲的帮助。那三天他是在布里斯托尔同那个酒吧女度过的。对于这一点,他父亲一无所知。注意,这点很重要。由于这件案子,那个酒吧女终于决定放弃这个小伙子,说她有一个在百慕大工作的丈夫。这对于不幸的小麦卡锡真是一件好消息。”

“但是,如果他是无辜的,那凶手又是谁呢?”“哦!是谁呢?有两点你要特别注意。首先,遇害者约定和某人在池塘会面,这个人不会是他的儿子,因为他赴约时他的儿子不在家,何时回来尚不确定。第二,在遇害者未见到归来的儿子之前,有人听见他大声喊‘库伊’!这两点是此案的关键所在。现在,如果你愿意的话,让我们来谈谈乔治·梅瑞狄斯吧。那些次要的问题留待明天再说。”

正如福尔摩斯预测的,第二天没有下雨,而且万里无云。上午九时,雷斯德乘坐马车来接我们同去。我们随即动身去哈舍利农场和博斯科姆比池塘。

雷斯德说:“今天早上有消息说,庄园里的特纳先生病情加重,可能不行了。”福尔摩斯说:“我想他大概年纪很大了。”

“六十岁左右,他在国外的时候身体已经很坏了,他的健康状况不佳已经很多年了。这件事更使他受到伤害。他是麦卡锡的老朋友了,而且就我所知,他同时还是麦卡锡的一个大恩人呢,他把哈舍利农场租给麦卡锡,根本不收租金。”福尔摩斯说:“哦!这倒很有趣。”“噢,是的!他总是尽力帮助他,这附近的人都称赞他的仁爱。”

“是这样吗?那么这个麦卡锡看来本来是一贫如洗的,他受了特纳那么多的帮助,竟然还希望同特纳联姻,你们不觉得奇怪吗?这个女儿是特纳全部产业的唯一继承人,麦卡锡采取的是如此蛮横的态度,好像一切他说了算。尤其是,我们了解到特纳并不同意这桩亲事,那不是更奇怪了吗?这些都是特纳的女儿亲口告诉我们的。你从中不能发现点什么吗?”雷斯德朝我眨眨眼睛说:“我们已经用演绎法来推断过了。福尔摩斯,我认为,不要草率地纸上谈兵,认真地调查事实已经非常难了。”福尔摩斯笑着说:“你说得对,你已觉得事实很难核实。”

雷斯德有点激动地回答说:“无论如何,我已经掌握了一个你似乎还不清楚的事实。”

“是什么……”“就是麦卡锡是被他儿子杀死的,其他的任何一种说法都是毫无根据的。”福尔摩斯笑着说:“唔,月光总明于迷雾。左边就是啥舍利农场了吗,是不是?”“是的,那就是。”

那是一所两层石板瓦顶楼房,占地面积很大,令人感觉很舒服。灰色的墙上长着大片大片的黄色苔藓,但是窗帘拉着,烟囱也没有冒烟,感觉很凄凉,好像压着浓厚的恐怖气氛。我们在门口叫门,然后在福尔摩斯的要求下,女仆让我们看了她主人死时穿的靴子,也让我们看了他儿子的靴子,虽然不是事件发生时穿的。福尔摩斯在这些靴子上的七八个不同部位仔细量了量之后,请女仆带我们去院子里,然后我们顺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走到博斯科姆比池塘。

福尔摩斯陷入沉思时,神态和平时完全不同。只了解贝克街那个很少说话,总是在思考的思想家和逻辑学家的人,肯定认不出他现在的样子。他的脸时而红得厉害,时而阴沉无光。他紧皱双眉,粗黑的眉毛下是一双坚毅的眼睛。他低着头,两肩前弓,紧闭双唇,长而刚直的脖子上青筋暴露,如绳子一般。他鼻孔大张,完完全全像渴望捕捉猎物的野兽一样;他是那么全身心地投入到侦查中,这时如果你跟他说话或问什么问题,他不是没听见,就是仅仅给你一个不耐烦的简短回答。他静静地迅速沿着穿过草地的这条小路前进,然后通过树林走到博斯科姆比池塘。那里是块沼泽地,地面潮湿,而且整个地区都是这个样子,小路和路边上,到处都散布着脚印。福尔摩斯时而迅速地往前赶,时而停下来一动也不动。有一次他稍微绕了一下走到草地里去。雷斯德和我跟在他身后,这个官方侦探态度冷漠,充满蔑视,相反,我却很有兴致地看着我的朋友的一举一动,我一直相信他每个动作都是有目的的。

博斯科姆比池塘方圆大约五十码,周围长满芦苇,它位于哈舍利农场和富有的特纳先生私人花园之间的交界处。池塘彼岸是一片树林,耸立于树林上面的房子的红色尖顶清晰可见,这是有钱的地主住址的标志。挨着哈舍利农场这一边池塘的树林里,树木茂密;在树林的边缘到池塘一侧的那一片芦苇之间,有一处只有二十步宽的狭长的湿草地带。雷斯德指出了发现尸首的准确地点,由于地面十分湿润,所以死者倒下后的痕迹清晰可见。我从福尔摩斯脸上的热切表情及敏锐的目光中看出,他一定在这片布满脚印的草地上找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他转了一圈,像一只嗅出味儿的狗一样,最后转向雷斯德。

他问道:“你到过池塘,干什么去了?”“我用草耙在周围打捞了一下。我想也许能找到某种武器或其他东西。但是,上帝呀……”

“噢,得啦!得啦!我没有时间听你说这些!这里到处都是你向里拐的左脚的脚印。一只鼹鼠都能跟踪你的脚印,脚印消失在芦苇那边。唉,如果在他们这样乱七八糟地行动之前我能到的话,事情会简单得多。看门人领着那帮人就是从这里走过来的,尸体周围六到八英尺的地方满是他们的脚印。”

他掏出个放大镜,在他的防水油布上趴下来以便看得更仔细些,在整个过程中,他都在自言自语地分析着案情。“这些是年轻的麦卡锡的脚印。他来回走了两次,一次他跑动迅速,这可以从脚板的印迹很深,而且脚后跟几乎看不清这点上证实。他讲的确定是实话。他看见他父亲倒在地上就赶快跑过来。看这里,这是他父亲当时走动的脚印。那么,这是什么呢?这是儿子站着听父亲说话时枪托顶在地上的痕迹。那么,这个呢?哈,哈!这又是什么东西的印迹呢?脚尖的!脚尖的!而且是方头的,这不是一双普通的靴子!这是走过来的脚印,那是走过去的,然后又是折回来的脚印……很明显这是为了取回大衣而留下的脚印。那么,这一路脚印是从什么地方过来的呢?”他在四周查找,有时脚印找到了,有时脚印又不见了,一直跟踪到树林的边上一棵大山毛榉树——附近最大的一棵树——的树阴下。福尔摩斯再一次脸朝下趴在地上,并且得意地轻喊了一声。他在那里一直趴了好久,翻动树叶和枯枝,把一样泥土般的东西放进一个信封里。他用放大镜检查着一切能检查到的东西,地面、树皮、树叶,甚至苔藓中间的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他也仔细检查了,还把它收藏了起来。然后他沿着一条小道穿过树林,一直走上一条公路,在那里所有的踪迹都消失了。

他说:“这真是一个有趣的案件。”这时,他已经恢复了正常。“看来右边这所灰色的房子一定是门房,我应当到那里去找莫兰说句话,或者写个便条给她。这些事办完就可以回去了,你们先步行回马车那儿等我,我很快就会回来。”

我们先走了,大约步行了十分钟到了马车那儿,福尔摩斯不久带着他从树林里拾来的那块石头也回来了。我们乘马车回到罗斯。

他取出那块石头对雷斯德说,“雷斯德,这个也许你会感兴趣。这正是此案的凶器。”“我没看出有什么标志。”

“是没有标志。”

“那,你根据什么这么说呢?”“石头底下的草是活着的,这表明这块石头在那里只有几天时间。找不到痕迹说明这块石头是从哪里来的。这块石头的形状和死者的伤痕正好相符。除此之外找不到其他武器的影子。”“那么凶手呢?”“凶手是一个高个子的左撇子,右腿有些瘸。他的靴子是后跟很高的狩猎靴,大衣是灰色的。他吸印度雪茄,并使用烟嘴,他的衣袋里装着一把削鹅毛笔的很钝的小刀。当然,还有另外几个迹象,但是,这些就足够我们侦查了。”雷斯德笑了。他说:“我想我还是有些怀疑。毕竟你说的这些都是理论,而英国陪审团却是讲求证据的。”

福尔摩斯冷静地回答说:“我们当然有办法。你办你的,我们办我们的。今天下午我会很忙,如果顺利,我想坐晚车回伦敦。”

“那你的案子怎么办?”“案子已经结束了。”“可是,那个疑团呢?”“疑团已经解开了。”“那么罪犯是谁?”“我刚刚形容的先生。”“可是,他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