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狼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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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慑人的目光

不知不觉中,毛克利已在丛林中度过11个春秋。毛克利出生以来就与狼群为伴,因此身体比一般人的孩子健壮。

11年中,毛克利经历的事情太多太多,酸甜苦辣,不胜枚举。毛克利从小按照狼的方式生活,因此不懂人类的语言。对人类的生活习惯和处世原则一窍不通。起先,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以为自己也是一只小狼,处在狼群中,并不感到别扭。

慢慢地,他的心中产生了一个谜——自己的身躯和相貌为什么与众不同呢?

“噢,我知道了,我是蛙类动物,因为我名叫毛克利……不可能!我从小与狼一起生活,肯定属于狼族。”毛克利以狼的语言对自己说。近来,他经常独自一人,胡思乱想。

公狼和母狼把他当做亲生儿子,百般疼爱,常常提醒他们外出活动时要处处留神:“要仔细留神丛林中的各种响动,可不能粗心大意,因为每一种响动代表一种信号,如不提高警惕,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毛克利与4只小狼把公狼和母狼的告诫,深深地印在脑海中。随着毛克利一天天成长,4只小狼兄弟也成了大狼。毛克利仍然由棕熊伯鲁传授丛林规矩和其他本领。放学后,毛克利一个人在丛林里找点吃的,困了就躺一会儿,直到太阳落山,才回到“家”中。

毛克利肚子饥饿时,就上树吃点蜂蜜,听棕熊伯鲁说,蜂蜜的营养价值很高。黑豹巴希拉爬树的本领除了比不上猴子,比其他动物都强,甚至可以睡在树枝上。因此,它负责指导毛克利学习爬树。经过艰苦的跌、滚、爬,毛克利爬树的技术与猴子不相上下,甚至超过巴希拉。

狼族每月举行的隆重集会,毛克利从不缺席。有一回,毛克利在会场中低头沉思,抬头时无意间迎住另一只狼的目光,狼好像有点恐惧,急忙低下头去。毛克利有点摸不着头脑。

“它为什么看见我的目光,有点害怕呢?”带着这个疑问,他又试着去看别的狼。咦!真有点邪门,他的目光一扫,狼就赶紧移开视线。毛克利感到骄傲:别的狼对我心存惧意。

他是人类的孩子,虽然从小与狼为伴,过着狼的生活,但与生俱来的气魄却不可能消失,正因为他的目光中包含着人类伟大而神奇的力量,其余狼们才有点儿心慌。

有个别脾气暴躁的狼,不甘心,想与他比试比试,但一迎住他摄人心魄的目光,就心底发虚。自然而然的,毛克利在狼群中树立了很高的威信。就连狼族的首领阿克拉,也对毛克利刮目相看。

日久天长的奔跑跳跃,营养丰富的肉类野果,大自然的空气阳光,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毛克利肌肉发达、体形优美,再加上长发飘飘,双目有神,浑身上下充满激情和朝气,好一个英俊挺拔的人类少年。

长时间的兽类生活,没有磨灭他人类的慈善和灵气。每当同伴受到伤害或遇到其他困难,毛克利总是倾尽全力,给予帮助。

西奥尼山下面有一片宽广的平原,居住着许多人类,毛克利一看到进进出出的人们就自言自语:“嗯!我和他们长得一模一样!”

他这样说,并不是向往人类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方式。恰恰相反,他对人类怀着敌视的心理,他经常听伯鲁和公狼提醒他:人类是所有动物的可怕敌人。

有一件事情,令他终生难忘:毛克利和黑豹巴希拉到山下的村子去寻找食物,他们正悄悄地向村子靠近,突然“啪”的一声,从地上钻出一个奇特的东西,差点碰在脚上。

“这个东西就是捕兽夹,是人类对付我们的武器,特别锋利。”巴希特惊魂未定,告诉毛克利说。

毛克利仔细一看,夹子上面布满了又尖又长的铁钉,吓得他面无血色,不寒而栗,从此,对人类恨之入骨。这一来,他们捕食的兴致一扫而光,垂头丧气地转身回去。

黑豹巴希拉捕获食物的本领高强,像野兔、野猪之类的动物,一般都逃不过它的眼睛和利爪。一到傍晚,就给毛克利带回许多新鲜兽肉。毛克利经常跟在巴希拉的身边,不久就学会了捕猎技术,此时,即使手无寸铁,他也可以逮住野兔和小鹿,甚至可以擒住比他身体还大的野兽。

可是他从不猎取人类的家畜,因为丛林中有一条禁止捕杀家畜的规定。另外,他也不去伤害野牛,因为巴希拉不止一次地对他说过:“毛克利,你刚学会走路时,跟随公狼出席集会,狼们不承认你的身份,要将你咬死,后来我与棕熊伯鲁替你担保,并把一野牛送给狼们,才保住你的性命。因此,野牛对你有救命之恩,你不能恩将仇报,伤害野牛啊!”

毛克利将巴希拉的教诲牢牢记在心中。他生性活泼,但非常正直,从不违反丛林中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