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田丽丽和李大龙不仅是大学同学,当年他们还是恋人。他们恋爱了整整四年,可是毕业后,两个人都在各自家乡找到一份比较不错的工作,谁也不想为对方放弃自己的前途,才不得不分了手。分手后,李大龙在单位待了不到两年,就下海经商了,没想到他还真是块做生意的料,这十几年发了大财。有句话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美的。李大龙经人介绍,与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相识,觉得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就很快结婚了。可婚后觉得妻子哪点都不如自己的初恋女友,加上婚后一直没孩子,两个人就干脆离婚了。这时他更加觉得当时的那份感情不该错过。后来他通过同学联系到了田丽丽,得知田丽丽的经历也差不多,和丈夫感情很一般,尤其三年前丈夫下岗开黑摩的,田丽丽就越来越瞧不上他,觉得他没出息,太丢脸。于是,在李大龙的热情追求下,两个人又旧情复燃了。已经单身的李大龙迫切希望田丽丽能回到自己身边。而田丽丽,对有钱又有情的前男友也是充满希望,就迫不及待地和丈夫提出离婚。可是丈夫特别爱女儿小敏,不希望小敏缺爹少妈,就坚决不同意离。如果田丽丽逼得急了,丈夫干脆说:“让我和你离婚也行,除非你和女儿说实话。如果女儿也同意找个有钱人当后爸,我就趁早腾地方。”这下可捅着了田丽丽软肋。作为母亲最在乎的就是孩子的感受,如果说出实情,女儿一定会恨她呀,所以只好作罢。因此,两个人就一直维持着地下情人的关系。面对公安局的询问,李大龙委屈地说:“我承认我和田丽丽有私情,但那场车祸的确是个意外。”
那么这场车祸究竟是场意外还是人为制造的呢?办案人调取了事发当时的录像。录像中死者驾驶摩托车的确是闯红灯,而李大龙的轿车也的确是从另一个方向驶来,躲闪不及的样子,并没看出什么异样。为进一步看清案发时的原貌,办案人又调取了另一个方向的监控录像,而在这个录像当中,办案人有了一个意外的发现!
原来,从另一个角度可以看到,李大龙的轿车不是刚好通过,而是足足在原地停留了40多分钟,而后,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突然启动。并且调取那一段时间录像看到,这辆轿车连续三天停留在此地,每次都是停留一个小时左右。会是什么理由,让李大龙每天在此地停留呢?办案人再一次传唤了李大龙。
看到录像的李大龙,终于低下了头,说:“我等了三天,就是在等他也违章,我好乘机……我以为天衣无缝了,没想到……唉!”李大龙交代说,他实在是急于得到田丽丽,所以才擅自决定撞死小敏爸爸。而后为了能让小敏接受他,才又和田丽丽商量,合演了一场仇人变亲人的好戏。
警方立刻逮捕了李大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田丽丽母女俩搬离了豪华公寓,回到了原来的家。小敏看到从小到大生活的家,可是没有了爸爸,忍不住大哭起来。本以为爸爸是因意外而死,没想到竟然是被人害死的,而那个人不是别人,竟是妈妈的情人。她怪妈妈不忠于爸爸,才会引狼入室,对田丽丽爱理不理。田丽丽也自知理亏,不停地给女儿赔罪。毕竟母女连心,又在张老师的劝说下,小敏情绪渐渐平复。本以为可以重新过上平静的日子,没想到一场更大的风波在等着她!究竟又发生了什么事呢?
一天放学回家,小敏居然看到了很久未见的奶奶。奶奶重男轻女,一直都不喜欢小敏,小敏和她也不亲近。奶奶只在爸爸办丧事时出现过,这之后再没来过,今天来会是什么事呢?奶奶一来就冲田丽丽嚷:“快把赔我儿子那20万元给我,我生活太困难了,一身病都没钱看。”田丽丽坚决不同意,说这是自己和女儿的生活费。小敏奶奶怒不可遏,开始咒骂田丽丽,什么难听说什么,小敏实在听不下去了,对奶奶喊道:“你凭什么骂我妈,我爸爸死了,你再把钱要走,我们怎么生活,你配当我奶奶吗?”奶奶一下愣住了,然后号啕大哭,过了好一会儿,像下定决心似的对小敏说:“我觉得你年龄小,不想和你说,但你这么怪我,我也不想瞒了,索性我就都说了吧!”
奶奶究竟要说什么呢?她接下来的一席话,如同一个炸雷,把田丽丽和小敏都吓坏了!
奶奶说:“傻孩子,你还真以为是李大龙撞死你爸爸的啊,其实是你妈妈和李大龙合谋的,他们都不是好东西!”“你骗人,妈妈不是那样的人!”田丽丽也大喊:“不准瞎说,你快走,滚出我的家!”小敏奶奶哼了一声说:“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啊。一周前,我想来取我儿子的死亡证明,想办个补助。走到门口,发现门没锁我就自己开门进来了,正好听到你和那个混蛋商量,一旦警察发现车祸有问题,就由他一个人担。你还说要一直等着他。”说到这儿,小敏奶奶忍不住又哭了起来:“小敏啊,奶奶承认我老思想,一心想要孙子,可你毕竟是我的亲孙女啊。我之所以没向公安局告发,还不是为了你吗。你爸已经没了,再没妈,你不就成孤儿了吗,你可怎么活啊!我这才一直憋着,可奶奶心里堵得慌,睡不着觉啊!我儿子死得冤啊,你妈妈的心也太毒了!”
这一瞬间空气仿佛都凝固了。只有奶奶边哭边斥责着,小敏和田丽丽都瘫软在沙发上,谁也不说话。也不知过了多久,奶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天黑了,屋子里也黑漆漆的,田丽丽突然“扑通”一声跪在女儿面前说:“妈妈该死,妈妈一时糊涂,你原谅妈妈吧,你千万不能说出去呀,如果我也被抓起来,你可怎么办,谁照顾你啊……”小敏实在听不下去了,哭着跑出家门。她在街上徘徊了很久,不知道该去哪。小敏无处可去,只能去找张老师。当听完小敏的哭诉,张老师也犹豫了,说:“小敏,老师知道你心里苦,也知道你恨妈妈,可这一次我真的不敢替你做主。凶手是别人,肯定没的说必须报警,可她是你亲妈,你还是再想想吧!”
是呀,小敏已经没爸了,难道还要再把亲妈送进监狱吗?当晚,小敏就住在了老师家,可是她一闭上眼睛,就看到爸爸惨死的样子。第二天一早,小敏在老师的陪伴下,来到了公安局。她坚定地说,我要替我爸申冤,否则他死不瞑目。警察听后,立刻传唤了田丽丽,她也很快交代了所有的真相。
原来,小敏爸爸拒绝离婚后,田丽丽就开始白天和李大龙鬼混,晚上回家照顾女儿。小敏爸爸为此经常打田丽丽,田丽丽开始恨他,而李大龙又迫切希望能光明正大地和田丽丽在一起。为了消除这个最大的障碍,最终二人合谋,制造了这场车祸。
很快,公诉机关对李大龙、田丽丽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案件社会影响恶劣,开庭的当天,座无虚席。
公诉方认为,李大龙、田丽丽共同预谋杀害田丽丽前夫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伪造交通肇事现场,逃避法律制裁,情节恶劣,应当严惩。
李大龙和田丽丽均辩解道:虽然我们有意制造了一场车祸,可我们并没想一定就撞死他,只是想教训他一下。再说了,毕竟是他违章在先,交警部门不是认定他有一半责任吗,所以我们不应当属于故意杀人,顶多算是交通肇事罪!
这种辩解,似乎也有些道理,那么法院会采纳哪一方的观点呢?他们的行为究竟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交通肇事罪呢?
律师说法: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在客观上具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并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且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说法:交通肇事与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的区别>>>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本案的争议点是李大龙和田丽丽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致田丽丽前夫死亡到底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133条与第232条的规定,如果车祸是一方或双方违反交通法规的结果,可以认定为是无意而为的事故、是双方都不愿意发生的;可如果是人为设计的车祸,那么交通工具就纯粹成为了作案工具和手段,就如同行为人手中的棍棒、菜刀一样。
本案中,李大龙用车撞倒对方,又为了掩人耳目,特意选择在对方闯红灯的时刻下手,因此,车祸成为了李大龙杀人的手段,不再是一场事故了。而且他当然知道,发生撞车,就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李大龙对此结果至少是持放任状态的。可见李大龙撞死田丽丽前夫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并不具有任何违法阻却事由,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田丽丽虽然未参与具体犯罪行为,但参与策划谋杀其前夫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的共犯,对其前夫的死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法院最终没有采纳被告人的辩解观点,判决李大龙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田丽丽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是从犯,从轻处以无期徒刑。
田丽丽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反复说着:“我对不起小敏。”小敏作为被害人的家属,没有出席法庭,因为她不愿意看到那个杀死爸爸的妈妈!
田丽丽为了获得她所谓的爱情,不惜杀死自己的丈夫,最终只能是玩火自焚,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田丽丽为了与情人双宿双飞,伙同李大龙“用心良苦”地制造了一起看似偶然的交通事故;李大龙为了掩饰罪行、成为孩子的新爸爸,费尽心机地扮演着肇事后的赎罪者。本以为一切都是天衣无缝,却不承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二人最终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而小敏呢,有人说她不该告发田丽丽,毕竟那是她亲妈。是的,这对小敏而言,无疑是个痛苦的选择,可她如果选择沉默,她每天都要面对这个杀死父亲的凶手,她将永远无法释怀,永远背负着沉重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