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一本新出版的长篇小说开头中,我这样描述了我中学时代的母校:“……我记得我们学校的样子:很大的校园,一半以上的面积是菜地和树林。
菜是油菜和蚕豆,树是梧桐和水杉。
春天油菜花开的时候,满校园金黄,蜜蜂会嗡嗡地飞进我们的教室,引出女孩子的声声尖叫。
五月蚕豆花开,紫色的小花甜津津的,大概学校里每一个学生都尝过那花朵的滋味。
校园余下的一半面积,四分之一盖满了教室,四分之一是教师及学生的宿舍。
灰砖灰瓦的平房一排挨着一排连绵起伏,很是壮观。
校园的周遭是河,有水泥桥和木桥分别连通学校的前门和后门。
冬天河水很浅,冰面结结实实,我们上学的时候就不从桥上走,直接从冰面上滑过去,很刺激。
夏天水大了,偷着下水戏耍的人很多,学校三令五申不准游泳,没用,直到有一天淹死了一个刚进初一的小孩子,大家才怕起来,再没人敢下河了,担心死鬼在水下面拽他……”关于这一段淹死人的文字,应该是我的杜撰。
小河沟很浅,不大可能淹死学生。
但是我脑子里又分明有这样的记忆,就张冠李戴了,算是给平淡的描述增添一点传奇性。
母校的风景在我的脑子里是一个定格,呈固定的姿态,永恒不变。
前几年我曾经去过一趟黄桥,沿黄中外围墙慢慢走了一圈。
眼睛里看到的全是陌生,崭新的教学楼与我之间有一种疏离,所以我没有踏进校门。
理智上,社会总是在进步的,学校也应该与时俱进,旧貌换新颜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情感上,却永远保留着从前的记忆,铭心刻骨,不愿有丝毫的差异。
跟黄中结缘,是因为“****”后期父母下放到黄中任教,好像是1969年底的事情吧。
搬家的卡车穿过镇上尘土飞扬的小街,摇摇晃晃开进黄中宿舍的小院。
低矮的门洞里窜出一个瘦高的中年人,慌手慌脚帮我们抬卸家具,热情而略带憨厚的笑容融化了我们在寒风中凝固成冰块的心灵。
父亲介绍他姓张,张海德老师。
高中阶段他成了我的班主任,教我的语文。
我插班进初二。
我的语文老师姓王,数学老师姓刘。
进黄中之前,我是个资质平平的学生,语文尚可,数学就相当勉强,没有兴趣,也缺少灵气。
有一次上数学公开课,讲勾股定理,恰好我在原来的学校中学过了这一段内容,回答刘老师的提问时便从容不迫,条理清晰。
刘老师大喜,以为发现了一个数学天才,此后就对我另眼相看,上课总是将最难的问题留给我回答。
我受宠若惊,从此不敢懈怠,渐渐对数学有了兴趣,倏忽开窍了一样。
数学好,连带着其他功课也好了,自己对自己有了信心,也有了一个期望值。
我高中的数学老师姓黄,我还记得他白发飘飘走在校园里的样子。
黄老师对我更是偏爱有加,据说他每次批阅考卷,先找出我的一份来做标准答案,如果有一题我做错了,那就基本上是全班皆错。
老师的偏爱是举在我身后的一根鞭子,哪怕一次小小的期中测验我也不允许自己让老师失望。
高中毕业考试,六门功课,我拿了平均九十八分的成绩。
至今回想起来,我还是很感谢刘、黄两位老师。
数学对人的智力开发至关重要,高考时我参加的是文科考试,却也是凭数学拿分才进了北大。
中学时代,政治运动一个接着一个,父母的愁眉始终不展,具体到我的身上,我总是为同一样事情困扰:如何应付那一次又一次忆苦思甜的班会和作文。
家庭出身不好是我心中时时在流血的伤疤,我躲闪着遮掩着尽力不让我的同学知道。
但是我不敢谎报出身,说自己的祖辈如何苦大仇深,如何吃了上顿没下顿。
我总让自己的言词模棱两可,在剥削与非剥削的边缘之间滑来滑去。
那几乎是一场出色的智力游戏,我不能不赢。
我在那期间日益变得聪明起来,并且打下了日后当作家写小说编故事的基础。
我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王先生应该是知道我履历表上的一切情况的,对我闪烁其词的杜撰,他始终保持沉默,没有戳穿我也没有歧视我。
事隔多年,不知道王先生还记不记得当年我那些暧昧的作文?1970年底,我初中毕业。
那年正逢上山下乡运动有一个暂时的停歇,全班同学几乎都放弃升入高中,参加了工作分配。
那期间我父亲被关在县里的一个学习班上,母亲要独自应对让我升学还是工作的难题。
不升学肯定能进工厂,升了学很可能两年后毕业下乡。
母亲是个优柔寡断的人,期间的犹豫和徘徊像极了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
邻居张海德老师闻讯过来,帮助母亲作了决断:当然要读高中,多读书总没有坏处。
我跌跌爬爬进了黄桥高中,有幸成为张老师的学生。
人生就是一次次的偶然,无数个偶然的片断组成了生命之链。
高二那年,1972年的5月,为纪念******《讲话》发表三十周年,学校里举办“红五月征文”比赛。
我投了稿,是篇超长的作文,有五千来字吧,题目叫《补考》。
一天上午在操场劳动,有同学奔过来告诉我,我的作文在学校报栏里贴出来了,纸面上打满了红双圈。
那时候,老师们批阅作文,喜欢在认为最好的字句后面画上红双圈。
当时我心里很兴奋,即刻就想去看看,却又矜持,不愿在同学面前显出我的迫不及待。
挨到中午,校园里寂静无人时,我像做贼一样溜到报栏前,傻乎乎地笑着,独自欣赏我的打满了红色双圈的作文。
我带着心跳,从头到尾一个个数下来,一共是九十八个红双圈。
这就是教我语文的张海德老师给我的评价。
九十八个!多么吉利的数字。
冥冥之中,这仿佛是对我的命运的一种昭示,一种生命密码的解读,一种诱导我、指引我的宇宙气息。
带红双圈的作文在报栏里张贴了许久。
一天,县文化馆的同志到学校办事,偶尔走过报栏,看见这篇作文,就揭下来带走了,不久刊登在县办刊物上。
县办刊物送到扬州地区交流,被地区刊物选中,第二次发表。
几经周转,次年,《补考》竟赫然发表在上海文艺出版社的正式刊物上。
那时我已经下乡插队,父亲鼓励我说,既有一,何不能有二?我想想也是,就接着往下折腾,就陆续写了并且发表了很多小说,就成了作家。
没有当年作文上的九十八个红双圈,我的人生之路大概不会是现在走的这一条。
我喜欢我现在的职业,也因此要感谢张老师,感谢母校黄中的报栏,感谢在我成长的年代中曾经帮助、鼓励和抚慰过我的一切人。
在我最美丽的时候我遇见了谁
我不敢掠美,这个题目是“朵而胶囊”的一句广告词。
我很佩服想出这句广告词的人,那天在电视屏幕上冷不丁地瞥见,我感觉到一种雷击的震撼,短时间内我的身体腾空而起,被飞速吸进时间隧道,逆向地旋转,飘摇,幽幽地坠落到往昔之地。
冷却的火山又扒开来了。
深深的海底被翻开来了。
记忆深处最幽秘的橱门轰隆隆地拉开,飘出尘封已久的熟悉的气味。
一切都源自于惊心动魄的广告词:在你最美丽的时候遇见了谁。
我遇见了谁呢,在我最美丽的时候?女人的一生,称得上美丽的时间非常短暂。
十八岁,二十岁,二十二岁,就这么几年吧。
再往后的年龄就需要修饰,纯真渐渐地从眉眼中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沧桑之美。
笑容是淡淡的,眉毛是读右读能读出不同的答案。
年轻的时候我曾经迷恋这样的沧桑感,盼望有朝一日身上也能修炼出沉沉的那股气韵。
如今我站在镜子前,看见,心里会有轰的一声轻响,如阳光炸开一样。
那样的美丽我也应该有过。
那时候我遇见了谁?记忆中竟是一片混沌。
我甚至无从确定哪一年哪一个季节是我称得上“美丽”的时刻。
那时候家里只放一面梳头用的小圆镜子,留下的黑白照片也是少之又少,我对自己少女的容貌和身材没有丝毫完整的印象。
再小一些的时候,十六岁之前,我肯定是个相貌平庸的女孩。
我外婆说我黄皮肤,肿眼泡,大嘴巴,走路还带“里八字”。
我的姨妈终生不育,想跟我母亲讨一个女孩抱养,我母亲很大度地让她挑选,结果她挑了我的妹妹。
可见我当年不讨人喜欢的程度。
我从小个头就高,却因此而自卑,总是微微佝偻着胸背,好让自己站队时不那么突出。
衣服不可能年年换新,裁剪的时候母亲总要叮嘱裁缝放大,以至于穿上后宽大得能塞进另一个小人。
裤子更是不分四季,冬天罩棉裤,夏天当单裤,裤裆永远肥得拖拖挂挂,膝盖鼓两个牛眼似的大包。
想从那样的着装中找出美丽,实在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十六岁那年冬天,我在一个小镇的车站等车,站在我对面的农村老太太盯视我许久,笑眯眯地说了一句话:“这姑娘多标致!”我心里轰然的一声响,从前额到耳根一片滚烫。
那是一种惶惑的惊喜,在此之前还没有一个人对我作出类似的论断。
很多年后,我都能清清楚楚记得那个农村老太太仰头看我的样子。
十六岁的那年我遇见了谁呢?好像班上的男生给我写过纸条,约我看电影,我把纸条交给老师时委屈得大哭。
我认为那男孩是个流氓,他侮辱了我。
那男孩的样子我现在也能够记得,黑皮肤,大眼睛,很强壮,很霸道,很有丈夫气的。
十七岁,南京艺术学院话剧系到县城招生,父亲因为我面临着下乡插队的命运而逼迫我去报考,想撞撞大运看能否谋到生路。
我糊里糊涂参试,借了同学的凡立丁裤子和我母亲的呢料上衣修饰自己,一路过关斩将,竟得到南艺老师的青睐,说我身材高挑,面容端庄,能演舞台上的英雄形象。
如若不是家庭出身的原因,当年我应该是优秀演员陶泽如的同学,如今至多还能演个居委会主任的角色。
因为很多年后我发现自己既不上照也不上镜,偶尔在电视屏幕上出现,形象难看得我自己都不忍卒睹。
没吃上演员那碗饭,是冥冥中上天对我的爱护吧。
那两年时间我又遇见了谁呢?一言难尽。
好像长辈的呵护怜爱多于同龄人的注视。
那时候我们的心灵实在是一间风雨飘摇的小屋,对未来命运的恐惧、惊惶、无望,把小屋的空间统统填满了,再容不下什么风花雪月的念头了。
十八岁是不是我最美丽的时候呢?无法肯定。
初中毕业时我好歹还留下一张毕业照,高中毕业时连一张同学合影都没有留下,可见那时候的心情多么仓皇。
再接下去,是二十岁、二十二岁的时候。
插队四年,我统共拍过一张照片,是农场宣传队在县城汇演时的合影,照片上我的脸不比一粒绿豆更大。
我想象不出来扛着锄头下地干活的我是什么模样,比较惨痛的记忆是我总被人指责为干活不出力,因为我的皮肤很顽固地拒绝被晒黑,割麦打场的日子里别的知青一个个满脸流汗,我的汗腺发达处却不在脸上,在胸口,怎么流汗也没人看见,真正是有口难辩。
若不是后来高考改革,我这样的人是永远不可能被推荐招工上学的。
插队的四年中我没有“遇见”一个人。
不,这么说不确切,实际上我曾经短暂地喜欢过一个男孩,也是知青,跟我不在一个农场,因此那份爱恋非常隐秘,没有一个人知道,包括男孩自己。
他当时对我的态度有些傲慢,居高临下,高考复习的时候他和几个男知青蹲在屋里用粉笔往地上写满了数学公式,我远远地站在门外看着,没有谁邀请我进去一块儿讨论难题。
我真以为他们比我强大,考完之后我才知道我的数学比他们考得都好。
就这样,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故事发生。
二十二岁的那年我进了大学。
大学已经是另外一个天地了,二十二岁的面容也已经有了沧桑,不能说是最“美丽”的时候,起码不再是一个人的纯真年代。
在我的感觉中,“美丽”应该非常脆弱和娇嫩,是转瞬即逝的阳光,带着一点微微的青涩,毛茸茸的透明,手指轻弹即破的那种质感。
我有过那样的美丽吗?是在哪年哪月呢?永远不可能再有人告诉我了,时间过去得太久了。
我们那一代人丢失的东西太多太多,怨不得大家现在溺爱孩子,实在是想借着孩子的生命再活一次啊。
生命激荡的印痕
这两年,母亲不止一次对我们姐弟几个说,我们小时候留在她那儿的照片,该由我们分一分,各人拿回去保存才好,自己时不时可以看看,儿女长大了给他们也看看。
我们答应着,却总是拖延着不付诸行动。
兄弟姐妹大了,各自东西,难得见面,只有父母亲那儿才是共同的归宿。
似乎照片留在家里,那个家就有我们的一份存在,依旧是从前的那份热闹,那份喧哗,那份饭桌上的狼吞虎咽和饭桌下的拳脚相加。
姐弟四人算下来,该数我的照片最多。
大概因为是长女,又因为过早懂得了“留恋”这个词,更因为早早离开了家庭四方闯荡的经历。
最早的一张照片是出生几个月的时候。
一个胖胖的、相貌平常的孩子,皮肤有点黄,眼泡肿肿的,酣睡未醒的模样。
听说我的父母年轻时很漂亮,可我小时候实在长得不怎么样。
第一次从老家如皋带到父母工作的泰兴,母亲的学生瞥一眼便惊呼:呀,这么丑的小孩!两岁的时候便有了自主的意识,能够从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有一天被外婆带着上街,路过照相馆,趔趔趄趄自己就走进去了,相当老练地往镜头前一站,便由照相师按下了一张牵狗的照片。
狗当然是假的,个头几乎有两岁的我那么大,伸出长长的舌头,十分神气。
外婆拐着小脚追进照相馆,一见生米煮成了熟饭,只好忍痛掏钱。
三年困难时期给我留下的印象是胡萝卜煮饭。
可我不明白那时大人何以还有闲情和闲钱为我们照相。
最得意的是一张我和妹妹及大弟三人的合影。
依稀记得的场景是晚饭之后,姨妈在摇曳的烛光下给我和妹妹装扮:打上胭脂,涂了口红,换了最好的一身毛衣。
然后姨妈带着我们慢慢地往照相馆走,街上的路灯暗淡到昏黄,而我们几个手拉着手,又快乐又漂亮,频频吸引了路人的目光。
这幕特别的情景从此便深深刻印在我的大脑中,几十年的岁月里经常地、反反复复地被我回忆和品嚼。
品嚼多了,也疑心是不是记忆发生了偏差:80年代的省城南京都没有照相馆晚间营业,那个时代,那个小县城,怎么会是晚饭后去照相呢?可怜我的姨妈在几年前已经去世,如今我想问也找不着人去问了。
然而那张照片确实叫人喜欢:三个胖娃娃,一律的毛衣和背带裤,一律快乐地笑着。
周岁的弟弟咧着小嘴,目光谦和却又顽皮。
四岁的妹妹嘴唇是张着的,大约时时担心口红被沾掉的缘故,眼睛睁得很大,仿佛对世界惊讶不已。
只有五岁的我,把笑容抿在嘴里,笑得很平静,很节制,像是对自己今后一生的命运已经了然在胸,用不着惊奇也用不着惧怕。
“****”开始的那年夏天我十一周岁,小学刚刚毕业,个子高得出奇,剪一头运动式短发,穿碎花的棉布衣裙,在照相馆里把弟弟妹妹们护在胸前,活像个能干的小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