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韩非子全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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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有度(2)

【原典】

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①,无有二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头,下以修足;清暖寒热,不得不救;镆铘傅体②,不敢弗搏,无私贤哲之臣③,无私事能之士。故民不越乡而交,无百里之戚。贵贱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今夫轻爵禄,易去亡,以择其主,臣不谓廉。诈说逆法,倍主强谏④,臣不谓忠。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臣不谓仁。离俗隐居,而以诈非上,臣不谓义。外使诸侯,内耗其国,伺其危崄之陂⑤,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亲,怨非我不解”,而主乃信之,以国听之,卑主之名以显其身,毁国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谓智。此数物者,险世之说也,而先王之法所简也。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⑥;无或作恶,从王之路。”古者世治之民,奉公法,废私术,专意一行,具以待任⑦。

【注释】

①委质:初次见面向尊长献礼。质:通“贽”,礼物。一说“质”为身体之意,“委质”即委身于地,即人臣拜见君主时屈膝下跪、五体投地,来表示俯首听命。②镆铘:古代宝剑的名称。傅:通“附”,逼近。体:身体。③无:通“毋”,不要。④倍:通“背”,违背。⑤崄:通“险”。⑥指:通“旨”,旨意。⑦具:通“俱”,完全,全部。

【译文】

德才兼备的人做臣子,向北面朝向君主行礼,效忠君主,没有二心。在朝廷不敢推辞贱事,在军队不敢推辞卑贱的官职;顺从君主的行为,遵从君主的法令,虚心等待命令,而没有个人的是非之见。因此臣子有了嘴巴而不为私家辩说,有了眼睛而不为私家察看,君主控制着他们的一切。做臣子的,就好比是人的双手一样,上用来修饰头,下用来修饰脚;遇到寒冷的侵袭,不能不依靠双手来护卫身体;那锋利的宝剑逼近身体,不能不搏斗。不私心偏袒贤明的臣子,不偏爱有才能而为君主卖力的人士。所以百姓不离开家乡到别的地方去郊游,没有百里以外的亲戚。尊贵的人和贫贱的人不超越各自的名分界限,愚笨的人和聪明的人都依法受赏受罚而相互平等地生活着,这是政治的最高境界啊。现在那些人轻视朝廷的厚官爵禄,随便就离开自己的君主而去另外选择主人,我不认为这是廉。进言欺诈、违背君主的意愿而强行进谏,我不认为这是忠。施行恩惠,收买人心来抬高自己的声望,我不认为这是仁。避世隐居,而用谎言非议君主,我不认为这是义。出使他国,损害自己的国家,趁着自己的国家陷入危境,便恐吓自己的君主说,“和外国结交没有我就不能够靠近,与其他国家结下的仇怨没有我就不能够解除”,而君主也便相信他,把国家托付给他;这样,他便以贬低君主名声的方式来抬高自己,以损害国家利益的方式来便利私家,我不认为是智。这几种行为,是流行于乱世的说法,是古代圣明帝王的法令所怠慢摒弃的。先王法令说:“臣下不要逞威,不要牟利,顺从君主旨意;不要作恶,跟随君主的脚步。”古代太平社会的百姓,奉行公法,废止私术,一心一意为君主办事,一切等待君主的任用。

【原典】

夫为人主而身察百官,则日不足,力不给。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先王以三者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数,审赏罚。先王之所守要,故法省而不侵。独制四海之内,聪智不得用其诈,险躁不得关其佞,奸邪无所依。远在千里外,不敢易其辞;势在郎中,不敢蔽善饰非;朝廷群下,直凑单微,不敢相逾越。故治不足而日有余,上之任势使然之。

【译文】

做君主的,如果亲自去考察百官,就会时间不够,精力不足。况且君主用眼睛去看,臣子就修饰自己的外在表现;如果君主用耳朵去听,臣子就修饰自己的言语;如果君主用心去思考,臣子就使用烦琐的文辞。先王认为用目、耳、心这三种器官是不够的,因此放弃自己的这些能力而使用法度,严明赏罚。先王掌握着这个关键,所以法令简明而君权不受侵害。君主独自控制整个天下,聪明多智的人不能使用欺诈手段,阴险浮躁的人不能使用花言巧语,奸邪的人也就失去了他们的依靠。即使远在千里之外,臣子也不敢改变君主的口令;即使处在郎中的位置,也不敢隐藏好事掩饰坏事;朝廷的群臣,集中的或单独的,不敢相互逾越职守。所以政事不多而时间有余,是君主运用权势所得来的。

【原典】

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①,东西易面而不自知。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②。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峻法,所以禁过外私也;严刑,所以遂令惩下也。威不贰错③,制不共门。威、制共,则众邪彰矣;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胜矣。故曰: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故绳直而枉木斫,准夷而高科削,权衡县而重益轻④,斗石设而多益少。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⑤,绌羡齐非⑥,一民之轨,莫如法。厉官威名,退淫殆⑦,止诈伪,莫如刑。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

【注释】

①端:头绪,方向。②司南:指南,相当于今天所说的指南针。朝夕:早晨与傍晚,借指东面与西面。③错:通“措”,置,引申为树立。④县:通“悬”。⑤缪:通“谬”,错误。⑥绌:通“黜”,削减。⑦殆:通“怠”,懈怠。

【译文】

臣子侵害他的君主,就像行路时的地形一样,由近及远,地形渐变,使君主失去方向,东方与西方的位置颠倒了,而君主自身却没能觉察到。所以先王设置指南仪器来判断东西方向。所以明智的君主要让他们的大臣不得在法度规定的范围之外动用心思,也不允许在法度规定的范围之内私下施行恩惠去收买民心,举止行为没有不合法的。法度是用来禁止犯罪、排除私欲的,严厉的刑罚是用来贯彻法令、惩办臣下的。威势不能让君主和臣下共同使用,权力不能让君主和臣下共同享用。如果威势、权力君主和臣下共同掌控,那么奸臣就会明目张胆地活动了;法度就无法坚决实行,君主的行为就危险了;刑罚不果断,就无法战胜奸邪之人。所以说:巧妙的工匠目测合乎墨线,但一定先要用圆规和角尺作为标准;智商高的人办事敏捷合乎要求,但一定要以先王的法度作为依据。所以墨线直了,弯曲的木材就要被砍削;水准仪放平了,凹凸的部分就可以被削平;用悬挂的秤称量后,就可以减少多的东西而加给少的东西;设置斗石来量多少,那么多的就要减些给少的。所以用法令治国,不过是合法的就推行、不合法的就弃置不做罢了。法令不偏袒权贵,法律的准绳不屈从于邪恶,就如同墨绳不迁就弯曲的木材一样。法令该制裁的,智者不能逃避,勇者不敢抗争。惩罚罪过不回避大臣,奖赏善行不遗漏百姓。所以矫正上面的过失,追究下面的奸邪,治理纷乱,判断谬误,削减多余,纠正错误,统一民众的规范,没有什么方法能够比得上法度的。整治官吏,威慑民众,杜绝过分懈怠的行为,禁止欺诈虚伪,没有什么措施能够比得上刑罚的。刑罚重了,人们就不敢因地位高而轻视地位低的人;法令严明了,君主就尊贵而不会受到侵害。尊贵而不会受到侵害,君主就强劲而掌握要害。所以先王重视法度并传授下来。如果君主抛弃法度而依据自己的意愿办事,君臣之间就没有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