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华尔街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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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高盛——宇宙的主导者

“宇宙的主宰者”这一称谓适用于华尔街的所有巨头,但最适合“主宰者之王”这一称谓的非高盛莫属。高盛就像虚构漫画《超人》中所描述的主人公一样:

·由于其研发的专利软件能够在市场上保持遥遥领先的地位(虽然违法,但无关紧要),因而比其竞争对手发展更快。

·比其控制的政府权力还要大。

·鉴于其特殊的身份,可以将对手远远甩在身后。

高盛成立于1869年,自封为“全球领先投资银行、证券及投资管理公司,服务范围遍及全球”。

自1999年上市以来——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废除的同一年——通过对银行、保险及证券业务的整合,高盛成为了一支对冲基金,借着对其客户充分的信任和华盛顿的庇护进行反向交易——其他华尔街巨头也用同样的方式赚取丰厚的利润。

2010年4月17日,在自己发表的题为《吸血蝙蝠高盛被绳之以法》的文章中,L.兰德尔·雷(L.Randall Wray)指出,数年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一直很散漫,“在人们最近的记忆中,证券交易委员试图对每一次泡沫和破产的出现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从在克林顿执政时期接管美国政府咨询业务以来,高盛就“一直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们的犯罪行为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就是他们的经营模式。因此,高盛自19世纪以来就一直深陷几乎所有的财政丑闻之中。

在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斯(John Kenneth Galbraith)1954年出版的名作《大崩盘》(The Great Crash)一书中,有一章名为“我们信任高盛”,讲述的是高盛通过将风险投资信托基金(一种早期的共同基金,亦即庞氏骗局)销售给毫无防备的买主而酿成了大萧条。

高盛与其他公司一起助推了股票的投机热潮,用其他人的资金赚取了高额的杠杆化资本收益。这些手段与查尔斯·庞氏(Charles Ponzi)和伯尼·麦道夫骗局如出一辙,都是具有欺诈性的传销。现如今,他们全都土崩瓦解了。这也是内部人士金盆洗手经常采取的方式。与此同时他们纷纷套现,而将痛苦留给毫无防备的客户去承担。

在介绍高盛的那一章结尾,加尔布雷斯在大崩盘后,面对参议院委员会的质询时,详细描述了这一交易。

卡曾斯(Couzens):高盛公司是否组建了高盛贸易公司,以将垃圾信贷销售给毫无防范的买主?

高盛:是的,先生。

卡曾斯:并将其股票向公众出售?

高盛:一部分。公司最初总共支付了10,000,000美元购买了全部股份的10%。

卡曾斯:余下90%销售给公众?

高盛:是的,先生。

卡曾斯:出售价格是多少?

高盛:每股104美元。那指的是旧股……股票被拆分,一股分两股。

卡曾斯:现在股票价格是多少?

高盛:大约为1.75美元。

换言之,当时的股票简直一文不值,因为票面价值下跌了98%。高盛诈骗了所有投资人,其中有的不幸者输掉了他们的全部财产,而有些人可能输掉了一切。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输家总是毫无防范心理的买主,他们不知道如果与高盛对赌,那么他们自身注定会被“剪羊毛”①。不过,有一些久经世故的“羔羊”自愿任人屠宰,它们自认为头脑聪明,能及时脱身,之后才明白并发现高盛是如何欺骗所有客户的。高盛是通过隐瞒其债务进行卖空来猎杀“羔羊”的,这类“羔羊”甚至有希腊,包括加利福尼亚在内的几十个州也同样遭此劫数。

华尔街的文化鼓励欺诈,而且欺诈行为在获得高额奖赏的同时几乎不会面临任何风险。通常情况下,欺诈者被抓住的代价只不过是缴纳无足轻重的小额罚款,而这与窃取来的财富相比不过是九牛一毛。

那么今天和将来的时局会有所不同吗?不管诸如安然以及骗人的储蓄贷款机构对其他人造成的损失有多大,千万不要与高盛对赌,尤其是考虑到证监会打击犯罪的骗人记录。证监会无非是击毙一些虾米小公司,而对于大公司最多就是掌掴几下,程度轻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下文会对证监会不执法的行为做更多介绍。

那么,《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路易斯·斯托里(Louise Story)与格雷琴·摩根森(Gretchen Morgenson),为什么会于2010年4月16日发表那篇题为《证监会指控高盛在执行房地产政策中做手脚》的文章呢?

证券交易委员会针对法布里·托雷②(Fabrice Tourre)提出了民事而非刑事诉讼,指控其犯有欺诈罪。而反过来,高盛却称所有指控“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也不顾事实,而且将对这些指控表示强烈抗议以捍卫公司及其名誉”。的确如此,已经坐拥数十亿资产的高盛可以收买所有的法律英才,也不缺有能力打民事侵权官司并愿意接手此案的顶尖律师。

其他诉讼可能会接踵而至,但是高盛会受到惩罚吗?几乎不会。截至年中结案时,高盛交纳了5.5亿美元罚款,而这只相当于其2009年4天的收入。对于高盛这样的大公司而言,这点钱根本算不了什么,关键问题在于没有一位高管被处以罚款或关进监狱。而且,高盛延长了其偷窃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过文章并没有就此予以解释,只有受其欺骗的客户才了解事情真相。

证监会对高盛的指控已经结束

2010年4月16日,证监会表示:

对高盛及其一位副总裁提出指控,指控理由是其在美国房市开始衰退时,通过虚假陈述和抹去与次级抵押贷款绑定的金融产品的关键事实而欺诈投资人。

高盛一手构建并销售了伪造的抵押债务证券(CDO),该证券的价值依次级住宅抵押证券(RMBS)的表现而定。高盛未能将有关抵押债务证券的重要信息透露给投资人,尤其是主要对冲基金在投资组合选择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对冲基金做空了抵押债务证券这一事实——2007年,因为正确下赌房地产市场将会崩盘(而崩盘其实正是他与高盛引发的),垃圾资产对冲基金经理约翰·鲍尔森(John Paulson)利用CDO赚取了40亿美元。

证监会的控方指控高盛与托雷违反了1933年颁布的证券法(the Securities Act)第17款(a)、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the Securities ExchangeAct)第10款(b)以及交易法规(ExchangeActRule)第10条b-5之规定。证券交易委员请求强制补偿、追缴非法所得,要求缴纳判决前利息以及接受经济处罚。

法布里·托雷对诈骗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他在资产售出之前发送邮件,通知说“现在整座大楼随时都会倒塌”,并自称将是“唯一一名幸存者”——传说中的法布里……身处由自己一手制造的所有这些高度杠杆化、复杂而特殊的交易之中,他必然不会理解那些“丑陋的庞然大物”会产生多么严重的后果。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他并非一个人行事,因为高盛的高管在上面署了名。虽然没有透露姓名,但很有可能包括高盛的首席执行官罗伊德·布莱克芬(Lloyd Blankfein)——其个人照片于2009年11月8日登上了《伦敦太阳时报》(London Sunday Times),称“我在执行‘上帝的工作’”。这种极其大胆的行为与这个公司的犯罪史很匹配,而且还能让公司逃脱罪责。

事实上,在金融震荡袭击美国房市时,包括布莱克芬在内的胜任此工作的行政主管们在监管高盛的抵押贷款部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公司官员一面做空市场,一面又建议客户购买证券。近99%售出的抵押担保证券都变质了,投资者起初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被欺骗了。这就是高盛一贯的运营方式。

诈骗的定义

1979年第5版《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对诈骗作了如下解释:

人类动脑筋设计出各种各样的手段,以供个人用来提出虚假的建议或者掩盖真相以便从他人那里得到益处。诈骗包括所有出乎意料的计谋、诡计、狡诈或掩饰以及各种欺骗他人的不正当手段。

法律词典网站the freedictionary.com将诈骗释义为:

通过对真相的虚假呈现——通过言语或行动、虚假或误导人的托词,抑或隐瞒本应予以公开的事项——欺骗或意图欺骗他人,从而使个人通过合法手段伤害他人。

刑事诈骗与民事诈骗对证据的要求有所不同。前者要求“优势证据”,后者必须证明犯罪者有犯罪意图,而且“不在合理怀疑范围之内”。

证监会的可悲历史表明,与其说它是监管者倒不如说它是幕后推手。鉴于此,高盛甘愿接受微不足道的罚金也就不足为奇了。现在说说现任美国证监会主席玛丽·夏皮罗——一位资深业内人士主管,她走马灯似的升到如今的职位,然后又回到了另一个高位上。

在授命前,她是金融行业监管机构(FINRA)的首席执行官,兼任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监管协会的主席,后又担任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的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早前,她是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一名专员,2008年乔治·布什任命她为新成立的总统金融事务咨询理事会负责人,主管经济授权问题。

同时她还担任布什政府下设的国际证监会组织自律性组织(IOSCOSRO)咨询委员会的主席。人们同样认为该机构会通过“提高监管标准以保持市场的公正、高效、健康运行”,但这些市场同样会在操纵下出现崩盘,而证监会与其他监管机构却保持缄默和观望。

尽管主要银行、其同伙对冲基金公司以及其他贸易伙伴都存在很多过失,但卡尔·丹宁格指出除了证监会疏于监管外的其他问题:

真正的问题在于所谓的“复合证券”。事实上,“复合证券”不过是为了让那些辛苦的劳动成果化为泡影,其实质就是一种赌博契约。毫不夸张地说,其中一些虚假契约的相关文献厚达100,000多页。任何正常人怎么会期望读完,而后理解这样浩如烟海的文书?

更糟糕的是,它们“被滥用,因为有人认为参考的证券或有问题的证券将会下跌……”

换言之,复合证券设计出来就意味着欺诈崩盘——这显然证明了公司及其员工串通一气实施犯罪的意图。但是证监会的官员们会对此提出指控吗?对于历史上最大一宗违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RICO)的金融诈骗案,司法部会继续追踪并以足够罪名提起诉讼吗?他们过去没有追踪,现在和将来也不会去追踪,除非是针对低级别的且被牺牲的“羔羊”。他们最多就是用利剑玩弄一些职位低的“羔羊”,从而赦免那些最应当负责的地位显赫之人。

高盛在政府、央行及国际金融机构中的无限权力

2008年10月17日,《纽约时报》专栏作家朱莉·克雷斯维尔(Julie Creswell)与本·怀特(Ben White)发表了一篇名为《来自“高盛政府”的家伙们》的文章,指出这帮家伙如何与政府勾结——以致竞争对手称其为“高盛政府”。

由于高盛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华尔街最精明的公司,“所以它在政治与金融的交汇领域行使权力与施加影响并非偶然”。它拥有这样一种历史与文化,即为了公司的利益而“鼓励伙伴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在内部人士中,被广泛认可的一种说法是,“无论你积攒了多少钱,如果没有在政界露脸你就算不上一颗真正的高盛之星”。据一些人所言,这是一场利益之争,因为他们作出的决定接下来会给公司带来直接的利益。

由于前高盛校友兼布什办公室主任约书亚·B.博尔顿(JoshuaB.Bolten)的举荐,前财政部长亨利·鲍尔森(Henry Paulson)得到任命。“如果高盛拥有一张王牌,那就是由精英及上层成功人士组成的一支气势磅礴的军队。”

鲍尔森领衔的财政部的其他中坚分子还包括:

·尼尔·卡什卡里(Neel Kashkari),他最初经营一家购进有毒资产、市值7,000亿美元的基金公司,后来成了鲍尔森领导的财政部金融稳定处临时助理。据《泰晤士报》称,卡什卡利是鲍尔森的“右臂”,在将贝尔斯登(美国投资银行)卖给JP摩根的交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丹·杰斯特(Dan Jester),前高盛战略官员,参与制定了2008年财政部一系列计划措施。在接管房利美与房地美,并向其前雇主提供紧急救助金的过程中,他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史蒂夫·夏福兰(Steve Shafran),高盛亚洲区前任行政官,参与了财政部一系列活动,其中包括为货币市场提供保证基金。

·肯德里克·威尔逊III(Kendrick WilsonIII),“是一位经验丰富,担任全国多家大型银行首席长官的顾问”,不计报酬。他主要是将财政部的可行计划通知他们,以便他们采取相应措施。

·爱德华·福斯特(Edward Forst),鲍尔森的前顾问,负责设立紧急救助基金。后来他复归原职,即哈佛大学行政副校长。

·罗伯特·K.斯蒂尔(RobertK.Steel),前高盛副总裁,被请来支撑房利美与房地美。

其他杰出校友还包括:

·罗伯特·鲁宾(Robert Rubin),前联席主席兼财政部长。

·约翰·柯茨尼(John Corzine),前首席执行官兼总裁,美国参议员,新泽西州州长。

·罗伯特·佐利克(Robert Zoellick),前总经理,美国助理国务卿兼贸易代表,现任世界银行行长。

·杰弗里·鲁本三世(Jeffrey ReubenIII),前欧洲管理合伙人,助理副国务卿。

·马可·帕特森(Mark Patterson),前高盛说客,现任财政部办公室主任。

·爱德·利迪(EdLiddy),前高盛董事会成员,鲍尔森钦点的美国国际集团(AIG)首席行政官。

·吉恩·斯柏林(Gene Sperling),前高盛咨询师兼罗伯特·鲁宾(Robert Rubin)的财政部副部长。

·罗伯特·霍马茨(Robert Hormats),前高盛国际副总裁,现任国家经济、贸易及农业事务助理副国务卿。

·史蒂文·弗里德曼(Stephen Friedman),前布什政府国家经济理事会主任,纽约联储主席,高盛总裁,现为高盛董事会成员。

·乔治·赫伯特·沃克四世(George Herbert WalkerIV),前高盛总经理,现为共同基金经理兼布什家族成员。

·马里奥·德拉吉(Mario Draghi),意大利银行行长。

·罗马诺·普罗迪(Romano Prodi),意大利总理(1996—1998,2006—2008)兼欧盟委员会主席(2000—2004)。

·马可·坎尼(Mark Carney),加拿大银行行长。

·约翰·泰恩(John Thain),前抵押贷款办公室主任,纽约证交所首席执行官,美林银行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现任CIT集团(美国银行控股公司)首席执行官。

·众多与华盛顿政府、纽约联储及包括美国财长盖特纳下属的其他权力机构有联系的其他杰出校友。

机构风险分析公司执行合伙人克里斯多夫·瓦仑(Christopher Whalen)称高盛与纽约联储的关系“荒诞可笑,到处表现出利益冲突的假象”。作为财政部长,鲍尔森行动自由,并将该机构瓜分给了他的密友,然后像经营高盛的子公司一样经营着它。

高盛发展简史

·由马可斯·戈德门(MarcusGoldman)于1869年建立。

·1906年,高盛成为首次公开募股(IPO)行业的主要玩家。

·1929年,高盛被卷入股市大崩盘,与华尔街其他公司一样遭受巨额损失。

·1930年,西德尼·温伯格(Sidney Weinberg)(又称“华尔街先生”)成为高盛首席执行官。

·1956年,高盛成为福特公司的主承销商。

·1969年,格斯·利维(GusLevy)接任温伯格(Weinberg)。

·1976年,约翰·温伯格(John Weinberg)(西德尼(Sidney)的儿子)接任利维。

·1981年,高盛收购了商品贸易公司J.Arons&Co.,。

·1990年,罗伯特·鲁宾(Robert Rubin)与史蒂文·弗里德曼(Stephen Friedman)接任J.温伯格(J.Weinberg),并将公司业务扩至全球。

·1999年,首席执行官兼总裁的合伙负责人之一乔·柯茨尼(Jon Corzine)辞职,亨利·鲍尔森(Henry Paulson)接替其职。

·2006年,鲍尔森成为财政部长,布莱克芬接替其职。

·2008年,高盛成为一家银行控股公司,更容易获得流动资金和进行集资。

·2009年是高盛利润最为丰厚一年。

在华尔街,过去永远都只是开场白而已。新骗局接踵而至,监管机构则置若罔闻,美国政府担当推手。金融化的美国,尤其是像高盛这样的公司,除诈骗一代又一代新生投资人之外,在操纵市场轻松谋利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

作为活靶子,公众很容易被宰割。这就是华尔街的传统,没有哪家公司比高盛更深谙世故。高盛堪称利用新骗局谋取巨额利润的大师,投资者要随时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