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耶鲁大学公开课: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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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面对死亡而活(2)

思考这些问题时,仅仅注意到“意识到我们终有一死”这件事的确会影响我们,这还不够。借用一下托尔斯泰的话,事情可能会这样:一想到你必死的事实,你将无休止地尖叫,直到死去的那一刻为止。但这事如果真的发生的话,并不能说明这种做法就是恰当的反应,也许它仅仅是出于我们的本能。确切地说,我想问的是,怎样才是恰当的反应?做出一种行为而不是另一种行为的理由是什么?

严格来说,我想让大家思考的第一种“行为”并不是一种行为,而是我们反应的情绪方面,在我看来,对死亡最常见的反应之一是害怕死亡。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害怕”可能不足以表达这种情绪。我认为,一种极为强烈的害怕,即恐惧,是面对死亡时十分常见的情绪反应。所以,我们要问:对死亡的恐惧是一种理性的恰当的反应吗?

这里的关键词是“恰当的”。不可否认,我的人生经验告诉我,很多人都害怕死亡。这种反应有多么常见以及这种恐惧有多么强烈,那是心理学家或者社会学家研究的课题,我不感兴趣。我同意对死亡的恐惧是很常见的,但我想知道的是,对死亡的恐惧是否为一种恰当的反应,是否为一种合理的情绪。

很显然,提出这个问题时,我已经预设了一个更大的哲学命题,即探讨情绪是否合理是有意义的。我们不仅可以探讨一个人会有什么情绪,还可以探讨一个人应该有什么情绪。然而,这一观点似乎不那么显而易见,在我们讨论对死亡的恐惧之前,也许要先花些时间思考一下。

让我们从不同于恐惧的另一种情绪开始说起,比如说自豪。自豪当然是一种情绪。但我想我们都同意,只有在相关条件成立的情况下,对某样事物感到自豪才是合乎情理的。什么条件呢?我想到了两个。首先,你感到自豪的事必须是某种成就。如果你现在对我说:“我真为自己在呼吸而感到自豪。”我可能会很不解地看着你,因为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呼吸都没有困难到足以称之为成就,所以我无法理解你怎么会,或者说你为什么会为自己在呼吸这个事实而自豪。当然,如果你出过意外,为了能够重新用肺呼吸经历过极其痛苦的物理治疗,那么我们或许就能理解,为何自然而寻常的呼吸会成为一种成就,一件值得自豪的事。但是,对于我们其他人来说,呼吸无论如何都不是一种成就,为它感到自豪是不恰当的。

即使我们取得了一些成就,那也是不够的。如果要让你对某样事物感到自豪这件事站得住脚,那么它必须是能够充分显现出你的成就。当然,最直接明了的例子就是你自己的成就,你为之自豪是合乎情理的,因为你正是那个攻克难关的人。如果你的哲学论文得了一个A,你告诉我你很自豪,我可以理解;哲学论文得A是一项成就,而且那正是你写的,所以我理解你为什么自豪。当然,如果你做的只是在互联网上找到那类网站,付钱请人帮你写了一篇论文并得到A,那我可以理解那些人也许为写了一篇很棒的哲学论文而自豪,但是我看不出这件事显示了你的什么积极面。所以,恰当的自豪必须满足第二个条件:你感到自豪的事物、活动或者特征,必须能以某种方式充分地显现你自己。

这种成就不一定非要是你的成就,即使从简单的狭义上来说。比如,为你孩子的成就感到自豪是合乎情理的,因为在你和你孩子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密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的成就是和你联系在一起的。在其他情况下,也许我们要考虑这种联系是否足够紧密,或者这种联系的本质到底是什么。作为一个美国人,当美国运动员在奥运会项目上夺冠的时候,你也许会感到自豪,你会对自己说:“我没有参加比赛,尽管如此,我是个美国人,美国队赢了,我就会感到自豪。”这是合情合理的,我们可以理解你为何认为这份联系足够紧密。另一方面,如果你说:“德国人在奥运会上夺冠了,我真的很自豪。”我就会问你,你是德国人吗?你有德国血统吗?你出资赞助了德国奥运会运动队吗?如果这些问题的回答都是否定的,那就不符合恰当性条件,这时你感到自豪就说不通了。

我们可以花更多的时间去探讨,使自豪这个情绪合乎情理需要满足什么精确条件,但那当然不是我的目的。我引入这个讨论是为了说明“情绪确实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这个说法是合理的。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只要满足了这些条件就必然能感受到某种情绪,那是另一个问题了。不如这样说,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你拥有某种情绪才说得通,你感受到这种情绪才是理性的、合理的,因为这种情绪才是对你周遭环境及情形的恰当反应。

那么,让我们来想一下,恐惧需要什么恰当性条件呢?了解了这些相关条件,就可以进一步思考,对死亡感到恐惧是否恰当呢?但是首先,我们需要知道这些相关条件是什么。当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想到了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要使感到恐惧合乎情理,你害怕的事必须是一件坏事。

我想,第一个条件应该是没有争议的。如果有人过来跟我说:“下班后有人要送给我一个圆筒冰激凌,我感到很害怕。”我同样会很不解地看着他问:“你为什么要害怕?这件事怎么会让你害怕呢?”当然,这不是说他完全没有说得通的答案。如果他告诉我:“我正在减肥,但是我意志力太弱,如果他们给我一个圆筒冰激凌,我一定会吃掉的,那我这周就白节食了。”那我就能理解了。从一个节食者的角度来看,圆筒冰激凌可能是一种不好的东西,这样的话,就满足了恰当的恐惧需要的第一个条件。但是如果你没有一个那样的理由,如果你和我们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一样,那圆筒冰激凌是个很好的东西,它是一种稍纵即逝但让人由衷快乐的源泉,由此我就不明白你有什么理由害怕得到一个圆筒冰激凌。这说不通。

要让害怕某事看起来合理,这件事必须是一件坏事。这也是有时候我们对有各种恐惧症(害怕蜘蛛、灰尘或者兔子)的人另眼相看的原因之一。我们会想,这怎么可能呢?可爱的小兔子一点儿也不危险,对兔子感到恐惧是不合理的;有些蜘蛛确实是有毒的,但我们在康涅狄格州郊区碰到的蜘蛛一般是无毒的,所以害怕蜘蛛也说不通。(当然,如果你住在澳大利亚的话,情况又不一样了,在那里毒蜘蛛更常见。)再次申明,这并不是说人们不能对蜘蛛或者兔子有这种情绪反应,只是它们看起来不合理。

所以,要使恐惧合理的第一个条件是:你的恐惧对象必须是不好的。如果我是偏头痛患者,我对偏头痛感到恐惧是合理的;而我对欣赏美丽的夕阳带来的快乐感到恐惧,就是不合理的。

第二个条件是,这件坏事发生的几率,即坏事降临到你身上的几率,必须是不可忽视的。只有逻辑上的可能性,不足以说明恐惧是一种合理的反应。比如,你有可能被一只西伯利亚虎撕成碎片,与死亡不期而遇,这在逻辑上看来并没有前后矛盾或不连贯一致。但这不是说这件事有什么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只是它发生的几率太小了,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如果你告诉我,你实在害怕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死去,那我只能说这种恐惧根本说不通,它是不合理的。

话又说回来,我们可以举出一些特殊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恐惧可能是合理的。假设你告诉我,在你不读关于死亡的哲学书时,你是一个野生动物训练员,或者你打算去一个马戏团工作,在那里你要训练老虎,那我当然会改变自己的说法。在这些情况下,你的确有可能被老虎伤害并杀死,这种几率是不容忽略的。我理解这种恐惧,它说得通。但对于我们其他人来说,我认为,被老虎杀死的几率几乎等于零,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害怕被老虎吃掉或者害怕被老虎咬成重伤而死是不合情理的。

一旦你明白了这一点,就很容易举出许多例子。假设我害怕被来自半人马座阿尔法星的太空生物绑架,他们把我带回实验室,捅我戳我,然后将我活体解剖。我承认,这件事有发生的可能性,逻辑上它不是不可能的。但是同样地,这件事发生的几率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如果我真的害怕这件事发生,你大可准确无误地向我指明,这种恐惧是不恰当的。它是不理性的。

因此,如果要使恐惧变得恰当,相应的坏事真实发生的几率就要足够大。当然,就这种几率要多大才算数这个问题,还有很大的讨论空间,但至少我们可以同意:当这种几率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时,感到恐惧是不合理的。这就是第二个条件。

第三个条件,我想,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有争议的,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它是对的。这个条件就是:关于坏事是否会发生,必须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样你感到恐惧才是合理的。虽然我们还不清楚到底需要多大的不确定性,但是关于坏事是否真的会发生或会坏到什么程度,至少需要有某种不确定性。要弄明白第三个条件,我们需要想象一个情形:一件坏事将会发生;而且,实际上这件事百分之百会发生;同时,你也很确切地知道这件事会有多坏。我希望你同意,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已经满足了前两个条件,恐惧仍然不是一种恰当的情绪反应。

假设事情是这样的,每天你都会带一份午餐去上班,并把它放在办公室的冰箱里。和午餐一起你还带了甜点,假设是一块曲奇。每天中午1点,你把午餐从冰箱里拿出来时,朝袋子里看,发现有人偷了你的曲奇!这是一件坏事。诚然,它不是这个世界上最糟糕的事,但有人偷了你的曲奇确实也是一件坏事。而且,明天你的曲奇也有不容忽视的几率会被偷。所以,现在前两个条件已经满足了。实际上,明天你的曲奇不只是有不容忽视的几率会再次被偷,而且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事,它会日复一日地发生。也就是说,这件坏事肯定会发生,而且你知道它究竟有多糟糕(因为除了你的曲奇之外,没有其他什么东西丢失)。那么我认为,在这样的情形中,恐惧是不合理的。

请你注意,在这种时候,一些其他的负面情绪,比如愤怒和怨恨,可能是合情合理的。不管这个小偷是谁,他或她以为自己是谁啊,竟然敢偷你的曲奇?他们没有权利那么做!你可以生气,可以愤恨,还可以因为你没有甜点吃而伤心,如此日复一日。但你不应该感到害怕,因为没什么理由让你感到害怕。当你知道坏事肯定会来临,而且知道它究竟有多坏的时候,害怕就说不通了。

相反,如果这个小偷随机作案,在每周的不同时间、从不同的袋子里偷不同人的甜点,你永远不知道他或她下一次将要去偷谁,那么你有理由害怕成为明天那个甜点被偷的人。说不定你觉得这个饼干小偷的例子太幼稚了,那么想象一下有人闯进隔壁公寓,偷走了笔记本电脑。在这里,恐惧也是说得通的,你有理由害怕他们下一次来偷你的电脑。此时,所有的三个条件都满足了;有一个令人恐惧的坏事,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坏事会发生的几率,而且这个几率还达不到成为一种确定性的程度。

另一方面,假设事情就像你在电影里经常看到的情节一样。这个窃贼是一位神偷,他为自己的“伟业”感到骄傲,并且会宣布他的行窃计划。比如,他可能会在《纽约时报》上登一则公告说:“4月27日,星期三,我会从××的公寓里偷走电脑。”而且,不管采取了什么防护措施,总是会有疏漏,被指定的这个人的电脑总是会被偷走。如果下周的行窃名单上写的是你的公寓,那么理所当然地,你可以生气,可以不爽,可以恼怒,可以为不知道如何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而觉得自己很蠢。但是,当你的名字和将要被盗的时间出现在公告上的时候,当这个窃贼全年都按照预示过的计划盗窃且从未失手的时候,我希望你同意说,此时的恐惧是不合情理的,一旦你确切地知道将要受到多大伤害,并且知道那个伤害将会发生,恐惧就不再恰当了。

假设我有一台小型拷问机,一台小型疼痛产生仪。我把你的手放进去,连上电极,转动手柄,打开开关,然后你感受到了一次电击。如果每次电击的强度都不一样,你担心下一次受到的电击有多难受是说得通的。但是,如果这台机器只有一种设置,开和关,每次电击的感受都完全一样,而且我已经电击过你很多次了,所以你确切地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感受,而且你确切地知道还要被电击三次。(也许有人付钱请你参加一个诡异的心理学实验。)那么,我认为这时恐惧就是不合情理的。当你确切地知道将会发生什么,并且确切地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感受时,你当然可能会反感将要发生在你身上的事,但这时恐惧不是合理的情绪。

现在实验结束了。你因为参与实验得到了10美元报酬,但我不让你走。我说:“我还要再做一次这个实验,不会比前面那次更疼。”显然,你可能不相信我,说不定最后这一次电击真的会比其他几次要疼。这就引出了不确定性这个因素,这时恐惧也许就变得合理了。但是,如果你完全相信我说的,认为只需要再痛一次,而且和你之前感受过的一模一样,那么愤怒可能是合理的(你拒绝再来一次!),怨恨可能是合理的,因为又要再疼一次而感到沮丧也是合理的,但恐惧是不合理的。